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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旨在考察主观幸福感与工作绩效、工作压力感、工作满意度、组织承诺等工作结果的关系。共有344名国有企业基层员工参加了本研究,完成了主观幸福感(包括认知成分“生活满意感”和情绪成分“正性和负性情绪”)、工作压力感、工作满意度、组织承诺等测量问卷;同时请每位员工被试的直接上级评价了该员工的绩效水平。研究结果表明:(1)在控制了人口统计学变量之后,主观幸福感的情绪成分(负性情绪和正性情绪)是对工作绩效的最佳预测因子,其中“负性情绪”高的个体工作绩效较差,“正性情绪”则有助于提高工作绩效;(2)“正性情绪”和“现在的生活满意感”(主观幸福感的认知成分)对工作满意度有影响;(3)“负性情绪”的个体,容易有较强的工作压力感;“过去的生活满意感”越强的个体,工作压力 感较小;“正性情绪”越强的个体,工作压力感也较小。(4)在组织承诺方面,“正 性情绪”较多和对“将来的生活满意感”较高的个体,容易有较强的组织情感承诺组织规范承诺;而主观幸福感的各认知变量和各情绪变量对持续承诺都没有影响。因此,主观幸福感的认知成分和情绪成分的划分、时间轴的划分是有意义的,不同成分对工作结果的影响不同。这些研究结果在实际工作中,可以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增强员工主观幸福感、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提供理论和实践的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