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长期以来,辩证逻辑与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辩证法没有明确的分界;辩证思维与思维辩证法混淆不清;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的关系区分不明,致使辩证逻辑难于确定自己的对象,逻辑界对此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为此,在今天研究和创立辩证逻辑的热潮中,有必要对上述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做一些界说。本文拟就上述问题谈谈自己的浅见,就教于哲学界和逻辑界的同志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