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来源 :商品与质量·科教与法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shzzfdc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随着计算机的普及,网络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随之而来的是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目前对网络环境的监管不力造成的,本文着重从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和监管着手探讨,以达到维护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网络 不正当竞争 法律规制
  
  随着计算机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已经逐渐成为一个无国界、无休止、新兴的市场环境。有市场就有竞争,网络环境也不例外,而且这个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丝毫不比现实世界逊色。但是,网络在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对传统的市场竞争制度造成了冲击,尤为重要的是在我国网络环境下的软件相互攻击在破坏网络环境的同时,更给网民的权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这主要是由于网络环境下的软件相互攻击很难用现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规范,以及互联网缺乏监管造成的。
  一、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所谓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取不正当手段争取交易机会,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利用互联网为工具,其中许多不正当竞争手段在网络空间有了新的表现形式。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1.侵犯商标权及商业混同行为。网络环境下,由于物体、字符、标识等表现形式的电子化和网络易模仿、易复制等特性,增加了制造市场混淆的机会,犯商标权及商业混同行为主要表现在将他人的注册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利用他人商标的知名度进行不正当竞争。
   2.域名纠纷。网络域名争议是近年来最新,最突出、法律规制最为复杂的网络纠纷类型之一,这是伴随着国际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而出现的,其中与不正当竞争行为联系最密切的领域当属域名抢注。
  3.反向假冒商标行为。所谓反向假冒商标行为是指在他人的商品上擅自使用自己商标的行为,即未经他人许可,在自己所有的他人生产的商品上使用自己商标的行为。
  4.虚假宣传行为。网络虚假宣传.是通过贬低别人、抬高自己来引诱消费者购买服务,虚假宣传在经营活动中违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欺诈、不实广告、应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禁止和制裁。
  5.利用网络技术措施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技术是互联网发展的基础和支撑,其中链接就是被经常使用的一种技术手段。
  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网络环境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不足
  第一,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缺失。网络环境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展速度和变幻莫测,是立法者所无法预测的,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滋生速度已经大大超出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应范围。事实证明,由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缺失,列举式的立法模式所固有的僵硬和呆板,对于变幻莫测的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法迅速反应和快速跟进,致使当前网络环境中大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法可依,肆意横行:而且传统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只在一国领域内具有效力,至于互联网上《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的地域范围,一般认为,至少在两种情况下的行政机关和法院可以行使管辖权:一是网站或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注册登记所在地;二是实施侵权行为或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但由于互联网缩小了地理距离,可能会出现在国外设立网站或注册域名而向国内提供服务的现象,以逃避国内《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和管制;或者利用各国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的非同步性,在国外的网站上主要针对外国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两方面都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盲区。
  第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法律责任规定不能适应网络环境的需要。《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法律责任规定上的缺陷基本集中于法律责任的不完整以及操作性太差的问题,完全没有考虑到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性。网络经济具有开放性和主体的虚拟性的特点,使得网络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主体具有极大的隐蔽性,监管难度很大,受害者维权成本过高。所以,为了减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必须加重对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定责任。
  第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无力。在网络环境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消费者的侵害日益严重,比如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弹跳广告"和"垃圾邮件",更多的在于对消费者的"骚扰"而不是对其他经营者的侵害。"软件冲突"虽然损害了竞争对方的交易机会,但更多的是损害了消费者的软件选择权以及消费者的其他权利,因为"软件攻击"的结果往往是"导致软件功能使用不正常或根本无法使用,甚至可能直接造成系统运行缓慢甚至死机、蓝屏等等。" 网络环境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直接受害者是消费者。因此近年来,世界范围内不正当竞争法的价值取向正在悄然发生转变:从保护竞争者到共同保护竞争者和消费者,我国也应适当做出调整。
  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立法在网络环境下的完善
  由于网络这一新型事物的迅猛发展,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必须做出相应的修改,在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网络环境下的完善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 ,修改和补充《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范围。目前,《反不正当竞争法》虽然列举了10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对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未做具体规定。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范围,既要针对网络空间的特性,又要与传统法律相协调,在基本法学理念和法律规范的指导下进行修改,通过分析传统法律在网络环境下的适用及其缺陷性,可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列举实例法与概括相结合的立法模式。首先,可增加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条款,以增大法律的涵盖面,以利于执法部门有法可依。其次,明确网络环境下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普遍性、跨国性、不确定性、隐蔽性、社会危害性、复杂性的诸多特点,增强"一般条款"的效力,以扩大适用范围,加强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持法律的稳定性。最后,必须完善司法解释。司法实践中,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是在充分利用现行法律资源的基础上,以法律解释为重要补充的。针对我国网络立法无法短时间出台,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十分猖獗的状况下,当务之急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关于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主要包括责任主体、行为要件、典型形态、处罚与赔偿等方面,以应付日益增多的纠纷与诉讼,改变法律适用混乱的局面,促进法律理解与适用的统一。
  第二 ,完善法律责任的规定。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可概括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三种。一方面,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民事责任属一般民事责任,当发生网络侵权行为时,明显应按侵权责任处理的案件仅按照一般民事责任,不足以震慑不正当竞争行为人,应考虑对于严重危害当事人利益的恶性行为,从法律上规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惩罚性措施。另一方面,我国对于行政责任的规定中行政处分的部分有许多的不足之处,虚拟空间的违法行为情节与处分力度对应性不明确,存在以行政处分代替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象,往往责任单位或人员得不到应有的处理,建议在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该项内容。
  第三 ,紧跟国际立法趋势。在信息时代各项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与迅速更新是其显著特点,仅仅依靠一个国家的立法机关的立法规制永远不可能赶上技术进步的步伐。因此,我国应当适应各国立法发展趋势,建立完善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限制竞争法》、《反垄断法》在内的《竞争法》体系。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应考虑到网络的特殊性,并使之在相关条款中有所体现,例如增加关于第三者责任的规定,通过立法明确网络服务商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中承担的责任原则与标准。
  作者简介:杜敏 男 山西大学2009级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
其他文献
摘 要:家庭暴力问题存在已久,给受害者的身体、心理带来极大摧残。破坏家庭和睦,危害极大。国际上许多国家都对家庭暴力的概念给予立法界定,而我国目前对此还缺乏一个完善、准确的概念界定。对于家庭暴力概念准确的界定,将是我国将来颁布公布的《反家庭暴力法》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只有努力寻找更全面、合理、有效地救济途径,从立法、非诉程序--保护令以及社会救济等多方面出发,建立一个健全完善的社会救济网络,才能给被
期刊
摘 要:在具体的刑事诉讼中是否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须要查明证据取得的合法与否,由此控辩双方将围绕此问题展开证明活动。控方应就取证的合法性承担证明责任;辩方有权就侦查中的取证非法提出证据;侦查人员应出庭就程序是否合法进行说明。  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明责任;证明标准;侦查人员作证    一、非法证据排出规则内涵分析  非法证据,指以非法手段通过违反法定程序以及其他非正常的情形收集、提供
期刊
摘 要:本文对人肉搜索的发展探究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阐述:一、阐述何为人肉搜索及其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二、 基于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人肉搜索该如何发展;如何利用该网络工具,行使良善的职能,规避其可能的邪恶使用方式。  关键字:工具说;失控的人肉搜索;中国特色;信息公开;专业化    人肉搜索的源起应该追溯到虚拟社区中的问答模式:网友提出某些问题或倡议,其他网民利用自身的信息、资源、亲身经历等进行
期刊
摘 要:网络监督审判权已经在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公正、遏制司法腐败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本文分析了网络监督审判权表现出来的正负两方面效应,指出法院系统应当充分利用网络监督审判权的正面效应,尽量避免产生负面效应,点明目前虽然很多法院都采取积极措施应对网络监督,但还存在着消极应付的情形,已对法院的形象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关键词:网络监督;审判权;现状    网络是虚拟的空间,但这一表面
期刊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决定假释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这标志着刑法为社区矫正提供法律依据,但没有明确社区矫正的性质和范围的规定。本文结合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就当前检察机关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如何解决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和建议。  关键词: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问题;对策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期刊
摘 要:现在虽然在大力度的进行反腐工作,但是对腐败犯罪所保持的高压态势似乎是收效甚微。当然这其中有多方面的原因,不能只把责任推到反腐败刑事政策身上。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现行的反腐败刑事政策确有改进的空间。要使我们的反腐败刑事政策又严又厉,应当根除在以前的工作中擅自提高立案标准、擅自对不同级别的官员设立不同的立案标准和擅自制造宽大理由的思想与此类行为。真正做到综合治理,惩防兼具。民意在政策认同、改
期刊
搞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特殊防卫权,其对防卫主体的规定过于概括。笔者认为对于特殊防卫权应当区分受害人与非受害人。这对于遏制和预防犯罪以及保护公民的人身利益,鼓励公民积极行使防卫权,同不法侵害行为作斗争,具有重要的意义。又可以防止滥用防卫权以及忽视不法侵害人应有的权力,以便在非受害人与非受害人之间找到一个利益保护的平衡点。  关键词:特殊防卫权;防卫主体    现行《刑
期刊
摘 要:生育权是一项特殊的人身权,是人生来具有的与人身不可分的一种权利,无论男女均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权利。由于人们对生育权的讨论和关注大多集中在妇女的生育权上,而忽视男性生育权的存在,本文着重强调男性亦有生育权,以及如何协调男女生育权,实现生育权的平等。  关键词:生育权;限制;保护    一、典型案例研究  案例一:  2006年3月10日,徐某(男)经他人介绍,与刘某(女)按农村习俗
期刊
摘 要:随着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出台,对于往常的医疗侵权赔偿制度的举证责任又有了新的分配方式。在医疗侵权案件中,可以借鉴美国的处理的案例,即由原告对自己所遭受的损害事实承担初步举证责任,而后由被告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的事实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关键词:医疗侵权;因果关系;举证责任    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中,医疗侵权的因果关系和举证分配制度是我国司法实践中和学术论坛中争议
期刊
摘 要:检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衍生的法律文化,也是检察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塑造属于自己的检察文化,并以此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本文试图界定检察文化的定义和体系、分析其重要作用,并探寻检察文化建设的路径。  关键词:基层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    一、检察文化的概念和体系  检察文化从狭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