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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居家社区养老是未来一定时期内我国养老的主要模式。通过分析河北省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的现状、养老服务需求种类及特点,提出智能化居家社区养老平台的建设策略。
关键词:互联网+ 居家社区养老 智能化平台
一、河北省养老行业现状
长期以来,养老方式根据养老服务提供场所的不同被划分为家庭养老、居家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方式。家庭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依靠老人自身及直系亲属来满足养老需求的养老方式,也是河北省老年群体的主要养老方式。这种方式对社会化服务需求较少,专业化程度低,养老成本低,一般适用于老人能自我照料、家庭成员工作结构能满足照料老人需要的情况。但在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承德五市的调查显示,有近一成的家庭养老者既不能自我照料,家庭成员也不能提供足够的照顾,迫于经济条件只能在家艰难度日。居家社区养老是老人居住在家,在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个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等。社区养老机构,需要一定规模的服务设施,但河北省各地原有的住宅小区,一般没有相应的配套设施且不具有增建条件,就是新建住宅小区,在落实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时,从规划到建设再到验收和交付都存在的不同程度的缩水。已经运行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多为民政部门所辖的非盈利机构,行政色彩较浓,在灵活性和服务的高效性上存在问题。近两年,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河北省把高碑店、涿州两市作为京津冀的健康养老基地进行建设,以吸引京津的养老资源,推动京津冀社区养老产业的发展。机构养老是社会化的养老方式,老人所需服务基本来自机构,不依赖于家庭或社区的,其服务专业性、全面性、即时性较强,但设施投入大、经营风险高、见效慢,收费从五六百到上万元都有,一般适用于失能和半失能的老人。河北省养老机构按性质分包括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和民办公助,目前以公办和民办为主,且公办性质的养老机构有向公办民营转变的趋势,民办的养老机构也越来越多的得到政府的补助。受到床位数量的限制,机构养老在河北省所占比重并不高,且床位多被分配给情况特殊的老人,在公办养老院尤其明显。
总体来看,河北省养老人群在这三种养老方式的实现能力上呈断崖式下降形态,未富先老、家庭经济条件一般的老人尤其趋向于选择家庭养老。但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的退化,尤其到半失能、失能狀态,在这三种服务方式的选择上开始倾向于后者。更为重要的是,老年人的经济条件随着年龄的增长不会明显改善。养老服务需求的升级和养老服务购买能力的不足势必给河北省的养老业带来压力。要解决上述矛盾,需要分两步走。首先夯实居家社区养老。以低成本的居家养老为依托,全面提升社区养老品质,参照养老机构不断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降低老人实际支出;其次大力发展机构养老。居家社区养老发展得好,机构养老的压力就小,反之则大。但居家社区养老不能代替机构养老,未来仍将有大量的老人离开社区进入机构养老。河北省应鼓励和提供条件,缩小民营养老机构和公办养老机构的差距,积极发展壮大养老产业。
二、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现状
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是智能化养老、智慧养老的工具性表述,是居家社区养老发展的方向和内在需求,也是将养老事业推向养老产业的必经之路。没有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的资源不能快速流动,利用率低且成本高;没有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提升慢,缺乏灵活性和创新性,不能很好的满足老人需求。前些年河北省各地市曾尝试“一键通”式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模式,政府引导企事业单位利用现代通讯和网络技术,建立市、县网络平台、吸引企业加盟、免费发放呼叫终端、制定服务标准、建立老年服务信息,形成覆盖城乡、体系健全的养老服务呼叫网络,依托该平台,开展日间照料、就医陪护、配餐送餐和家庭保洁等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
目前来看,“一键通”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还没有实现当初的目标。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平台建设拖滞。由于资金、技术等问题,平台建设要么拖后要么删减原定方案内容,致使平台迟迟不能投入使用或即使投入使用但功能单一,不能满足老人的使用需求;二是平台链接的服务提供方数量少、提供的服务少、服务质量难以保证且价格偏高;三是平台不能实现24小时在线服务,夜间紧急呼叫无响应;四是出现纠纷不容易解决,各方均不满意。由于平台自身及服务质量和费用等问题,老人和服务供应方放弃的比例很高,甚至平台工作人员都认为“一键通”解决的问题没有产生的问题多。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企业及社会组织借助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构建、运用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网络,集成养老服务资源”,“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可以低价或者无偿使用政府提供的场所、设施”,“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电、暖、燃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户价格。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依法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条例的出台为社区服务机构设立、平台的构建和运用提供了政策支持,有利于增加服务供给量,利用优胜劣汰机制提升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当前,京津冀三地正共同探索适合各自区域特点的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新模式,共同培育一批示范性智能化居家养老社区,还将打破区域老年福利和养老服务方面的身份、户籍、医疗保险等壁垒,让京津冀三地老人异地享受无障碍智能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居家社区养老产业的发展。
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类型分析
老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是不同的。从多角度对需求进行分析,对居家社区养老智能化服务平台的建设有参考意义。按专业属性可分为:医疗卫生类,包括医护、健康体检、康复等;家政服务类,包括餐饮、洗浴、保洁、购物、维修、提醒等;精神心理类,包括心理疏导、探访、陪伴、临终关怀等;教育咨询类,包括老年大学、法律服务、医疗咨询、安全指导等;娱乐健身类,包括文化娱乐、运动健身、休闲养生、保健等。按服务持续时间可分为:钟点、全天、数天、数周、数月、半年、整年甚至数年等形式。按服务提供地点可分为:在家中完成的服务,即各种类型的上门服务;在社区内完成的服务,如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等;在社区外完成的服务,如医院就诊、住院治疗、旅游等。按需求的紧急程度可分为:即时型,如紧急救援等;预约型,如家政服务、一般性的医疗服务等。按需求的发出者可分为:老人发出、亲属发出、服务机构发出、智能平台发出等。按服务的提供者分可分为:个人、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
四、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需平台建设策略
智能化互联网平台的建设对居家社区养老水平的提高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不仅能连通供需双方,还能促进供需双方良性发展,达到供需动态平衡,实现养老行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平台建设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直接性。平台直达供需双方,中间不需第三方介入或仅需必要的少量介入,且介入以自动化介入为主,必要时才允许人为介入,避免传递延迟、信息失真、费用增加和降低平台稳定性。
2.公开透明。社区养老服务提供者信息、服务内容及标准、收费价格、服务后效果、使用者评价等在平台上完全公开,实现线上的真实及与线下的一致。
3.兼容性。对服务的提供者,平台应能够兼容个人、企业、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等,尤其应为个人和小型服务机构提供良好的接口;对已有的及后建的平台,能够对接和提供接口,便于平台的扩展和完善。
4.平台出资者、建设者、管理者,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政府、社会组织甚至个人,切忌都由政府大包大揽。不论此三者如何组合,都要保证平台的公开公平、灵活、高效、稳定。
参考文献:
[1]潘峰.互联网+社区养老:智能养老新思维[J].学习与实践,2015(9).
[2]张晓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研究[J].2011年中国社会学年会—城市化加速期社会建设,2011.
关键词:互联网+ 居家社区养老 智能化平台
一、河北省养老行业现状
长期以来,养老方式根据养老服务提供场所的不同被划分为家庭养老、居家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方式。家庭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依靠老人自身及直系亲属来满足养老需求的养老方式,也是河北省老年群体的主要养老方式。这种方式对社会化服务需求较少,专业化程度低,养老成本低,一般适用于老人能自我照料、家庭成员工作结构能满足照料老人需要的情况。但在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承德五市的调查显示,有近一成的家庭养老者既不能自我照料,家庭成员也不能提供足够的照顾,迫于经济条件只能在家艰难度日。居家社区养老是老人居住在家,在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个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等。社区养老机构,需要一定规模的服务设施,但河北省各地原有的住宅小区,一般没有相应的配套设施且不具有增建条件,就是新建住宅小区,在落实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时,从规划到建设再到验收和交付都存在的不同程度的缩水。已经运行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多为民政部门所辖的非盈利机构,行政色彩较浓,在灵活性和服务的高效性上存在问题。近两年,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河北省把高碑店、涿州两市作为京津冀的健康养老基地进行建设,以吸引京津的养老资源,推动京津冀社区养老产业的发展。机构养老是社会化的养老方式,老人所需服务基本来自机构,不依赖于家庭或社区的,其服务专业性、全面性、即时性较强,但设施投入大、经营风险高、见效慢,收费从五六百到上万元都有,一般适用于失能和半失能的老人。河北省养老机构按性质分包括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和民办公助,目前以公办和民办为主,且公办性质的养老机构有向公办民营转变的趋势,民办的养老机构也越来越多的得到政府的补助。受到床位数量的限制,机构养老在河北省所占比重并不高,且床位多被分配给情况特殊的老人,在公办养老院尤其明显。
总体来看,河北省养老人群在这三种养老方式的实现能力上呈断崖式下降形态,未富先老、家庭经济条件一般的老人尤其趋向于选择家庭养老。但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的退化,尤其到半失能、失能狀态,在这三种服务方式的选择上开始倾向于后者。更为重要的是,老年人的经济条件随着年龄的增长不会明显改善。养老服务需求的升级和养老服务购买能力的不足势必给河北省的养老业带来压力。要解决上述矛盾,需要分两步走。首先夯实居家社区养老。以低成本的居家养老为依托,全面提升社区养老品质,参照养老机构不断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降低老人实际支出;其次大力发展机构养老。居家社区养老发展得好,机构养老的压力就小,反之则大。但居家社区养老不能代替机构养老,未来仍将有大量的老人离开社区进入机构养老。河北省应鼓励和提供条件,缩小民营养老机构和公办养老机构的差距,积极发展壮大养老产业。
二、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现状
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是智能化养老、智慧养老的工具性表述,是居家社区养老发展的方向和内在需求,也是将养老事业推向养老产业的必经之路。没有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的资源不能快速流动,利用率低且成本高;没有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提升慢,缺乏灵活性和创新性,不能很好的满足老人需求。前些年河北省各地市曾尝试“一键通”式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模式,政府引导企事业单位利用现代通讯和网络技术,建立市、县网络平台、吸引企业加盟、免费发放呼叫终端、制定服务标准、建立老年服务信息,形成覆盖城乡、体系健全的养老服务呼叫网络,依托该平台,开展日间照料、就医陪护、配餐送餐和家庭保洁等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
目前来看,“一键通”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还没有实现当初的目标。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平台建设拖滞。由于资金、技术等问题,平台建设要么拖后要么删减原定方案内容,致使平台迟迟不能投入使用或即使投入使用但功能单一,不能满足老人的使用需求;二是平台链接的服务提供方数量少、提供的服务少、服务质量难以保证且价格偏高;三是平台不能实现24小时在线服务,夜间紧急呼叫无响应;四是出现纠纷不容易解决,各方均不满意。由于平台自身及服务质量和费用等问题,老人和服务供应方放弃的比例很高,甚至平台工作人员都认为“一键通”解决的问题没有产生的问题多。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企业及社会组织借助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构建、运用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网络,集成养老服务资源”,“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可以低价或者无偿使用政府提供的场所、设施”,“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电、暖、燃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户价格。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依法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条例的出台为社区服务机构设立、平台的构建和运用提供了政策支持,有利于增加服务供给量,利用优胜劣汰机制提升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当前,京津冀三地正共同探索适合各自区域特点的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新模式,共同培育一批示范性智能化居家养老社区,还将打破区域老年福利和养老服务方面的身份、户籍、医疗保险等壁垒,让京津冀三地老人异地享受无障碍智能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居家社区养老产业的发展。
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类型分析
老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是不同的。从多角度对需求进行分析,对居家社区养老智能化服务平台的建设有参考意义。按专业属性可分为:医疗卫生类,包括医护、健康体检、康复等;家政服务类,包括餐饮、洗浴、保洁、购物、维修、提醒等;精神心理类,包括心理疏导、探访、陪伴、临终关怀等;教育咨询类,包括老年大学、法律服务、医疗咨询、安全指导等;娱乐健身类,包括文化娱乐、运动健身、休闲养生、保健等。按服务持续时间可分为:钟点、全天、数天、数周、数月、半年、整年甚至数年等形式。按服务提供地点可分为:在家中完成的服务,即各种类型的上门服务;在社区内完成的服务,如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等;在社区外完成的服务,如医院就诊、住院治疗、旅游等。按需求的紧急程度可分为:即时型,如紧急救援等;预约型,如家政服务、一般性的医疗服务等。按需求的发出者可分为:老人发出、亲属发出、服务机构发出、智能平台发出等。按服务的提供者分可分为:个人、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
四、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需平台建设策略
智能化互联网平台的建设对居家社区养老水平的提高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不仅能连通供需双方,还能促进供需双方良性发展,达到供需动态平衡,实现养老行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平台建设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直接性。平台直达供需双方,中间不需第三方介入或仅需必要的少量介入,且介入以自动化介入为主,必要时才允许人为介入,避免传递延迟、信息失真、费用增加和降低平台稳定性。
2.公开透明。社区养老服务提供者信息、服务内容及标准、收费价格、服务后效果、使用者评价等在平台上完全公开,实现线上的真实及与线下的一致。
3.兼容性。对服务的提供者,平台应能够兼容个人、企业、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等,尤其应为个人和小型服务机构提供良好的接口;对已有的及后建的平台,能够对接和提供接口,便于平台的扩展和完善。
4.平台出资者、建设者、管理者,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政府、社会组织甚至个人,切忌都由政府大包大揽。不论此三者如何组合,都要保证平台的公开公平、灵活、高效、稳定。
参考文献:
[1]潘峰.互联网+社区养老:智能养老新思维[J].学习与实践,2015(9).
[2]张晓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研究[J].2011年中国社会学年会—城市化加速期社会建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