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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有个学生看到一个孩子掉进湍急的河里,就奋不顾身地跳下去把他救起。这个孩子的父亲送他一头牛表示感谢,他高兴地接受了。大家议论纷纷,认为他太贪心。孔子却对他说,你做得对,因为你的行为向社会宣告:只要冒着危险救了人,无论多大的奖赏都可以收下,这样可以鼓励更多的人去救人。 春秋时鲁国政府有一条规定,鲁国人到国外旅行,凡是看见在外国沦为奴隶的本国人,可以先垫钱把他赎回来,回国后再到政府去报账。孔子的一个学生赎人后却没有去报账,人们夸他品格高尚。孔子却严厉地批评他,说他的行为妨碍了更多的鲁国奴隶被赎回来,因为人们假如垫钱赎了奴隶,不报账自己会蒙受损失,而报账了则说明自己的品格不如孔子的学生,于是以后就只好假装没有看见.”
上面这两则故事让我对孔子产生了不一样的看法。学生见义勇为,欣然接受一头牛作为回报,孔子对其大加赞赏;另一学生自掏腰包赎回鲁国奴隶,未去报账,孔子却对其严厉批评。在很多人称道孔子的睿智之时,我却认为孔子糊涂啊。
孔子糊涂,糊涂在想用一个“利”字来使风俗淳化。岂不想只怕会适得其反。“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不就是最好的明证吗?
人们的利益之心已经够重了,难道我们还要推其波助其澜吗?
不可否认,用利益、法制去诱使人们做好事,能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时间范围内使风气得到好转。比如秦时商鞅变法。商鞅制定了一套严厉的奖惩治国措施,最初为了树立威信,用10金作为回报,让一个人把一根三尺圆木从南门搬到北门。此后,在利益和惩罚的约束下秦国相当长一段时间秩序井然,国富民强。然而后面统治者一旦实施暴政,只有了严厉的惩罚没有了相应的奖励,利字消失了,还有谁会为其卖命呢?陈涉吴广“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而响应,赢梁而影从”,连统治者也落得个“身死人手,为天下笑”的下场。可见以利益去诱使人们行善,这样形成的社会是冷漠的社会,这样的社会秩序也注定不能长久。
况且以利益去诱使人们行善也有其他的弊端。例如穷人因为贫困,没法用利益去回报他人,因此将没有人愿意向穷人伸出援助之手;而富人则因为本身富有而不屑于利益回报而不再做好事。因此用物质利益去诱使人们做好事,恐怕很难达到风俗淳化的美好愿望!
而只有精神的鼓励与肯定才能使一个人真正的充实,也只有用仁义美德去规范约束人们,才能使一个社会真正的和谐与长久。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我把它交给警察叔叔……”这样美好的儿歌还在我耳边回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样的英雄侠气也让我心中钦佩不已,雷锋叔叔助人为乐的淳朴笑脸更是时常在我脑海闪现……可如今,他们都哪里去了?可怜的小悦悦就在十一个路人的漠视下离开人世;老人跌倒路旁,因无人扶起心肌梗塞而身亡,歹徒在公交车上行凶作案而无一人敢吭声……可悲啊,“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尊老爱幼”已经成为了汉语词典上的一个摆设。
最近也常常看到这样的新闻,报道说很多空巢老人想要子女回家看看自己,竟然用钱去买子女的“宝贵”时间。更有甚者,近几年中国制定了这样一些法律,如捡到他人钱财若不归还的,将视为违法行为,金额较大的将判为犯罪。2013年7月1日起,子女不常回家探望或不赡养不孝顺老人的,也将被视为违法行为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欣慰国家法律日益健全、人文化的同时,我却不禁又一次扼腕叹息:“路不拾遗”“尊老爱幼”这些中华子民曾引以为傲的传统美德,竟然沦落到要靠“冷酷”的法律来强制执行。
俗语说“强扭的瓜不甜。”如果一个人从内心里不愿意去行善事,而用利益去诱使,用法律去强制,那这个人行善绝对不会长久。因为在他看不到利益,或者他认为法律触及不到他的时候,他就会变成一个冷漠无情的人,不行善也罢,甚至会做出些损人利己的坏事来也不一定。真正的善不是来自外在的诱使或强制,而是来自一个人内心的觉醒。只有当一个人真正意识到行善之美,真正感受到行善之快乐的时候,他才可能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在人前和人后都始终如一地行善。而且这样发自内心的行善行为一定也会让那个被施善的人异常感动,从而感染更多的人去行善。有许多人发自内心去互帮互助的社会才会是一个和谐而长久的社会。
义与利的关系是中国古代道德理论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两者关系的处理,对国家政治经济伦理及社会风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几千年来,历代思想家对它进行了反复的讨论。诸子中,法家提出了“贵利轻义”主张;道家提出了以超道义与功利的态度来看待义利;墨子既不重义轻利,也不重利轻义,而是义利合一,志功双规;而儒家创始人孔子提出了“重义轻利”,即先义后利的思想。“君子义以为上”即孔子提出的。孔子赞成“义,然后取”,认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镝也,无莫也,义之于比”。
他说符合道义的利益可以心安理得的接受,对不符合道义而得到的富贵则视之如粪土孔子这些义利观我都非常赞同。可孔子却要求所有的人都必需一定要去接受利益,不接受还要受谴责,他认为利益可以使风俗纯化,这些我不敢苟同。而且这在某种程度上和孔子重义轻利的主张有些冲突。尤其在当今这个“拜金主义”横行的时代,过多的强调利益,更会导向“见利忘义”“重利轻义”的歧途。且孔子也说过“放于利而行,多怨也。”一切行事以追求利益为目的的话,容易招致怨恨。如果我们行善都是以利益为先导,没有利益则怨恨生,这样的人道德境界就自然低了,这样一群道德境界低的人形成的社会风气也不见得有多淳美。
或许孔子希望世人能“见利思义”。诚然孔子很理想,而现实很残酷。“见利忘义”者大行其道也不是现代社会才有啊!因此我认为孔子的“见利思义”在当今社会是很难行得通的。
上面这两则故事让我对孔子产生了不一样的看法。学生见义勇为,欣然接受一头牛作为回报,孔子对其大加赞赏;另一学生自掏腰包赎回鲁国奴隶,未去报账,孔子却对其严厉批评。在很多人称道孔子的睿智之时,我却认为孔子糊涂啊。
孔子糊涂,糊涂在想用一个“利”字来使风俗淳化。岂不想只怕会适得其反。“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不就是最好的明证吗?
人们的利益之心已经够重了,难道我们还要推其波助其澜吗?
不可否认,用利益、法制去诱使人们做好事,能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时间范围内使风气得到好转。比如秦时商鞅变法。商鞅制定了一套严厉的奖惩治国措施,最初为了树立威信,用10金作为回报,让一个人把一根三尺圆木从南门搬到北门。此后,在利益和惩罚的约束下秦国相当长一段时间秩序井然,国富民强。然而后面统治者一旦实施暴政,只有了严厉的惩罚没有了相应的奖励,利字消失了,还有谁会为其卖命呢?陈涉吴广“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而响应,赢梁而影从”,连统治者也落得个“身死人手,为天下笑”的下场。可见以利益去诱使人们行善,这样形成的社会是冷漠的社会,这样的社会秩序也注定不能长久。
况且以利益去诱使人们行善也有其他的弊端。例如穷人因为贫困,没法用利益去回报他人,因此将没有人愿意向穷人伸出援助之手;而富人则因为本身富有而不屑于利益回报而不再做好事。因此用物质利益去诱使人们做好事,恐怕很难达到风俗淳化的美好愿望!
而只有精神的鼓励与肯定才能使一个人真正的充实,也只有用仁义美德去规范约束人们,才能使一个社会真正的和谐与长久。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我把它交给警察叔叔……”这样美好的儿歌还在我耳边回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样的英雄侠气也让我心中钦佩不已,雷锋叔叔助人为乐的淳朴笑脸更是时常在我脑海闪现……可如今,他们都哪里去了?可怜的小悦悦就在十一个路人的漠视下离开人世;老人跌倒路旁,因无人扶起心肌梗塞而身亡,歹徒在公交车上行凶作案而无一人敢吭声……可悲啊,“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尊老爱幼”已经成为了汉语词典上的一个摆设。
最近也常常看到这样的新闻,报道说很多空巢老人想要子女回家看看自己,竟然用钱去买子女的“宝贵”时间。更有甚者,近几年中国制定了这样一些法律,如捡到他人钱财若不归还的,将视为违法行为,金额较大的将判为犯罪。2013年7月1日起,子女不常回家探望或不赡养不孝顺老人的,也将被视为违法行为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欣慰国家法律日益健全、人文化的同时,我却不禁又一次扼腕叹息:“路不拾遗”“尊老爱幼”这些中华子民曾引以为傲的传统美德,竟然沦落到要靠“冷酷”的法律来强制执行。
俗语说“强扭的瓜不甜。”如果一个人从内心里不愿意去行善事,而用利益去诱使,用法律去强制,那这个人行善绝对不会长久。因为在他看不到利益,或者他认为法律触及不到他的时候,他就会变成一个冷漠无情的人,不行善也罢,甚至会做出些损人利己的坏事来也不一定。真正的善不是来自外在的诱使或强制,而是来自一个人内心的觉醒。只有当一个人真正意识到行善之美,真正感受到行善之快乐的时候,他才可能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在人前和人后都始终如一地行善。而且这样发自内心的行善行为一定也会让那个被施善的人异常感动,从而感染更多的人去行善。有许多人发自内心去互帮互助的社会才会是一个和谐而长久的社会。
义与利的关系是中国古代道德理论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两者关系的处理,对国家政治经济伦理及社会风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几千年来,历代思想家对它进行了反复的讨论。诸子中,法家提出了“贵利轻义”主张;道家提出了以超道义与功利的态度来看待义利;墨子既不重义轻利,也不重利轻义,而是义利合一,志功双规;而儒家创始人孔子提出了“重义轻利”,即先义后利的思想。“君子义以为上”即孔子提出的。孔子赞成“义,然后取”,认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镝也,无莫也,义之于比”。
他说符合道义的利益可以心安理得的接受,对不符合道义而得到的富贵则视之如粪土孔子这些义利观我都非常赞同。可孔子却要求所有的人都必需一定要去接受利益,不接受还要受谴责,他认为利益可以使风俗纯化,这些我不敢苟同。而且这在某种程度上和孔子重义轻利的主张有些冲突。尤其在当今这个“拜金主义”横行的时代,过多的强调利益,更会导向“见利忘义”“重利轻义”的歧途。且孔子也说过“放于利而行,多怨也。”一切行事以追求利益为目的的话,容易招致怨恨。如果我们行善都是以利益为先导,没有利益则怨恨生,这样的人道德境界就自然低了,这样一群道德境界低的人形成的社会风气也不见得有多淳美。
或许孔子希望世人能“见利思义”。诚然孔子很理想,而现实很残酷。“见利忘义”者大行其道也不是现代社会才有啊!因此我认为孔子的“见利思义”在当今社会是很难行得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