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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合同管理是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能够从源头上预防与化解潜在的法律风险,提升项目的效益。鉴于此,本文主要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建筑工程 合同管理 法律风险 防范对策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建筑工程项目涉及内容及人员多,而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与企业的收益有着紧密联系。然而,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中,存在或潜在多种法律风险,若不采取对策加以防范,极有可能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及企业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因此,对于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1.合同订立阶段存在的法律风险。施工合同是一切潜在风险的源头,若合同有缺陷或陷阱,则会导致合同在履行汇总变得被动,并可能伴随诸多法律纠纷或者风险。在合同订立前,若发包方存在瑕疵,可能会使施工企业无法如期得到工程款;若劳务方资信有瑕疵,可能会对劳务队伍的管理造成影响;若合同款约不明,包括工程验收标准、工程款结算方法、结算程序及期限等,均可能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当对合同中的一些条款产生歧义时,还可能引发纠纷或者诉讼。
2.合同履行阶段的法律风险。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存在或潜在的法律风险更多。比如,工程款未能及时支付时,会影响工程的工期;施工变更或者现场洽商等是否及时签证并确认、工程停工或窝工等,会对施工企业产生影响,也影响损失的计算;双方的往来文件、变更洽商记录及会议纪要等文件,会直接影响到工程决算资料的完整性。
3.合同效力的法律风险。(1)承包人未获得施工方签订的合同;(2)无资质的实际施工方借用有资质施工方名义而签订的合同;(3)承包人越级签订合同;(4)需招标但未招标;(5)非法转包或者分包;(6)对工程实施“串标”或者“围标”行为。
4.合同管理阶段的法律风险。在签订合同时,往往会注意采取书面形式,但在履行期间或者变更合同条款时,却多以口头方式约定,后期并未及时用书面协议固化。若事后对方对变更的合同内容不承认或双方发生争执,则出现无据可抗的局面,增加索赔或其他风险。
二、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对策
1.强化风险意识。在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中,工程承包人应不断强化自身的风险意识,及时分析、归纳、总结与整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风险及其影响范围与程度。在投标、签订、履行合同等各个环节中,应认真研究合同的每一条款,掌握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强化风险管理的意识。
2.使用示范文本,认真审核合同。在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涉及较多的对外经济活动,需要签订大量的派生合同,而使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能够有效减少签约的盲目性,从而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因合同不规范而导致的合同法律风险。所以,施工企业应制定一套符合自身生产经营与管理要求,且覆盖面广、专业性强及操作灵活的派生合同文本,内容应囊括专业分包、物资采购、劳务合同、设备租赁等和工程有紧密联系的经济项目合同,然后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到位,同时,在不对示范文本条款改变的情况下,摒弃以往被动的示范文本观念,创造新的合同订立客观环境,最大化地减少合同签订阶段的法律风险。
在任何时候,尤其是施工企业已经制定了派生合同示范文本时,仍然需要企业相关部门及人员评审合同的条款,还需要认真审核签约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及资信等情况,确保合同条款与企业的合同目的相符以及企业对法律风险的充分知悉与可控。另外,企业应对合同评审人员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将评审合同的责任落实到位,形成一套专业、详实的书面评审意见,然后根据相应程序上报审批,待合同文本经审批合格后,才可签订合同。
3.加大对合同条款的审核力度。企业应对合同的实质性条款进行认真审核。在一些工程项目合同中,合同本身的内容往往存在着法律风险。以某施工合同为例: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工期期限内竣工,否则由于乙方因工期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在该合同中,应对工期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如120天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应注意合同中关于总工程的工期、分包工程的工期等条款问题;专业分包合同中应注意分包工程的工期、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违约等问题。在一份工程项目合同中,义务条款是合同的核心,尤其是涉及双方经济利益的条款,最容易产生法律纠纷,比如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劳动争议等条款。因此,在合同审核中,应加强对合同条款的审核,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具体、可行,文字表达准确、严谨、妥当。切实保证合同的公平、公正与有效。
4.通过合法渠道转移合同风险。如果是可预测的风险,比如工期、工程变更、指定分包商、限定期限、拖欠工资、违约等方面的风险,可以通过合同分担的方法减少自身风险损失。比如,为了避免工期方面的风险,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的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应办理怎样的手续、出现违约情况应作何处理等,但一些风险则无法预料。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双方在合同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方面依然无法达到绝对平衡,某一方可能需要承担的风险更大。鉴于此,在合同的执行阶段,如果是不可预测的风险,可通过合法渠道利用索赔制度的方式对风险进行转移。比如,由于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是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而发生其他经济损失时,承包人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首先,发出索赔通知,然后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报告与相关资料;然后,工程师在28日内给予答复,若未给予答复,可视为索赔认可;最后,阶段性递交索赔意向,并在索赔事件终结28天内,送交最终索赔报告和资料,以最大程度的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
5.加大对履约过程的合同管理力度。合同签订后,参与合同签订者应主动和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明确施工方的有利条款与不利条款,让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能够根据合同内容组织开展施工活动,尽量杜绝不良情况的发生,尤其是合同中对施工的期限、质量要求等。另外,定期分析合同的履行情况,检查是否有违约现象,以便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同时,积极完善合同履约期间的相关签证手续,规范现场签证,签证应明确项目、内容、原因及时间等,且签证单应为电脑打印,不可手工填写,避免自行修改,为合同结算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实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
6.建立健全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统。施工企业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往往建设周期均较长,自合同签订到保修期结束,可能持续数年时间。在这个过程中,还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派生合同,若不能对这些合同进行归类与整理,可能增加潜在的法律风险。因此,在这个动态控制阶段,应建立一套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统,并将各个阶段的合同履行信息、派生的合同文本信息、变更信息等内容统统录入到系统中,然后根据合同的具体履行及变化情况,及时制定最佳的处理方案。同时,应将内控管理、项目管理与风险管理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对合同全流程的有效监控,最大程度地预防人为失误、暗箱操作等因素导致的合同法律风险。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在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重要的組成部分,与工程建设情况及企业收益密切相关。因此,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应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贯穿始终的法律风险,然后对合同的法律风险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制定有效的防范与应对对策,最大程度的减轻合同法律风险导致的损失,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收益。
参考文献:
[1]王杏.浅谈规范项目合同管理及防控合同法律风险[J].新西部,2015(05):50-52.
[2]陈壮凌.浅析建筑施工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J].经济师,2014(09):96-97.
[3]孙翠兰.建筑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和控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3(07):159-160.
关键词:建筑工程 合同管理 法律风险 防范对策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建筑工程项目涉及内容及人员多,而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与企业的收益有着紧密联系。然而,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中,存在或潜在多种法律风险,若不采取对策加以防范,极有可能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及企业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因此,对于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1.合同订立阶段存在的法律风险。施工合同是一切潜在风险的源头,若合同有缺陷或陷阱,则会导致合同在履行汇总变得被动,并可能伴随诸多法律纠纷或者风险。在合同订立前,若发包方存在瑕疵,可能会使施工企业无法如期得到工程款;若劳务方资信有瑕疵,可能会对劳务队伍的管理造成影响;若合同款约不明,包括工程验收标准、工程款结算方法、结算程序及期限等,均可能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当对合同中的一些条款产生歧义时,还可能引发纠纷或者诉讼。
2.合同履行阶段的法律风险。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存在或潜在的法律风险更多。比如,工程款未能及时支付时,会影响工程的工期;施工变更或者现场洽商等是否及时签证并确认、工程停工或窝工等,会对施工企业产生影响,也影响损失的计算;双方的往来文件、变更洽商记录及会议纪要等文件,会直接影响到工程决算资料的完整性。
3.合同效力的法律风险。(1)承包人未获得施工方签订的合同;(2)无资质的实际施工方借用有资质施工方名义而签订的合同;(3)承包人越级签订合同;(4)需招标但未招标;(5)非法转包或者分包;(6)对工程实施“串标”或者“围标”行为。
4.合同管理阶段的法律风险。在签订合同时,往往会注意采取书面形式,但在履行期间或者变更合同条款时,却多以口头方式约定,后期并未及时用书面协议固化。若事后对方对变更的合同内容不承认或双方发生争执,则出现无据可抗的局面,增加索赔或其他风险。
二、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对策
1.强化风险意识。在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中,工程承包人应不断强化自身的风险意识,及时分析、归纳、总结与整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风险及其影响范围与程度。在投标、签订、履行合同等各个环节中,应认真研究合同的每一条款,掌握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强化风险管理的意识。
2.使用示范文本,认真审核合同。在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涉及较多的对外经济活动,需要签订大量的派生合同,而使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能够有效减少签约的盲目性,从而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因合同不规范而导致的合同法律风险。所以,施工企业应制定一套符合自身生产经营与管理要求,且覆盖面广、专业性强及操作灵活的派生合同文本,内容应囊括专业分包、物资采购、劳务合同、设备租赁等和工程有紧密联系的经济项目合同,然后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到位,同时,在不对示范文本条款改变的情况下,摒弃以往被动的示范文本观念,创造新的合同订立客观环境,最大化地减少合同签订阶段的法律风险。
在任何时候,尤其是施工企业已经制定了派生合同示范文本时,仍然需要企业相关部门及人员评审合同的条款,还需要认真审核签约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及资信等情况,确保合同条款与企业的合同目的相符以及企业对法律风险的充分知悉与可控。另外,企业应对合同评审人员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将评审合同的责任落实到位,形成一套专业、详实的书面评审意见,然后根据相应程序上报审批,待合同文本经审批合格后,才可签订合同。
3.加大对合同条款的审核力度。企业应对合同的实质性条款进行认真审核。在一些工程项目合同中,合同本身的内容往往存在着法律风险。以某施工合同为例: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工期期限内竣工,否则由于乙方因工期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在该合同中,应对工期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如120天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应注意合同中关于总工程的工期、分包工程的工期等条款问题;专业分包合同中应注意分包工程的工期、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违约等问题。在一份工程项目合同中,义务条款是合同的核心,尤其是涉及双方经济利益的条款,最容易产生法律纠纷,比如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劳动争议等条款。因此,在合同审核中,应加强对合同条款的审核,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具体、可行,文字表达准确、严谨、妥当。切实保证合同的公平、公正与有效。
4.通过合法渠道转移合同风险。如果是可预测的风险,比如工期、工程变更、指定分包商、限定期限、拖欠工资、违约等方面的风险,可以通过合同分担的方法减少自身风险损失。比如,为了避免工期方面的风险,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的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应办理怎样的手续、出现违约情况应作何处理等,但一些风险则无法预料。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双方在合同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方面依然无法达到绝对平衡,某一方可能需要承担的风险更大。鉴于此,在合同的执行阶段,如果是不可预测的风险,可通过合法渠道利用索赔制度的方式对风险进行转移。比如,由于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是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而发生其他经济损失时,承包人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首先,发出索赔通知,然后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报告与相关资料;然后,工程师在28日内给予答复,若未给予答复,可视为索赔认可;最后,阶段性递交索赔意向,并在索赔事件终结28天内,送交最终索赔报告和资料,以最大程度的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
5.加大对履约过程的合同管理力度。合同签订后,参与合同签订者应主动和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明确施工方的有利条款与不利条款,让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能够根据合同内容组织开展施工活动,尽量杜绝不良情况的发生,尤其是合同中对施工的期限、质量要求等。另外,定期分析合同的履行情况,检查是否有违约现象,以便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同时,积极完善合同履约期间的相关签证手续,规范现场签证,签证应明确项目、内容、原因及时间等,且签证单应为电脑打印,不可手工填写,避免自行修改,为合同结算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实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
6.建立健全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统。施工企业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往往建设周期均较长,自合同签订到保修期结束,可能持续数年时间。在这个过程中,还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派生合同,若不能对这些合同进行归类与整理,可能增加潜在的法律风险。因此,在这个动态控制阶段,应建立一套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统,并将各个阶段的合同履行信息、派生的合同文本信息、变更信息等内容统统录入到系统中,然后根据合同的具体履行及变化情况,及时制定最佳的处理方案。同时,应将内控管理、项目管理与风险管理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对合同全流程的有效监控,最大程度地预防人为失误、暗箱操作等因素导致的合同法律风险。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在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重要的組成部分,与工程建设情况及企业收益密切相关。因此,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应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贯穿始终的法律风险,然后对合同的法律风险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制定有效的防范与应对对策,最大程度的减轻合同法律风险导致的损失,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收益。
参考文献:
[1]王杏.浅谈规范项目合同管理及防控合同法律风险[J].新西部,2015(05):50-52.
[2]陈壮凌.浅析建筑施工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J].经济师,2014(09):96-97.
[3]孙翠兰.建筑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和控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3(07):159-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