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的影响

来源 :法学教育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nbosin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涉及到了很多方面的调整。修改后的辩护制度、证据制度、强制措施制度、侦查措施和审判程序等,都与检察机关息息相关。加强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的监督是刑诉法修改的主要内容,贯穿始终。证据制度的调整、程序的增加,也必然使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政法机关工作模式发生转变,不能再把办案重心放在口供获取上,检察机关更应该强调文明、规范执法。
  一、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给司法警察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此次刑诉法的修改内容很多,涉及检察机关职能的也很多,但是以下两个方面的修改,需要司法警察研究如何开展并做好这些工作,破解这些工作带来的难题,这也给司法警察工作带来很大机遇和挑战。
  1、强制措施的修改。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款增加“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第七十三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如何配合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这一强制措施的,指定居所的如何执行看管安全,实行看管分离原则,以及如何时刻注意和充分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都是我们司法警察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2、增加证人的保护。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于四类案件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应当采取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等。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司法警察作为检察机关唯一一支武装力量,保护证人的重任责无旁贷。如何保护证人,应该建立什么样的保护方式,对司法警察来说,也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应该进行细致深入的研究,特别是要以立法宗旨和原意为研究的出发点。
  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司法警察工作的影响。
  1、对司法警察执法理念、履职方式提出了新要求。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必将要求执法部门要着力转变执法理念、着力提高执法能力、着力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司法警察作为执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必将紧紧围绕新刑诉法相关规定,并将这些规定落到实处。切实改变履职方式,调整工作机制,适应司法警察工作新要求。司法警察应着重加强一下几个方面理念的培养。第一、要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第二、要树立法律监督意识和理念。第三、要坚持法律监督者的地位,克服在执法办案和诉讼监督中自身的弱点。第四,要树立程序正义理念。只有在科学理念的指导下,加强司法警察个人素质的提高,才能有助于转变工作模式,应对新刑诉法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
  2、对司法警察部门机构、队伍建设有了新影响。
  尽管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对涉及司法警察职权的增加或调整并未明确,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地位依然很尴尬。由于法律对司法警察职权规定的缺失,造成了司法警察没有完整的执法权,绝大部分的执法是在协助检察官执行职务。
  新法律实施后,检察工作必将对司法警察工作更加依赖,不可缺失。这就更加迫切需要一支强大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检察机关应当更加注重司法警察队伍建设,重视司法警察人才培养。一要高点定位,进一步加强法警队伍素质建设。二要围绕办案,进一步提高履行警务职能的水平。三要严格管理,进一步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四要认真探索,进一步理顺工作思路。最重要的是,检察机关在制定相关司法解释、诉讼规则等法律法规过程中,应该确立司法警察地位,明确司法警察职权。要突出法警部门作为一线实战单位的法律定位,增强司法警察职业自豪感、归属感,为法警更好的参与检察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作者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江苏 宿迁 223800)
其他文献
案情:2012年4月8日,被告人许某、王某等多人打算晚上至淮安市淮阴区某电厂(以下简称电厂)二期工程工地偷电缆,即与某废品收购站的陈某约好,晚上由陈某开车去收。陈某担心一人拖不了这么多,又找了另一废品收购站的朱某,说晚上有人到电厂偷电缆,问朱某收不收,朱某为了赚钱,答应和陈某合伙收购。当晚,陈某、朱某开车前往电厂墙外附近等候,当时许某等人早已进入电厂盗窃。许某等人从电厂内盗出电缆69.9米,价值人
期刊
摘要: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对于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逮捕制度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不仅细化了逮捕条件,还从制度设计上推进了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化,在限制逮捕必要性裁量权、防止逮捕权滥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迈出了跨越性的一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逮捕条件的变化,对检察机关开展侦查监督工作,特别是审查逮捕工作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经过近半年的实践,新法适用引发的新问题逐渐浮现,本文通过对逮捕条件修改的理解,结
期刊
摘要: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5日全文播发。《决定》首次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概念,称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中国”概念的提出对警察执法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本文将从警察执法的理念革新、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浅析建设“法治中国”对警察执法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法治中国;法治警察;警察执
期刊
摘要:新的刑事诉讼法初步确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同时也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新要求。检察机关要充分领会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所体现的保障人权,减少审前羁押的价值理念,在深刻理解该制度内涵的基础上,合理运用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要客观地看待羁押必要性审查所面临的困境,从适用案件的选择、羁押替代措施的完善以及部门之间的衔接等方面逐步从试点走向成熟,进而全面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关键词:检察机
期刊
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那么,当无罪的人被错误地追究刑事责任时,怎样才能得到司法救济?应该得到怎样的司法救济呢?  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的公诉部门对于公安机关和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如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
期刊
在当前司法实践中,由于立法、司法等方面的原因,立案监督的效果还不够理想,立案监督工作正面临着许多难题,亟待解决。在此,笔者试对立案监督的难点、产生原因及其对策作一探讨,并对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进行总结,为立案监督工作服务。  一、立案监督工作的难点  (1)检察机关知晓的案件信息有限,立案监督工作处于被动地位。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不会把所辖区域内的案发及立案情况提供给检察机关,因而立案监督的信息仅
期刊
摘要: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首次将公益诉讼写入,是我国公益诉讼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虽未明确规定何为“法律规定的机关”,但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都普遍认为该条款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检察机关一向作为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维护者,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作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有效方式,已为世界上多数国家所采用,在我国检察实践中也有少量运用。本文将
期刊
摘要: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律师的权利保障大大增加,但缺乏有效的制度对辩护律师的违规行为进行应有的监督,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了辩护律师滥用权利违规执业的情况;检察机关除了作为刑事案件的侦查机关、审查批准逮捕机关和公诉机关外,还是法律监督机关,监督辩护律师的执业行为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需要,也是促进司法公正,使辩护律师队伍健康发展的需要;本文对检察机关监督辩护律师执业行为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关
期刊
摘要:检察档案是检察机关全部活动的原始记录,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非常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随着检察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发展,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新要求,如何改善目前存在的检察档案的利用率相对不高, 利用范围比较狭窄,信息资源挖掘不深的现实情况,加强对检察档案工作的开发和利用,值得我们重视和思考。  关键词:检察档案;现状;开发;利用  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档
期刊
摘要:刑事和解作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一类载体,其在检察实务实现社会价值上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当前,开展刑事和解工作的范围、主体和程序存在某些固化的特征,需要在理论上进一步的突破;本文对刑事和解适用相关问题,包括范围、对象及程序的阐述,旨在发现并辨别司法实践中的一些误区,以利于刑事和解工作继续拓展空间和延伸领域。  关键词:刑事和解;案件范围;对象;诉讼阶段  一、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范围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