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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关于翻译标准,历来学术界观点不尽相同。本文从分析翻译的各种定义人手,指出研究翻译标准的必要性,并通过对古今中外翻译标准的比较研究,分析其不足之处,进而提出作者对翻译标准的理解,即“内容忠实,语言顺美,情感共鸣”,并用具体的实例详细阐释了确定这三点标准的原因和必要性。
关键词 翻译;翻译标准;内容忠实;语言顺美;情感共鸣
关于翻译标准,历来学术界争议颇多。要想搞清楚翻译究竟应该遵循何种标准,有必要先弄清什么是翻译。那么什么是翻译呢?历史上各国学者对翻译比较有影响的定义大致有以下几种:
“翻译是一项对语言进行操作的工作。即用一种语言文本来替代另一种语言文本的过程。”(J.c卡特福德,1994)
“翻译是把一种语言的言语产物在保持内容方面,也就是意义不变的情况下,改变为另一种语言的言语产物的过程。”(巴尔胡达罗夫,1985)
“翻译是在接受语中寻找和原语信息尽可能接近、自然的对等话语,首先是意义上的对等,其次才是风格上的对等。”(E.A.奈达,1969)
“翻译是一种跨文化的信息交流与交换的活动,其本质是传播。”(吕俊,1997)
尽管表面上看。以上对翻译的各种解释不尽相同,但不难看出,它们都有一个共同之处,我们可以把它概括为“不同形式的社会信息之间的替代或转换”。既然是替代和转换,就难保信息的完全对等或等值,那么这种替代和转换的非等值性在多大程度上是被接受而不会影响到其传递后的可靠性呢?这就是我们谈论翻译标准的意义所在。
1,目前较有影响力的翻译标准研究成果
对翻译标准的研究,学术界历来是百家争鸣,但迄今最具影响力的大致有以下几种;严复提出的“信、达、雅”。所谓“信”,是指要忠实于原文的思想内容,说的是译文的科学性;所谓“达”,是指译文语言规范,通顺易懂。说的是译文的可读性。这两点无疑到今天看来还是非常正确的。但他所说的“雅”指的却是“古雅”,是要采用汉化以前使用的古文。这一点未免太过苛刻。因而后人对其多有改动。林语堂将其演释为“忠实,通顺,美”,刘重德则将其修改为“信,达,切”。它们都体现了时代进步的印迹。此外,在文学翻译上,钱钟书曾提出过“入化”,他说:“文学翻译的最高标准是‘化’,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不能因语言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有的风味,那就算得人于‘化境’。”。
国外对翻译标准的研究更是源远流长,其中十八世纪英国翻译理论家泰勒提出的三原则可谓影响深远,他在《论翻译的原则》一书中指出:“First general hale:A translation should give a complete transcript of the ideas of the original,Second general role:The style and manner of writing in a translation should be of the same character with that of the original,Third Eeneral rule:A translation should have all the ease of original composition,3(第一条一般规则:译文应当与原文的思想完全相符。第二条一般规则:译文的风格与笔调应当跟原文一致。第三条一般规则:译文应当像创作原文一样流畅。——笔者译)
归纳以上观点我们可以看出,尽管古往今来人们对翻译标准的看法不尽相同。但都提出了要忠于原文(无论是思想上或是风格上)。我国现行的翻译标准就是“忠实,通顺”,可以说是集合了众家所肯定之处。但我认为,一篇译文仅仅达到“忠实,通顺”还是不够的。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不同语言作为不同文化的载体,必然不能完全对等,甚至完全不能对等,因而研究翻译,讨论翻译标准绝不可能离开文化背景,离开不同文化背景下所产生的情感。因为只有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读者在读后能产生相同或者相近的情感。译作才真正做到了较为确切的传情达意和尽可能原原本本地替换或转换不同形式的社会信息,翻译也才能实现其应具备的功能和意义。因而作者认为以上翻译标准都还不够完善,都需要加以改进。
2,作者对翻译标准的理解
由以上分析可知,现行翻译标准在译文的情感标准上尚存在欠缺,因此作者在认真思考总结自己的翻译实践后建议,不妨将翻译标准修改为“内容忠实,语言顺美,情感共鸣”。下面我就来阐释一下这条标准。
所谓“内容忠实,语言顺美,情感共鸣”,其中,“内容忠实,语言顺美”这两条与前人的看法基本一致,但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讲的“内容”既指行文风格和形式(即译文尽量保持原文的句式结构、语言风格、文体特征等),又指思想内容。当然,这两者中思想内容又尤为重要,在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在风格和形式上作出让步甚至牺牲,而一定要保证其思想内容的忠实性。因为文字是思想的载体,是文化内涵的外露。因而保证绝对忠实于原文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或说明的问题也是译者首先应当关注的。
但是,仅仅忠实于原文还是远远不够的,译文也是作品,是译者在对原文深刻理解的基础上的加工和再创作。试想,如果一部伟大的作品虽被译者基本忠实的译出,但却生搬硬套,译得前言不搭后语;抑或干巴生硬,读之味如嚼蜡;抑或磕磕绊绊,极不符合读者国家的语言文化习惯,那便没有人会欣赏,读者甚者搞不懂作者在说什么,这显然也不能算是一部好的译作。而如果是文学作品的翻译,这一点就更加明显了,译作不仅仅要内容忠实、语言通顺,还要能体现原文的神韵美。以培根的随笔《谈读书》为例,试看以下两种译文:
原文:Studies serve for delight,for ornament,and for ability,Their chief use for delight is in privateness and retiring;for ornament,is in discourse;and for abili- ty,is in the judgement of business,
水天同译:读书为学的用途是娱乐,装饰和增长才识。在娱乐上学问的主要的用处是幽居养静;在装饰上学问的用处是辞令;在长才上学问的用处是对事务的判断和处理。
王佐良译: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傅彩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
如果仅就“内容忠实”而言,第一种译文无论从语言形式或是思想内容上都已经达到了要求,但是在选词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娱乐”、“装饰”。如果读者不懂原文,未免有些费解,这“娱乐”、“装饰”是如何与读书扯在一起的呢?因而读者对原文的理解就显得 不那么顺畅,对原文“美”的体会自然也就大打折扣了。而第二种译文则不但选词精当,语言顺畅,句式的选择也颇能体现原文的神韵,读之令人感觉一气呵成、酣畅淋漓,因而也一直被公认为是成功的译文。由此可见“语言顺美”对于再现原文神采、帮助读者更好的理解和接受原文所传达的信息也是非常重要的。
至于情感共鸣,则更多地体现在涉及文化的文学作品的翻译上。为什么要加上这么一条呢?这是因为文学作品更注重“表情达意”,而要想真正做到这一点,仅仅考虑到忠实地表述原文内容和精彩的语言叙述还是不够的,因为原文读者和译文读者在很多方面都有着不小的差异,比如社会背景、文化水平、风俗习惯、历史传统、宗教信仰、地理环境等等。这些都有可能使原本看起来忠实而通顺的译文产生极大的歧义,使译文读者感到费解甚者产生误解,从而读后形成不一致甚至相反的感受,这就完全违背了翻译的原则和目的。举个简单的例子:龙(dragon)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是一种可以呼风唤雨的动物,是祥瑞的代表,是至高无上的权力化身,所以中国人“望子成龙”,婚庆时喜欢用“龙凤呈祥”的图案,中国的皇帝也以“真龙天子”自居。所以“龙”在中国文化中给人们的印象和感受一直是神圣和美好的。然而在英美文化中,dragon却是一种凶恶的吐火怪物,人们更多地用其比喻凶恶的人。比如《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中就给出了这样的例句:
The woman in charge of the accounts department is all absolute dragon!
译文是:会计科的那个女科长是个十足的母夜叉!
如果不了解这些文化背景而生搬硬套,外国读者一定会认为中国的家长很奇怪,怎么会盼着自己的孩子变成凶神恶煞呢?这样的翻译显然没有带给译文读者相同的感受,自然达不到翻译的目的。其实在这方面,一些知名品牌的企业在其品牌策略上就十分重视品牌在不同国家文化中给消费者能否带来相似的感受。所以一些跨国的大企业在确定产品品牌前都会对海外的许多市场国进行文化调研,看自己拟定的商标或品牌是否在这些国家的文化中蕴含着不好的意思,引发消费者不好的感受和联想。比如,有一个橡胶轮胎叫“GOOD YEAR”,如果我们译成中文,就是“好年”,这虽然也算忠实、通顺,也没有引起不好的联想,但却很难让人联想到这是轮胎的商标。而这一品牌在打入中国市场时采取了音译,即“固特异”,这就很容易让中国消费者感觉这种轮胎一定十分坚固耐用。我再举一个反面的例子,中国有一种“自象”牌方便面,“象”在中国人眼中是一种温顺的动物,块头也很大,白色让人联想起面条洁白,润泽,本来是很好的名字,但我想这个公司命名品牌时很可能没有考虑到将来走向国际市场,因为“白象”最忠实的翻译就是“white elephant”。而“white elephant”在英美文化中是又大又贵重,没有任何用处的“废品”,这样的食品谁还敢吃?由上面几个例子。我们不难看出,翻译作品给读者以相同或相似的感受是很重要的,可以说是翻译的点睛之笔,灵魂所在。读者读过一篇文章后可能忘掉其中的具体情节,也很难复述作者的优美文笔。但它留给读者的感受是持久的。忠实地表达这种感受正是译者终生应为之而努力奋斗的,是译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一篇好的译文不可或缺的准则之一。
总而言之,翻译是一项复杂而精妙的工作,翻译的神韵有时似乎的确是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因而对于不同的翻译对象而言。翻译的标准也就不一而同,而且随着人们对翻译的认识的加深。翻译的标准也不断趋于成熟。以上文中提出的翻译标准也是笔者在翻译理论学习和实践中的一点粗浅认识。其中不免纰漏之处,还望各位前辈同行不吝赐教。
关键词 翻译;翻译标准;内容忠实;语言顺美;情感共鸣
关于翻译标准,历来学术界争议颇多。要想搞清楚翻译究竟应该遵循何种标准,有必要先弄清什么是翻译。那么什么是翻译呢?历史上各国学者对翻译比较有影响的定义大致有以下几种:
“翻译是一项对语言进行操作的工作。即用一种语言文本来替代另一种语言文本的过程。”(J.c卡特福德,1994)
“翻译是把一种语言的言语产物在保持内容方面,也就是意义不变的情况下,改变为另一种语言的言语产物的过程。”(巴尔胡达罗夫,1985)
“翻译是在接受语中寻找和原语信息尽可能接近、自然的对等话语,首先是意义上的对等,其次才是风格上的对等。”(E.A.奈达,1969)
“翻译是一种跨文化的信息交流与交换的活动,其本质是传播。”(吕俊,1997)
尽管表面上看。以上对翻译的各种解释不尽相同,但不难看出,它们都有一个共同之处,我们可以把它概括为“不同形式的社会信息之间的替代或转换”。既然是替代和转换,就难保信息的完全对等或等值,那么这种替代和转换的非等值性在多大程度上是被接受而不会影响到其传递后的可靠性呢?这就是我们谈论翻译标准的意义所在。
1,目前较有影响力的翻译标准研究成果
对翻译标准的研究,学术界历来是百家争鸣,但迄今最具影响力的大致有以下几种;严复提出的“信、达、雅”。所谓“信”,是指要忠实于原文的思想内容,说的是译文的科学性;所谓“达”,是指译文语言规范,通顺易懂。说的是译文的可读性。这两点无疑到今天看来还是非常正确的。但他所说的“雅”指的却是“古雅”,是要采用汉化以前使用的古文。这一点未免太过苛刻。因而后人对其多有改动。林语堂将其演释为“忠实,通顺,美”,刘重德则将其修改为“信,达,切”。它们都体现了时代进步的印迹。此外,在文学翻译上,钱钟书曾提出过“入化”,他说:“文学翻译的最高标准是‘化’,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不能因语言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有的风味,那就算得人于‘化境’。”。
国外对翻译标准的研究更是源远流长,其中十八世纪英国翻译理论家泰勒提出的三原则可谓影响深远,他在《论翻译的原则》一书中指出:“First general hale:A translation should give a complete transcript of the ideas of the original,Second general role:The style and manner of writing in a translation should be of the same character with that of the original,Third Eeneral rule:A translation should have all the ease of original composition,3(第一条一般规则:译文应当与原文的思想完全相符。第二条一般规则:译文的风格与笔调应当跟原文一致。第三条一般规则:译文应当像创作原文一样流畅。——笔者译)
归纳以上观点我们可以看出,尽管古往今来人们对翻译标准的看法不尽相同。但都提出了要忠于原文(无论是思想上或是风格上)。我国现行的翻译标准就是“忠实,通顺”,可以说是集合了众家所肯定之处。但我认为,一篇译文仅仅达到“忠实,通顺”还是不够的。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不同语言作为不同文化的载体,必然不能完全对等,甚至完全不能对等,因而研究翻译,讨论翻译标准绝不可能离开文化背景,离开不同文化背景下所产生的情感。因为只有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读者在读后能产生相同或者相近的情感。译作才真正做到了较为确切的传情达意和尽可能原原本本地替换或转换不同形式的社会信息,翻译也才能实现其应具备的功能和意义。因而作者认为以上翻译标准都还不够完善,都需要加以改进。
2,作者对翻译标准的理解
由以上分析可知,现行翻译标准在译文的情感标准上尚存在欠缺,因此作者在认真思考总结自己的翻译实践后建议,不妨将翻译标准修改为“内容忠实,语言顺美,情感共鸣”。下面我就来阐释一下这条标准。
所谓“内容忠实,语言顺美,情感共鸣”,其中,“内容忠实,语言顺美”这两条与前人的看法基本一致,但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讲的“内容”既指行文风格和形式(即译文尽量保持原文的句式结构、语言风格、文体特征等),又指思想内容。当然,这两者中思想内容又尤为重要,在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在风格和形式上作出让步甚至牺牲,而一定要保证其思想内容的忠实性。因为文字是思想的载体,是文化内涵的外露。因而保证绝对忠实于原文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或说明的问题也是译者首先应当关注的。
但是,仅仅忠实于原文还是远远不够的,译文也是作品,是译者在对原文深刻理解的基础上的加工和再创作。试想,如果一部伟大的作品虽被译者基本忠实的译出,但却生搬硬套,译得前言不搭后语;抑或干巴生硬,读之味如嚼蜡;抑或磕磕绊绊,极不符合读者国家的语言文化习惯,那便没有人会欣赏,读者甚者搞不懂作者在说什么,这显然也不能算是一部好的译作。而如果是文学作品的翻译,这一点就更加明显了,译作不仅仅要内容忠实、语言通顺,还要能体现原文的神韵美。以培根的随笔《谈读书》为例,试看以下两种译文:
原文:Studies serve for delight,for ornament,and for ability,Their chief use for delight is in privateness and retiring;for ornament,is in discourse;and for abili- ty,is in the judgement of business,
水天同译:读书为学的用途是娱乐,装饰和增长才识。在娱乐上学问的主要的用处是幽居养静;在装饰上学问的用处是辞令;在长才上学问的用处是对事务的判断和处理。
王佐良译: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傅彩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
如果仅就“内容忠实”而言,第一种译文无论从语言形式或是思想内容上都已经达到了要求,但是在选词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娱乐”、“装饰”。如果读者不懂原文,未免有些费解,这“娱乐”、“装饰”是如何与读书扯在一起的呢?因而读者对原文的理解就显得 不那么顺畅,对原文“美”的体会自然也就大打折扣了。而第二种译文则不但选词精当,语言顺畅,句式的选择也颇能体现原文的神韵,读之令人感觉一气呵成、酣畅淋漓,因而也一直被公认为是成功的译文。由此可见“语言顺美”对于再现原文神采、帮助读者更好的理解和接受原文所传达的信息也是非常重要的。
至于情感共鸣,则更多地体现在涉及文化的文学作品的翻译上。为什么要加上这么一条呢?这是因为文学作品更注重“表情达意”,而要想真正做到这一点,仅仅考虑到忠实地表述原文内容和精彩的语言叙述还是不够的,因为原文读者和译文读者在很多方面都有着不小的差异,比如社会背景、文化水平、风俗习惯、历史传统、宗教信仰、地理环境等等。这些都有可能使原本看起来忠实而通顺的译文产生极大的歧义,使译文读者感到费解甚者产生误解,从而读后形成不一致甚至相反的感受,这就完全违背了翻译的原则和目的。举个简单的例子:龙(dragon)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是一种可以呼风唤雨的动物,是祥瑞的代表,是至高无上的权力化身,所以中国人“望子成龙”,婚庆时喜欢用“龙凤呈祥”的图案,中国的皇帝也以“真龙天子”自居。所以“龙”在中国文化中给人们的印象和感受一直是神圣和美好的。然而在英美文化中,dragon却是一种凶恶的吐火怪物,人们更多地用其比喻凶恶的人。比如《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中就给出了这样的例句:
The woman in charge of the accounts department is all absolute dragon!
译文是:会计科的那个女科长是个十足的母夜叉!
如果不了解这些文化背景而生搬硬套,外国读者一定会认为中国的家长很奇怪,怎么会盼着自己的孩子变成凶神恶煞呢?这样的翻译显然没有带给译文读者相同的感受,自然达不到翻译的目的。其实在这方面,一些知名品牌的企业在其品牌策略上就十分重视品牌在不同国家文化中给消费者能否带来相似的感受。所以一些跨国的大企业在确定产品品牌前都会对海外的许多市场国进行文化调研,看自己拟定的商标或品牌是否在这些国家的文化中蕴含着不好的意思,引发消费者不好的感受和联想。比如,有一个橡胶轮胎叫“GOOD YEAR”,如果我们译成中文,就是“好年”,这虽然也算忠实、通顺,也没有引起不好的联想,但却很难让人联想到这是轮胎的商标。而这一品牌在打入中国市场时采取了音译,即“固特异”,这就很容易让中国消费者感觉这种轮胎一定十分坚固耐用。我再举一个反面的例子,中国有一种“自象”牌方便面,“象”在中国人眼中是一种温顺的动物,块头也很大,白色让人联想起面条洁白,润泽,本来是很好的名字,但我想这个公司命名品牌时很可能没有考虑到将来走向国际市场,因为“白象”最忠实的翻译就是“white elephant”。而“white elephant”在英美文化中是又大又贵重,没有任何用处的“废品”,这样的食品谁还敢吃?由上面几个例子。我们不难看出,翻译作品给读者以相同或相似的感受是很重要的,可以说是翻译的点睛之笔,灵魂所在。读者读过一篇文章后可能忘掉其中的具体情节,也很难复述作者的优美文笔。但它留给读者的感受是持久的。忠实地表达这种感受正是译者终生应为之而努力奋斗的,是译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一篇好的译文不可或缺的准则之一。
总而言之,翻译是一项复杂而精妙的工作,翻译的神韵有时似乎的确是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因而对于不同的翻译对象而言。翻译的标准也就不一而同,而且随着人们对翻译的认识的加深。翻译的标准也不断趋于成熟。以上文中提出的翻译标准也是笔者在翻译理论学习和实践中的一点粗浅认识。其中不免纰漏之处,还望各位前辈同行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