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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8日,中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对外宣布。第六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
如果加上根本无法统计的相当数量的“黑户”,据专家估算。中国实际总人口应为14亿上下。与第五次人口普查129533万人相比。10年间。中国人口还是有了数以亿计的大幅增长。
如此快的人口增长率,如不及时加以遏制,必将会对我国未来的社会发展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其中的超生问题。当今有愈演愈烈之势,有关部门切不可熟视无睹,久拖不决;切不可非要待到既成事实、无法逆转后,再去痛下决心,当“马后炮”。
超生,都是些什么人
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推行后,在沉重的经济压力下,在国家大局和法律、道德的几重约束下,大多数中国夫妇选择了只生一个孩子。然而近年来,超生的暗流却在各个阶层和各种渠道中蠢蠢涌动。
富人超生
《中国青年报》的一项调查显示,在7917名受访者中,67.9%的人感觉“现在富人名人的超生现象相当严重”。这里所指的富人名人,主要包括私营老板、企业高管、影视大腕、体育名星等。
富人名人凭着自己的“实力”和“势力”违法生育,令基层计生工作者既愤慨又无奈。
广州一名大腹便便的孕妇在丈夫陪同下,满不在乎地来到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面前,从包里拿出一个红色存折盛气凌人地摔到办公桌上:“这里有20万元,随便你们怎么扣,我需要安心养胎,请你们别再上门骚扰了!”广州市计生人员描述这一情景时,抑制不住内心的气愤:“有钱人竟然如此嚣张,这种做法简直是在向计划生育国策示威!”
北京的刘先生经过几年的奋斗,已经身价千万,在他的新公司成立之时,他的第二个孩子也出生了,终于实现了一儿一女的愿望。刘先生说,这是我多年的希望,我本身就很喜欢孩子,而且现在又有这个经济能力,为什么不了了这个愿望呢。对于超生处罚,他说,我已经咨询过了,就是拿出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然而这个社会抚养费对于我来说小意思而已。
常峰是南京演艺界的明星,家里有一儿一女,他认为在演艺界,生二胎是很正常的事情。常先生说:“明星中生二胎的很多,罚款对于他们来说并不算什么,多个孩子,家里就多了一份热闹。反正都是请保姆带,生活也并没有增添多少压力。国内不准生,很多明星就去香港生。”的确,名人的腰包都是鼓鼓的,社会抚养费对他们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超生者要征收惩罚性的社会抚养费,即按照上一年度所在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村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倍数征收。然而在现实中,这一方式已难以成为阻挡少数人超生的门槛。
那么,对超生者传统的行政处分还能奏效吗?——即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超生者予以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
对此,一位计生专家说,目前社会上的“超生新贵”,早已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单位限制,行政处分对他们毫无约束力。
目前,虽然少数富人的超生不会对整体的人口控制产生太大影响,但会破坏社会整体公正,加大贫富差距拉开后的社会矛盾,使人们对计划生育的合理性产生质疑。
农民超生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虽已宣传、贯彻、实施多年。然而,在贫困地区、边远山区的农村中,无计划怀孕、计划外生育、违法超生等现象比比皆是,由此陷入了一种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
首先是农村超生情况比较严重。
在贫困的农村,那些无钱无权的穷人往往“提前生”、“偷着生”、“躲着生”。“提前生”就是还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就非法同居生育了。因为这些地方穷,没有文化,不好找老婆,女人很抢手,一旦条件成熟,就住到一起了。这叫“生米已做成了熟饭”,不愿意也没法了。“偷着生”、“躲着生”就是不符合生育条件,没有准生证,而躲在自家和亲戚朋友那里,甚至有的干脆住到废弃的矿井、山洞去,或以外出打工的为名,到那些计划生育抓得不紧的地方去超生。
在一些地区,村村都有不少超生家庭,有的超生家庭比例超过一半。而从农村到城市打工的人员中,自己家里或亲戚家里有三四个孩子的情况随处可见。据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的段世荣教授介绍,他们对北京市一些打工子弟学校的调研表明,有三分之二的打工子弟家庭中有2个或者更多的兄弟姐妹。
其次是流动人口超生难管理。
十几年前黄宏、宋丹丹演的小品“超生游击队”,一家人为了生个儿子,不惜辗转于海南岛、少林寺、吐鲁番,穿的破衣拉撒,处处躲避“纠察队”围剿…一如今,此种状况依然存在。
在当代中国,数以亿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多重力量的作用、诱惑下,亦工亦农,漂流于城市和农村之间,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流动人口。
而据基层计生工作者反映,当前人口政策和计生工作最大的难点之一就是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
“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难控制,就是因为人、户籍和居住地三者不在一块。”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街办事处计生办主任张美娟说:“我们辖区有20多个流动人口大院,当我们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把一个大院查完了,继而去查另几个大院,再返回来的时候,这边的人又换了一拨。我们有一个全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把相关人口信息输入进去后,过了2~3个月,常常是有三分之一的人口又都不在我们这里了。”
“我们石景山区有石景山、首钢、朝阳和京西四大医院,他们每年把新出生婴儿情况往我们计生委报,我们再来对流动人口婴儿进行核实,但事实上我们找不着他们。比如他们在医院登记的某路某门某号,等我们去核实的时候,根本就没这个人。”张美娟抱怨说,“有的育龄母亲怀孕了,她也知道社区在找她,她就赶快搬家,有的还没获得生育指标,孩子就出生了。”
干部超生
除了富人名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超生外,在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中,官员(各级各类党政领导干部)超生也屡见不鲜。
据我国《婚姻法》起草者巫昌祯教授的调查,领导干部的腐败,60%以上都跟“包二奶”有关,而在被查处的贪官中,95%的人都有“情妇”。官员与情妇之间的关系除部分“自生自灭”的以外,也有一部分维系下来,并且生育了孩子。
如辽宁腐败官员夏任凡,原已有一女,又分别与妻子及家中保姆各生了一个儿子。而安徽省的腐败官员刘俊卿竟然一口气生下了6个儿女。
海南省临高县市政管理局局长、海南省临高县城监大队长邓善红,侵吞国库公款,借单位用餐敛财,包养了6个情妇,而且都为他各生了一个孩子,其中4个情妇所住的两层小楼,也都是由他出资建造的。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建设局原局长秦怀文,与妻子生育三个女儿之后, 又与情人再生育两个孩子,他因多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被群众称为“超生局长”。
湖北省2003年至2010年底,共有2000多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因违纪违法生育行为受到查处。
人口学家进行过计算,如果从1980年起,全国所有夫妇都按政策生育,没有人超生,那么到2000年我国总人口为11亿左右。然而,2000年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我国总人口已达到了12.6亿,也就是说,有1.6亿是超生人口。再加上2000年以后的超生人口,就不止1.6亿了。由于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可能存在“水分”,因此我们作一粗略估计:从1980年到现在,中国总共有1.5亿至2亿为超生人口。
此外,还有所谓的“黑户”,既瞒报、漏报或难以统计的人口。2007年公安部公布的户口数据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数据竟少了4000多万。如果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是准确的,那么就有4000多万人是“黑人”。
超生,手段五花八门
既想超生,又要躲避处罚,一些人便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寻找超生的办法。于是出现了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超生手段。
多次再婚超生
沈阳某私企老板为了多生孩子,先和育有一子的妻子离婚,又与一未婚女青年结婚生了两个孩子。接着又离婚,与另一未婚女青年结婚生了一个孩子。这个富人先后三次娶妻,共生了四个孩子。
假借外出超生
如果把以挣钱谋生为目的外流作为真外流,那么以计划外生育为目的的外流便可称之为“假外流”。这些假外流者一无固定职业,二无固定居所,一般外出不会太远,时间不会太久,往往怀孕三个月左右开始外出,直到小孩生下来返回本地。有一妇女计划外怀孕后便不见了踪影,村干部多次找其邻居和亲友查询她的下落,均称到新疆打工。因无详细地址,加之路途遥远,乡村干部鞭长莫及,最终造成计划外超生。待小孩抱回来后,方知其并未远走高飞,只是在邻县的亲戚家躲了起来。
假报假冒超生
“假无孩”,就是在第一个孩子出生以后,藏匿在外地亲友家谎称无孩,然后再生。“假死婴”,就是在第一个孩子出生后谎报死亡,有的甚至通过不正当手段得到非本人所生之死婴蒙骗计生人员,然后再生。如果第二孩子仍是女孩,往往又通过藏匿或谎称死婴的办法去生三胎。
为了方便管理,一些农村计生干部把一女户、纯女户作为“重点对象”,把有男孩户作为“次重点对象”。重点对象为定期必查对象,重点对象外出时要办理一系列手续,如签合同、找担保人、交保证金等等。为了麻痹计生干部,使其放松要求和管理,一些夫妻生了女孩却报成男孩,然后顺利地到外地去生。
还有的假报双胞胎,李某系城填户口,生了一个女孩后为了再生一孩,贿赂医生在出生证上耍花招,报生一男一女;一年多后终于又生一孩。第二孩在出生之前就已解决了“户口问题”,为以后的入园、入学铺平了道路,也多次逃避了计生处罚。
“我的孩子是有准生证的,”深圳的蒋先生并不讳言他获得第二胎准生证的原因。原来是他通过关系找人开了证明,证明自己的孩子得了先天疾病,符合再生二胎的要求。
买准生证超生
就是用上交社会抚养费的办法获得准生证。“多生孩子其实很简单,交一笔社会抚养费以后,多生的孩子一切都和第一个孩子一样。”38岁的陈林说。他在广州经营一家大商城,如今,他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爸爸了,而他的办法就是买准生证。
借腹实现超生
国家计生委专家委员会委员曹景椿介绍说,在沈阳,某私企老板通过代孕中介将受精卵植入某大学女生的子宫,花费15万元,于2005年5月得到一子。
到香港超生
在香港生二胎是内地“超生族”最常见的选择之一。相对容易的手续、相对低廉的价格使二胎准妈妈们趋之若骛,尤其是珠三角一些中高阶层的家庭往往打起这个主意。
李先生在深圳自己经营工厂,为了能多生一个小孩,他早早就做好了准备,等妻子预产期临近的时候,就办理了去香港的双程签证。在香港生育,孩子一落地就是香港户口,这样并没有占用他和妻子户口所在居委会的准生指标,若再生二胎时便可光明正大了,而且还不会被罚。
特区政府统计处的数字显示,2001年中国内地孕妇在港所生婴儿只有620人,到2010年则是40680人,九年间增长超过65倍;2010年共有8.8万名婴儿在香港出生,其中内地约占一半。为了遏制这种不正常状况,香港医院管理局不得不宣布,从今年4月9日起至年底,香港公立医院不得再接收内地孕妇的预约。
改国籍超生
据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人士介绍,对取得外国国籍以及和外国人结婚但仍然生活在国内的,生育多少胎根据所加人国籍及所嫁对象国籍的国家情况而定,国内计划生育部门是不干涉的,某些公众人物获得外国国籍多生子女的情况数不胜数,非中国国籍成了她们超生的挡箭牌。
可恶的是,她们生了那么多的孩子,竞不在国外生活,反而拉家带口又回到了国内。
超生,为何屡禁不止
在我国,计划生育不仅仅是一项基本国策,而且早已上升为计划生育法了,可为什么超生还是屡禁不止呢?
违法处罚缺乏刚性
2009年第8期《半月谈》《一名乡干部自曝地方计生“吃人怪圈”》的文章说:在有些农村,哪家想超生,这家人就会悄悄塞500元或1000元的红包给村支书、村主任和计生专干。几个村干部得了好处,对其违法超生行为便不闻不问,甚至帮忙撒谎逃避普查和上级追查。
按照我国计生法规定,对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包括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等。但是目前这些法规均并未真正落实。
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湖南省对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和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但湖南省人口和计生委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认为:“‘一票否决’很难落实到处级以上干部身上”,“有些地方对部分违反计划生育的‘特殊人群’不敢处罚或只能从轻处罚”。
资料显示,近年中国一些地方政府都先后出台了针对名人富人超生加重处罚的政策,计生部门虽也开出过不少巨额罚单,但鲜见执行到位者。
2006年,湖南涟源市双龙煤矿矿长刘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共生育三女二男,被当地计生部门开出130万元的罚单,刘某认为不合理并四处投诉,一直拒绝“埋单”。
湖北孝昌县政协委员、龙腾水泥公司董事长历少清,2006年6月违法生育第二胎,应征社会抚养费76.55万元,但实际只交了10万元。
长沙县人大代表、湖南星火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阎某违法生育第三胎,其家庭年度总收入超过100万 元,但仅交纳了1万元社会抚养费。
从2006年《湖南省生育多孩家庭调查报告》中,人们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对于资产越高的“富人”超生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到位率越低。在被调查的131名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主超生对象中,他们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只有16.3%,低于所有对象23.4%的平均征收到位率。
湖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农工民主党湖南省委前副主委戴君惕认为,现有法律中对富人按照上年度收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根本行不通”。由于很多有钱的超生者是私营企业主,他们的实际收入往往难以核准,使得违法生育后最终只缴纳了很少的社会抚养费了事,致使“以上年度收入为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数”的法规在实践中形同虚设。
严惩重罚也不是遏制超生最好的途径,片面重罚只会弱化超生富人的道德感。经济学家史蒂芬在《魔鬼经济学》中讲了这样一个实验:一家日托中心里,研究者对每天下午接小孩的家长能否按时到达进行了统计。结果显示最初总有几位家长迟到。后来规定凡迟到的家长需支付3美元罚款。出乎意料的是,迟到的家长反而越来越多。为何如此?史蒂芬分析,迟到本身是不道德的,给人罪恶感,但是现在付出了额外的3美元,迟到的罪恶感也就消失了。如今的重罚富人超生之举同样也会存在着这种“去道德效应”,富人和明星们本对超生是有不道德感的,可付出巨额罚款后,他们的不道德感逐渐就没了。
有的富人认为,自己交了社会抚养费,已经尽到了社会责任,因此就心安理得,认为合理合法了。在他们看来,因为有钱而转为有权多生,这是理所当然的。
超生一个孩子,征收社会抚养费5万元,这样数额的罚款对某些名人和富人来说可谓小菜一碟,根本不足以起到惩治和震慑作用,反倒为这些人打开了“超生之门”,使他们更加随心所欲地超生子女。
2005年,温州市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1.8亿元,2006年则达到了创纪录的2.2亿元。多么可怕的数字!
地方监管力度不够
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然而,海南省临高县市政管理局局长、海南省临高县城监大队长邓善红包养情妇、生儿育女至案发被“双规”已过十年,在当地成为公开的秘密,如此违法行为却很长时间不见执法机关调查处理。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建设局原局长秦怀文,在超生第一个孩子14年后、超生第三个孩子5年后才被发现调查处理。
湖南省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案发前就与5名女性保持情人关系,其中一名黄姓“专职情人”还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他的“风流韵事”在当地早有流传,但他“包二奶”超生的事实,却是因为贪污受贿案发后才带出的。湖南省岳阳市城管局原局长廖天生也是因经济问题才带出了“包二奶”超生的事实。
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在基层干部中本应人人心知肚明,有人曾形象地称之为“电网”,触不得。但是在部分基层干部的心目中还有一张亲情友情的“人情网”,冲不破。为了既保“乌纱”,又顾人情,他们不惜弄虚作假,寻求两全之策。
放水养鱼 牟利自肥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不断实施,我国人口增长过快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近年在一些地方也滋生了不少利用计划生育政策搞腐败的问题,一些基层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只问“罚款”,只想着多收社会抚养费。哪里违法生育越多,他们的罚款收入越多,他们可支配的资金也就越多,奖金福利、吃喝玩乐都很潇洒,于是形成了一个“吃人怪圈”。如果没有人违法生育,不但乡镇计生办和乡镇财政减少了收入,一些吃惯了小惠的干部也就吃不到好处了。有人说,你只要看乡镇干部中打牌、请客最大方的,用钱最潇洒的,那就是计生干部。其实所谓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就是变相地让有钱人公开生孩子,因为这是地方政府的一块肥肉。
领导特权思想作怪
在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中,常常认为自己有权有势,别人便会对自己“高看一眼”、“网开一面”,无论是在本单位还是在社会上,都能“吃得开”。虽然他们明知很多事情不可为,但是仗着自己有权,便可以胡作非为。甚至在生活上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要女人有女人。多生个把“野孩子”也是常事。而对于结发妻子,想多生一两个孩子,更是不在话下。按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领导因为大权在握,便成了不该特殊的“特殊人群”。
社会遗风习俗影响
由于农业社会的遗风影响,家中男丁对中国人来说实在是件大事,不论是民是官、贫穷富裕,一概不能免俗。支撑这一理念,主要有两点:
一是重男轻女。
我国相当大部分地区都有着“男留家,女出嫁”的习俗,于是“重男轻女”思想在一些人头脑中根深蒂固。个别人甚至不生儿子不罢休。浙江温州一老板生了六个女儿仍不放弃,最后终于第七胎生了男孩儿,才心满意足。
二是养儿防老。
“积谷防饥,养儿防老。”
不可否认,“养儿防老”的观念在很大一部分人的思想中至今仍很牢固,农村尤甚。在农村,一些农民之所以不顾一切地想生儿子,当然干农活儿也需要儿子,但主要还是考虑到“养老”的问题。中国长期社会保障体系的落后,使得很多农民不得不“世袭”此路,而且几千年来证明此路看起来似乎确实“有效”。
三是传宗接代。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观念在我国相当一部分人中还大有市场,因担心香火中断,无人继承,进而促使一些夫妇横下心来,违法超生。
惠农政策诱发超生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在中国计生协第六届全国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上表示:“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的出生人口反弹、超生人口增多现象,与物质利益导向密切相关。‘多生子女多得益,少生不生子女吃亏’的现实,对计划生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据介绍,当前很多农村实施的普惠政策,如征地补偿、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教育“两免一补”、改水改厕、沼气应用等,都按人头执行,以致出现了与计划生育政策“打架”现象。姜春云援引新华社记者在重庆市部分农村的调查结果说:“以征地补偿为例,按人头补偿标准执行后,每人可获各类补偿约6万至8万元,超生一个孩子,交了超生罚款还能赚3万至5万元。有的超生农民算了个经济账:‘计划生育奖励到60岁才能有,而生孩子不但马上可拿到拆迁补偿,而且孩子长到16岁还可以打工挣钱,很划算。’就连没有征地补偿的地方,也有超生户计算:‘减免的教育费可作为缴纳违法生育孩子的社会抚养费,减免的农业税可作为孩子的生活费,等于没有增加家庭负担就多养了一个孩子’。”
(责编:盛山)
如果加上根本无法统计的相当数量的“黑户”,据专家估算。中国实际总人口应为14亿上下。与第五次人口普查129533万人相比。10年间。中国人口还是有了数以亿计的大幅增长。
如此快的人口增长率,如不及时加以遏制,必将会对我国未来的社会发展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其中的超生问题。当今有愈演愈烈之势,有关部门切不可熟视无睹,久拖不决;切不可非要待到既成事实、无法逆转后,再去痛下决心,当“马后炮”。
超生,都是些什么人
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推行后,在沉重的经济压力下,在国家大局和法律、道德的几重约束下,大多数中国夫妇选择了只生一个孩子。然而近年来,超生的暗流却在各个阶层和各种渠道中蠢蠢涌动。
富人超生
《中国青年报》的一项调查显示,在7917名受访者中,67.9%的人感觉“现在富人名人的超生现象相当严重”。这里所指的富人名人,主要包括私营老板、企业高管、影视大腕、体育名星等。
富人名人凭着自己的“实力”和“势力”违法生育,令基层计生工作者既愤慨又无奈。
广州一名大腹便便的孕妇在丈夫陪同下,满不在乎地来到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面前,从包里拿出一个红色存折盛气凌人地摔到办公桌上:“这里有20万元,随便你们怎么扣,我需要安心养胎,请你们别再上门骚扰了!”广州市计生人员描述这一情景时,抑制不住内心的气愤:“有钱人竟然如此嚣张,这种做法简直是在向计划生育国策示威!”
北京的刘先生经过几年的奋斗,已经身价千万,在他的新公司成立之时,他的第二个孩子也出生了,终于实现了一儿一女的愿望。刘先生说,这是我多年的希望,我本身就很喜欢孩子,而且现在又有这个经济能力,为什么不了了这个愿望呢。对于超生处罚,他说,我已经咨询过了,就是拿出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然而这个社会抚养费对于我来说小意思而已。
常峰是南京演艺界的明星,家里有一儿一女,他认为在演艺界,生二胎是很正常的事情。常先生说:“明星中生二胎的很多,罚款对于他们来说并不算什么,多个孩子,家里就多了一份热闹。反正都是请保姆带,生活也并没有增添多少压力。国内不准生,很多明星就去香港生。”的确,名人的腰包都是鼓鼓的,社会抚养费对他们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超生者要征收惩罚性的社会抚养费,即按照上一年度所在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村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倍数征收。然而在现实中,这一方式已难以成为阻挡少数人超生的门槛。
那么,对超生者传统的行政处分还能奏效吗?——即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超生者予以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
对此,一位计生专家说,目前社会上的“超生新贵”,早已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单位限制,行政处分对他们毫无约束力。
目前,虽然少数富人的超生不会对整体的人口控制产生太大影响,但会破坏社会整体公正,加大贫富差距拉开后的社会矛盾,使人们对计划生育的合理性产生质疑。
农民超生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虽已宣传、贯彻、实施多年。然而,在贫困地区、边远山区的农村中,无计划怀孕、计划外生育、违法超生等现象比比皆是,由此陷入了一种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
首先是农村超生情况比较严重。
在贫困的农村,那些无钱无权的穷人往往“提前生”、“偷着生”、“躲着生”。“提前生”就是还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就非法同居生育了。因为这些地方穷,没有文化,不好找老婆,女人很抢手,一旦条件成熟,就住到一起了。这叫“生米已做成了熟饭”,不愿意也没法了。“偷着生”、“躲着生”就是不符合生育条件,没有准生证,而躲在自家和亲戚朋友那里,甚至有的干脆住到废弃的矿井、山洞去,或以外出打工的为名,到那些计划生育抓得不紧的地方去超生。
在一些地区,村村都有不少超生家庭,有的超生家庭比例超过一半。而从农村到城市打工的人员中,自己家里或亲戚家里有三四个孩子的情况随处可见。据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的段世荣教授介绍,他们对北京市一些打工子弟学校的调研表明,有三分之二的打工子弟家庭中有2个或者更多的兄弟姐妹。
其次是流动人口超生难管理。
十几年前黄宏、宋丹丹演的小品“超生游击队”,一家人为了生个儿子,不惜辗转于海南岛、少林寺、吐鲁番,穿的破衣拉撒,处处躲避“纠察队”围剿…一如今,此种状况依然存在。
在当代中国,数以亿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多重力量的作用、诱惑下,亦工亦农,漂流于城市和农村之间,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流动人口。
而据基层计生工作者反映,当前人口政策和计生工作最大的难点之一就是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
“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难控制,就是因为人、户籍和居住地三者不在一块。”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街办事处计生办主任张美娟说:“我们辖区有20多个流动人口大院,当我们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把一个大院查完了,继而去查另几个大院,再返回来的时候,这边的人又换了一拨。我们有一个全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把相关人口信息输入进去后,过了2~3个月,常常是有三分之一的人口又都不在我们这里了。”
“我们石景山区有石景山、首钢、朝阳和京西四大医院,他们每年把新出生婴儿情况往我们计生委报,我们再来对流动人口婴儿进行核实,但事实上我们找不着他们。比如他们在医院登记的某路某门某号,等我们去核实的时候,根本就没这个人。”张美娟抱怨说,“有的育龄母亲怀孕了,她也知道社区在找她,她就赶快搬家,有的还没获得生育指标,孩子就出生了。”
干部超生
除了富人名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超生外,在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中,官员(各级各类党政领导干部)超生也屡见不鲜。
据我国《婚姻法》起草者巫昌祯教授的调查,领导干部的腐败,60%以上都跟“包二奶”有关,而在被查处的贪官中,95%的人都有“情妇”。官员与情妇之间的关系除部分“自生自灭”的以外,也有一部分维系下来,并且生育了孩子。
如辽宁腐败官员夏任凡,原已有一女,又分别与妻子及家中保姆各生了一个儿子。而安徽省的腐败官员刘俊卿竟然一口气生下了6个儿女。
海南省临高县市政管理局局长、海南省临高县城监大队长邓善红,侵吞国库公款,借单位用餐敛财,包养了6个情妇,而且都为他各生了一个孩子,其中4个情妇所住的两层小楼,也都是由他出资建造的。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建设局原局长秦怀文,与妻子生育三个女儿之后, 又与情人再生育两个孩子,他因多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被群众称为“超生局长”。
湖北省2003年至2010年底,共有2000多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因违纪违法生育行为受到查处。
人口学家进行过计算,如果从1980年起,全国所有夫妇都按政策生育,没有人超生,那么到2000年我国总人口为11亿左右。然而,2000年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我国总人口已达到了12.6亿,也就是说,有1.6亿是超生人口。再加上2000年以后的超生人口,就不止1.6亿了。由于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可能存在“水分”,因此我们作一粗略估计:从1980年到现在,中国总共有1.5亿至2亿为超生人口。
此外,还有所谓的“黑户”,既瞒报、漏报或难以统计的人口。2007年公安部公布的户口数据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数据竟少了4000多万。如果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是准确的,那么就有4000多万人是“黑人”。
超生,手段五花八门
既想超生,又要躲避处罚,一些人便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寻找超生的办法。于是出现了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超生手段。
多次再婚超生
沈阳某私企老板为了多生孩子,先和育有一子的妻子离婚,又与一未婚女青年结婚生了两个孩子。接着又离婚,与另一未婚女青年结婚生了一个孩子。这个富人先后三次娶妻,共生了四个孩子。
假借外出超生
如果把以挣钱谋生为目的外流作为真外流,那么以计划外生育为目的的外流便可称之为“假外流”。这些假外流者一无固定职业,二无固定居所,一般外出不会太远,时间不会太久,往往怀孕三个月左右开始外出,直到小孩生下来返回本地。有一妇女计划外怀孕后便不见了踪影,村干部多次找其邻居和亲友查询她的下落,均称到新疆打工。因无详细地址,加之路途遥远,乡村干部鞭长莫及,最终造成计划外超生。待小孩抱回来后,方知其并未远走高飞,只是在邻县的亲戚家躲了起来。
假报假冒超生
“假无孩”,就是在第一个孩子出生以后,藏匿在外地亲友家谎称无孩,然后再生。“假死婴”,就是在第一个孩子出生后谎报死亡,有的甚至通过不正当手段得到非本人所生之死婴蒙骗计生人员,然后再生。如果第二孩子仍是女孩,往往又通过藏匿或谎称死婴的办法去生三胎。
为了方便管理,一些农村计生干部把一女户、纯女户作为“重点对象”,把有男孩户作为“次重点对象”。重点对象为定期必查对象,重点对象外出时要办理一系列手续,如签合同、找担保人、交保证金等等。为了麻痹计生干部,使其放松要求和管理,一些夫妻生了女孩却报成男孩,然后顺利地到外地去生。
还有的假报双胞胎,李某系城填户口,生了一个女孩后为了再生一孩,贿赂医生在出生证上耍花招,报生一男一女;一年多后终于又生一孩。第二孩在出生之前就已解决了“户口问题”,为以后的入园、入学铺平了道路,也多次逃避了计生处罚。
“我的孩子是有准生证的,”深圳的蒋先生并不讳言他获得第二胎准生证的原因。原来是他通过关系找人开了证明,证明自己的孩子得了先天疾病,符合再生二胎的要求。
买准生证超生
就是用上交社会抚养费的办法获得准生证。“多生孩子其实很简单,交一笔社会抚养费以后,多生的孩子一切都和第一个孩子一样。”38岁的陈林说。他在广州经营一家大商城,如今,他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爸爸了,而他的办法就是买准生证。
借腹实现超生
国家计生委专家委员会委员曹景椿介绍说,在沈阳,某私企老板通过代孕中介将受精卵植入某大学女生的子宫,花费15万元,于2005年5月得到一子。
到香港超生
在香港生二胎是内地“超生族”最常见的选择之一。相对容易的手续、相对低廉的价格使二胎准妈妈们趋之若骛,尤其是珠三角一些中高阶层的家庭往往打起这个主意。
李先生在深圳自己经营工厂,为了能多生一个小孩,他早早就做好了准备,等妻子预产期临近的时候,就办理了去香港的双程签证。在香港生育,孩子一落地就是香港户口,这样并没有占用他和妻子户口所在居委会的准生指标,若再生二胎时便可光明正大了,而且还不会被罚。
特区政府统计处的数字显示,2001年中国内地孕妇在港所生婴儿只有620人,到2010年则是40680人,九年间增长超过65倍;2010年共有8.8万名婴儿在香港出生,其中内地约占一半。为了遏制这种不正常状况,香港医院管理局不得不宣布,从今年4月9日起至年底,香港公立医院不得再接收内地孕妇的预约。
改国籍超生
据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人士介绍,对取得外国国籍以及和外国人结婚但仍然生活在国内的,生育多少胎根据所加人国籍及所嫁对象国籍的国家情况而定,国内计划生育部门是不干涉的,某些公众人物获得外国国籍多生子女的情况数不胜数,非中国国籍成了她们超生的挡箭牌。
可恶的是,她们生了那么多的孩子,竞不在国外生活,反而拉家带口又回到了国内。
超生,为何屡禁不止
在我国,计划生育不仅仅是一项基本国策,而且早已上升为计划生育法了,可为什么超生还是屡禁不止呢?
违法处罚缺乏刚性
2009年第8期《半月谈》《一名乡干部自曝地方计生“吃人怪圈”》的文章说:在有些农村,哪家想超生,这家人就会悄悄塞500元或1000元的红包给村支书、村主任和计生专干。几个村干部得了好处,对其违法超生行为便不闻不问,甚至帮忙撒谎逃避普查和上级追查。
按照我国计生法规定,对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包括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等。但是目前这些法规均并未真正落实。
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湖南省对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和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但湖南省人口和计生委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认为:“‘一票否决’很难落实到处级以上干部身上”,“有些地方对部分违反计划生育的‘特殊人群’不敢处罚或只能从轻处罚”。
资料显示,近年中国一些地方政府都先后出台了针对名人富人超生加重处罚的政策,计生部门虽也开出过不少巨额罚单,但鲜见执行到位者。
2006年,湖南涟源市双龙煤矿矿长刘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共生育三女二男,被当地计生部门开出130万元的罚单,刘某认为不合理并四处投诉,一直拒绝“埋单”。
湖北孝昌县政协委员、龙腾水泥公司董事长历少清,2006年6月违法生育第二胎,应征社会抚养费76.55万元,但实际只交了10万元。
长沙县人大代表、湖南星火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阎某违法生育第三胎,其家庭年度总收入超过100万 元,但仅交纳了1万元社会抚养费。
从2006年《湖南省生育多孩家庭调查报告》中,人们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对于资产越高的“富人”超生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到位率越低。在被调查的131名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主超生对象中,他们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只有16.3%,低于所有对象23.4%的平均征收到位率。
湖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农工民主党湖南省委前副主委戴君惕认为,现有法律中对富人按照上年度收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根本行不通”。由于很多有钱的超生者是私营企业主,他们的实际收入往往难以核准,使得违法生育后最终只缴纳了很少的社会抚养费了事,致使“以上年度收入为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数”的法规在实践中形同虚设。
严惩重罚也不是遏制超生最好的途径,片面重罚只会弱化超生富人的道德感。经济学家史蒂芬在《魔鬼经济学》中讲了这样一个实验:一家日托中心里,研究者对每天下午接小孩的家长能否按时到达进行了统计。结果显示最初总有几位家长迟到。后来规定凡迟到的家长需支付3美元罚款。出乎意料的是,迟到的家长反而越来越多。为何如此?史蒂芬分析,迟到本身是不道德的,给人罪恶感,但是现在付出了额外的3美元,迟到的罪恶感也就消失了。如今的重罚富人超生之举同样也会存在着这种“去道德效应”,富人和明星们本对超生是有不道德感的,可付出巨额罚款后,他们的不道德感逐渐就没了。
有的富人认为,自己交了社会抚养费,已经尽到了社会责任,因此就心安理得,认为合理合法了。在他们看来,因为有钱而转为有权多生,这是理所当然的。
超生一个孩子,征收社会抚养费5万元,这样数额的罚款对某些名人和富人来说可谓小菜一碟,根本不足以起到惩治和震慑作用,反倒为这些人打开了“超生之门”,使他们更加随心所欲地超生子女。
2005年,温州市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1.8亿元,2006年则达到了创纪录的2.2亿元。多么可怕的数字!
地方监管力度不够
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然而,海南省临高县市政管理局局长、海南省临高县城监大队长邓善红包养情妇、生儿育女至案发被“双规”已过十年,在当地成为公开的秘密,如此违法行为却很长时间不见执法机关调查处理。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建设局原局长秦怀文,在超生第一个孩子14年后、超生第三个孩子5年后才被发现调查处理。
湖南省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案发前就与5名女性保持情人关系,其中一名黄姓“专职情人”还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他的“风流韵事”在当地早有流传,但他“包二奶”超生的事实,却是因为贪污受贿案发后才带出的。湖南省岳阳市城管局原局长廖天生也是因经济问题才带出了“包二奶”超生的事实。
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在基层干部中本应人人心知肚明,有人曾形象地称之为“电网”,触不得。但是在部分基层干部的心目中还有一张亲情友情的“人情网”,冲不破。为了既保“乌纱”,又顾人情,他们不惜弄虚作假,寻求两全之策。
放水养鱼 牟利自肥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不断实施,我国人口增长过快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近年在一些地方也滋生了不少利用计划生育政策搞腐败的问题,一些基层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只问“罚款”,只想着多收社会抚养费。哪里违法生育越多,他们的罚款收入越多,他们可支配的资金也就越多,奖金福利、吃喝玩乐都很潇洒,于是形成了一个“吃人怪圈”。如果没有人违法生育,不但乡镇计生办和乡镇财政减少了收入,一些吃惯了小惠的干部也就吃不到好处了。有人说,你只要看乡镇干部中打牌、请客最大方的,用钱最潇洒的,那就是计生干部。其实所谓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就是变相地让有钱人公开生孩子,因为这是地方政府的一块肥肉。
领导特权思想作怪
在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中,常常认为自己有权有势,别人便会对自己“高看一眼”、“网开一面”,无论是在本单位还是在社会上,都能“吃得开”。虽然他们明知很多事情不可为,但是仗着自己有权,便可以胡作非为。甚至在生活上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要女人有女人。多生个把“野孩子”也是常事。而对于结发妻子,想多生一两个孩子,更是不在话下。按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领导因为大权在握,便成了不该特殊的“特殊人群”。
社会遗风习俗影响
由于农业社会的遗风影响,家中男丁对中国人来说实在是件大事,不论是民是官、贫穷富裕,一概不能免俗。支撑这一理念,主要有两点:
一是重男轻女。
我国相当大部分地区都有着“男留家,女出嫁”的习俗,于是“重男轻女”思想在一些人头脑中根深蒂固。个别人甚至不生儿子不罢休。浙江温州一老板生了六个女儿仍不放弃,最后终于第七胎生了男孩儿,才心满意足。
二是养儿防老。
“积谷防饥,养儿防老。”
不可否认,“养儿防老”的观念在很大一部分人的思想中至今仍很牢固,农村尤甚。在农村,一些农民之所以不顾一切地想生儿子,当然干农活儿也需要儿子,但主要还是考虑到“养老”的问题。中国长期社会保障体系的落后,使得很多农民不得不“世袭”此路,而且几千年来证明此路看起来似乎确实“有效”。
三是传宗接代。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观念在我国相当一部分人中还大有市场,因担心香火中断,无人继承,进而促使一些夫妇横下心来,违法超生。
惠农政策诱发超生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在中国计生协第六届全国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上表示:“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的出生人口反弹、超生人口增多现象,与物质利益导向密切相关。‘多生子女多得益,少生不生子女吃亏’的现实,对计划生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据介绍,当前很多农村实施的普惠政策,如征地补偿、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教育“两免一补”、改水改厕、沼气应用等,都按人头执行,以致出现了与计划生育政策“打架”现象。姜春云援引新华社记者在重庆市部分农村的调查结果说:“以征地补偿为例,按人头补偿标准执行后,每人可获各类补偿约6万至8万元,超生一个孩子,交了超生罚款还能赚3万至5万元。有的超生农民算了个经济账:‘计划生育奖励到60岁才能有,而生孩子不但马上可拿到拆迁补偿,而且孩子长到16岁还可以打工挣钱,很划算。’就连没有征地补偿的地方,也有超生户计算:‘减免的教育费可作为缴纳违法生育孩子的社会抚养费,减免的农业税可作为孩子的生活费,等于没有增加家庭负担就多养了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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