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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方法,对宁夏回族聚居区体育类回族“非遗”在学校教育中的传承现状进行调查,探讨和分析将体育类回族“非遗”纳入学校体育进行保护和传承的相关问题,以期探寻体育类回族“非遗”的保护和传承途径,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体育类回族“非遗”;学校教育;现状
【中图分类号】 G648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1-1297(2012)08-0204-01
一 引言
宁夏在我国是以回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地区,回族人口占全区人口的34.77%(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回族人民群众在宁夏聚居区长期的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中,创造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灿烂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把体育类回族“非遗”在宁夏回族聚居区传承下去并发扬光大,使其促进宁夏回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更加焕发生机,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应认真思考的问题。学校是在传承和创新回族传统文化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宁夏回族聚居区的学校应当在传承和创新回族传统文化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在宁夏回族聚居区——固原市(一区四县)的农村和城镇学校进行调查,现将调查的基本情况和我们所做的简要分析作如下报告,并提出在学校需要加强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的对策建议。
二 研究对象与方法
1.研究对象
宁夏回族聚居区中学学生。
2.研究方法
(1)问卷调查法:在2012年6~7月,通过随机抽样,分别在泾源县第一、三中学、固原市回中和西吉中学随机抽取中学生400名,发放问卷400份,有效回收378份,回收率为94.5%。
(2)访谈法:随机抽取9名学生班干部,10名体育教师和3名主管教学的领导进行个人访谈。
三 结果与分析
社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聚居区回族的生活方式,而与回族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的体育类回族“非遗”活动也因此受到了影响和冲击。调查显示,在宁夏回族聚居区学校教育中,对体育类回族“非遗”文化的重要价值与作用以及如何通过学校教育传承体育类回族“非遗”还有认识不到位的方面。其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1.学校因素分析
从调查结果看,宁夏回族聚居区中学对回族非物质文化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通过对学生的调查结果显示,认为“非常重视”的占24%,“重视”的占22%,“一般重视”的占26%,“不重视”的占28%。通过调查,在泾源县第一中学开设“踏脚”项目作为体育教学的补充,但占体育课时较少,还有在固原回中,回族木球作为该学校的民族传统项目训练基地,但是没有真正把木球列入到本校的体育教学中,只是在有各级各类少数民族运动会时,才临时挑选队员进行训练。没有真正把体育类回族“非遗”传承,只流于形式。
通过对回族非物质文化教育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对教师的调查结果显示,“没有参加过”的占84%,“很少参加”的占13%,“经常参加”的占3%。从调查的结果表明,宁夏回族聚居区各学校普遍缺乏能够进行回族非物质文化教育的骨干师资力量。
2.教师因素分析
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大部分教师过分强调学生在主科和升学科目的考试成绩,缺乏回族非物质文化课程开发和教育的动力和创新力,特别是面临中考和高考时,学生的成绩与升学率是衡量教师教学水平的主要标准,教师往往把数理化、英语、语文等作为其升学考试的主要内容,忽视对回族传统文化的教学。体育类回族“非遗”是否有必要作为学校教育和体育教学的内容,对学生的调查结果显示,认为“非常必要”的占41%,“必要”的占47%,“无所谓”的占10%,“没必要的”占2%。说明回族聚居区学生大部分学生期待在学校教育和体育教学中有体育类回族“非遗”的内容。
大部分回族体育教师虽然具有扎实的回族传统体育基础,但对如何开发回族本土教材,如何将体育类回族“非遗”文化与广大学生的需求相结合起来开展生动扎实的民族教育,态度不够积极,方法单一。
3.学生因素分析
关于家庭、学校、社会对体育类回族“非遗”的传承作用,对学生的调查结果显示,认为在体育类回族“非遗”传承中“家庭”占13%,“学校”占71%,“社会”占16%。由于大部分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受到文化水平的局限,不能从理论的高度向学生进行阐述,使学生对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缺乏了解,难以认识到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今的时代价值。
进入新世纪以来的宁夏回族聚居区,传统非物质文化与现代文化相互交融,急剧转型的社会环境,不仅给青少年的成长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文化价值资源,也对青少年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和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以及审美趣味产生了深刻影响,对学生的调查结果显示(见表1)。在日常生活中,有的青少年在传统节日穿戴回族服装的同时,平时经常喜欢穿着名牌服饰、吃清真西餐和喝咖啡,在讲流利汉语的同时,很少有能熟练讲说阿语的,喜欢上网,表明当今文化的多样化和价值观的多元化在深刻地影响着宁夏回族聚居区学生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四 学校教育中传承体育类回族“非遗”的对策
1.教育行政部门应重视在学校教育中传承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和精髓,回族传统文化经过长时期的积淀,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瑰宝。如何有效地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因此宁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充分重视民族传统文化在学校教育中的教学水平,培养具有民族传统文化知识的优秀人才。
2.学校应重视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课程的开发与利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培养学生对回族传统文化的兴趣。例如,成立多种形式的踏脚舞社会团体,经常进行交流,并且由专业的教师和聘请传承人进行系统深入地教授,组织各类竞技比赛,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3.营造浓厚的校园民族文化。校园文化建设需要从校园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个方面着手,其中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是基础,精神文化是根本。在制度方面要建立健全教师民族传统文化教育水平的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学生和教师、教师与校领导、学校与社区的互动机制,使民族传统文化教育正规化、科学化。在精神文化建设方面要充分激发教师和学生参与民族传统文化教育的热情,努力营造重视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校风和人人学文化,人人树新风的良好学习氛围。
4.加强对民族教师的培养,提高传统文化教育水平。培训应从教育理念入手,让教师从理念上认识到民族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性,增强教师的民族自豪感和使命感,充分理解多元文化教育理念,积极引导学生认识民族文化的内涵和精髓。学校要重视对民族传统文化教师的培养,采用“走出去,引进来”的方法,一方面派遣骨干教师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较好的学校和社区参观学习。另一方面,聘请民族文化教育专家和民间艺人来校指导民族文化的传承与教育。
参考文献
[1] 牟延林,谭宏.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2010
关键词:体育类回族“非遗”;学校教育;现状
【中图分类号】 G648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1-1297(2012)08-0204-01
一 引言
宁夏在我国是以回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地区,回族人口占全区人口的34.77%(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回族人民群众在宁夏聚居区长期的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中,创造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灿烂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把体育类回族“非遗”在宁夏回族聚居区传承下去并发扬光大,使其促进宁夏回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更加焕发生机,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应认真思考的问题。学校是在传承和创新回族传统文化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宁夏回族聚居区的学校应当在传承和创新回族传统文化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在宁夏回族聚居区——固原市(一区四县)的农村和城镇学校进行调查,现将调查的基本情况和我们所做的简要分析作如下报告,并提出在学校需要加强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的对策建议。
二 研究对象与方法
1.研究对象
宁夏回族聚居区中学学生。
2.研究方法
(1)问卷调查法:在2012年6~7月,通过随机抽样,分别在泾源县第一、三中学、固原市回中和西吉中学随机抽取中学生400名,发放问卷400份,有效回收378份,回收率为94.5%。
(2)访谈法:随机抽取9名学生班干部,10名体育教师和3名主管教学的领导进行个人访谈。
三 结果与分析
社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聚居区回族的生活方式,而与回族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的体育类回族“非遗”活动也因此受到了影响和冲击。调查显示,在宁夏回族聚居区学校教育中,对体育类回族“非遗”文化的重要价值与作用以及如何通过学校教育传承体育类回族“非遗”还有认识不到位的方面。其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1.学校因素分析
从调查结果看,宁夏回族聚居区中学对回族非物质文化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通过对学生的调查结果显示,认为“非常重视”的占24%,“重视”的占22%,“一般重视”的占26%,“不重视”的占28%。通过调查,在泾源县第一中学开设“踏脚”项目作为体育教学的补充,但占体育课时较少,还有在固原回中,回族木球作为该学校的民族传统项目训练基地,但是没有真正把木球列入到本校的体育教学中,只是在有各级各类少数民族运动会时,才临时挑选队员进行训练。没有真正把体育类回族“非遗”传承,只流于形式。
通过对回族非物质文化教育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对教师的调查结果显示,“没有参加过”的占84%,“很少参加”的占13%,“经常参加”的占3%。从调查的结果表明,宁夏回族聚居区各学校普遍缺乏能够进行回族非物质文化教育的骨干师资力量。
2.教师因素分析
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大部分教师过分强调学生在主科和升学科目的考试成绩,缺乏回族非物质文化课程开发和教育的动力和创新力,特别是面临中考和高考时,学生的成绩与升学率是衡量教师教学水平的主要标准,教师往往把数理化、英语、语文等作为其升学考试的主要内容,忽视对回族传统文化的教学。体育类回族“非遗”是否有必要作为学校教育和体育教学的内容,对学生的调查结果显示,认为“非常必要”的占41%,“必要”的占47%,“无所谓”的占10%,“没必要的”占2%。说明回族聚居区学生大部分学生期待在学校教育和体育教学中有体育类回族“非遗”的内容。
大部分回族体育教师虽然具有扎实的回族传统体育基础,但对如何开发回族本土教材,如何将体育类回族“非遗”文化与广大学生的需求相结合起来开展生动扎实的民族教育,态度不够积极,方法单一。
3.学生因素分析
关于家庭、学校、社会对体育类回族“非遗”的传承作用,对学生的调查结果显示,认为在体育类回族“非遗”传承中“家庭”占13%,“学校”占71%,“社会”占16%。由于大部分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受到文化水平的局限,不能从理论的高度向学生进行阐述,使学生对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缺乏了解,难以认识到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今的时代价值。
进入新世纪以来的宁夏回族聚居区,传统非物质文化与现代文化相互交融,急剧转型的社会环境,不仅给青少年的成长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文化价值资源,也对青少年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和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以及审美趣味产生了深刻影响,对学生的调查结果显示(见表1)。在日常生活中,有的青少年在传统节日穿戴回族服装的同时,平时经常喜欢穿着名牌服饰、吃清真西餐和喝咖啡,在讲流利汉语的同时,很少有能熟练讲说阿语的,喜欢上网,表明当今文化的多样化和价值观的多元化在深刻地影响着宁夏回族聚居区学生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四 学校教育中传承体育类回族“非遗”的对策
1.教育行政部门应重视在学校教育中传承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和精髓,回族传统文化经过长时期的积淀,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瑰宝。如何有效地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因此宁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充分重视民族传统文化在学校教育中的教学水平,培养具有民族传统文化知识的优秀人才。
2.学校应重视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课程的开发与利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培养学生对回族传统文化的兴趣。例如,成立多种形式的踏脚舞社会团体,经常进行交流,并且由专业的教师和聘请传承人进行系统深入地教授,组织各类竞技比赛,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3.营造浓厚的校园民族文化。校园文化建设需要从校园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个方面着手,其中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是基础,精神文化是根本。在制度方面要建立健全教师民族传统文化教育水平的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学生和教师、教师与校领导、学校与社区的互动机制,使民族传统文化教育正规化、科学化。在精神文化建设方面要充分激发教师和学生参与民族传统文化教育的热情,努力营造重视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校风和人人学文化,人人树新风的良好学习氛围。
4.加强对民族教师的培养,提高传统文化教育水平。培训应从教育理念入手,让教师从理念上认识到民族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性,增强教师的民族自豪感和使命感,充分理解多元文化教育理念,积极引导学生认识民族文化的内涵和精髓。学校要重视对民族传统文化教师的培养,采用“走出去,引进来”的方法,一方面派遣骨干教师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较好的学校和社区参观学习。另一方面,聘请民族文化教育专家和民间艺人来校指导民族文化的传承与教育。
参考文献
[1] 牟延林,谭宏.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