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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长和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是一个全球性的严重问题。经济全球化和竞争白热化使各国更加注重保护资源,节约资源利用。对耕地这种稀缺资源的保护早已成为各国的普遍共识。 土地问题关系到经济建设的空间布局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它是关系国家各行业、各部门和社会成员本身发展的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1994年底,美国世界观察所所长莱斯特.布朗提出了“21世纪谁来养活中国”的问题。我国人多地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二分之一,我们曾以“以不到7%的耕地养活占世界22%的人口”感到自豪。但严峻的现实却一再提示我们:我国的人均耕地资源严重匮乏,耕地的后备资源不足,耕地流失现象又极为严重。加强耕地管理,防范耕地流失,切实保护耕地刻不容缓。保护耕地保护就是保护生命线。 我国政府对耕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和对耕地保护基本国策的强调无以复加。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耕地资源。但是在政府体制改革逐步迈向责任政府的今天,强调和明确政府责任极为必要,特别是在耕地保护这种关乎国计民生的领域。这不但是塑造责任政府、考察政府责任是否到位的一次实践检验,也是我国政府顺应民意、保护耕地和农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固政府的群众基础和重塑政府形象和威信的良好契机。鉴于此,我写了这篇关于《防范耕地流失中的政府责任探析》的论文。 导言部分主要是分析了选题的立意和当前的研究现状。土地资源的稀缺以及耕地流失的严重性使得保护耕地资源事宜更加紧迫。“市场失效”需要政府弥补市场的缺陷,“政府失效”依然需要政府自身的改革和完善。在责任政府的缔造成为政府体制改革的总趋势的今天,政府对防范耕地流失责无旁贷。对土地的情感、政府的期望和自身的挑战使我立意此题。目前学术界对耕地流失的研究现状:一是对特定区域范围耕地流失现象的分析;二是对耕地流失现象不同的角度分析;三是对耕地流失中政府角色的不同角度分析。将防范耕地流失和政府责任结合起来的研究甚少,这更让笔者甚感研究的必要。 第一部分主要对我国耕地流失问题进行了概述。首先从质和量上对耕地流失进行界定,然后以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为分界线综述了耕地流失的状况。耕地流失的主要形式是基础设施的扩张建设占地、开发区和房地产的滥占耕地、农村本身对耕地的挪用和浪费以及殡葬、沙漠化等。耕地流失严重危害了国家的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安全,有损于农民权益、社会稳定和国家可持续发展目标及代际公平。 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耕地流失的相关原因。即社会背景因素、执行行为因素以及制度因素分析。城市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当它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注重的是质的提高,而不是单纯是规模和人口的扩大,对城市化内涵发展的片面理解,使越来越多的耕地被大量占用。执行行为及制度因素是造成耕地流失最主要的原因。土地行政人员对土地政策和管理规律的认知及执行片面、管理人员的角色错位以及失当的绩效评估标准都对土地管理的执行行为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扭曲。作为硬性约束的制度:土地产权制度、土地管理体制、征地制度、土地管理的指令性计划等的弊端都也成耕地的流失。 第三部分探讨了防范耕地流失中的政府责任。首先分析了进行政府责任探讨的相关理论依据。人民主权理论、行为科学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以及“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理论提供了研究和分析的平台。责任就是指应尽的义务和对消极后果的承担。政府的政治责任是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的综合体现。耕地流失中的政府行政责任主要体现在纵向的政府间权力划分规范有序、横向的机构间职能配置规范合理、土地管理行政人员的权责相符以及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政府的法律责任则体现在对耕地管理相关政策的法律保障、耕地管理执行中的依法行政和对耕地管理过失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上。而政府的道德责任则是政府实现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的内在激励机制,土地管理行政人员的道德责任就是要把耕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转化为自己的行动自觉,而不仅仅是依靠外在的制度约束去执行自己的公职行为。 第四部分主要讲对政府责任实现的内外保障机制。作为外在保障机制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对过失责任的追究机制以及土地管理体制的完善是政府责任实现的“血肉和骨架”;作为内在保障机制的道德责任的实现则是政府责任实现的“灵魂”,道德责任的实现既需要严格耕地管理中政府行政人员的职业知识和道德素质的教育,也需要整个社会耕地保护思想教育的社会化。 结语部分是对整篇文章的概括和总结,同时笔者强调了对责任追究机制这一新的知识领域广阔的研究空间和以后努力地方向。 整篇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政府责任的角度给出政府在防范耕地流失中的正确定位,尤其是结合耕地保护的实践提出和详细阐释了政府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并且根据责任的内涵阐释了保障政府责任实现的内外部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