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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同时达到与国际海关接轨的要求,海关总署于2014年10月8日对外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海关正式引入AEO管理制度。通过对我国涉外企业AEO认证中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具体条目进行分析,找出认证过程中的难点,提出对策建议,从而使更多的涉外企业可以通过海关认证,享受海关的优惠待遇和通关便利措施。
关键词:涉外企业 AEO认证 信用管理
一、涉外企业申请AEO认证的意义
1.对涉外企业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落实了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只要企业诚信守法、规范经营,不论规模大小和成立时间长短,都有资格申请成为高信用企业。对诚信守法企业,充分体现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具体表现在:一是取消了企业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2万票(中西部5000票)和3000票以上的规模标准;二是取消了新注册企业须适用当前信用等级满1年的时间条件;三是科学设立认定标准。按照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简单易行、实时动态的原则,改变《分类办法》中指标均为刚性、绝对数值的做法,给予企业一定的规范改进空间,同时考虑大小企业以及进出口业务量多少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对值指标(如差错率、违法次数占比等)。为了切实落实国家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中国海关积极地与国际海关进行AEO互认合作,享受签署国海关给予的降低查验率、简化单据审核、优先通关、设立联络员、非常时期的优先处置等通关便利化措施。目前全国平均查验率大致为:高级认证:0.74%,一般认证2.18%,一般信用大于3%。
2.对海关和政府的意义。《信用暂行办法》体现了海关积极响应国务院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工作要求。一是海关总署不再对高信用企业的认定进行核准,放权给各直属海关或者隶属海关;二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海关对企业信用认定的核准环节,除了认证企业(即AEO企业)需要企业向海关申请认定外,其他企业信用等级调整都由海关按照客观、量化标准进行动态调整,无需向海关申请;三是大幅缩短信用认定办理时限。例如,高级认证企业评定时间仅需90日,办理时间较《分类办法》减少约3个月。
二、涉外企业申请AEO认证的途径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分为一般认证企业标准和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包括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等5类标准,其中,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有18条32项,一般认证企业标准有18条29项。一般信用企业按照《信用暂行办法》和《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进行自我评估,认为符合哪个标准的,就可以向属地海关提出申请,进行相应的认证。当然,如果企业经评估发现,本身存在不符合标准的情形,也可以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规范、完善,待达到标准要求后,再向海关提出认证申请。AA类企业将直接过渡为高级认证企业,海关每3年对高级认证企业进行一次重新认证;A类企业将直接过渡为一般认证企业,海关将通过系统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和评估,并实行不定期重新认证;B类企业将直接过渡到一般信用企业;C类和D类企业将由海关按照《信用暂行办法》重新审核并确定信用等级。
三、涉外企业通过AEO认证的对策
1.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第1,7,8,9,18项,比照认证标准自我打分就可以。
2.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第2项进出口业务控制,对进出口活动,单证的控制和保管制定好符合海关要求的作业SOP流程,主要是设置专人对进出口单证涉及的价格、归类、原产地、数量、品名、规格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内部复核。
3.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第3项内部审计控制,分内审制度,责任追究,改进机制三部分,建议先期直接聘请外部专职人员独立对进出口业务等实施每年至少1次内审,后续再根据成本考虑是否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岗位。
4.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第4项信息系统控制,这部分建议IT部门按照海关对企业ERP信息系统,数据管理,信息安全方面的要求,写进公司信息系统安全控制的条例中。由高级管理人员带队专门成立ERP信息系统作业流程改善项目推进会,让财务、业务,采购,进出口,仓库,生产等职能部门参与进来,保证生产经营数据以及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录入ERP系统并能够实现流程检索、跟踪。
5.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第5项财务状况,这部分包括会计信息,偿付能力,盈利能力和缴税能力。对于偿付能力规定,速动比率≥平均值,为达标;较差值≤速动比率<平均值,为部分达标;速动比率<较差值,为不达标;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为达标;平均值<资产负债率≤较差值,为部分达标;资产负债率>较差值,为不达标。对于盈利能力的规定,主营业务利润率≥平均值,为达标;较差值≤主营业务利润率<平均值,为部分达标;主营业务利润率<较差值,为不达标。
6.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第6项遵守法律法规,分为人员违法和企业违法。认证时要求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连续2年无故意犯罪记录。如公安机关不能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只能自己出个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明并承担法律责任。
7.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第10项场所安全控制措施及11项进入安全控制措施,这两项是重点整改的地方,不仅涉及到流程优化还涉及到监控设施等资产的投入。需由高级管理人员成立AEO认证项目改善推进会,召集仓库,品管,物流,进出口,总务,安保等职能部门一起比照《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要求对现有设施及人员,物品的管理流程进行梳理改善,制定出完成的时间表,并指定专门人员对改善的进度,执行情况进行追踪。特别注意的是,集装箱装货码头需要监控,能够覆盖到装箱外部过程,以及集装箱内部,这是海关高级认证的要求
8.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第12项人员安全,主要涉及到人事部门流程优化,按照《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要求从新定义流程并执行就可以了。
9.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第13项商业伙伴安全控制措施,需要业务及采购部门参与制定商业伙伴供应链安全的书面制度和程序,要求在筛选商业伙伴时根据本认证标准对商业伙伴进行全面评估,重点评估守法合规和贸易安全,并有书面制度和程序。在合同、协议或者其他书面资料中要求商业伙伴按照本认证标准优化和完善贸易安全管理。定期监控或者检查商业伙伴遵守贸易安全要求的情况,并有书面制度和程序。
10.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第14项货物安全控制措施,第15项集裝箱安全控制措施,第16项运输工具安全控制措施,需由高级管理人员成立AEO认证项目改善推进会,召集品管,仓库,进出口,物流等职能部门按照《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要求优化出货流程保证货物安全,建立集装箱和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作业程序。使作业流程标准化,常态化并指定专人进行监督执行。
11.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第17条危机管理控制措施,公司要设立EHS部门或者专职人员,建立应对灾害或者紧急安全事故等异常情况的书面制度和程序。具备对灾害或者紧急安全事故等异常情况的报告、处置等应急程序或者机制。要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发现有灾害或者紧急安全事故等异常情况、非法或者可疑活动,要报告海关或者其他有关执法机关。
四、结语
涉外企业如要通过AEO认证,需要公司高层重视并主导,组建AEO认证项目组,按照《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给各个部门制定流程改善优化时间表,指定专人监督改善及执行的落实情况,步步推进。相信随着AEO国际互认进程的推进,涉外企业会得到实实在在的通关便捷和效益,更多的企业会加入到AEO认证的大家庭中来。
参考文献:
[1]海关总署令第2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Z],2014.
[2]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2号,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Z],2014.
[3]朱佳妮,邢硕.浅析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J].东方企业文化,2015.
作者简介:郭满红(1984.07—),男,籍贯:安徽省蚌埠市人,学历:硕士,毕业于青海民族大学;现有职称:无;研究方向:工商管理。
关键词:涉外企业 AEO认证 信用管理
一、涉外企业申请AEO认证的意义
1.对涉外企业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落实了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只要企业诚信守法、规范经营,不论规模大小和成立时间长短,都有资格申请成为高信用企业。对诚信守法企业,充分体现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具体表现在:一是取消了企业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2万票(中西部5000票)和3000票以上的规模标准;二是取消了新注册企业须适用当前信用等级满1年的时间条件;三是科学设立认定标准。按照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简单易行、实时动态的原则,改变《分类办法》中指标均为刚性、绝对数值的做法,给予企业一定的规范改进空间,同时考虑大小企业以及进出口业务量多少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对值指标(如差错率、违法次数占比等)。为了切实落实国家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中国海关积极地与国际海关进行AEO互认合作,享受签署国海关给予的降低查验率、简化单据审核、优先通关、设立联络员、非常时期的优先处置等通关便利化措施。目前全国平均查验率大致为:高级认证:0.74%,一般认证2.18%,一般信用大于3%。
2.对海关和政府的意义。《信用暂行办法》体现了海关积极响应国务院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工作要求。一是海关总署不再对高信用企业的认定进行核准,放权给各直属海关或者隶属海关;二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海关对企业信用认定的核准环节,除了认证企业(即AEO企业)需要企业向海关申请认定外,其他企业信用等级调整都由海关按照客观、量化标准进行动态调整,无需向海关申请;三是大幅缩短信用认定办理时限。例如,高级认证企业评定时间仅需90日,办理时间较《分类办法》减少约3个月。
二、涉外企业申请AEO认证的途径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分为一般认证企业标准和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包括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等5类标准,其中,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有18条32项,一般认证企业标准有18条29项。一般信用企业按照《信用暂行办法》和《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进行自我评估,认为符合哪个标准的,就可以向属地海关提出申请,进行相应的认证。当然,如果企业经评估发现,本身存在不符合标准的情形,也可以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规范、完善,待达到标准要求后,再向海关提出认证申请。AA类企业将直接过渡为高级认证企业,海关每3年对高级认证企业进行一次重新认证;A类企业将直接过渡为一般认证企业,海关将通过系统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和评估,并实行不定期重新认证;B类企业将直接过渡到一般信用企业;C类和D类企业将由海关按照《信用暂行办法》重新审核并确定信用等级。
三、涉外企业通过AEO认证的对策
1.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第1,7,8,9,18项,比照认证标准自我打分就可以。
2.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第2项进出口业务控制,对进出口活动,单证的控制和保管制定好符合海关要求的作业SOP流程,主要是设置专人对进出口单证涉及的价格、归类、原产地、数量、品名、规格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内部复核。
3.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第3项内部审计控制,分内审制度,责任追究,改进机制三部分,建议先期直接聘请外部专职人员独立对进出口业务等实施每年至少1次内审,后续再根据成本考虑是否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岗位。
4.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第4项信息系统控制,这部分建议IT部门按照海关对企业ERP信息系统,数据管理,信息安全方面的要求,写进公司信息系统安全控制的条例中。由高级管理人员带队专门成立ERP信息系统作业流程改善项目推进会,让财务、业务,采购,进出口,仓库,生产等职能部门参与进来,保证生产经营数据以及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录入ERP系统并能够实现流程检索、跟踪。
5.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第5项财务状况,这部分包括会计信息,偿付能力,盈利能力和缴税能力。对于偿付能力规定,速动比率≥平均值,为达标;较差值≤速动比率<平均值,为部分达标;速动比率<较差值,为不达标;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为达标;平均值<资产负债率≤较差值,为部分达标;资产负债率>较差值,为不达标。对于盈利能力的规定,主营业务利润率≥平均值,为达标;较差值≤主营业务利润率<平均值,为部分达标;主营业务利润率<较差值,为不达标。
6.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第6项遵守法律法规,分为人员违法和企业违法。认证时要求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连续2年无故意犯罪记录。如公安机关不能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只能自己出个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明并承担法律责任。
7.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第10项场所安全控制措施及11项进入安全控制措施,这两项是重点整改的地方,不仅涉及到流程优化还涉及到监控设施等资产的投入。需由高级管理人员成立AEO认证项目改善推进会,召集仓库,品管,物流,进出口,总务,安保等职能部门一起比照《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要求对现有设施及人员,物品的管理流程进行梳理改善,制定出完成的时间表,并指定专门人员对改善的进度,执行情况进行追踪。特别注意的是,集装箱装货码头需要监控,能够覆盖到装箱外部过程,以及集装箱内部,这是海关高级认证的要求
8.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第12项人员安全,主要涉及到人事部门流程优化,按照《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要求从新定义流程并执行就可以了。
9.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第13项商业伙伴安全控制措施,需要业务及采购部门参与制定商业伙伴供应链安全的书面制度和程序,要求在筛选商业伙伴时根据本认证标准对商业伙伴进行全面评估,重点评估守法合规和贸易安全,并有书面制度和程序。在合同、协议或者其他书面资料中要求商业伙伴按照本认证标准优化和完善贸易安全管理。定期监控或者检查商业伙伴遵守贸易安全要求的情况,并有书面制度和程序。
10.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第14项货物安全控制措施,第15项集裝箱安全控制措施,第16项运输工具安全控制措施,需由高级管理人员成立AEO认证项目改善推进会,召集品管,仓库,进出口,物流等职能部门按照《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要求优化出货流程保证货物安全,建立集装箱和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作业程序。使作业流程标准化,常态化并指定专人进行监督执行。
11.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第17条危机管理控制措施,公司要设立EHS部门或者专职人员,建立应对灾害或者紧急安全事故等异常情况的书面制度和程序。具备对灾害或者紧急安全事故等异常情况的报告、处置等应急程序或者机制。要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发现有灾害或者紧急安全事故等异常情况、非法或者可疑活动,要报告海关或者其他有关执法机关。
四、结语
涉外企业如要通过AEO认证,需要公司高层重视并主导,组建AEO认证项目组,按照《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给各个部门制定流程改善优化时间表,指定专人监督改善及执行的落实情况,步步推进。相信随着AEO国际互认进程的推进,涉外企业会得到实实在在的通关便捷和效益,更多的企业会加入到AEO认证的大家庭中来。
参考文献:
[1]海关总署令第2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Z],2014.
[2]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2号,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Z],2014.
[3]朱佳妮,邢硕.浅析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J].东方企业文化,2015.
作者简介:郭满红(1984.07—),男,籍贯:安徽省蚌埠市人,学历:硕士,毕业于青海民族大学;现有职称:无;研究方向:工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