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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吉林省各级政府加大了财政政策对旅游业的支持力度,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着重分析财政政策支持旅游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进一步优化财政政策,以期更有效的促进该省旅游业快速发展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鍵词:吉林省 旅游业 财政政策
自国家“十三五”规划出台以来,各级地方政府转变发展模式,进行供给侧结构改革。突出表现为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提倡旅游发展战略。作为旅游大省的吉林省,自2016年以来,围绕青山绿水、东北地方文化等特点,以“冰雪旅游”为主题,加快培育和建设一大批突具有鲜明特色的旅游产业,充分发挥以山水林、冰雪凇为特色,自然、人文景观互相映衬,构成得天独厚的观光、休闲、民俗风情和历史文化等旅游优势,通过实施一系列的财政政策,加强现有旅游资源的整合,力求旅游资源的整体和谐发展。与此同时,不完善的财政政策却已成为制约吉林省深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瓶颈。
一、旅游业财政政策问题分析
1.旅游专项经费投入不足制约旅游业发展速度。近年来,吉林省旅游业建设已逐步优化,但目前景点大都是静态的、非参与性的景观内容,比较单调,缺乏强吸引力的旅游精品,旅游产品品位低,功能不全,不能给游客以鲜明的旅游形象,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旅游专项经费投入不足,现有的经费无法充分保障旅游资源开发力度和强度,进而缩短了游人的停留时间,降低了吸引力。
2.旅游财政投入结构不合理影响旅游业与市场的对接。在旅游财政支出中,对基础设施建设最为重视。以吉林市为例,截止2016年末,共建设星级饭店27家、旅游名店14家、现代化商业街10条,国贸购物中心、东方商厦等大型商品购物中心10个,近80%的旅游财政投入都集中在购物、住宿等方面,与此同时,相应的景点建设、公共服务体系、旅游接待完善程度和市容市貌等方面,却没有跟上“基建的步伐”。目前吉林省旅行产业大多推崇以观光为目的,通过住宿、购物等带动各项消费,但以度假、探险、科考、民俗、生态、体育、文学、保健康复等为主的旅游市场却投入不够。随着人们生活内容的多样化,旅游财政投入结构也应适当调整。
3.旅游税收政策对旅游业发展的引导作用不足。税收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有力手段,应当充分发挥其对旅游业的支撑和辅助作用,特别是在当今发展低碳经济,保护生态环境的大背景下,旅游产业也应朝着低碳旅游方向发展,税收要给现行发展低碳旅游的企业足够的政策优惠,引导企业向低碳、节能环保的绿色旅游方向发展。但现实是目前的税收政策在推动旅游业发展方面并没有取得突出的成效。
二、优化财政政策,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建议
1.完善旅游财政支出政策。
1.1财政预算支出政策。(1)旅游财政资金实现统一调配。作为支持区域旅游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既有来源于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也有地方各级财政收入,致使两级财政资金或三级财政资金无法实现有效的统一。因此应当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人,所辖旅游部门作为意见提出人,由财政部门对旅游财政资金进行整合,把分散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但却具有相同功能的资金进行整合,彻底实现资金的有效集中和管理,进而实现财政资金的规模效益和引导效应。(2)增加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资金。各级政府应立足资源保护,坚持市场导向,加大对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作为公共产品,良好的基础设施,是加快旅游开发,提升管理服务,扩大对外开放的最有效途径,可以最大限度地促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转化。基础设施的有效建设可以提高旅游资源效用,进而政府将所获得的额外收入投入到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开发中,形成这种公共产品供给的良性循环。
1.2财政投融资政策。广泛吸纳社会资金,鼓励金融创新服务于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周期长,见效慢”是导致旅游产业发展的一大难题,各级政府应当出台政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旅游产业发展中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银行发放长期低息贷款、以财政贴息等方式,向私人旅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此外,政府还可以鼓励采取 PPP、BOT、TOT、ABS等融资模式,扩大民间资本进入旅游企业的渠道,支持旅游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旅游彩票等方式筹资,加大债券市场对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满足旅游业发展的融资需求。
1.3转移支付政策。一要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与景区有高度关联性的交通运输、通信网络、水利、供电、供排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上級政府要对下级政府进行转移支付,以此增加基层政府的财力,弥补旅游资金不足;二要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纳入到支持中小企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三要在脱贫攻坚战中寻求政策支持。贫困地区政府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对贫困地区旅游交通、停车场、垃圾污水处理、安防消防等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
2.完善旅游税收政策。
2.1合理运用税收政策,促进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旅游资源的开发过程中,要坚守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通过税收政策,引导资金流向,强化产业布局,促进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形成开发促进保护并带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良性循环,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开发,推动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2完善旅游税收优惠政策,提升旅游企业竞争力。(1)对各类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认定为符合条件的从事旅游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对提供体育、旅游和文化服务的非营利社会组织,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与旅游相关的创意费用、设计费用和广告费等可依法在税前扣除。(2)精准扶持旅游重点企业。增强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旅游业的关注,将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第三产业的支柱产业来培育,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旅游重点企业,使吉林省旅游资源得到全面、系统的科学开发,形成一批在省内外、国内外具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旅游产品,打造该省的旅游热点地区。(3)提升企业的经营维护能力。旅游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大部分为公益性项目,对这些旅游企业可以考虑降低增值税率或在一定时期内免征所得税,进而增强其投资及维护基础设施的能力。
2.3实施低碳税收政策,引导旅游业绿色发展方向。一要从保护旅游资源原生态出发,加快环保税的出台和实施步伐,加大对碳排放总量的限制,实现对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二要充分利用税收政策,整合发展工业旅游、农业旅游、商贸业旅游、交通业旅游、文化业旅游,促进各产业互相联动,打造全方位的“无烟经济”。三要利用税收政策引导低碳方式的消费理念,逐步将游客从短期观光旅游向长期度假休闲旅游转变。四要对景区三废资源再利用的企业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加强对景区生态环境的维护。
参考文献:
[1]王建勋.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财政政策选择[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1,(6).
[2]代海涛.吉林省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J].商业经济,2015,(1).
[3]苗月新.试论促进我国旅游消费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J].税务研究,2010,(9).
[4]胡抚生. 创新财政金融政策让旅游业更好发展[N].中国旅游报,2014,(10).
关鍵词:吉林省 旅游业 财政政策
自国家“十三五”规划出台以来,各级地方政府转变发展模式,进行供给侧结构改革。突出表现为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提倡旅游发展战略。作为旅游大省的吉林省,自2016年以来,围绕青山绿水、东北地方文化等特点,以“冰雪旅游”为主题,加快培育和建设一大批突具有鲜明特色的旅游产业,充分发挥以山水林、冰雪凇为特色,自然、人文景观互相映衬,构成得天独厚的观光、休闲、民俗风情和历史文化等旅游优势,通过实施一系列的财政政策,加强现有旅游资源的整合,力求旅游资源的整体和谐发展。与此同时,不完善的财政政策却已成为制约吉林省深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瓶颈。
一、旅游业财政政策问题分析
1.旅游专项经费投入不足制约旅游业发展速度。近年来,吉林省旅游业建设已逐步优化,但目前景点大都是静态的、非参与性的景观内容,比较单调,缺乏强吸引力的旅游精品,旅游产品品位低,功能不全,不能给游客以鲜明的旅游形象,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旅游专项经费投入不足,现有的经费无法充分保障旅游资源开发力度和强度,进而缩短了游人的停留时间,降低了吸引力。
2.旅游财政投入结构不合理影响旅游业与市场的对接。在旅游财政支出中,对基础设施建设最为重视。以吉林市为例,截止2016年末,共建设星级饭店27家、旅游名店14家、现代化商业街10条,国贸购物中心、东方商厦等大型商品购物中心10个,近80%的旅游财政投入都集中在购物、住宿等方面,与此同时,相应的景点建设、公共服务体系、旅游接待完善程度和市容市貌等方面,却没有跟上“基建的步伐”。目前吉林省旅行产业大多推崇以观光为目的,通过住宿、购物等带动各项消费,但以度假、探险、科考、民俗、生态、体育、文学、保健康复等为主的旅游市场却投入不够。随着人们生活内容的多样化,旅游财政投入结构也应适当调整。
3.旅游税收政策对旅游业发展的引导作用不足。税收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有力手段,应当充分发挥其对旅游业的支撑和辅助作用,特别是在当今发展低碳经济,保护生态环境的大背景下,旅游产业也应朝着低碳旅游方向发展,税收要给现行发展低碳旅游的企业足够的政策优惠,引导企业向低碳、节能环保的绿色旅游方向发展。但现实是目前的税收政策在推动旅游业发展方面并没有取得突出的成效。
二、优化财政政策,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建议
1.完善旅游财政支出政策。
1.1财政预算支出政策。(1)旅游财政资金实现统一调配。作为支持区域旅游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既有来源于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也有地方各级财政收入,致使两级财政资金或三级财政资金无法实现有效的统一。因此应当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人,所辖旅游部门作为意见提出人,由财政部门对旅游财政资金进行整合,把分散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但却具有相同功能的资金进行整合,彻底实现资金的有效集中和管理,进而实现财政资金的规模效益和引导效应。(2)增加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资金。各级政府应立足资源保护,坚持市场导向,加大对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作为公共产品,良好的基础设施,是加快旅游开发,提升管理服务,扩大对外开放的最有效途径,可以最大限度地促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转化。基础设施的有效建设可以提高旅游资源效用,进而政府将所获得的额外收入投入到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开发中,形成这种公共产品供给的良性循环。
1.2财政投融资政策。广泛吸纳社会资金,鼓励金融创新服务于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周期长,见效慢”是导致旅游产业发展的一大难题,各级政府应当出台政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旅游产业发展中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银行发放长期低息贷款、以财政贴息等方式,向私人旅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此外,政府还可以鼓励采取 PPP、BOT、TOT、ABS等融资模式,扩大民间资本进入旅游企业的渠道,支持旅游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旅游彩票等方式筹资,加大债券市场对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满足旅游业发展的融资需求。
1.3转移支付政策。一要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与景区有高度关联性的交通运输、通信网络、水利、供电、供排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上級政府要对下级政府进行转移支付,以此增加基层政府的财力,弥补旅游资金不足;二要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纳入到支持中小企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三要在脱贫攻坚战中寻求政策支持。贫困地区政府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对贫困地区旅游交通、停车场、垃圾污水处理、安防消防等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
2.完善旅游税收政策。
2.1合理运用税收政策,促进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旅游资源的开发过程中,要坚守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通过税收政策,引导资金流向,强化产业布局,促进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形成开发促进保护并带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良性循环,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开发,推动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2完善旅游税收优惠政策,提升旅游企业竞争力。(1)对各类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认定为符合条件的从事旅游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对提供体育、旅游和文化服务的非营利社会组织,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与旅游相关的创意费用、设计费用和广告费等可依法在税前扣除。(2)精准扶持旅游重点企业。增强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旅游业的关注,将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第三产业的支柱产业来培育,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旅游重点企业,使吉林省旅游资源得到全面、系统的科学开发,形成一批在省内外、国内外具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旅游产品,打造该省的旅游热点地区。(3)提升企业的经营维护能力。旅游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大部分为公益性项目,对这些旅游企业可以考虑降低增值税率或在一定时期内免征所得税,进而增强其投资及维护基础设施的能力。
2.3实施低碳税收政策,引导旅游业绿色发展方向。一要从保护旅游资源原生态出发,加快环保税的出台和实施步伐,加大对碳排放总量的限制,实现对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二要充分利用税收政策,整合发展工业旅游、农业旅游、商贸业旅游、交通业旅游、文化业旅游,促进各产业互相联动,打造全方位的“无烟经济”。三要利用税收政策引导低碳方式的消费理念,逐步将游客从短期观光旅游向长期度假休闲旅游转变。四要对景区三废资源再利用的企业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加强对景区生态环境的维护。
参考文献:
[1]王建勋.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财政政策选择[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1,(6).
[2]代海涛.吉林省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J].商业经济,2015,(1).
[3]苗月新.试论促进我国旅游消费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J].税务研究,2010,(9).
[4]胡抚生. 创新财政金融政策让旅游业更好发展[N].中国旅游报,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