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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科学回答了“用什么执纪、为什么监督”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于挺纪在前、执纪必严,以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丰富实践价值。我们必须全面理解“四种形态”的内容实质、客观评估落实中遇到的困难、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
关键词:四种形态 理解 问题 实践
2015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四种形态”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指明了前进方向,为纪律监察机关发挥党内监督作用、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深刻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实质
1.理解指导意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部署,是对党员违纪违法规律的清醒认识,是管党治党的重大创新,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目标和遵循。“四种形态”既用纪律标准教育管理全体党员,又用纪律尺子追究惩处违纪党员,真正体现了“全面”和“从严”,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2.理解政策要义。党内关系正常化,关键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意在“勤浇树”,重在形成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意在“正歪树”,重在宽严相济;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職务调整应当是少数,意在“治病树”,重在违纪必究;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意在“拔病树”,重在形成遏制和震慑。
3.理解“纪”与“法”的关系。王岐山同志强调,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应该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党纪党规是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当法律的红线遭到践踏,纪律的底线已经荡然无存。“四种形态”就是把纪律挺在了前面,从“第一道防线”开始就建立了真正的带电高压线,防止党员干部从纪律底线退守到法律底线,从而避免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现象,真正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
二、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存在的问题
1.需要解决首道关口“不好把”的问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通过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拉起防止犯错误的第一道关口;通过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守住防止犯大错误的第二道关口;通过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筑牢防止犯罪的第三道关口,以避免干部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运用好、操作好“四种形态”,关键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使之真正成为常态。实践证明,第一种形态作为第一道关口,最为关键,难度也最大。相对于后三种形态指向清楚、程序明晰、容易操作,第一种形态面广量大、点多线长,目前的工作基础也相对薄弱,如果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时紧时松、时严时宽,必将导致防线失守,给后三种形态带来巨大压力,遏制腐败增量也难以实现。如果第一种形态落实不下去,实践“四种形态”就是一句空话,更谈不上什么全面从严治党。
2.需要解决纪检监察干部“不会干”的问题。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不会干”,不知道如何密切联系实际,践行“四种形态”,说到底就是能力不足。一是善于沟通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对存在危机苗头的党员进行谈话了解情况时,“度”要掌握好,如果说轻了,隔靴搔痒,被谈话人不以为然;如果说重了,还得防止被谈话人心理压力大,作出不当行为。二是勇于发现问题的能力。要抓早抓小首先就是要勇于发现问题,早发现才能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处理。三是掌握处理尺度的能力。落实“四种形态”是要通过四种方式来管理党员,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在同类问题的处理上尺度要一样,不能有的轻有的重,产生党内不公平现象。四是掌握工作方法的能力。落实“四种形态”要做大量的细致的复杂的工作,要因人因事采取合适的方法,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五是摆脱惯性思维方式。执纪中要转变以法律为依据的理念,聚焦违纪问题,严格对照“六大纪律”定性量纪,用“纪言纪语”描述违纪行为。
3.需要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不落实”的问题。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四种形态”缺乏正确理解,认为“四种形态”之前的“监督执纪”四个字,是对纪委提出的工作要求。王岐山同志强调,“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 ‘四种形态’”,说明“四种形态”首先是对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明确要求。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的内容。现在的突出问题是,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党性、不敢担当,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蜕变的过程,装作没看见、没听见,不愿意得罪人。如果党委主体责任扛不起来,落实“四种形态”的成效就会大打折扣,就会成为“空中楼阁”。
三、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工作思路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力度,打牢愿担当的思想基础,增强敢担当的硬气和底气。加强理论学习,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时掌握中央、集团公司党组和公司相关工作的最新精神,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学习《学思践悟》系列文章,学习王岐山同志和中央纪委领导关于“四种形态”的系列论述,进一步理解领会“四种形态”的内涵,提高监督执纪工作水平。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学习交流,不断拓展工作视野。增强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先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守住底线,办事不离“章”,行为不越“轨”,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确保自身干净。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公司实际,建立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适应的配套制度,为监督执纪提供有效依据,使纪检监察干部有“规”可循,有“矩”可蹈。 2.转变执纪方式,加强问题线索分类处置。进一步明确“四种形态”的适用范围和程序,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体现执纪的严肃性和公平性。一是要根据问题线索的不同情况,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的听到问题反映就要找本人核实,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有的可通過谈话函询的方式,让被反映的领导干部把问题如实讲清楚,记录形成完整的廉洁档案,如有隐瞒就是欺骗组织,查实之后要严肃处理。二是要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和“四种形态”,按照动态清理、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对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全覆盖。要根据“四种形态”的要求,注重对各种信息的研究分析,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分清主次,区别对待,对党员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三是要在充分运用专项检查、来信来访等渠道收集掌握线索的基础上,通过巡视、审计、日常监督检查等措施,主动出击寻找问题、收集线索。要充分用好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平台,整合纪检监察与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法律等部门的信息资源,规范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和协作排查工作,多方位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3.加强问责追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运用好“四种形态”,最终落脚点在于履行好管党治党的责任,这既是对纪委的要求,也是对党委的要求。党委要加强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做实做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同时,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的日常监督管理,了解情况、提出要求的谈心谈话要经常进行,听到反映的廉政约谈要及时开展,发现问题的批评教育和责令整改要及时跟进,让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时刻感到组织的监督就在身边。要健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纪委必须督促同级和下级党组织切实承担起从严治党的责任,从“明责、尽责、督责、究责”四个层面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监督责任,把“四种形态”要求贯彻到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之中,贯彻到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的全过程,推动党员干部自觉把纪律规矩铭记于心。要突出问责,对违反纪律、四风问题严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的部门单位,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责,尤其要把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扣除绩效工资以及核减单位编制等刚性手段用起来,动真碰硬,用问责倒逼“两个责任”和“四种形态”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多杰热旦.落实“第一种形态”是党委纪委的共同责任[J].党风廉政建设,2016,6:39-40.
[2]四位一线执纪的地市纪委书记谈—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四种形态”[J].中国纪检监察,2016,13:50-51.
关键词:四种形态 理解 问题 实践
2015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四种形态”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指明了前进方向,为纪律监察机关发挥党内监督作用、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深刻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实质
1.理解指导意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部署,是对党员违纪违法规律的清醒认识,是管党治党的重大创新,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目标和遵循。“四种形态”既用纪律标准教育管理全体党员,又用纪律尺子追究惩处违纪党员,真正体现了“全面”和“从严”,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2.理解政策要义。党内关系正常化,关键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意在“勤浇树”,重在形成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意在“正歪树”,重在宽严相济;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職务调整应当是少数,意在“治病树”,重在违纪必究;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意在“拔病树”,重在形成遏制和震慑。
3.理解“纪”与“法”的关系。王岐山同志强调,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应该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党纪党规是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当法律的红线遭到践踏,纪律的底线已经荡然无存。“四种形态”就是把纪律挺在了前面,从“第一道防线”开始就建立了真正的带电高压线,防止党员干部从纪律底线退守到法律底线,从而避免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现象,真正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
二、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存在的问题
1.需要解决首道关口“不好把”的问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通过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拉起防止犯错误的第一道关口;通过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守住防止犯大错误的第二道关口;通过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筑牢防止犯罪的第三道关口,以避免干部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运用好、操作好“四种形态”,关键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使之真正成为常态。实践证明,第一种形态作为第一道关口,最为关键,难度也最大。相对于后三种形态指向清楚、程序明晰、容易操作,第一种形态面广量大、点多线长,目前的工作基础也相对薄弱,如果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时紧时松、时严时宽,必将导致防线失守,给后三种形态带来巨大压力,遏制腐败增量也难以实现。如果第一种形态落实不下去,实践“四种形态”就是一句空话,更谈不上什么全面从严治党。
2.需要解决纪检监察干部“不会干”的问题。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不会干”,不知道如何密切联系实际,践行“四种形态”,说到底就是能力不足。一是善于沟通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对存在危机苗头的党员进行谈话了解情况时,“度”要掌握好,如果说轻了,隔靴搔痒,被谈话人不以为然;如果说重了,还得防止被谈话人心理压力大,作出不当行为。二是勇于发现问题的能力。要抓早抓小首先就是要勇于发现问题,早发现才能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处理。三是掌握处理尺度的能力。落实“四种形态”是要通过四种方式来管理党员,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在同类问题的处理上尺度要一样,不能有的轻有的重,产生党内不公平现象。四是掌握工作方法的能力。落实“四种形态”要做大量的细致的复杂的工作,要因人因事采取合适的方法,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五是摆脱惯性思维方式。执纪中要转变以法律为依据的理念,聚焦违纪问题,严格对照“六大纪律”定性量纪,用“纪言纪语”描述违纪行为。
3.需要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不落实”的问题。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四种形态”缺乏正确理解,认为“四种形态”之前的“监督执纪”四个字,是对纪委提出的工作要求。王岐山同志强调,“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 ‘四种形态’”,说明“四种形态”首先是对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明确要求。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的内容。现在的突出问题是,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党性、不敢担当,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蜕变的过程,装作没看见、没听见,不愿意得罪人。如果党委主体责任扛不起来,落实“四种形态”的成效就会大打折扣,就会成为“空中楼阁”。
三、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工作思路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力度,打牢愿担当的思想基础,增强敢担当的硬气和底气。加强理论学习,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时掌握中央、集团公司党组和公司相关工作的最新精神,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学习《学思践悟》系列文章,学习王岐山同志和中央纪委领导关于“四种形态”的系列论述,进一步理解领会“四种形态”的内涵,提高监督执纪工作水平。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学习交流,不断拓展工作视野。增强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先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守住底线,办事不离“章”,行为不越“轨”,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确保自身干净。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公司实际,建立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适应的配套制度,为监督执纪提供有效依据,使纪检监察干部有“规”可循,有“矩”可蹈。 2.转变执纪方式,加强问题线索分类处置。进一步明确“四种形态”的适用范围和程序,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体现执纪的严肃性和公平性。一是要根据问题线索的不同情况,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的听到问题反映就要找本人核实,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有的可通過谈话函询的方式,让被反映的领导干部把问题如实讲清楚,记录形成完整的廉洁档案,如有隐瞒就是欺骗组织,查实之后要严肃处理。二是要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和“四种形态”,按照动态清理、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对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全覆盖。要根据“四种形态”的要求,注重对各种信息的研究分析,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分清主次,区别对待,对党员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三是要在充分运用专项检查、来信来访等渠道收集掌握线索的基础上,通过巡视、审计、日常监督检查等措施,主动出击寻找问题、收集线索。要充分用好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平台,整合纪检监察与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法律等部门的信息资源,规范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和协作排查工作,多方位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3.加强问责追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运用好“四种形态”,最终落脚点在于履行好管党治党的责任,这既是对纪委的要求,也是对党委的要求。党委要加强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做实做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同时,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的日常监督管理,了解情况、提出要求的谈心谈话要经常进行,听到反映的廉政约谈要及时开展,发现问题的批评教育和责令整改要及时跟进,让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时刻感到组织的监督就在身边。要健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纪委必须督促同级和下级党组织切实承担起从严治党的责任,从“明责、尽责、督责、究责”四个层面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监督责任,把“四种形态”要求贯彻到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之中,贯彻到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的全过程,推动党员干部自觉把纪律规矩铭记于心。要突出问责,对违反纪律、四风问题严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的部门单位,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责,尤其要把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扣除绩效工资以及核减单位编制等刚性手段用起来,动真碰硬,用问责倒逼“两个责任”和“四种形态”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多杰热旦.落实“第一种形态”是党委纪委的共同责任[J].党风廉政建设,2016,6:39-40.
[2]四位一线执纪的地市纪委书记谈—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四种形态”[J].中国纪检监察,2016,13: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