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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社会已经处于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整体发展全局和经济、社会、教育、文化、科技等各个领域都在积极进行着面向未来的新思考与设计。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奠基阶段,作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构和满足民生重大需求的重点领域,我国学前教育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与时代挑战,迫切需要深入思考和回答中长期发展方向与道路。
加快实现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随着对学前教育价值认识的日益深入,经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也日益强烈,但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状况却相对滞后。社会各方面对入园难、入园贵反应强烈。学前教育不仅成为我国整个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同时也成为当前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满足民生重大需求中一个突出的薄弱环节。
综合考虑我国国情、国家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及其对教育改革的要求、我国现有学前教育基础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迫切需求,我国学前教育应以“加快实现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中长期发展战略方向,重在加快普及,争取到2020年全国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当然,这应该是一个分阶段、分区域、逐渐推进的过程与目标。争取到2012年,我国能实现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的目标;到2015年,实现全国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的目标;到2020年,除西部少数地区外,全国能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要实现这一发展目标,重点和难点在中西部、农村地区,为此,国家需要进一步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明确政府主导职责是关键
当前最迫切需要的是研究建立适应国情的学前教育发展责任主体和机制。应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发展学前教育,政府应积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广泛发动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发展学前教育,争取经过几年努力,建立起一个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公共财政支撑、多渠道投入相结合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要加快普及,关注公平,特别是要加快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与普及,为广大中西部农村儿童提供普惠的、基本的学前教育服务,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要进一步明确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职责,切实落实各级政府责任,以加快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普及和对城乡贫困、弱势群体提供多形式的资助为重点,推进学前教育的发展与普及。
需要指出的是,“政府主导”并不等于政府“全包”。政府的主导职责应该是多方面的,主要应包括:制定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管理体制,加强行政管理力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政策与法制建设等。在当前,尤其有必要强调政府上述六项主要职责的整体性职能。
建立投入保障机制是根本
我国应抓紧研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公共财政为支撑,社会多渠道投入和家长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投入体制。政府应切实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应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
为从根本上保障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稳定性与力度,必须在加大投入的同时推进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体制和保障机制的制度化建设。鉴于目前我国财政投入和保障机制中,县级财政普遍较为薄弱,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滞后的现状,建议我国在国家财政性教育预算中单项列支学前教育事业经费;中央、省、市、县等各级财政应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进一步明确东部和发达地区以县级政府投入为主,中西部和欠发达地区提高投入重心,建立中央和省级政府对贫困、民族地区等学前教育发展的专项支持与转移支付制度。同时,政府要积极研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的政策措施,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并抓紧建立和完善对城乡弱势群体的扶助机制。
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是突破口
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滞后、城乡差距显著是我国当前学前教育发展和普及中的一大突出问题和难点。在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应明确将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在广大农村地区,并由政府主导农村学前教育发展。
为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我国须研究建立新的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与保障机制,即以政府办园为主、财政投入为主、公办教师为主,加大力度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应将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规划;积极探索农村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体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集体经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和家庭适当分担成本的投入与保障机制。同时,中央和省级财政应加大对贫困、农村地区发展学前教育的支持与转移支付力度。为加快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步伐,建议国家建立“中西部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以财政投入为主、政府办园为主、公办教师为主,大力推进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争取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并充分发挥其辐射、示范作用,引领和带动农村学前教育的全面发展,使农村学前教育普及在新时期实现根本性突破。
(《中国教育报》2010年3月8日)
加快实现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随着对学前教育价值认识的日益深入,经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也日益强烈,但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状况却相对滞后。社会各方面对入园难、入园贵反应强烈。学前教育不仅成为我国整个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同时也成为当前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满足民生重大需求中一个突出的薄弱环节。
综合考虑我国国情、国家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及其对教育改革的要求、我国现有学前教育基础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迫切需求,我国学前教育应以“加快实现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中长期发展战略方向,重在加快普及,争取到2020年全国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当然,这应该是一个分阶段、分区域、逐渐推进的过程与目标。争取到2012年,我国能实现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的目标;到2015年,实现全国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的目标;到2020年,除西部少数地区外,全国能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要实现这一发展目标,重点和难点在中西部、农村地区,为此,国家需要进一步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明确政府主导职责是关键
当前最迫切需要的是研究建立适应国情的学前教育发展责任主体和机制。应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发展学前教育,政府应积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广泛发动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发展学前教育,争取经过几年努力,建立起一个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公共财政支撑、多渠道投入相结合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要加快普及,关注公平,特别是要加快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与普及,为广大中西部农村儿童提供普惠的、基本的学前教育服务,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要进一步明确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职责,切实落实各级政府责任,以加快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普及和对城乡贫困、弱势群体提供多形式的资助为重点,推进学前教育的发展与普及。
需要指出的是,“政府主导”并不等于政府“全包”。政府的主导职责应该是多方面的,主要应包括:制定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管理体制,加强行政管理力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政策与法制建设等。在当前,尤其有必要强调政府上述六项主要职责的整体性职能。
建立投入保障机制是根本
我国应抓紧研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公共财政为支撑,社会多渠道投入和家长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投入体制。政府应切实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应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
为从根本上保障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稳定性与力度,必须在加大投入的同时推进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体制和保障机制的制度化建设。鉴于目前我国财政投入和保障机制中,县级财政普遍较为薄弱,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滞后的现状,建议我国在国家财政性教育预算中单项列支学前教育事业经费;中央、省、市、县等各级财政应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进一步明确东部和发达地区以县级政府投入为主,中西部和欠发达地区提高投入重心,建立中央和省级政府对贫困、民族地区等学前教育发展的专项支持与转移支付制度。同时,政府要积极研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的政策措施,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并抓紧建立和完善对城乡弱势群体的扶助机制。
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是突破口
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滞后、城乡差距显著是我国当前学前教育发展和普及中的一大突出问题和难点。在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应明确将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在广大农村地区,并由政府主导农村学前教育发展。
为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我国须研究建立新的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与保障机制,即以政府办园为主、财政投入为主、公办教师为主,加大力度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应将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规划;积极探索农村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体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集体经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和家庭适当分担成本的投入与保障机制。同时,中央和省级财政应加大对贫困、农村地区发展学前教育的支持与转移支付力度。为加快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步伐,建议国家建立“中西部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以财政投入为主、政府办园为主、公办教师为主,大力推进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争取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并充分发挥其辐射、示范作用,引领和带动农村学前教育的全面发展,使农村学前教育普及在新时期实现根本性突破。
(《中国教育报》201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