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考试是一把双刃剑,科学合理的考试制度是检查教师教学效果、检验学生对知识掌握程度的手段。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解释了考试作弊现象存在的原因,并结合澳大利亚的考试经验,提出要从学生学习效果评价入手,制定相应的制度,彻底解决考试作弊的现象。
关键词:大学生 考试作弊 制度 评价
从事高校的教学工作以来,笔者多次在各种级别的考试中看到过作弊的现象。虽然各种考试的组织部门对考试作弊的态度非常明确,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作弊行为还是屡禁不止。有些学生甚至因为考试作弊被取消成绩、通报批评、记过,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学校劝退。笔者在澳大利亚攻读硕士期间曾参加了大大小小不同级别的考试不下二十次,甚至在无人监考的考试中也从未见过学生有作弊的现象,这不得不引起国内学界的深思。
一、考试作弊的经济学分析
业界很多学者都对考试作弊现象从经济学角度作过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但都不外乎两大类:一类是关于考试作弊的成本——收益分析,如赖红兵(2004)、张富花和支天云(2006)、雷翔虎(2007)、张锦与吴晓艳(2008),这些学者共同的看法是:学生之所以选择考试作弊,是因为作弊的成本大大小于将来的预期收益,这符合经济学中的收益最大化原则。另一类多是从博弈理论出发进行分析,提出遏制作弊行为的办法,如张秀英(2006)、张秀英与王东来(2007)等为作弊行为建立了博弈模型,推导出了作弊空间和监考有力空间,并指出通过增加监考教师的工作奖励,降低学校和监管部门的风险偏好等措施可以有效抑制学生作弊行为;陈钧浩(2006)认为作弊与反作弊是师生间的博弈,可以通过学校与师生间委托——代理关系的适当安排来抑制作弊。在笔者看来,考试的初衷并不是考试,它只是一种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手段,也许正是这种评价手段本身的缺陷才导致了学生作弊现象的出现。我们可以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角度来分析考试作弊现象。
二、澳大利亚课程评价制度的启示
笔者在澳大利亚考试的学习经验表明:学生普遍认为考试作弊是一种可耻的非诚信行为,也仅有极少量学生曾经有过考试诚信缺失的经历或想法。在笔者看来,澳大利亚学生之所以极少有考试作弊现象,都基于以下的几个支撑点:
(一)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
在澳大利亚的课堂教学活动中,学生始终处于学习过程的中心,教师则处于辅助地位。一般每门课程每周有一堂3小时的讲座(Lecture),以及1~2小时的小班辅导(Tutorial),尤其是针对研究生的教学课程一般都会安排在晚上5时后进行,给学生充分的时间进行预习、复习和研究,并且可以使学生兼顾打工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而且很多专业在教学中不指定唯一的教材,但教师通常会列出长长的参考书目单,鼓励学生去查找资料,锻炼学生的独立研究能力。在课程进行的同时,老师也会针对学生的具体表现作一个总体评价,并在最后的成绩中予以体现。
(二)灵活多变的考核方法
澳大利亚大学的考核方式与国内不同,依据课程本身不同的性质,考核的具体方式和其构成最后成绩的比重会有差别,这完全由任课教师定夺,学校不会过多干预。教师在评定学生最终成绩时可能会考虑的内容有:社会反馈、个人总结、学习心得、测验单、教师和指导教师的书面反馈意见、课堂笔记、实验或实习报告、问卷调查、工作记录、图表、照片、计划、流程图、日程表、草稿、数据库、计算机文档及软件等。以笔者在澳大利亚经历的各种考试来看,多数课程的考核都会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平时成绩。(1)Assignment或Coursework:也就是教师布置的作业,但这个作业必须由自己独立完成,然后教师根据多次作业的情况,构成最后平时成绩的总评分,一般占最终评定成绩的40%左右。文科方面以制作方案、策划为主,理科方面根据学科不同以工程报告、制作演示为主。(2)Group Presentation:是澳大利亚大学课程考核方式中的另一个主要组成部分。通常会要求结合Assignment或Coursework的主题而进行演示,其比重占最终成绩的30%左右。通常这个题目都会考虑与实际相结合,要求作出的最终成果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此类考核重在团队表现,其中团队每个成员的充分参与都非常重要。有些教师在此类评价中不光看团队最终的表现,也经常会在学生演示之后要求进行类似法庭上的质证,即由全班学生随意提问,甚至可以由质证学生指定某个团队成员回答,最终来评价每个学生的参与度和表现。
2.期末成绩。(1)笔试依旧是主要形式,以分数为标准。通常包括回答问题、案例分析等,而且数学公式、计算器、词典、法律文书甚至例题都可以被带入考场。另外,即使考试,除了一些是非题、数学演算之外,大部分的考试题目都是开放性的,无论学生同意还是反对题中的观点,只要能够提出自己的看法、证据充足、论述充分就可以获得高分。(2)除了传统的笔试之外,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学生自己尝试作一些大型的市场报告或者文化调研等。这也是期末考试的重要一项。
三、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
在以上的考核方式下,很少有學生会作弊。即使偶有作弊的念头,也通常会因为无人配合而泡汤。偶尔有学生冒天下之大不韪,作弊被发现,也会受到严重的惩罚。
以悉尼大学为例,如果学生有各种学术不诚实行为(Academic dishonesty),学校会依据《University of Sydney By-law 1999(as amended)》和《Academic Honesty in Coursework(plagiarism)》启动正式的调查程序,最终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短期而言,可能就是某门课程不能通过,需要重修或者换修其他课程才能毕业,除了时间成本之外,还要考虑重修或换修的费用;长期来看,作弊行为也将导致不良的诚信记录。小的来说,在学生小组活动时可能找不到搭档;大的来说,对将来的就业、升职都会有影响。这在高度看重个人信用的国家来说,影响将是不可估量的。在中国,很多学校则本着为学生就业和将来升职等考虑,尤其是辅导员和任课老师、监考老师,在发生了作弊事件之后,经常都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量不要让作弊的处罚决定出现在学生档案中,殊不知正是这种心态影响了学生的行为。
三、完善中国学生学习效果评价的建议
(一)让学生不想作弊——转变学生自身对考试的看法,从内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在国内的高校,考试结果的直接表现——分数,目前仍然是考核学生优与劣的最基本指标之一。同时绝大多数高校还普遍实行着一门课程成绩不合格就不能评奖、评优、入党等所谓的“一票否决制”。从“个人理性”出发,经权衡得失、综合比较,导致平时学习不努力、成绩差的学生想舞弊,就是平时学习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学生,也想通过舞弊谋得高分。他们没有将考试看成是对自己知识掌握情况的一种定期性检查,而是为考试而考试。
(二)让学生不用作弊——改革“以考试定成绩、以成绩评学生”的评价体系,寓评于教,寓评于学
高校所培养的不是优秀的考生,而是高素质的创新人才。灵活多样的教学内容和新型的教学模式才是激起学生积极主动学习的重要因素。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取舍上,应结合社会实际需求,以有利于大学生拓展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造教与学互动的过程。在教学过程中,积极尝试新的教学方法,让学生爱上上课、爱上学习,激发学生学习的内在动力才是根本之道。
我们不妨借鉴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一些先进国家的经验,突出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使学生明确综合能力的内涵和价值,包括学习能力、操作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个人表达能力、社会活动能力等等。学校不仅仅是通过将来毕业时的一纸成绩单来判定学生的优劣,尤其是评奖评优搞推荐的时候不要只看数字成绩单,这样学生就不会只看重成绩,因此考试作弊也就没有了必要。
同时从教学制度安排上可以尝试建立弹性学制或学分制,不必规定统一的学习年限和时间,不必设定整齐划一的课程安排,让学生自主安排学习或工作的时间,甚至自主选择专业;只要学生最终按照整体框价要求完成了既定的学分,就可以顺利毕业。
(三)让学生不能作弊——考试方法与考试内容的改革并举
改革考试形式和方法是有效遏制、杜绝考试舞弊行为的又一重要措施。考试方式应丰富化。根据课程特点、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的不同,可采用口试、课程设计、模拟操作以及开卷等方式开展考核工作,也可以实行教考分离,或将考试分散在平时的学习中,增加平时实践实验环节的得分比重等,力争达到多角度、多形式、多方法的综合评价,有利于学生创造性、创新性能力的促进与提高。在考试内容上可以加大理解、应用题型的分量,尽量减少以记忆性为主的题型,让学生没法作弊。
(四)让学生不敢作弊——规范考试制度,严肃考风考纪,加大惩罚力度
通过外部环境的压力而迫使大学生不得不放弃考试舞弊行为的过程,是杜绝大学生考试舞弊的外发型进路。在这个进路中,学校要扮演主导角色、起主要推动作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大学生考试的规章等强制性制度,加强监考力度并配以科学的处罚措施等,都是可行的具体举措。然而我们必须明白:惩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惩罚不是制裁过去,而是面向未来。此外,为每个学生建立一个从小学到大学的信用档案,让学生的作弊纪录成为共享的体系,也是一个有效的手段。
参考文献:
1.赖红兵.大学生考试作弊的经济学分析[J].皖西学院学报,2004,20(6).143~144.
2.张富花,支天云.大学生考试作弊的成本——收益分析及其防范措施[J].经济师,2006,(6).139~140.
*本文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大学生考试作弊的经济分析及构建绿色考试制度研究(EFA090405)的阶段性成果。
关键词:大学生 考试作弊 制度 评价
从事高校的教学工作以来,笔者多次在各种级别的考试中看到过作弊的现象。虽然各种考试的组织部门对考试作弊的态度非常明确,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作弊行为还是屡禁不止。有些学生甚至因为考试作弊被取消成绩、通报批评、记过,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学校劝退。笔者在澳大利亚攻读硕士期间曾参加了大大小小不同级别的考试不下二十次,甚至在无人监考的考试中也从未见过学生有作弊的现象,这不得不引起国内学界的深思。
一、考试作弊的经济学分析
业界很多学者都对考试作弊现象从经济学角度作过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但都不外乎两大类:一类是关于考试作弊的成本——收益分析,如赖红兵(2004)、张富花和支天云(2006)、雷翔虎(2007)、张锦与吴晓艳(2008),这些学者共同的看法是:学生之所以选择考试作弊,是因为作弊的成本大大小于将来的预期收益,这符合经济学中的收益最大化原则。另一类多是从博弈理论出发进行分析,提出遏制作弊行为的办法,如张秀英(2006)、张秀英与王东来(2007)等为作弊行为建立了博弈模型,推导出了作弊空间和监考有力空间,并指出通过增加监考教师的工作奖励,降低学校和监管部门的风险偏好等措施可以有效抑制学生作弊行为;陈钧浩(2006)认为作弊与反作弊是师生间的博弈,可以通过学校与师生间委托——代理关系的适当安排来抑制作弊。在笔者看来,考试的初衷并不是考试,它只是一种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手段,也许正是这种评价手段本身的缺陷才导致了学生作弊现象的出现。我们可以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角度来分析考试作弊现象。
二、澳大利亚课程评价制度的启示
笔者在澳大利亚考试的学习经验表明:学生普遍认为考试作弊是一种可耻的非诚信行为,也仅有极少量学生曾经有过考试诚信缺失的经历或想法。在笔者看来,澳大利亚学生之所以极少有考试作弊现象,都基于以下的几个支撑点:
(一)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
在澳大利亚的课堂教学活动中,学生始终处于学习过程的中心,教师则处于辅助地位。一般每门课程每周有一堂3小时的讲座(Lecture),以及1~2小时的小班辅导(Tutorial),尤其是针对研究生的教学课程一般都会安排在晚上5时后进行,给学生充分的时间进行预习、复习和研究,并且可以使学生兼顾打工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而且很多专业在教学中不指定唯一的教材,但教师通常会列出长长的参考书目单,鼓励学生去查找资料,锻炼学生的独立研究能力。在课程进行的同时,老师也会针对学生的具体表现作一个总体评价,并在最后的成绩中予以体现。
(二)灵活多变的考核方法
澳大利亚大学的考核方式与国内不同,依据课程本身不同的性质,考核的具体方式和其构成最后成绩的比重会有差别,这完全由任课教师定夺,学校不会过多干预。教师在评定学生最终成绩时可能会考虑的内容有:社会反馈、个人总结、学习心得、测验单、教师和指导教师的书面反馈意见、课堂笔记、实验或实习报告、问卷调查、工作记录、图表、照片、计划、流程图、日程表、草稿、数据库、计算机文档及软件等。以笔者在澳大利亚经历的各种考试来看,多数课程的考核都会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平时成绩。(1)Assignment或Coursework:也就是教师布置的作业,但这个作业必须由自己独立完成,然后教师根据多次作业的情况,构成最后平时成绩的总评分,一般占最终评定成绩的40%左右。文科方面以制作方案、策划为主,理科方面根据学科不同以工程报告、制作演示为主。(2)Group Presentation:是澳大利亚大学课程考核方式中的另一个主要组成部分。通常会要求结合Assignment或Coursework的主题而进行演示,其比重占最终成绩的30%左右。通常这个题目都会考虑与实际相结合,要求作出的最终成果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此类考核重在团队表现,其中团队每个成员的充分参与都非常重要。有些教师在此类评价中不光看团队最终的表现,也经常会在学生演示之后要求进行类似法庭上的质证,即由全班学生随意提问,甚至可以由质证学生指定某个团队成员回答,最终来评价每个学生的参与度和表现。
2.期末成绩。(1)笔试依旧是主要形式,以分数为标准。通常包括回答问题、案例分析等,而且数学公式、计算器、词典、法律文书甚至例题都可以被带入考场。另外,即使考试,除了一些是非题、数学演算之外,大部分的考试题目都是开放性的,无论学生同意还是反对题中的观点,只要能够提出自己的看法、证据充足、论述充分就可以获得高分。(2)除了传统的笔试之外,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学生自己尝试作一些大型的市场报告或者文化调研等。这也是期末考试的重要一项。
三、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
在以上的考核方式下,很少有學生会作弊。即使偶有作弊的念头,也通常会因为无人配合而泡汤。偶尔有学生冒天下之大不韪,作弊被发现,也会受到严重的惩罚。
以悉尼大学为例,如果学生有各种学术不诚实行为(Academic dishonesty),学校会依据《University of Sydney By-law 1999(as amended)》和《Academic Honesty in Coursework(plagiarism)》启动正式的调查程序,最终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短期而言,可能就是某门课程不能通过,需要重修或者换修其他课程才能毕业,除了时间成本之外,还要考虑重修或换修的费用;长期来看,作弊行为也将导致不良的诚信记录。小的来说,在学生小组活动时可能找不到搭档;大的来说,对将来的就业、升职都会有影响。这在高度看重个人信用的国家来说,影响将是不可估量的。在中国,很多学校则本着为学生就业和将来升职等考虑,尤其是辅导员和任课老师、监考老师,在发生了作弊事件之后,经常都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量不要让作弊的处罚决定出现在学生档案中,殊不知正是这种心态影响了学生的行为。
三、完善中国学生学习效果评价的建议
(一)让学生不想作弊——转变学生自身对考试的看法,从内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在国内的高校,考试结果的直接表现——分数,目前仍然是考核学生优与劣的最基本指标之一。同时绝大多数高校还普遍实行着一门课程成绩不合格就不能评奖、评优、入党等所谓的“一票否决制”。从“个人理性”出发,经权衡得失、综合比较,导致平时学习不努力、成绩差的学生想舞弊,就是平时学习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学生,也想通过舞弊谋得高分。他们没有将考试看成是对自己知识掌握情况的一种定期性检查,而是为考试而考试。
(二)让学生不用作弊——改革“以考试定成绩、以成绩评学生”的评价体系,寓评于教,寓评于学
高校所培养的不是优秀的考生,而是高素质的创新人才。灵活多样的教学内容和新型的教学模式才是激起学生积极主动学习的重要因素。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取舍上,应结合社会实际需求,以有利于大学生拓展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造教与学互动的过程。在教学过程中,积极尝试新的教学方法,让学生爱上上课、爱上学习,激发学生学习的内在动力才是根本之道。
我们不妨借鉴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一些先进国家的经验,突出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使学生明确综合能力的内涵和价值,包括学习能力、操作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个人表达能力、社会活动能力等等。学校不仅仅是通过将来毕业时的一纸成绩单来判定学生的优劣,尤其是评奖评优搞推荐的时候不要只看数字成绩单,这样学生就不会只看重成绩,因此考试作弊也就没有了必要。
同时从教学制度安排上可以尝试建立弹性学制或学分制,不必规定统一的学习年限和时间,不必设定整齐划一的课程安排,让学生自主安排学习或工作的时间,甚至自主选择专业;只要学生最终按照整体框价要求完成了既定的学分,就可以顺利毕业。
(三)让学生不能作弊——考试方法与考试内容的改革并举
改革考试形式和方法是有效遏制、杜绝考试舞弊行为的又一重要措施。考试方式应丰富化。根据课程特点、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的不同,可采用口试、课程设计、模拟操作以及开卷等方式开展考核工作,也可以实行教考分离,或将考试分散在平时的学习中,增加平时实践实验环节的得分比重等,力争达到多角度、多形式、多方法的综合评价,有利于学生创造性、创新性能力的促进与提高。在考试内容上可以加大理解、应用题型的分量,尽量减少以记忆性为主的题型,让学生没法作弊。
(四)让学生不敢作弊——规范考试制度,严肃考风考纪,加大惩罚力度
通过外部环境的压力而迫使大学生不得不放弃考试舞弊行为的过程,是杜绝大学生考试舞弊的外发型进路。在这个进路中,学校要扮演主导角色、起主要推动作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大学生考试的规章等强制性制度,加强监考力度并配以科学的处罚措施等,都是可行的具体举措。然而我们必须明白:惩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惩罚不是制裁过去,而是面向未来。此外,为每个学生建立一个从小学到大学的信用档案,让学生的作弊纪录成为共享的体系,也是一个有效的手段。
参考文献:
1.赖红兵.大学生考试作弊的经济学分析[J].皖西学院学报,2004,20(6).143~144.
2.张富花,支天云.大学生考试作弊的成本——收益分析及其防范措施[J].经济师,2006,(6).139~140.
*本文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大学生考试作弊的经济分析及构建绿色考试制度研究(EFA09040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