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 130012)
【摘要】:当提到新闻伦理时会有哪些新闻伦理失范现象?在如今的媒介环境和社会环境下我们是否还需要新闻伦理?和以前相比有什么变化?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一一探讨,希望能够提出一些问题,也能提供一些参考性意见。
【关键词】:新闻伦理;社会责任;新闻自由
【正文】
随着技术的进步,新媒体不断创新,国内媒介的性质、功能、任务、营利方式等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这样的媒介环境下,一些传媒及其从业者的新闻传播活动中存在的新闻伦理问题较为突出。
一.当我们谈论新闻伦理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1.新闻伦理的内涵
国内对新闻伦理的研究通常分两个层次:一部分是形而上的,即根本的新闻伦理理论问题,指围绕新闻事业的理想目标和社会任务,这包括新闻事業的价值,新闻媒介的社会功能,新闻服务对象,对谁负责等根本问题而建立的新闻伦理规范;另一部分形而下的,是具体的新闻记者行为规范,根据经验可以归纳现象,总结出一些基本的原则。
2.新闻伦理失范现象
中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期,而中国的新闻传媒也面临着许多模棱两可的情景,传媒实践必面临巨大的伦理挑战,出现了一系列伦理失范现象,而新闻伦理失范实质是“关系”的不正确,具体表现在记者与其他人的五组关系上。
一是记者与消息源或者采访对象的关系上,主要问题是侵犯采访对象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对采访对象进行二次伤害或者未能保护消息源等问题;二是记者与新闻事实的关系上,主要是虚假报道;三是记者与广告商的关系上,主要是虚假广告、广告新闻,以及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等;四是记者与竞争对象的关系上,主要是恶性竞争导致的标题党,互相抄袭,不尊重知识产权与著作权等;五是记者与受众的关系上,某些媒体收视率、收听率、浏览量作为第一追求,出现迎合部分受众的新闻低俗化、媚俗化等现象;六是记者与党政管理了部门的关系上,政府与媒体的“捆绑”式关系是双刃剑,其伦理失范主要表现在媒介失语、政府与媒体共同策划新闻事件等。
二.我们是否还需要新闻伦理
当我们谈到这里的时候,我们发现我们可以顺理成章地得出这个结论——我们当然需要新闻伦理,我们过去需要,现在需要,未来一段时间内也会需要。
(一)上述的伦理失范问题至今仍然存在,并没有得到根治。这包括:1.虚假新闻报道的问题仍然存在,比如《财经》杂志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春节纪事:一个病情加重的东北村庄》虚假新闻;2.保护信源与掩护失实之争:“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系列报道,新华网的《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与食品安全资深记者洪广玉《大逆转!“僵尸肉”报道竟是假新闻?》产生争论,真相似乎并未越辩越明,反而使矛盾焦点在众声喧哗中发生了偏离;3.履职监督与卧底暗访之议:南都暗访高考替考,南都记者卧底了一个高考替考组织,发表了文章《重磅!南都记者卧底替考组织此刻正在南昌参加高考》,引发了关于记者替考的法律和道德風险的质疑。诸如此类,新闻伦理失范现象一直都存在,因此,一旦新闻工作者的伦理反思自觉迟钝了,行动抉择没有正当性了,那么,新闻终将失去它的社会使命与最终价值,所以从这个维度上讲,我们必须需要新闻伦理。
(二)出现了更深层次的伦理问题——道德底线的普遍崩坏。孙立平教授在《重建社会》这本书里曾写道,“当代中国社会最严重的价值危机不是道德理想的失落,不是功利主义和世俗文化的泛滥,而是中国文化中公民底线伦理的普遍崩溃。底线伦理崩溃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一些人内心深处羞耻感和罪感意识淡化以至消失。”这是中国正在出现的问题,在媒体上也有所反映。
(三)新技术带来的伦理隐患。比如,“虚拟现实”新闻所面临的的伦理风险,有学者称, VR新闻对公众可能具有更大的操纵性和欺骗性。正是因为VR新闻的逼真或浸润,相较一般新闻,VR 新闻在它貌似全面、客观和真实的呈现背后有着更多的人为建构;第二,VR 新闻仍然具有极强的把关、议程设置和显化功能。通过对VR 新闻题材的把关和议程设置,加上VR 手段的强大传播力和感染力,VR 新闻具有更强的“显化”效果,更能引导乃至扭曲用户的认知和行为。第三,VR 新闻有将“公众”(public)退化成“群众”(crowd)的风险。VR 技术的强项在于影响观众的感官,从而造成感同身受、身临其境的在场感,这也许会使得社会“过于媒介化”(over mediated),可能导致情感在用户群体中快速蔓延,导致理性“公众”退化成非理性的“群众”。媒介技术如此快速发展,可怕场景的到来并非毫无可能,值得我们警惕。
通过上述的分析,虽然新闻传播事业正在蓬勃发展着,但是新闻失范现象依旧存在;虽然每个人的自由平等权利不断地在肯定与落实着,但是新闻自由和记者的充分报道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误解和偏差;虽然技术日新月异地更新和发展着,但是新闻伦理的问题仍然适用当下的情况,所以我们确确实实地需要新闻伦理规范,并且在新的环境下面对着更高的挑战我们应该有更高的伦理规范。面对这所有的问题与现状,我们需要不断地在新闻传播专业领域进行伦理讨论,也需要在社会道德层面进行伦理讨论,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标准,才能逐渐减少“每人都有15 分钟站在道德高地骂记者”的情况。
参考文献:
[1]Carl Hausman:《良心危机——新闻伦理学的多元观点》,胡幼伟译,中华民国84年6月初版一刷。
[2]黄瑚:《新闻伦理学》,2001年12 月第一版。
[3]陈绚:《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
[4]黄瑚:《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实用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5]周鸿书:《新闻伦理学论纲》,新华出版社,1995年版。
[6]年度传媒伦理研究课题组:《2015年十大传媒伦理问题研究报告》,《新闻记者》,2016年2月刊
【摘要】:当提到新闻伦理时会有哪些新闻伦理失范现象?在如今的媒介环境和社会环境下我们是否还需要新闻伦理?和以前相比有什么变化?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一一探讨,希望能够提出一些问题,也能提供一些参考性意见。
【关键词】:新闻伦理;社会责任;新闻自由
【正文】
随着技术的进步,新媒体不断创新,国内媒介的性质、功能、任务、营利方式等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这样的媒介环境下,一些传媒及其从业者的新闻传播活动中存在的新闻伦理问题较为突出。
一.当我们谈论新闻伦理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1.新闻伦理的内涵
国内对新闻伦理的研究通常分两个层次:一部分是形而上的,即根本的新闻伦理理论问题,指围绕新闻事业的理想目标和社会任务,这包括新闻事業的价值,新闻媒介的社会功能,新闻服务对象,对谁负责等根本问题而建立的新闻伦理规范;另一部分形而下的,是具体的新闻记者行为规范,根据经验可以归纳现象,总结出一些基本的原则。
2.新闻伦理失范现象
中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期,而中国的新闻传媒也面临着许多模棱两可的情景,传媒实践必面临巨大的伦理挑战,出现了一系列伦理失范现象,而新闻伦理失范实质是“关系”的不正确,具体表现在记者与其他人的五组关系上。
一是记者与消息源或者采访对象的关系上,主要问题是侵犯采访对象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对采访对象进行二次伤害或者未能保护消息源等问题;二是记者与新闻事实的关系上,主要是虚假报道;三是记者与广告商的关系上,主要是虚假广告、广告新闻,以及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等;四是记者与竞争对象的关系上,主要是恶性竞争导致的标题党,互相抄袭,不尊重知识产权与著作权等;五是记者与受众的关系上,某些媒体收视率、收听率、浏览量作为第一追求,出现迎合部分受众的新闻低俗化、媚俗化等现象;六是记者与党政管理了部门的关系上,政府与媒体的“捆绑”式关系是双刃剑,其伦理失范主要表现在媒介失语、政府与媒体共同策划新闻事件等。
二.我们是否还需要新闻伦理
当我们谈到这里的时候,我们发现我们可以顺理成章地得出这个结论——我们当然需要新闻伦理,我们过去需要,现在需要,未来一段时间内也会需要。
(一)上述的伦理失范问题至今仍然存在,并没有得到根治。这包括:1.虚假新闻报道的问题仍然存在,比如《财经》杂志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春节纪事:一个病情加重的东北村庄》虚假新闻;2.保护信源与掩护失实之争:“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系列报道,新华网的《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与食品安全资深记者洪广玉《大逆转!“僵尸肉”报道竟是假新闻?》产生争论,真相似乎并未越辩越明,反而使矛盾焦点在众声喧哗中发生了偏离;3.履职监督与卧底暗访之议:南都暗访高考替考,南都记者卧底了一个高考替考组织,发表了文章《重磅!南都记者卧底替考组织此刻正在南昌参加高考》,引发了关于记者替考的法律和道德風险的质疑。诸如此类,新闻伦理失范现象一直都存在,因此,一旦新闻工作者的伦理反思自觉迟钝了,行动抉择没有正当性了,那么,新闻终将失去它的社会使命与最终价值,所以从这个维度上讲,我们必须需要新闻伦理。
(二)出现了更深层次的伦理问题——道德底线的普遍崩坏。孙立平教授在《重建社会》这本书里曾写道,“当代中国社会最严重的价值危机不是道德理想的失落,不是功利主义和世俗文化的泛滥,而是中国文化中公民底线伦理的普遍崩溃。底线伦理崩溃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一些人内心深处羞耻感和罪感意识淡化以至消失。”这是中国正在出现的问题,在媒体上也有所反映。
(三)新技术带来的伦理隐患。比如,“虚拟现实”新闻所面临的的伦理风险,有学者称, VR新闻对公众可能具有更大的操纵性和欺骗性。正是因为VR新闻的逼真或浸润,相较一般新闻,VR 新闻在它貌似全面、客观和真实的呈现背后有着更多的人为建构;第二,VR 新闻仍然具有极强的把关、议程设置和显化功能。通过对VR 新闻题材的把关和议程设置,加上VR 手段的强大传播力和感染力,VR 新闻具有更强的“显化”效果,更能引导乃至扭曲用户的认知和行为。第三,VR 新闻有将“公众”(public)退化成“群众”(crowd)的风险。VR 技术的强项在于影响观众的感官,从而造成感同身受、身临其境的在场感,这也许会使得社会“过于媒介化”(over mediated),可能导致情感在用户群体中快速蔓延,导致理性“公众”退化成非理性的“群众”。媒介技术如此快速发展,可怕场景的到来并非毫无可能,值得我们警惕。
通过上述的分析,虽然新闻传播事业正在蓬勃发展着,但是新闻失范现象依旧存在;虽然每个人的自由平等权利不断地在肯定与落实着,但是新闻自由和记者的充分报道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误解和偏差;虽然技术日新月异地更新和发展着,但是新闻伦理的问题仍然适用当下的情况,所以我们确确实实地需要新闻伦理规范,并且在新的环境下面对着更高的挑战我们应该有更高的伦理规范。面对这所有的问题与现状,我们需要不断地在新闻传播专业领域进行伦理讨论,也需要在社会道德层面进行伦理讨论,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标准,才能逐渐减少“每人都有15 分钟站在道德高地骂记者”的情况。
参考文献:
[1]Carl Hausman:《良心危机——新闻伦理学的多元观点》,胡幼伟译,中华民国84年6月初版一刷。
[2]黄瑚:《新闻伦理学》,2001年12 月第一版。
[3]陈绚:《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
[4]黄瑚:《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实用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5]周鸿书:《新闻伦理学论纲》,新华出版社,1995年版。
[6]年度传媒伦理研究课题组:《2015年十大传媒伦理问题研究报告》,《新闻记者》,2016年2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