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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对目前电网监理安全控制工作的现状及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就如何提高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及实践和几点启示作了阐述。
关键词:安全监理 电网建设 管理
前言
电力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主要是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及南网《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来开展监理工作的。虽然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未包含安全监理内容,但因电力建设中安全的重中之重地位,监理行业一进入电力建设中安全工作就被监理单位实际执行。
目前, 220kV及以下输变电项目的安全控制基本上都是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来兼职(南网《监理项目部工作手册》),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第一责任人。工作的方式主要是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以及巡视、旁站和日常安全检查,参加或组织安全大检查并负责跟踪消缺等。
2.安全监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1 监理单位在安全工作的定位问题
虽然监理法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没有强制性实行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但从“条例”和电力行业的要求、监理合同以及安全与质量、工期、投资密切关系来看,监理单位应该进行安全控制工作,特别是电网项目建设安全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监理单位更应该进行安全控制工作,要依据现有的法规把施工安全工作归入监理的范围,在“条例”界定的责任内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定位在安全监督管理阶段符合现状。
2.2 安全监理工作方面相关概念要清楚
监理单位在项目上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还是安全控制和安全监理,认识上要统一。安全管理显然是不对的,这和监理工作性质和方式有矛盾;安全控制工作是否完全等同于安全监理,我们认为不应套用质量监理中的质量控制工程师的模式,一个原因是质量管理有明确的各方面标准,细的如验收规范、验评标准等、质量方面的工作都是有章可循,程序上也是非常明确的,责任上是终身制;另一个原因监理工程师的产生本身就是从电力系统技术人员中来,对质量管理有实践经验。 而安全控制工程师则没有这条途径,同时具备电力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的监理工程师甚少;另外标准上还没有细化,责任上争议较大。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电力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方面的培训就可以进行安全控制工作。
2.3 合理确定安全控制工作内容和方式
在安全控制阶段监理方可以依据“条例”中监理的安全职责开展工作。目前,监理单位以“安全监理细则”的形式来规范自己的安全控制工作,并结合工程特点对危险点、危险源进行分析,在工程中结合质量控制点制定监理方安全控制的S(旁站点)、P(巡视)点。但应注意范围和深度,有重点地进行这项工作,不能变成安全检查标准,不能错位。在电网工程中安全控制中的有无W(见证点)点和H(停工待检点)点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3、电网建设安全监理的实践
3.1 安全监理的内容
安全监理的主体是监理项目机构。监理项目机构首先要根据监理委托合同和业主工程管理文件,认真研究安全监理的服务范围,并依据相关法规对施工承包商的施工行为和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督促施工承包商按照电力建设安全规定、规程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施工。
3.2 安全监理的重点
3.2.1敦促施工项目部完善自身安全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并有效运转
监理项目机构应清楚电网建设施工安全的主体,既不是代表政府履行劳动安全监察职能的安全监督部门,也不是项目业主,而是施工承包商,是直接从事施工安装工作的一线作业人员,监理也只承担监督管理责任。施工承包商自身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施工能力是施工安全的基础保证。因此安全监理的重点首先是敦促施工项目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监督其按合同承诺配备合格的安全专业人员和安全设施投人,并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在施工现场的有效落实;其次监理项目机构要严把分部分项工程的开工审核关,在施工组织不到位、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不能同意动工;再是监理项目机构要认真审核分部工程作业指导书或施工组织设计以及重要作业如临近带电体施工、重要或特殊跨越、高塔组立等的施工方案,审核要以规程、规范为依据,并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此外,对重要及危险作业,项目监理机构应进行重点监控,实施必要的旁站监理。
3.2.2 严格过程安全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监理项目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主要分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定期安全监督检查。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在日常的巡视检查或旁站监理过程中,在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首先要对现场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检查从管理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三方面人手,以送电工程组塔作业为例,人员组织不当、不正确使用工作票、没有安全监护人等属管理违章;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塔下作业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嘻戏打闹等人为的不安全行为;抱杆拉线地锚坑深度不够、临近电力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发电机未装接地等属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物的不安全状态都属事故隐患,监理一旦发现,应当制止或通知施工负责人整改。笔者以为,在一般情况下,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不应直接指向现场操作者,而应针对现场负责人,既体现对其应有的尊重,也比较容易将指令贯彻,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尴尬,必要时向施工项目部发送整改通知,直到要求停工整改。
监理项目部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可分为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现场监理部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可根据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标准表式》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内容和要求对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制度、文明施工、分包与临时工管理、交通安全管理以及事故考核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专项安全检查是现场监理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如送电线路工程各分部工程开工前),或安全状况出现波动(如管理违章大量出现、相同或类似的事故隐患重复出现、发生人身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等)时所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活动(如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检查、铁塔组立安全专项检查、班组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等),专项安全检查事先也应编制安全检查表。无论是综合性安全检查,还是专项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形式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收,并要求按“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发现重大或危及人身安全的问题时,应采取紧急有效措施(如下达暂停施工令等)防范事故发生,并及时向业主项目部汇报。
施工现场所有管理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不安全的施工环境,均属监理安全纠偏范围。监理项目部对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严格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编是安全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理工程师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勇于纠正。在监理安全纠偏过程中應特别强调施工承包商自身安全监督体系的正常有效运转,监理工程师毕竟不是施工承包商的现场安全员。
5.几点启示
5.1 监理单位要尽快提高安全监理能力
(1)监理项目机构须配备合格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的专业管理工作。监理部内部应加强对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及制度的学习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在内的所有监理人员都应掌握电网建设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做到不说外行话。现场监理工程师更应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具备辨别危险、发现事故隐患的能力。
(2)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监理项目机构在制定“安全监理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特别要注重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监理项目机构要深人现场,发扬不怕吃苦的奉献精神,监理对施工现场要随时响应,对重要及危险性作业做到全过程旁站监理。
(4)注重安全监理经验的积累,不断提升安全监理水平。
5.2 安全监理同样要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
监理项目机构要敦促施工项目部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搞疲劳战术,推行安全设施标准化制度,提高作业环境的安全程度;考虑到作业人员易操作失误的特点,增设必要的安全设施或手段等,创建安全的施工环境。
5.3 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安全监理标准化工作模式
监理单位积极探索安全监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创新,编制安全监理系列标准化工作制度和作业表格,并逐步将其融入合同文件中,以规范电力建设安全监理行为,提高全行业安全监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南方电网公司《监理项目部工作手册》
关键词:安全监理 电网建设 管理
前言
电力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主要是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及南网《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来开展监理工作的。虽然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未包含安全监理内容,但因电力建设中安全的重中之重地位,监理行业一进入电力建设中安全工作就被监理单位实际执行。
目前, 220kV及以下输变电项目的安全控制基本上都是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来兼职(南网《监理项目部工作手册》),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第一责任人。工作的方式主要是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以及巡视、旁站和日常安全检查,参加或组织安全大检查并负责跟踪消缺等。
2.安全监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1 监理单位在安全工作的定位问题
虽然监理法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没有强制性实行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但从“条例”和电力行业的要求、监理合同以及安全与质量、工期、投资密切关系来看,监理单位应该进行安全控制工作,特别是电网项目建设安全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监理单位更应该进行安全控制工作,要依据现有的法规把施工安全工作归入监理的范围,在“条例”界定的责任内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定位在安全监督管理阶段符合现状。
2.2 安全监理工作方面相关概念要清楚
监理单位在项目上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还是安全控制和安全监理,认识上要统一。安全管理显然是不对的,这和监理工作性质和方式有矛盾;安全控制工作是否完全等同于安全监理,我们认为不应套用质量监理中的质量控制工程师的模式,一个原因是质量管理有明确的各方面标准,细的如验收规范、验评标准等、质量方面的工作都是有章可循,程序上也是非常明确的,责任上是终身制;另一个原因监理工程师的产生本身就是从电力系统技术人员中来,对质量管理有实践经验。 而安全控制工程师则没有这条途径,同时具备电力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的监理工程师甚少;另外标准上还没有细化,责任上争议较大。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电力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方面的培训就可以进行安全控制工作。
2.3 合理确定安全控制工作内容和方式
在安全控制阶段监理方可以依据“条例”中监理的安全职责开展工作。目前,监理单位以“安全监理细则”的形式来规范自己的安全控制工作,并结合工程特点对危险点、危险源进行分析,在工程中结合质量控制点制定监理方安全控制的S(旁站点)、P(巡视)点。但应注意范围和深度,有重点地进行这项工作,不能变成安全检查标准,不能错位。在电网工程中安全控制中的有无W(见证点)点和H(停工待检点)点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3、电网建设安全监理的实践
3.1 安全监理的内容
安全监理的主体是监理项目机构。监理项目机构首先要根据监理委托合同和业主工程管理文件,认真研究安全监理的服务范围,并依据相关法规对施工承包商的施工行为和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督促施工承包商按照电力建设安全规定、规程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施工。
3.2 安全监理的重点
3.2.1敦促施工项目部完善自身安全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并有效运转
监理项目机构应清楚电网建设施工安全的主体,既不是代表政府履行劳动安全监察职能的安全监督部门,也不是项目业主,而是施工承包商,是直接从事施工安装工作的一线作业人员,监理也只承担监督管理责任。施工承包商自身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施工能力是施工安全的基础保证。因此安全监理的重点首先是敦促施工项目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监督其按合同承诺配备合格的安全专业人员和安全设施投人,并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在施工现场的有效落实;其次监理项目机构要严把分部分项工程的开工审核关,在施工组织不到位、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不能同意动工;再是监理项目机构要认真审核分部工程作业指导书或施工组织设计以及重要作业如临近带电体施工、重要或特殊跨越、高塔组立等的施工方案,审核要以规程、规范为依据,并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此外,对重要及危险作业,项目监理机构应进行重点监控,实施必要的旁站监理。
3.2.2 严格过程安全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监理项目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主要分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定期安全监督检查。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在日常的巡视检查或旁站监理过程中,在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首先要对现场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检查从管理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三方面人手,以送电工程组塔作业为例,人员组织不当、不正确使用工作票、没有安全监护人等属管理违章;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塔下作业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嘻戏打闹等人为的不安全行为;抱杆拉线地锚坑深度不够、临近电力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发电机未装接地等属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物的不安全状态都属事故隐患,监理一旦发现,应当制止或通知施工负责人整改。笔者以为,在一般情况下,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不应直接指向现场操作者,而应针对现场负责人,既体现对其应有的尊重,也比较容易将指令贯彻,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尴尬,必要时向施工项目部发送整改通知,直到要求停工整改。
监理项目部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可分为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现场监理部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可根据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标准表式》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内容和要求对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制度、文明施工、分包与临时工管理、交通安全管理以及事故考核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专项安全检查是现场监理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如送电线路工程各分部工程开工前),或安全状况出现波动(如管理违章大量出现、相同或类似的事故隐患重复出现、发生人身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等)时所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活动(如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检查、铁塔组立安全专项检查、班组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等),专项安全检查事先也应编制安全检查表。无论是综合性安全检查,还是专项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形式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收,并要求按“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发现重大或危及人身安全的问题时,应采取紧急有效措施(如下达暂停施工令等)防范事故发生,并及时向业主项目部汇报。
施工现场所有管理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不安全的施工环境,均属监理安全纠偏范围。监理项目部对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严格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编是安全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理工程师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勇于纠正。在监理安全纠偏过程中應特别强调施工承包商自身安全监督体系的正常有效运转,监理工程师毕竟不是施工承包商的现场安全员。
5.几点启示
5.1 监理单位要尽快提高安全监理能力
(1)监理项目机构须配备合格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的专业管理工作。监理部内部应加强对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及制度的学习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在内的所有监理人员都应掌握电网建设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做到不说外行话。现场监理工程师更应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具备辨别危险、发现事故隐患的能力。
(2)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监理项目机构在制定“安全监理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特别要注重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监理项目机构要深人现场,发扬不怕吃苦的奉献精神,监理对施工现场要随时响应,对重要及危险性作业做到全过程旁站监理。
(4)注重安全监理经验的积累,不断提升安全监理水平。
5.2 安全监理同样要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
监理项目机构要敦促施工项目部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搞疲劳战术,推行安全设施标准化制度,提高作业环境的安全程度;考虑到作业人员易操作失误的特点,增设必要的安全设施或手段等,创建安全的施工环境。
5.3 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安全监理标准化工作模式
监理单位积极探索安全监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创新,编制安全监理系列标准化工作制度和作业表格,并逐步将其融入合同文件中,以规范电力建设安全监理行为,提高全行业安全监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南方电网公司《监理项目部工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