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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电视中的人文精神探讨在我国已不是一个新话题,但在当今科技突进和消费盛行的时代背景下,重提人文精神,特别是作为“精神领袖”的电视新闻中的人文精神,有全新意义。尽管电视新闻的业界和学界一直为人文精神摇旗呐喊,但实际上,近年来电视人文精神正面临着“人文困境”,困境是多重的,困境出现的原因也是多重的,找到了原因,寻求困境的突破口也就不难了。
关键词:电视新闻 人文精神人文困境
人文精神是一种普遍的人类自我关怀,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追求和关切。它是我们新闻报道的生命力所在。人文精神要求我们注重对人本身及生存状态的关注,注重对人的存在价值,尤其是人的心灵情感的关怀,追求社会公平,关注个人权利和尊严。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的新闻报道在这一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已成为新闻工作者的共识。但近年来 ,一些有悖于人文关怀的报道屡见不鲜,我们的报道遭遇人文精神缺失的困境。剖析其原因,指出其出路,对于坚持我国电视新闻报道的健康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电视新闻节目中人文精神的“两难境地”
电视新闻遭遇的人文精神困境,贯穿于新闻生产的整条“流水线”上,从生产前的新闻素材选择,到前期采访、后期编写、播报,都可以看到记者在困境中挣扎的身影。
新闻选择时“取舍两难”。新闻选择是编辑部在众多的已发生的新闻事件中进行取舍的过程,反映的是媒体的新闻价值判断以及对自身定位的身份认同。从本世纪初开始,我国电视新闻视角开始下移,新闻工作者放弃了原有的“俯瞰众生”式的贵族情怀,开始把自己定位于普通老百姓,关注普通人的普通故事,在新闻选择上向普通人倾斜。然而,这一可喜变化并没有带来可喜的结果,从今天的电视新闻现状来看,新闻工作者在新闻选择时,抛弃了解读生命灵魂和表达人文意义的能力。
首先,在一些地方台新闻栏目中,整版地报道鸡毛蒜皮的琐事,骇人听闻的奇闻和低级趣味的隐私。这种新闻选择隐含的一个前提是,受众热衷于这类弱智化题材,此假定本身是对受众的审美能力和价值判断的低估,甚至是对受众人格的漠视和亵渎。第二,当前新闻选择的最大弊病就是“只打苍蝇不打老虎”。为了节约成本和规避风险,当前的电视新闻极少深入重大社会问题,不愿主动挖掘社会“黑洞”,最多是跟随有关部门进现场,或跟风纸媒或网媒炒作重大话题,但对于小摊小贩、摩托车夫等则步步紧逼。给城管打前哨,先期调查哪里的“走鬼”最多,后期要求城管驱赶,这是地方电视新闻的经典模式。然而,很少有电视媒体拷问过公共管理系统,为什么总是有这样一个群体?如何才能给予他们合理的生存空间?第三,对美女、名车、豪宅等与普通市民关联不大的新闻题材关注过度,“弱势群体恰是最需要阳光照耀的群体,一些看起来与他们无关的报道,如‘人乳宴’、‘胎盘宴’、‘人体宴’在违反人伦天性的同时,又以炫富斗奢的方式,刺激着‘不平衡’”。[1] 第四,在新闻角度选择上,打着“花絮”或“花边”的旗号,迎合小市民心理。比如在报道某地贪官落马的新闻中,角度选择却热衷于贪官的情妇,与哪位明星有染等等。第五,一些选题容易“想当然”,而其示范效应令人堪忧。比如寒假来临,一些记者就会想到会不会出现学生整容风、近视矫正风、甚至堕胎风,于是去相关医院打听,医院为了广告效应与记者一拍即合,假期各类“学生风”就这样刮起来了。殊不知,经过电视新闻的“提醒”,果真成为了一股“风”, 社会风气和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受到伤害。
现场采访时“上下两难”。采访者与被采访者之间的平等关系仍未确立。首先,普通市民有不接受采访的权利,但我们在电视中经常可以看到记者以“法官”姿态“审问”市民的镜头,甚至有市民不接受采访遭到记者谩骂的事情发生。其次,在采访中,弱势群体的人格更应受保护。但有些记者为了寻求冲突感,刻意渲染寒苦,肆意放大痛苦,让“弱势”赤裸裸地暴露在观众的视野下。 第三,犯罪嫌疑人同样需要尊重。近年来,我国打黄扫非的新闻报道比较集中,记者跟随警方进入色情场所的报道屡见不鲜,“捉奸在床”激活了电视新闻的兴奋点,画面现场感也使得电视新闻在这类报道中占有优势,但记者镜头紧逼“捉奸在床”的当事人,以此来迎合观众的窥私欲,深深伤害了当事人及其家人的自尊心。第四,隐性采访盛行的当下,市民在与人打交道时一不小心就“被采访”。随着偷拍设备越来越先进,记者的隐性采访“技术”也越来越高明,在社会的各个角落无孔不入,很多市民在全然不知的情况下接受了采访,市民的隐私权也屡屡被侵。
文字配写时的“高低两难”。采访结束,如何在写稿和配音中体现人文精神也是一门学问。如果将生活化语言全盘挪移到电视上来,生活中的阴暗面也会在电视上“放大”。这种文字还体现在标题中,为了增强标题的抢眼度,标题中的惊叹语气越来越常见,如《惨!钢筋从天降女子毙命》、《热!年度最热气温“烤熟”民工》、《怪!“女子”芳龄二十竟是男儿身》。“感叹式”,是近年来我国电视新闻中的标题风格之一,通过感叹的方式,放大当事人或遭遇的灾祸,或痛苦的境遇,或离奇的心态。为了使新闻更符合“官方需要”或“大众心理”,一些新闻在文字上做“文章”,比如贵州警方在解救护送被拐卖妇女的行动中, 被拐的妇女不希望接受采访,但是刚下火车,一群记者就包围了她们,为了躲避记者,她们把脸埋在两腿之间,有人开始泣咽。而之后出来的新闻报道却将“惶恐的泪水”描写成了“感动的泪水”,给这些妇女带来二次伤害。在播报一些灾难性事件时,播音员使用调侃的语气,比如称车祸中的司机为“那哥儿们”、“这位仁兄”,表面上迎合了观众的口味,实则是漠视他人的尊严。
音画编辑的“左右两难” 。随着新闻理念从宣传向信息的转变,目前的电视新闻在画面上已经扭转“左倾”,很多电视台对会议新闻作出硬性规定:即使是会议采访,也不能出现会议画面,而要根据会议内容补拍相关的民生镜头。这个转向,意味着新闻从业者从画面的角度对人文精神的理解。随着新闻娱乐化的蔓延,电视新闻中也掺入了大量娱乐元素,如配音乐、加包装的新闻在各类新闻中已不鲜见,这种做法主观上是为了尊重和取悦受众,但在实际效果中,却无意识地伤害了一部分人。比如给悲剧题材配上悲情音乐,能起到渲染感情的作用,却刺激了受害者亲属的神经。利用特技包装将新闻主角“小丑化”的现象也很常见,主观上是为了增强滑稽效果,但客观上却贬低了当事人的人格。电视新闻的前后片花、中间穿插的广告,不管是其音乐的悦耳还是色泽的鲜艳,都在散发着喜悦和激情,这种情绪指向与新闻内容是相冲突的,很大程度上是对新闻意义的消解,更是对新闻中的一部分人的痛苦的漠视。目前,我国的电视新闻正在进入波兹漫说到的“观众没有时间思考,制片人也不希望他思考”的时代,观众跟随电视的脚步,逐渐开始麻木了,“不管有的新闻看上去有多严重,它后面紧跟着播放的一系列广告就会在瞬间消解它的重要性。”[2]
“两难境地”的原因剖析以及出路探测
从电视新闻的两难境地可以看出,人文精神的困境并不是因为电视新闻从业者缺乏人文精神的主动意识,事实上,他们一方面在主观上追求人文精神,而另一方面,在这种追求中又造成“人文伤害”。这种看似无法自救的悖论,其缺口在哪里?又如何让当今的电视迷局走出人文困境?这种原因分析有利于我们从技术上寻求破解之道。
电视求真与人文精神“同床异梦”。电视新闻中,真实性的最关键因素体现在画面的现场感,即用画面的形式再现新闻人物形象和事件过程,展现新闻价值,刻画冲突现场。但是,近年来的电视发展却表明,对真实性的维护与对人文精神的追求两者之间,形成一对南辕北辙的矛盾体。第一,2007年,北京电视台“纸馅包子”假新闻被揭发后,全国电视界经历了一场新闻真实原则的再教育,一些新闻栏目重新制定纪律,任何报道必须有现场长镜头支持,作为真实性的“证据”。在这种思维指导下,一些赤裸裸的真实画面成为新闻工作者法律屏障的同时,也成了一把伤害新闻当事人的道德利刃。如一家电视台在调查某城市的城中村内吸毒者和艾滋病患者时,通过暗访镜头展示了这类人群的晦暗人生,通过特写画面刻画了人物的生活细节,给人强烈的逼真感,虽然其真实性不置可否,但这种“真实”对这个特殊人群的改造自新,有百弊而无一利。第二,对“全面真实”的偏执,也是人文精神的杀手。“全面真实”有助于受众从整体中了解局部事实,从宏观中掌握微观信息,是真实性原则的新境界。但全面真实并非口无遮拦地曝光所有信息。2007年,中国第一例成功“变性人”李国华,得到全国各大媒体关注之后,有记者还觉得不过瘾,通过一些方式获悉了他的家乡地址,奔赴湖南采访他年事已高的父亲,了解他的成长经历,导致他的家庭在后来的生活中遭遇尴尬。为了追求真实性,电视节目该遮蔽的镜头没有处理,该含糊的语言也照样犀利,最终导致的恶果是电视新闻因人文精神的丧失而遭到唾骂。
如何在人文精神的前提下求真,成为当前电视事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它走出庸俗化、低俗化,提高节目品牌影响力的根本途径所在。笔者认为,应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选择性地表达微观真实。细节刻画固然重要,故事化叙事也有其合理成分,但对于一些不宜在电视中出现的事实,可以忽略,或采用更委婉的艺术表达方法。这就对节目制作的叙事结构提出了更高要求,做到既没有出现虚假信息,又能让受众清晰理解节目内容,更能保护新闻当事人的隐私利益、维护受众群体的情感受力度。第二,技巧性地突出宏观真实。宏观真实与全面真实的区别在于,宏观真实是指意义层面上的主体客观性,包括纵向的背景和现状的真实,横向的政策环境、社会生态等方面的真实,强调电视节目内容在横向和纵向坐标中的位置、地位、意义的客观性;而全面真实仅仅指涉事实层面的真实,是所有事实细节真实性的叠加。如果在电视节目叙事中从宏观真实中巧妙布局,新闻真实的目的达到了,表达的意义价值提升了,人文精神也随之得以彰显。
商业追求与人文精神“背道而驰”。 电视事业的企业属性培育了电视新闻的专业主义精神,但对经济利益的追逐,又使新闻在这场奔跑中不得不放下“斗士”姿态。今天的新闻栏目都是各频道中的创收主力,成本小,影响广,效益高,是地面频道开办新闻栏目的直接动因。从受众角度来看,新闻中处处充斥着商业画面,广告片将新闻四分五裂。从新闻工作者的角度来看,商业追求最大的后果,还是新闻栏目成为商家的“代言人”,从而失去新闻人应有的独立人格。每年的3·15打假报道中,常常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个案报道,但当涉及到广告商或赞助商时,维权利剑即时入鞘。传媒学者李希光早在世纪之初就预见到了这一趋势:“新闻作品不是以满足最广大人们群众的需求为目的,而是以满足广告商所代表的商业集团的利益,即满足有购买力的人群的目的。”[3] 传媒产业化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视事业的改革内容和发展方向,从1979年第一条电视广告开始,广告就是电视行业的主要收入来源,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提升了电视媒介的竞争力。然而,从人文精神维度来窥探电视的商业追求,人文和商业二者之间的矛盾就不言自明了,这是当前我国电视人文精神失落的另一道门槛。
如何走出这个门槛,在困境中突围,既保证电视产业化的健康发展,同时又维护人文精神的尊严,笔者认为有三条路线图。第一,走高端路线,做精品节目,保住“钻石”受众,从而可以获得剔除低端广告的资本,目前凤凰卫视中文台就是走这一路线。第二,走主流路线,停播商业广告,提高自办栏目和自身的电视剧制作能力,节约社会成本,同时获取政府资助。目前,重庆卫视已经走上这一路线,此类电视媒体特别要注意保持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即自身并不是政府机构的全权代言人,而仍保持“第三者”身份客观独立地传播信息和表达意义,否则,这一路线很快会变成一场历史轮回,或者一种倒退。第三,走多元创收路线,提高非广告的经营能力。即在维持现有的商业广告基础上,增加内容输出、网络租赁、活动承办等方面的创收能力,尽可能降低广告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例,从根本上解决电视台的创收模式,节目制作者“受制于人”的感觉也会随之减低。目前,我国大多数省级以上电视台和发达地区的城市电视台都在往这个方向努力。
总体而言,目前这三种路线在国内都具可行性,但各有不同要求。高端路线难度较大,需要特殊的政策保护和环境支持,以此来保证获取节目素材中的稀缺资源;主流路线风险较大,需要高水准的节目制作能力,既保证主流价值又能吸引观众,所谓“叫好又叫座”,需要与政府高水平的沟通能力(而非单纯的惟命是从),否则一不留神就回到了改革开放前;多元创收路线要求电视人有全新的经营理念和资本运作能力,具备投资、融资、营销、品牌建设等方面的素质。
各种社会因素的干扰。今天的新闻已经成为各种社会力量博弈的场域,这些力量从各个角度对新闻事件进行发力,影响事件的发展,同时又形成新的新闻事件。“所谓媒介生态系统,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人—媒介—社会—自然四者之间通过物质交换、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流的相互作用、相互依存,而构成的一个动态平衡的统一整体”。[4]可以看出,每一个角色在看似简单的一条新闻中,都有各自的利益诉求。在新闻策划中因某方利益得不到保证,而致使人文伤害的新闻事件在近年来时有发生。媒体版面无疑成为一种稀缺资源,而政府、企业、名人以及各种利益诉求者对媒体版面的争夺已是不争的事实,而此时媒体似乎只是一个被支配者,各种利益的碰撞,难以避免让媒体在挤压状态中“变形”,从而使人文精神失之偏颇。
如何抵抗各种利益冲击,走出被挤压的空间,这就需要电视媒体具有极强的“太极”回旋能力,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应付:第一,媒体是党的喉舌,但并不是某一个具体政府部门的喉舌,因此在与政府部门发生业务往来时,应保有独立和尊严,公正有效地传达信息,这也是对普通群众的一种尊重;第二,提高“反营销”能力。目前,企业利用媒体进行隐形营销的技巧越来越高,它们通过制造一些具有新闻价值的社会故事,将自己的产品或品牌注入节目中,神不知鬼不觉地推广知名度,但同时也让“广告”污染了受众眼球,因此,如何“反营销”,是当下我国电视提升人文精神的一个新课题。作为电视媒体人,首先需要有破解“营销”的眼力,敏锐发觉某些企业在利用媒体,寻找到“营销点”;其次需要有化解“营销”的手段,回避或拒绝“营销”主体,比如用“某企业”代替公司名称,在画面上回避品牌图样等等;第三,在名人节目中避免媚俗,名人为保持人气,隔一段时间会向媒体抛出一些事端或雷人语录,然后媒体大肆炒作,这种行为本身是对人文精神的践踏,低估了受众的欣赏水平,同时回避了受众所关心的国计民生问题,因此,对名人节目采取理性和节制态度,避免让媒体成为名人增聚人气的舆论场,对维护人文精神是必要的;第四,在一般市民报料中,保持中立态度。媒体在本质上并不是维护正义的机构,而是传递信息的机构,以“第三只眼睛”看事件是一种可取方法。但是,目前社会诉求渠道不畅、市民法律观念不强以及司法成本过高,导致了市民向媒体寻求舆论支持成为一种便捷有效而又成本低廉的途径,正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之下,媒体经常扮演“法官”,上演“媒介审判”,但由于电视人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结果往往是偏袒于一方,而不自觉地伤害了另一方,导致电视的人文精神丧失。因此,只报道信息,不妄下结论,多方寻求证据,传达各方面声音,不失为有效避免失衡的一种方法;第五,在众多利益博弈中,电视人保持自身廉洁,只报道利益,不沾染利益,这是避免电视人文精神受到社会干扰的基本底线。
综观当前我国电视新闻生产的“流水线”,几乎每个环节都有与人文精神相悖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决定电视新闻遭遇人文困境的命运。上文在原因剖析中厘清四重关系,并在技术层面给出了部分答案,中国电视新闻的人文精神通过平衡四重关系来寻求出路。首先,正确认识现代人文精神要义,从潜意识中体会到尊重个体生命,尊重个体人格的重要性,认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并且在适当时候,利益的天平向弱者倾斜。其次,在坚持新闻真实原则的同时,平衡伦理、道德和人文关怀等要素。第三,商业利益固然重要,但丧失了人文精神,媒体就丢失了灵魂,商业利益也失去了长远的根基,因此,在二者间适当取舍,保有电视的高尚气节不被商业利益所要挟。第四,媒体要在新闻事件的角力中掌握主导地位,在平衡社会利益的同时,尽量主控新闻事件的发展导向,保护新闻当事人的各方权益不受其他社会力量的损害。从技术到理念二维层面把握人文精神的追寻和维系,才能说我国电视新闻走出了困境,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空间。
注释
[1] 罗建华:《用人文精神映亮新闻底色—“冷血报道”现象引起的思考》《新闻记者》2006年第4期。
[2](美)波兹漫:《娱乐至死》,章艳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5月,第135页。
[3] 同①,第11页。
[4] 邵培仁,《媒介生态学:媒介作为绿色生态的研究》,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10页。
作者:彭华新,四川大学新闻传播研究所博士生。
责编:傅先萍
关键词:电视新闻 人文精神人文困境
人文精神是一种普遍的人类自我关怀,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追求和关切。它是我们新闻报道的生命力所在。人文精神要求我们注重对人本身及生存状态的关注,注重对人的存在价值,尤其是人的心灵情感的关怀,追求社会公平,关注个人权利和尊严。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的新闻报道在这一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已成为新闻工作者的共识。但近年来 ,一些有悖于人文关怀的报道屡见不鲜,我们的报道遭遇人文精神缺失的困境。剖析其原因,指出其出路,对于坚持我国电视新闻报道的健康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电视新闻节目中人文精神的“两难境地”
电视新闻遭遇的人文精神困境,贯穿于新闻生产的整条“流水线”上,从生产前的新闻素材选择,到前期采访、后期编写、播报,都可以看到记者在困境中挣扎的身影。
新闻选择时“取舍两难”。新闻选择是编辑部在众多的已发生的新闻事件中进行取舍的过程,反映的是媒体的新闻价值判断以及对自身定位的身份认同。从本世纪初开始,我国电视新闻视角开始下移,新闻工作者放弃了原有的“俯瞰众生”式的贵族情怀,开始把自己定位于普通老百姓,关注普通人的普通故事,在新闻选择上向普通人倾斜。然而,这一可喜变化并没有带来可喜的结果,从今天的电视新闻现状来看,新闻工作者在新闻选择时,抛弃了解读生命灵魂和表达人文意义的能力。
首先,在一些地方台新闻栏目中,整版地报道鸡毛蒜皮的琐事,骇人听闻的奇闻和低级趣味的隐私。这种新闻选择隐含的一个前提是,受众热衷于这类弱智化题材,此假定本身是对受众的审美能力和价值判断的低估,甚至是对受众人格的漠视和亵渎。第二,当前新闻选择的最大弊病就是“只打苍蝇不打老虎”。为了节约成本和规避风险,当前的电视新闻极少深入重大社会问题,不愿主动挖掘社会“黑洞”,最多是跟随有关部门进现场,或跟风纸媒或网媒炒作重大话题,但对于小摊小贩、摩托车夫等则步步紧逼。给城管打前哨,先期调查哪里的“走鬼”最多,后期要求城管驱赶,这是地方电视新闻的经典模式。然而,很少有电视媒体拷问过公共管理系统,为什么总是有这样一个群体?如何才能给予他们合理的生存空间?第三,对美女、名车、豪宅等与普通市民关联不大的新闻题材关注过度,“弱势群体恰是最需要阳光照耀的群体,一些看起来与他们无关的报道,如‘人乳宴’、‘胎盘宴’、‘人体宴’在违反人伦天性的同时,又以炫富斗奢的方式,刺激着‘不平衡’”。[1] 第四,在新闻角度选择上,打着“花絮”或“花边”的旗号,迎合小市民心理。比如在报道某地贪官落马的新闻中,角度选择却热衷于贪官的情妇,与哪位明星有染等等。第五,一些选题容易“想当然”,而其示范效应令人堪忧。比如寒假来临,一些记者就会想到会不会出现学生整容风、近视矫正风、甚至堕胎风,于是去相关医院打听,医院为了广告效应与记者一拍即合,假期各类“学生风”就这样刮起来了。殊不知,经过电视新闻的“提醒”,果真成为了一股“风”, 社会风气和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受到伤害。
现场采访时“上下两难”。采访者与被采访者之间的平等关系仍未确立。首先,普通市民有不接受采访的权利,但我们在电视中经常可以看到记者以“法官”姿态“审问”市民的镜头,甚至有市民不接受采访遭到记者谩骂的事情发生。其次,在采访中,弱势群体的人格更应受保护。但有些记者为了寻求冲突感,刻意渲染寒苦,肆意放大痛苦,让“弱势”赤裸裸地暴露在观众的视野下。 第三,犯罪嫌疑人同样需要尊重。近年来,我国打黄扫非的新闻报道比较集中,记者跟随警方进入色情场所的报道屡见不鲜,“捉奸在床”激活了电视新闻的兴奋点,画面现场感也使得电视新闻在这类报道中占有优势,但记者镜头紧逼“捉奸在床”的当事人,以此来迎合观众的窥私欲,深深伤害了当事人及其家人的自尊心。第四,隐性采访盛行的当下,市民在与人打交道时一不小心就“被采访”。随着偷拍设备越来越先进,记者的隐性采访“技术”也越来越高明,在社会的各个角落无孔不入,很多市民在全然不知的情况下接受了采访,市民的隐私权也屡屡被侵。
文字配写时的“高低两难”。采访结束,如何在写稿和配音中体现人文精神也是一门学问。如果将生活化语言全盘挪移到电视上来,生活中的阴暗面也会在电视上“放大”。这种文字还体现在标题中,为了增强标题的抢眼度,标题中的惊叹语气越来越常见,如《惨!钢筋从天降女子毙命》、《热!年度最热气温“烤熟”民工》、《怪!“女子”芳龄二十竟是男儿身》。“感叹式”,是近年来我国电视新闻中的标题风格之一,通过感叹的方式,放大当事人或遭遇的灾祸,或痛苦的境遇,或离奇的心态。为了使新闻更符合“官方需要”或“大众心理”,一些新闻在文字上做“文章”,比如贵州警方在解救护送被拐卖妇女的行动中, 被拐的妇女不希望接受采访,但是刚下火车,一群记者就包围了她们,为了躲避记者,她们把脸埋在两腿之间,有人开始泣咽。而之后出来的新闻报道却将“惶恐的泪水”描写成了“感动的泪水”,给这些妇女带来二次伤害。在播报一些灾难性事件时,播音员使用调侃的语气,比如称车祸中的司机为“那哥儿们”、“这位仁兄”,表面上迎合了观众的口味,实则是漠视他人的尊严。
音画编辑的“左右两难” 。随着新闻理念从宣传向信息的转变,目前的电视新闻在画面上已经扭转“左倾”,很多电视台对会议新闻作出硬性规定:即使是会议采访,也不能出现会议画面,而要根据会议内容补拍相关的民生镜头。这个转向,意味着新闻从业者从画面的角度对人文精神的理解。随着新闻娱乐化的蔓延,电视新闻中也掺入了大量娱乐元素,如配音乐、加包装的新闻在各类新闻中已不鲜见,这种做法主观上是为了尊重和取悦受众,但在实际效果中,却无意识地伤害了一部分人。比如给悲剧题材配上悲情音乐,能起到渲染感情的作用,却刺激了受害者亲属的神经。利用特技包装将新闻主角“小丑化”的现象也很常见,主观上是为了增强滑稽效果,但客观上却贬低了当事人的人格。电视新闻的前后片花、中间穿插的广告,不管是其音乐的悦耳还是色泽的鲜艳,都在散发着喜悦和激情,这种情绪指向与新闻内容是相冲突的,很大程度上是对新闻意义的消解,更是对新闻中的一部分人的痛苦的漠视。目前,我国的电视新闻正在进入波兹漫说到的“观众没有时间思考,制片人也不希望他思考”的时代,观众跟随电视的脚步,逐渐开始麻木了,“不管有的新闻看上去有多严重,它后面紧跟着播放的一系列广告就会在瞬间消解它的重要性。”[2]
“两难境地”的原因剖析以及出路探测
从电视新闻的两难境地可以看出,人文精神的困境并不是因为电视新闻从业者缺乏人文精神的主动意识,事实上,他们一方面在主观上追求人文精神,而另一方面,在这种追求中又造成“人文伤害”。这种看似无法自救的悖论,其缺口在哪里?又如何让当今的电视迷局走出人文困境?这种原因分析有利于我们从技术上寻求破解之道。
电视求真与人文精神“同床异梦”。电视新闻中,真实性的最关键因素体现在画面的现场感,即用画面的形式再现新闻人物形象和事件过程,展现新闻价值,刻画冲突现场。但是,近年来的电视发展却表明,对真实性的维护与对人文精神的追求两者之间,形成一对南辕北辙的矛盾体。第一,2007年,北京电视台“纸馅包子”假新闻被揭发后,全国电视界经历了一场新闻真实原则的再教育,一些新闻栏目重新制定纪律,任何报道必须有现场长镜头支持,作为真实性的“证据”。在这种思维指导下,一些赤裸裸的真实画面成为新闻工作者法律屏障的同时,也成了一把伤害新闻当事人的道德利刃。如一家电视台在调查某城市的城中村内吸毒者和艾滋病患者时,通过暗访镜头展示了这类人群的晦暗人生,通过特写画面刻画了人物的生活细节,给人强烈的逼真感,虽然其真实性不置可否,但这种“真实”对这个特殊人群的改造自新,有百弊而无一利。第二,对“全面真实”的偏执,也是人文精神的杀手。“全面真实”有助于受众从整体中了解局部事实,从宏观中掌握微观信息,是真实性原则的新境界。但全面真实并非口无遮拦地曝光所有信息。2007年,中国第一例成功“变性人”李国华,得到全国各大媒体关注之后,有记者还觉得不过瘾,通过一些方式获悉了他的家乡地址,奔赴湖南采访他年事已高的父亲,了解他的成长经历,导致他的家庭在后来的生活中遭遇尴尬。为了追求真实性,电视节目该遮蔽的镜头没有处理,该含糊的语言也照样犀利,最终导致的恶果是电视新闻因人文精神的丧失而遭到唾骂。
如何在人文精神的前提下求真,成为当前电视事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它走出庸俗化、低俗化,提高节目品牌影响力的根本途径所在。笔者认为,应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选择性地表达微观真实。细节刻画固然重要,故事化叙事也有其合理成分,但对于一些不宜在电视中出现的事实,可以忽略,或采用更委婉的艺术表达方法。这就对节目制作的叙事结构提出了更高要求,做到既没有出现虚假信息,又能让受众清晰理解节目内容,更能保护新闻当事人的隐私利益、维护受众群体的情感受力度。第二,技巧性地突出宏观真实。宏观真实与全面真实的区别在于,宏观真实是指意义层面上的主体客观性,包括纵向的背景和现状的真实,横向的政策环境、社会生态等方面的真实,强调电视节目内容在横向和纵向坐标中的位置、地位、意义的客观性;而全面真实仅仅指涉事实层面的真实,是所有事实细节真实性的叠加。如果在电视节目叙事中从宏观真实中巧妙布局,新闻真实的目的达到了,表达的意义价值提升了,人文精神也随之得以彰显。
商业追求与人文精神“背道而驰”。 电视事业的企业属性培育了电视新闻的专业主义精神,但对经济利益的追逐,又使新闻在这场奔跑中不得不放下“斗士”姿态。今天的新闻栏目都是各频道中的创收主力,成本小,影响广,效益高,是地面频道开办新闻栏目的直接动因。从受众角度来看,新闻中处处充斥着商业画面,广告片将新闻四分五裂。从新闻工作者的角度来看,商业追求最大的后果,还是新闻栏目成为商家的“代言人”,从而失去新闻人应有的独立人格。每年的3·15打假报道中,常常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个案报道,但当涉及到广告商或赞助商时,维权利剑即时入鞘。传媒学者李希光早在世纪之初就预见到了这一趋势:“新闻作品不是以满足最广大人们群众的需求为目的,而是以满足广告商所代表的商业集团的利益,即满足有购买力的人群的目的。”[3] 传媒产业化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视事业的改革内容和发展方向,从1979年第一条电视广告开始,广告就是电视行业的主要收入来源,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提升了电视媒介的竞争力。然而,从人文精神维度来窥探电视的商业追求,人文和商业二者之间的矛盾就不言自明了,这是当前我国电视人文精神失落的另一道门槛。
如何走出这个门槛,在困境中突围,既保证电视产业化的健康发展,同时又维护人文精神的尊严,笔者认为有三条路线图。第一,走高端路线,做精品节目,保住“钻石”受众,从而可以获得剔除低端广告的资本,目前凤凰卫视中文台就是走这一路线。第二,走主流路线,停播商业广告,提高自办栏目和自身的电视剧制作能力,节约社会成本,同时获取政府资助。目前,重庆卫视已经走上这一路线,此类电视媒体特别要注意保持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即自身并不是政府机构的全权代言人,而仍保持“第三者”身份客观独立地传播信息和表达意义,否则,这一路线很快会变成一场历史轮回,或者一种倒退。第三,走多元创收路线,提高非广告的经营能力。即在维持现有的商业广告基础上,增加内容输出、网络租赁、活动承办等方面的创收能力,尽可能降低广告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例,从根本上解决电视台的创收模式,节目制作者“受制于人”的感觉也会随之减低。目前,我国大多数省级以上电视台和发达地区的城市电视台都在往这个方向努力。
总体而言,目前这三种路线在国内都具可行性,但各有不同要求。高端路线难度较大,需要特殊的政策保护和环境支持,以此来保证获取节目素材中的稀缺资源;主流路线风险较大,需要高水准的节目制作能力,既保证主流价值又能吸引观众,所谓“叫好又叫座”,需要与政府高水平的沟通能力(而非单纯的惟命是从),否则一不留神就回到了改革开放前;多元创收路线要求电视人有全新的经营理念和资本运作能力,具备投资、融资、营销、品牌建设等方面的素质。
各种社会因素的干扰。今天的新闻已经成为各种社会力量博弈的场域,这些力量从各个角度对新闻事件进行发力,影响事件的发展,同时又形成新的新闻事件。“所谓媒介生态系统,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人—媒介—社会—自然四者之间通过物质交换、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流的相互作用、相互依存,而构成的一个动态平衡的统一整体”。[4]可以看出,每一个角色在看似简单的一条新闻中,都有各自的利益诉求。在新闻策划中因某方利益得不到保证,而致使人文伤害的新闻事件在近年来时有发生。媒体版面无疑成为一种稀缺资源,而政府、企业、名人以及各种利益诉求者对媒体版面的争夺已是不争的事实,而此时媒体似乎只是一个被支配者,各种利益的碰撞,难以避免让媒体在挤压状态中“变形”,从而使人文精神失之偏颇。
如何抵抗各种利益冲击,走出被挤压的空间,这就需要电视媒体具有极强的“太极”回旋能力,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应付:第一,媒体是党的喉舌,但并不是某一个具体政府部门的喉舌,因此在与政府部门发生业务往来时,应保有独立和尊严,公正有效地传达信息,这也是对普通群众的一种尊重;第二,提高“反营销”能力。目前,企业利用媒体进行隐形营销的技巧越来越高,它们通过制造一些具有新闻价值的社会故事,将自己的产品或品牌注入节目中,神不知鬼不觉地推广知名度,但同时也让“广告”污染了受众眼球,因此,如何“反营销”,是当下我国电视提升人文精神的一个新课题。作为电视媒体人,首先需要有破解“营销”的眼力,敏锐发觉某些企业在利用媒体,寻找到“营销点”;其次需要有化解“营销”的手段,回避或拒绝“营销”主体,比如用“某企业”代替公司名称,在画面上回避品牌图样等等;第三,在名人节目中避免媚俗,名人为保持人气,隔一段时间会向媒体抛出一些事端或雷人语录,然后媒体大肆炒作,这种行为本身是对人文精神的践踏,低估了受众的欣赏水平,同时回避了受众所关心的国计民生问题,因此,对名人节目采取理性和节制态度,避免让媒体成为名人增聚人气的舆论场,对维护人文精神是必要的;第四,在一般市民报料中,保持中立态度。媒体在本质上并不是维护正义的机构,而是传递信息的机构,以“第三只眼睛”看事件是一种可取方法。但是,目前社会诉求渠道不畅、市民法律观念不强以及司法成本过高,导致了市民向媒体寻求舆论支持成为一种便捷有效而又成本低廉的途径,正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之下,媒体经常扮演“法官”,上演“媒介审判”,但由于电视人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结果往往是偏袒于一方,而不自觉地伤害了另一方,导致电视的人文精神丧失。因此,只报道信息,不妄下结论,多方寻求证据,传达各方面声音,不失为有效避免失衡的一种方法;第五,在众多利益博弈中,电视人保持自身廉洁,只报道利益,不沾染利益,这是避免电视人文精神受到社会干扰的基本底线。
综观当前我国电视新闻生产的“流水线”,几乎每个环节都有与人文精神相悖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决定电视新闻遭遇人文困境的命运。上文在原因剖析中厘清四重关系,并在技术层面给出了部分答案,中国电视新闻的人文精神通过平衡四重关系来寻求出路。首先,正确认识现代人文精神要义,从潜意识中体会到尊重个体生命,尊重个体人格的重要性,认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并且在适当时候,利益的天平向弱者倾斜。其次,在坚持新闻真实原则的同时,平衡伦理、道德和人文关怀等要素。第三,商业利益固然重要,但丧失了人文精神,媒体就丢失了灵魂,商业利益也失去了长远的根基,因此,在二者间适当取舍,保有电视的高尚气节不被商业利益所要挟。第四,媒体要在新闻事件的角力中掌握主导地位,在平衡社会利益的同时,尽量主控新闻事件的发展导向,保护新闻当事人的各方权益不受其他社会力量的损害。从技术到理念二维层面把握人文精神的追寻和维系,才能说我国电视新闻走出了困境,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空间。
注释
[1] 罗建华:《用人文精神映亮新闻底色—“冷血报道”现象引起的思考》《新闻记者》2006年第4期。
[2](美)波兹漫:《娱乐至死》,章艳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5月,第135页。
[3] 同①,第11页。
[4] 邵培仁,《媒介生态学:媒介作为绿色生态的研究》,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10页。
作者:彭华新,四川大学新闻传播研究所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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