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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国土资源部通报了7宗违法违规案件,其中包括西安立丰御海置业公司办理13号地块房地产项目造假事件。但让人吃惊的是,该事件竟将“地产大嘴”任志强牵扯进来,因为他所领导的华远地产拥有该公司80%的股权。一向高调的任志强,却成为国家清理闲置土地的“排头兵”,恐怕是他事先不会想到的。
一段沿着西安市小寨西路13号的百米长的院墙,将墙内墙外隔成两个世界。
墙内,一大块荒地到处长满了荒草,荒地一侧还有部分未完全拆除的建筑物露出断壁残垣;墙外,车水马龙,一条繁华的小寨西路将西安吉祥商圈和小寨商圈串连起来。
如果不是国土资源部的一纸公告,院墙外走过的行人也许不会注意到这块地,更不会想到这块地竟与鼎鼎大名的任志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黄金地块三次易手
这块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1001厂的原址,位于小寨西路和含光路十字东南角,西安的黄金地段,门前就是西安规划的3号地铁线吉祥路站,向东400米就是西安正在建设的2号线小寨站,整个地块处于吉祥商圈和小寨商圈之间,可以与西安第一大商圈的钟楼商圈媲美。
由于商业开发潜力巨大,早在2004年,1 001厂就开始酝酿合作建房。2005年,1 001厂和西安本地知名地产商西安立丰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立丰公司”)签订了合同共同开发这块土地。如今,在这块地上,仍住着1001厂的300户职工。
据1001厂职工介绍,当时厂里将这块地卖出去,出让金额总共是1.7亿元,按照当时的合同约定,打算盖6栋商住结合的小高层,其中4栋归立丰公司所有,两栋归1001厂所有,另外立丰公司再给1 001厂一万平方米的商铺。此外,老厂房的拆迁开发以及新厂区的建设费用也都由立丰公司承担。
“由于中层干部们都搬到外面去住了,所以这里住的大多都是退休的老职工,而且厂子搬走后,这里也没有暖气和热水,冬天很冷。”一位职工代表说,“2005年厂里跟立丰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厂里要求在3年内完成项目开发,厂里当时给职工们的内部购买价是1500元/平方米,但到现在还是荒地。”
职工们一直不明白,这么高价值的一块地为什么一直闲置着?直到8月19日被国土资源部通报批评后,职工们才知道这期间竟然有这么多的曲折。
由于这块地含金量高,很多知名地产商都觊觎很久,2006年进入西安地产市场的华远也不例外。为了能获得这块土地的开发权,2006年9月22日,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地产”)与立丰公司签署了《合作开发框架协议》,并开始着手收购立丰公司开发这块地的项目公司——西安立丰御海置业公司(以下简称“御海公司”)。
根据事发之后华远地产的公告显示,2007年1月25日,御海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原北京华远持有御海公司80%股权,立丰公司持有御海公司20%股权。并约定立丰公司负有办理1001工厂项目土地审批、出让等前期手续的相关责任,在完成上述工作前,御海公司仍由立丰公司管理和控制。
如今这个项目虽然已经从华远地产公司的网站上撤出了,但通过相关渠道还是能查到华远地产有关“华远西安1 001厂项目”的信息。根据此信息介绍,该项目地处西安城南文化教育区,是城市第二大商圈小寨商圈的西门户。项目占地约3.77万平方米,拟建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奠中地上面积约为24万平方米。
2010年8月18日,国土资源部通报批评后,华远地产曾发布公告称,华远地产在“国土资源部发现办理合作项目土地手续时,备案资料有更改嫌疑,正在调查处理”的信息后,立即要求立丰公司进行解释说明,最终鉴于出现了上述问题,且立丰公司未按《合作开发框架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全部义务的履行,导致1 001工厂项目无法如期进行开发建设。
2009年1 2月,华远地产向立丰公司提出了终止合作的要求,将华远地产持有的御海公司80%股权退回了立丰公司。至此,1 001厂这块地从2005年至今,已经过了1 001厂——立丰公司——华远地产——立丰公司这样先后倒腾、三次易手的过程。
两个土地证
8月23日,华远地产在公告中对涉嫌伪造公文案件进行澄清,并特别对传言中涉及的1 001厂项目整个合作过程及有关事实给予了——说明。华远地产认为,国土资源部公开通报的1 001工厂项目所出现的伪造公文事件与华远地产并无关联。
任志强也在他的微博中做了一个简要说明:“工厂负责办理军转地文件,立丰公司负责办理地方手续和拆迁,土地手续齐全我收购,手续不全我退出。”
而事件的另外一当事方立丰公司从事发到现在则一直保持沉默,公司上下已经下了封口令,任何人一律不得接受媒体采访。据立丰公司员工介绍,董事长颜明近期也一直在忙于该公司旗下新近要上马的联盟新城项目。
就在事件纷繁复杂期间,一纸诉状又让涉案多方卷入另一场争斗之中。
华远地产在公告中自曝,2010年8月2日,他们已收到1001厂作为原告提起的诉讼,分别将御海公司、立丰公司、华远地产作为被告告上法庭。1 001厂认为,上述项目在西安国土资源局办理出让手续时所提交的《军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许可证》系伪造,被告御海公司构成根本违约,要求与被告一解除《合作建房合同》,并要求被告交还项目土地、没收500万元项目保证金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 000万元。同时要求被告二立丰公司、被告三华远地产对上述被告具有给付内容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另据1001厂职工透露,8月25日,工厂紧急召集职工代表开了一个会议,厂里有关负责人在会上称,“这块地厂里一定会要回来的,也一定会给职工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负责人的讲话也将矛头对准了立丰公司,并称“这块地1 001厂和立丰公司都有土地证”。
职工这一说法与1 001厂在诉讼里要求“御海公司交还项目土地”的意思表达一致,但是,一块地怎么会有两个土地证?
据华远地产公告所说,2007年6月,御海公司获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与当年9月获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13号地总共有54.549亩,产权转让后,整个地被分成了两部分,其中41.66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御海公司,12.889亩是留给1001厂自己的。立丰公司正是通过办理假文件获得41.66亩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而现在1 001厂诉讼中要讨回的土地正是御海公司拥有的这部分土地。
作为1 001厂的代理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钱红骥律师表示,按照先前的约定,1 001工厂办理军队内部建房报批手续,立丰公司办理与土地有关的手续, 而问题显然出在后一个部分。钱红骥说,由于土地出让办理环节出了问题,1001工厂认为三被告违约,从而提起诉讼。
事实上,此前1001工厂上级部门明确批示的总建筑面积为1 0万平方米,军地分成比例为4:6。“而把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通过造假变成26万平方米,这个假造得也太肆无忌惮了。”西安地产界一位人士表示,“凭空多出16万平方米,受让方可以盖出多少房子和商铺出来,利润几乎又可以在原先的基础上增加一倍都不止。”
该人士同时还表示,这个官司有得扯了,按照1001厂要求交还项目土地的诉求来看,是部分交地还是全部交地,地皮到底被谁控制了,这些都需要落实。 “这块地真要打起官司来,恐怕两三年内难以扯清。”
华远不是受害者
从华远地产公告给出的理由来看,华远地产在此事中是“受害者”。
事实果真如此吗?
华远地产在8月23日的公告称,为防范立丰公司管理御海公司期间可能出现的相关风险,2007年6月1 0日,原北京华远与立丰公司签署了《合作开发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明确了如下原则:在立丰公司管理御海公司期间,未经原北京华远书面确认的一切文件均不对原北京华远发生效力,相关后果由立丰公司自行承担。因此,华远地产认为,自己并没有直接参与伪造公文。
不过,业内人士很快发现诸多疑点。
据一位熟悉房地产开发的律师分析,立丰公司成立御海公司,这是一个典型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的构架。在华远地产获得御海公司80%的股权后,御海公司又成为立丰公司和华远地产合作开发1001厂这块地的项目公司,这是很多地产公司在项目开发时股权合作所采取的一种模式。但蹊跷的是,华远地产公告宣称是2006年9月22日才与立丰公司签署了《合作发开框架协议》,但早在立丰公司成立御海公司的2006年7月20日,华远西安分公司的总经理李然就已经出任御海公司的总经理了。李然的另一个身份,是华远地产的副总经理。
“这也就是说,御海公司在伪造批准文件时,作为华远地产的李然已经是御海公司的总经理了,公司伪造相关文件,作为总经理的李然不可能不知情。尽管华远地产公告极力撇清是后来才发现‘国土资源部发现办理合作项目土地手续时,备案资料有更改嫌疑,正在调查处理’这一情况,但这个时候,按照华远地产公告的说法,这也是在2009年7月份的事情,这一点不管华远地产现在怎么叫冤也说不过去。”上述律师称。
到了2009年12月,正在处于调查阶段的“1001厂项目”,被华远地产成功转让。与此同时,华远并没有作出相关信息披露。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胡晓柯认为:“华远地产在得知下属公司出现伪造公文这么严重的问题时,却还在相应的公告中毫不提及,说明其是刻意回避此事,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这是很恶劣的行为。”
而华远地产一方也承认,早在2009年7月已经得知此事,但由于已经成功转让该项目,“自己及其股东权益并未受到损害”,因此未做信息披露。
8月18日,西安国土资源局发布的一份公告宣布,鉴于1001厂转让项目在建设工程中伪造批准文件,骗取办理有关用地手续,西安国土资源局撤销审批土地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
但是这个模棱两可的公告并没有指明到底谁在造假,还是让人看得一头雾水。
据西安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私下透露,由于涉嫌刑事犯罪,他们已经报了警。他所了解到的情况,目前可能是双方在这个项目操作过程都有一定的责任,但是在没有得出结论前,谁也说不清楚责任方到底是谁。
一段沿着西安市小寨西路13号的百米长的院墙,将墙内墙外隔成两个世界。
墙内,一大块荒地到处长满了荒草,荒地一侧还有部分未完全拆除的建筑物露出断壁残垣;墙外,车水马龙,一条繁华的小寨西路将西安吉祥商圈和小寨商圈串连起来。
如果不是国土资源部的一纸公告,院墙外走过的行人也许不会注意到这块地,更不会想到这块地竟与鼎鼎大名的任志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黄金地块三次易手
这块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1001厂的原址,位于小寨西路和含光路十字东南角,西安的黄金地段,门前就是西安规划的3号地铁线吉祥路站,向东400米就是西安正在建设的2号线小寨站,整个地块处于吉祥商圈和小寨商圈之间,可以与西安第一大商圈的钟楼商圈媲美。
由于商业开发潜力巨大,早在2004年,1 001厂就开始酝酿合作建房。2005年,1 001厂和西安本地知名地产商西安立丰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立丰公司”)签订了合同共同开发这块土地。如今,在这块地上,仍住着1001厂的300户职工。
据1001厂职工介绍,当时厂里将这块地卖出去,出让金额总共是1.7亿元,按照当时的合同约定,打算盖6栋商住结合的小高层,其中4栋归立丰公司所有,两栋归1001厂所有,另外立丰公司再给1 001厂一万平方米的商铺。此外,老厂房的拆迁开发以及新厂区的建设费用也都由立丰公司承担。
“由于中层干部们都搬到外面去住了,所以这里住的大多都是退休的老职工,而且厂子搬走后,这里也没有暖气和热水,冬天很冷。”一位职工代表说,“2005年厂里跟立丰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厂里要求在3年内完成项目开发,厂里当时给职工们的内部购买价是1500元/平方米,但到现在还是荒地。”
职工们一直不明白,这么高价值的一块地为什么一直闲置着?直到8月19日被国土资源部通报批评后,职工们才知道这期间竟然有这么多的曲折。
由于这块地含金量高,很多知名地产商都觊觎很久,2006年进入西安地产市场的华远也不例外。为了能获得这块土地的开发权,2006年9月22日,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地产”)与立丰公司签署了《合作开发框架协议》,并开始着手收购立丰公司开发这块地的项目公司——西安立丰御海置业公司(以下简称“御海公司”)。
根据事发之后华远地产的公告显示,2007年1月25日,御海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原北京华远持有御海公司80%股权,立丰公司持有御海公司20%股权。并约定立丰公司负有办理1001工厂项目土地审批、出让等前期手续的相关责任,在完成上述工作前,御海公司仍由立丰公司管理和控制。
如今这个项目虽然已经从华远地产公司的网站上撤出了,但通过相关渠道还是能查到华远地产有关“华远西安1 001厂项目”的信息。根据此信息介绍,该项目地处西安城南文化教育区,是城市第二大商圈小寨商圈的西门户。项目占地约3.77万平方米,拟建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奠中地上面积约为24万平方米。
2010年8月18日,国土资源部通报批评后,华远地产曾发布公告称,华远地产在“国土资源部发现办理合作项目土地手续时,备案资料有更改嫌疑,正在调查处理”的信息后,立即要求立丰公司进行解释说明,最终鉴于出现了上述问题,且立丰公司未按《合作开发框架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全部义务的履行,导致1 001工厂项目无法如期进行开发建设。
2009年1 2月,华远地产向立丰公司提出了终止合作的要求,将华远地产持有的御海公司80%股权退回了立丰公司。至此,1 001厂这块地从2005年至今,已经过了1 001厂——立丰公司——华远地产——立丰公司这样先后倒腾、三次易手的过程。
两个土地证
8月23日,华远地产在公告中对涉嫌伪造公文案件进行澄清,并特别对传言中涉及的1 001厂项目整个合作过程及有关事实给予了——说明。华远地产认为,国土资源部公开通报的1 001工厂项目所出现的伪造公文事件与华远地产并无关联。
任志强也在他的微博中做了一个简要说明:“工厂负责办理军转地文件,立丰公司负责办理地方手续和拆迁,土地手续齐全我收购,手续不全我退出。”
而事件的另外一当事方立丰公司从事发到现在则一直保持沉默,公司上下已经下了封口令,任何人一律不得接受媒体采访。据立丰公司员工介绍,董事长颜明近期也一直在忙于该公司旗下新近要上马的联盟新城项目。
就在事件纷繁复杂期间,一纸诉状又让涉案多方卷入另一场争斗之中。
华远地产在公告中自曝,2010年8月2日,他们已收到1001厂作为原告提起的诉讼,分别将御海公司、立丰公司、华远地产作为被告告上法庭。1 001厂认为,上述项目在西安国土资源局办理出让手续时所提交的《军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许可证》系伪造,被告御海公司构成根本违约,要求与被告一解除《合作建房合同》,并要求被告交还项目土地、没收500万元项目保证金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 000万元。同时要求被告二立丰公司、被告三华远地产对上述被告具有给付内容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另据1001厂职工透露,8月25日,工厂紧急召集职工代表开了一个会议,厂里有关负责人在会上称,“这块地厂里一定会要回来的,也一定会给职工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负责人的讲话也将矛头对准了立丰公司,并称“这块地1 001厂和立丰公司都有土地证”。
职工这一说法与1 001厂在诉讼里要求“御海公司交还项目土地”的意思表达一致,但是,一块地怎么会有两个土地证?
据华远地产公告所说,2007年6月,御海公司获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与当年9月获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13号地总共有54.549亩,产权转让后,整个地被分成了两部分,其中41.66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御海公司,12.889亩是留给1001厂自己的。立丰公司正是通过办理假文件获得41.66亩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而现在1 001厂诉讼中要讨回的土地正是御海公司拥有的这部分土地。
作为1 001厂的代理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钱红骥律师表示,按照先前的约定,1 001工厂办理军队内部建房报批手续,立丰公司办理与土地有关的手续, 而问题显然出在后一个部分。钱红骥说,由于土地出让办理环节出了问题,1001工厂认为三被告违约,从而提起诉讼。
事实上,此前1001工厂上级部门明确批示的总建筑面积为1 0万平方米,军地分成比例为4:6。“而把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通过造假变成26万平方米,这个假造得也太肆无忌惮了。”西安地产界一位人士表示,“凭空多出16万平方米,受让方可以盖出多少房子和商铺出来,利润几乎又可以在原先的基础上增加一倍都不止。”
该人士同时还表示,这个官司有得扯了,按照1001厂要求交还项目土地的诉求来看,是部分交地还是全部交地,地皮到底被谁控制了,这些都需要落实。 “这块地真要打起官司来,恐怕两三年内难以扯清。”
华远不是受害者
从华远地产公告给出的理由来看,华远地产在此事中是“受害者”。
事实果真如此吗?
华远地产在8月23日的公告称,为防范立丰公司管理御海公司期间可能出现的相关风险,2007年6月1 0日,原北京华远与立丰公司签署了《合作开发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明确了如下原则:在立丰公司管理御海公司期间,未经原北京华远书面确认的一切文件均不对原北京华远发生效力,相关后果由立丰公司自行承担。因此,华远地产认为,自己并没有直接参与伪造公文。
不过,业内人士很快发现诸多疑点。
据一位熟悉房地产开发的律师分析,立丰公司成立御海公司,这是一个典型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的构架。在华远地产获得御海公司80%的股权后,御海公司又成为立丰公司和华远地产合作开发1001厂这块地的项目公司,这是很多地产公司在项目开发时股权合作所采取的一种模式。但蹊跷的是,华远地产公告宣称是2006年9月22日才与立丰公司签署了《合作发开框架协议》,但早在立丰公司成立御海公司的2006年7月20日,华远西安分公司的总经理李然就已经出任御海公司的总经理了。李然的另一个身份,是华远地产的副总经理。
“这也就是说,御海公司在伪造批准文件时,作为华远地产的李然已经是御海公司的总经理了,公司伪造相关文件,作为总经理的李然不可能不知情。尽管华远地产公告极力撇清是后来才发现‘国土资源部发现办理合作项目土地手续时,备案资料有更改嫌疑,正在调查处理’这一情况,但这个时候,按照华远地产公告的说法,这也是在2009年7月份的事情,这一点不管华远地产现在怎么叫冤也说不过去。”上述律师称。
到了2009年12月,正在处于调查阶段的“1001厂项目”,被华远地产成功转让。与此同时,华远并没有作出相关信息披露。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胡晓柯认为:“华远地产在得知下属公司出现伪造公文这么严重的问题时,却还在相应的公告中毫不提及,说明其是刻意回避此事,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这是很恶劣的行为。”
而华远地产一方也承认,早在2009年7月已经得知此事,但由于已经成功转让该项目,“自己及其股东权益并未受到损害”,因此未做信息披露。
8月18日,西安国土资源局发布的一份公告宣布,鉴于1001厂转让项目在建设工程中伪造批准文件,骗取办理有关用地手续,西安国土资源局撤销审批土地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
但是这个模棱两可的公告并没有指明到底谁在造假,还是让人看得一头雾水。
据西安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私下透露,由于涉嫌刑事犯罪,他们已经报了警。他所了解到的情况,目前可能是双方在这个项目操作过程都有一定的责任,但是在没有得出结论前,谁也说不清楚责任方到底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