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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老张和同事前几天开车出去办事,一路上事事顺利心情愉快,可中午回来时却傻了眼。公司楼下的停车场早已经满满当当停了二十多辆车,楼后面的停车场这时候就更甭惦记了,那三十多个车位早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了。一些先到的车只好停在了路边的非机动车道上,没办法老张也跟在后面停了下来。谁知却被朝阳交警队的警察逮了个正着,拍了照,罚款二百。不知为什么周围其它的车同样违规停车,却单单老张的车被罚了。回到公司老张这个郁闷啊,但又能怎么着啊,这罚也只能认了。事情过去好几天,老张还一肚子委屈“这没地方停车,我总不能把车整天扛着吧”,相信在北京开车,有过类似老张这样遭遇的人一定不少。

街边停车问题多
记者最近几日在街头随机抓拍发现了这样一些情况:在昌平、通州等地,普遍存在出租车和货运车在等活时随意占用十字路口附近的空地、人行道以及机动车道的情况,虽然这些车辆确实给老百姓出行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但也严重妨碍了交通安全。一是车辆停靠占用机动车行驶道,使本来就比较狭窄的道路通行不畅,同时造成车辆会车时距离太小,容易发生事故。二是一些大的商用车在十字路口附近空地停车,由于车身高,阻挡了来往行人车辆的视线,很难看到转弯方向来车来人,也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三是占道车辆占用人行道影响了人们的正常出行,停靠车辆多时,经常可以看到人行道上行人在车辆缝隙中艰难穿行的情景。
在市区,以上情况由于车辆多而显得更加突出,临时停车位大量挤占了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在某大厦门前,记者拍到这样的情景,人行道的两侧被车辆挤占,只在中间留出了一条通道,这时刚停在这里的一辆货车试图从通道中通过,由于空间太小,结果货车卡在了停靠在两侧的轿车中间,造成了道路堵塞。而在中关村等繁华地区,汽车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情况更是司空见惯,往来车辆也对行人的安全造成了威胁。 从美化市容的角度来看,路边密密麻麻停放的车辆不方便管理,造成了街道两侧秩序的混乱。
街边停车为哪般?
路边停车安全性不高,车容易被划,丢了没人负责,风吹日晒不利于车的保养,为何有这么多的问题,大多数人却还是选择在路边和人行道上停车,而本来停车位数量就不多的车库和专用停车场却会大量闲置呢?其实究其原因无非是停车难,停车贵。
在现有的停车场,如王府井、东单的停车场,结构复杂和迷宫一样,再加上内部出入标志不明显,很多司机在里面绕来绕去也找不到停车的位置。
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专用停车场及地下车库的停车费较贵,其费用往往是地上临时停车位的一倍甚至数倍。因此对于车主来说,无论是从方便还是经济性的角度来说,选择街边临时停车都变得顺理成章。
交管部门管理方法简单粗暴
街边停车问题多,自然应该进行规范。最近北京市交管局发布消息,从06年6月17日起,北京市78条主要街道将逐步撤销路边的停车位,开车到长安街、平安大街、中关村等等这些繁华路段,如果停在不该停的位置,可能就会被拍照贴条甚至被拖走了。
很多人听说后的第一反应都是,北京有260多万辆车,停车位,尤其是繁华地段的停车位本来就少,再这么一撤,这车该往哪儿停啊?停车位的问题本来就该由交管、城管等部门负责规划和设计,现在由于以上部门对于城市发展缺乏准确预测,在城市建设中又缺乏规划,导致现在专用停车场少,停车难的问题,街边占道停车成了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也确实缓解了停车问题。现在交管部门对因自身工作失误而导致的问题,不但不补救,反而将压力转嫁给老百姓,实在让人不敢苟同。
街边停车费,该怎样收,该交给谁?
如何规范街边临时停车场收费也是目前亟待明确的一个问题。现有的街边临时停车位,大都由交管部门划定区域,指定专门公司管理收费,当然也有私自圈地收钱的。但是几乎所有的街边临时车位都存在有人收费无人负责的现象。
车主黄先生向某临时停车场每月交纳100元停车费,后其尼桑车在停车场丢失,黄先生向停车场索赔,停车场辩称其收取的费用仅为占道费,并非管理费。道路资源本为公共资源,应不应该收费本来就值得商榷,既然收了那么就该收得明明白白,这钱该谁收?比如小区物业管理有没有权力向业主收取地面停车的费用。所收停车费的用途,收取费用的流向究竟由谁来监督?
记者了解到通州某小区住户3000户左右,小区里有614辆汽车,每辆汽车每年1600元,小区每年固定停车费可收98万多元,加上一些外来车辆的临时停车费,每年可收100多万元。该物业公司人员包括保安、电工、水暖工、煤气管道工、管理人员等等总数只有23人。物业公司员工平均工资在800元左右。而停车场并没有投入停车设施和停车消防设施。这样一来,该物业公司除了人员开支光停车费一项就获毛利70多万元。
北京的私家车保有量现居全国第一,已经达到220多万辆,每年收取的停车费将是一笔巨额资金,这样庞大的一笔资金被收取后究竟做了什么用途,应当有机构来监督。收取停车费的行为究竟是商业行为还是公共福利行为?如果是商业行为那么就不应该像现在这样由政府制定价格,指定管理公司,而应当引入市场竞争,实行竞标。反之,如果是公共福利行为那么就不应当考虑盈利。虽然当前停车费价格由物价部门制定,但其价格制定依据何在并不明晰,其合理性同样应当质疑。如果以上环节搞不清楚,不能明确各方的责权利,那么街边临时停车不但不能起到缓解停车压力的问题,反而会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北京的汽车越来越多,想要买车的人也越来越多。如果不采取切实的措施增加停车位,降低停车收费,单单采取罚款、限停这样粗暴的方法,不但不能解决街边占道停车的问题,而且暴露出有关部门管理能力的匮乏,使得本来和空气、水一样属于公共资源的停车位变成奇货可居的商品,额外增加了老百姓的经济负担,也不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

街边停车问题多
记者最近几日在街头随机抓拍发现了这样一些情况:在昌平、通州等地,普遍存在出租车和货运车在等活时随意占用十字路口附近的空地、人行道以及机动车道的情况,虽然这些车辆确实给老百姓出行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但也严重妨碍了交通安全。一是车辆停靠占用机动车行驶道,使本来就比较狭窄的道路通行不畅,同时造成车辆会车时距离太小,容易发生事故。二是一些大的商用车在十字路口附近空地停车,由于车身高,阻挡了来往行人车辆的视线,很难看到转弯方向来车来人,也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三是占道车辆占用人行道影响了人们的正常出行,停靠车辆多时,经常可以看到人行道上行人在车辆缝隙中艰难穿行的情景。
在市区,以上情况由于车辆多而显得更加突出,临时停车位大量挤占了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在某大厦门前,记者拍到这样的情景,人行道的两侧被车辆挤占,只在中间留出了一条通道,这时刚停在这里的一辆货车试图从通道中通过,由于空间太小,结果货车卡在了停靠在两侧的轿车中间,造成了道路堵塞。而在中关村等繁华地区,汽车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情况更是司空见惯,往来车辆也对行人的安全造成了威胁。 从美化市容的角度来看,路边密密麻麻停放的车辆不方便管理,造成了街道两侧秩序的混乱。
街边停车为哪般?
路边停车安全性不高,车容易被划,丢了没人负责,风吹日晒不利于车的保养,为何有这么多的问题,大多数人却还是选择在路边和人行道上停车,而本来停车位数量就不多的车库和专用停车场却会大量闲置呢?其实究其原因无非是停车难,停车贵。
在现有的停车场,如王府井、东单的停车场,结构复杂和迷宫一样,再加上内部出入标志不明显,很多司机在里面绕来绕去也找不到停车的位置。
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专用停车场及地下车库的停车费较贵,其费用往往是地上临时停车位的一倍甚至数倍。因此对于车主来说,无论是从方便还是经济性的角度来说,选择街边临时停车都变得顺理成章。
交管部门管理方法简单粗暴
街边停车问题多,自然应该进行规范。最近北京市交管局发布消息,从06年6月17日起,北京市78条主要街道将逐步撤销路边的停车位,开车到长安街、平安大街、中关村等等这些繁华路段,如果停在不该停的位置,可能就会被拍照贴条甚至被拖走了。
很多人听说后的第一反应都是,北京有260多万辆车,停车位,尤其是繁华地段的停车位本来就少,再这么一撤,这车该往哪儿停啊?停车位的问题本来就该由交管、城管等部门负责规划和设计,现在由于以上部门对于城市发展缺乏准确预测,在城市建设中又缺乏规划,导致现在专用停车场少,停车难的问题,街边占道停车成了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也确实缓解了停车问题。现在交管部门对因自身工作失误而导致的问题,不但不补救,反而将压力转嫁给老百姓,实在让人不敢苟同。
街边停车费,该怎样收,该交给谁?
如何规范街边临时停车场收费也是目前亟待明确的一个问题。现有的街边临时停车位,大都由交管部门划定区域,指定专门公司管理收费,当然也有私自圈地收钱的。但是几乎所有的街边临时车位都存在有人收费无人负责的现象。
车主黄先生向某临时停车场每月交纳100元停车费,后其尼桑车在停车场丢失,黄先生向停车场索赔,停车场辩称其收取的费用仅为占道费,并非管理费。道路资源本为公共资源,应不应该收费本来就值得商榷,既然收了那么就该收得明明白白,这钱该谁收?比如小区物业管理有没有权力向业主收取地面停车的费用。所收停车费的用途,收取费用的流向究竟由谁来监督?
记者了解到通州某小区住户3000户左右,小区里有614辆汽车,每辆汽车每年1600元,小区每年固定停车费可收98万多元,加上一些外来车辆的临时停车费,每年可收100多万元。该物业公司人员包括保安、电工、水暖工、煤气管道工、管理人员等等总数只有23人。物业公司员工平均工资在800元左右。而停车场并没有投入停车设施和停车消防设施。这样一来,该物业公司除了人员开支光停车费一项就获毛利70多万元。
北京的私家车保有量现居全国第一,已经达到220多万辆,每年收取的停车费将是一笔巨额资金,这样庞大的一笔资金被收取后究竟做了什么用途,应当有机构来监督。收取停车费的行为究竟是商业行为还是公共福利行为?如果是商业行为那么就不应该像现在这样由政府制定价格,指定管理公司,而应当引入市场竞争,实行竞标。反之,如果是公共福利行为那么就不应当考虑盈利。虽然当前停车费价格由物价部门制定,但其价格制定依据何在并不明晰,其合理性同样应当质疑。如果以上环节搞不清楚,不能明确各方的责权利,那么街边临时停车不但不能起到缓解停车压力的问题,反而会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北京的汽车越来越多,想要买车的人也越来越多。如果不采取切实的措施增加停车位,降低停车收费,单单采取罚款、限停这样粗暴的方法,不但不能解决街边占道停车的问题,而且暴露出有关部门管理能力的匮乏,使得本来和空气、水一样属于公共资源的停车位变成奇货可居的商品,额外增加了老百姓的经济负担,也不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