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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改革,是财政资金由分散支付向集中支付运作方式转变的根本性变革,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发生的重大举措。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尚存在一定缺陷,只有对相关的配套措施及时改革跟进,才能让这一制度的改革取得应有的效果。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 系统软件 预算追加
中图分类号:F810.4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其内涵,是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对财政支出从预算分配、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银行清算,以及财政资金到达商品和劳务提供者的整个实施进行有效的监控。其本质,就是实现两个直达,即“收入直缴、支出直拨”。其目的,是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支出都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管理和核算,建立一种高效率的、保证财政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的、财政资金不易被截留、挤占、挪用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来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行为。
经过2008年度对政府采购资金进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初步探索,今年我市财政部门进一步改革了预算经费拨付办法,对近十家市级部门预算单位进行全面地国库集中支付,其余预算单位对工资支出、政府采购支出,以及财政局认为有必要进行特别控制的专项支出,列入国库集中支付。通过本年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操作,到明年所有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将实行全面地国库集中支付。
通过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文件的学习理解,结合国库集中支付的执行和相关财务核算的工作,本人从预算单位的角度,认为以下方面还可改进。
一、细化会计科目核算,增加预算执行的严密性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资金的拨付办法,从原来的财政部门直接将资金划拨给预算单位存款账户使用,改为由财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支出项目,将资金直接从国库存款账户支付给商品供应者和劳务供应者的“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以及将用款限额下达到预算单位在银行开立的零余额账户,并由预算单位在零余额账户内使用的“财政授权支付”方式。这样,在会计核算中,行政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资金,也从原来“资产类”与“收入类”科目金额的同时增加,转变为“资产类或费用类”与“收入类”科目金额的同时增加。根据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新增加了“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自筹资金直接支付额度”、“中心存款”等科目,对“拨入经费”和“财政补助收入”根据支付方式分别增加了“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二级科目。
在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时,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分别按“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申请拨付资金,所取得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中已经按支出性质明确了资金的来源。因此,“拨入经费”和“财政补助收入”仅根据支付方式增加“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二级科目,反而体现不出资金来源。同时,在“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科目中,混合了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不利于预算单位与财政部门对帐,也不利于预算单位控制支出。
笔者认为,为了细化“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可以按支出经济分类增加三级科目,如:

虽然“经费支出”科目下,已经详细地反映了支出的经济分类,但在“拨入经费”的三级科目中,更能总括地反映各类支出。而且,由于申请拨付资金时,是在财政核定的计划金额中,通过财政系统直接取数,因此,增加“拨入经费”的三级科目就是增加了预算执行的严密性。
二、设计开发系统软件,实现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
作为财政支出领域的三项改革,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是互相依存、共同发展的。目前,财政系统软件还是处在试点阶段,各地根据实际自行修改,各模块的系统软件尚不成熟、不规范,没有建立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含统发工资)→账务处理→决算自动生成的一整套财政系统软件。预算编制系统软件,无法与国库集中支付软件、统发工资软件和账务处理系统软件等已使用软件衔接配套,不能达到数据共享,给现实预算资金管理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决算报表编制也自成一个独立的系统,没有将预算、执行和决算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
笔者建议财政部门,设计开发一体化管理的财政系统软件。财政管理软件,应通过一个基础数据库、一个管理平台和一个中央数据库,实现财政预算编制、资金划拨、国库集中支付、收入收缴、统发工资、会计核算等业务环节的协调与统一。一体化管理的最终目标是,通过信息化技术,推动财政管理的改进,实现整个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将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涉及的所有财政业务环节,通过基础数据库的重新配置,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整体发展。
三、设置申报表格,简化人员经费的追加程序
预算追加主要分人员经费增加和专项经费追加,通常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进行审批,且时间较长。相对于专项经费追加而言,人员经费追加具有产生的次数比较频繁、追加的金额比较小的特点。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
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由预算单位通过与财政会计核算中心联网的工资统发系统编制每个人的工资报表,并由财政部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工资直接支付到个人工资账户。此举规范了单位奖金、津补贴的发放,从源头上预防和防治腐败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人员进出变动和职级变动不存在时,年初预算基本与实际相符。然而,当出现人员进出、职级升迁与加班费用时,就容易产生资金缺口。按目前的预算追加办法,不管是新进人员还是职级升迁,均须由人事部门出具每个人的薪级标准后,通常在年末向财政追加人员经费。而加班费用由于年初预算中一般不予安排,其实际支出则不通过个人工资账户而用现金从公业务费中开支,这样就不利于人员经费的控制与核算。另外,每年年中根据各部门要求调整社会保障费用的变动,产生的预算追加却要到年末进行。由于社会保障费用通常由银行托收,调整增加的社会保障费用未经财政追加预算就预先进行支付,无形中使社会保障费用占用了公业务费,不利于预算单位正常业务的开展。
笔者建议,由财政部门根据人员性质或其他要求,分别设置不同的表格,将人员进出、职级升迁、加班费用与社会保障费用的变动情况,事先设置申报表,每个月无论是否发生,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软件向财政部门申报。同时,与当地的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联网,凡是有人事变动,由其先进入各预算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落实相关指标。这样既便于财政部门及时调整预算计划,也便于预算单位控制本年预算和在编制下年预算计划时,能最大程度地贴近实际。
综上所述,在现行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对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增设相应的会计科目、设计财政系统软件一体化管理、简化人员经费追加程序等措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趋于规范、合理。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 系统软件 预算追加
中图分类号:F810.4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其内涵,是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对财政支出从预算分配、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银行清算,以及财政资金到达商品和劳务提供者的整个实施进行有效的监控。其本质,就是实现两个直达,即“收入直缴、支出直拨”。其目的,是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支出都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管理和核算,建立一种高效率的、保证财政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的、财政资金不易被截留、挤占、挪用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来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行为。
经过2008年度对政府采购资金进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初步探索,今年我市财政部门进一步改革了预算经费拨付办法,对近十家市级部门预算单位进行全面地国库集中支付,其余预算单位对工资支出、政府采购支出,以及财政局认为有必要进行特别控制的专项支出,列入国库集中支付。通过本年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操作,到明年所有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将实行全面地国库集中支付。
通过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文件的学习理解,结合国库集中支付的执行和相关财务核算的工作,本人从预算单位的角度,认为以下方面还可改进。
一、细化会计科目核算,增加预算执行的严密性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资金的拨付办法,从原来的财政部门直接将资金划拨给预算单位存款账户使用,改为由财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支出项目,将资金直接从国库存款账户支付给商品供应者和劳务供应者的“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以及将用款限额下达到预算单位在银行开立的零余额账户,并由预算单位在零余额账户内使用的“财政授权支付”方式。这样,在会计核算中,行政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资金,也从原来“资产类”与“收入类”科目金额的同时增加,转变为“资产类或费用类”与“收入类”科目金额的同时增加。根据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新增加了“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自筹资金直接支付额度”、“中心存款”等科目,对“拨入经费”和“财政补助收入”根据支付方式分别增加了“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二级科目。
在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时,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分别按“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申请拨付资金,所取得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中已经按支出性质明确了资金的来源。因此,“拨入经费”和“财政补助收入”仅根据支付方式增加“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二级科目,反而体现不出资金来源。同时,在“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科目中,混合了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不利于预算单位与财政部门对帐,也不利于预算单位控制支出。
笔者认为,为了细化“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可以按支出经济分类增加三级科目,如:

虽然“经费支出”科目下,已经详细地反映了支出的经济分类,但在“拨入经费”的三级科目中,更能总括地反映各类支出。而且,由于申请拨付资金时,是在财政核定的计划金额中,通过财政系统直接取数,因此,增加“拨入经费”的三级科目就是增加了预算执行的严密性。
二、设计开发系统软件,实现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
作为财政支出领域的三项改革,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是互相依存、共同发展的。目前,财政系统软件还是处在试点阶段,各地根据实际自行修改,各模块的系统软件尚不成熟、不规范,没有建立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含统发工资)→账务处理→决算自动生成的一整套财政系统软件。预算编制系统软件,无法与国库集中支付软件、统发工资软件和账务处理系统软件等已使用软件衔接配套,不能达到数据共享,给现实预算资金管理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决算报表编制也自成一个独立的系统,没有将预算、执行和决算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
笔者建议财政部门,设计开发一体化管理的财政系统软件。财政管理软件,应通过一个基础数据库、一个管理平台和一个中央数据库,实现财政预算编制、资金划拨、国库集中支付、收入收缴、统发工资、会计核算等业务环节的协调与统一。一体化管理的最终目标是,通过信息化技术,推动财政管理的改进,实现整个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将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涉及的所有财政业务环节,通过基础数据库的重新配置,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整体发展。
三、设置申报表格,简化人员经费的追加程序
预算追加主要分人员经费增加和专项经费追加,通常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进行审批,且时间较长。相对于专项经费追加而言,人员经费追加具有产生的次数比较频繁、追加的金额比较小的特点。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
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由预算单位通过与财政会计核算中心联网的工资统发系统编制每个人的工资报表,并由财政部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工资直接支付到个人工资账户。此举规范了单位奖金、津补贴的发放,从源头上预防和防治腐败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人员进出变动和职级变动不存在时,年初预算基本与实际相符。然而,当出现人员进出、职级升迁与加班费用时,就容易产生资金缺口。按目前的预算追加办法,不管是新进人员还是职级升迁,均须由人事部门出具每个人的薪级标准后,通常在年末向财政追加人员经费。而加班费用由于年初预算中一般不予安排,其实际支出则不通过个人工资账户而用现金从公业务费中开支,这样就不利于人员经费的控制与核算。另外,每年年中根据各部门要求调整社会保障费用的变动,产生的预算追加却要到年末进行。由于社会保障费用通常由银行托收,调整增加的社会保障费用未经财政追加预算就预先进行支付,无形中使社会保障费用占用了公业务费,不利于预算单位正常业务的开展。
笔者建议,由财政部门根据人员性质或其他要求,分别设置不同的表格,将人员进出、职级升迁、加班费用与社会保障费用的变动情况,事先设置申报表,每个月无论是否发生,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软件向财政部门申报。同时,与当地的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联网,凡是有人事变动,由其先进入各预算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落实相关指标。这样既便于财政部门及时调整预算计划,也便于预算单位控制本年预算和在编制下年预算计划时,能最大程度地贴近实际。
综上所述,在现行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对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增设相应的会计科目、设计财政系统软件一体化管理、简化人员经费追加程序等措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趋于规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