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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作为中国区域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不仅仅具有较强的经济活力,同时也面临着严重的环境问题。长三角区域当前正处于提升竞争力、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阶段,针对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的环境问题,为促进长三角区域的经济可持续性健康发展,长三角相关政府出台了诸多的环境政策。因此通过研究长三角区域的环境政策,对长三角区域的环境政策优化调整提供合理化的政策建议,能够有效地支撑中央和国家重大的战略部署,推进区域生态的共保和区域环境共治,促进长三角区域的跨越式健康发展。
本文首先以政府官网中2000-2019年出台的227项长三角环境政策文本作为切入点,从文件文本的发布年度、发布主体、发布形式以及政策效力等多个维度构建长三角环境政策文本挖掘特征量化分析框架。其次,对长三角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分析。最后,对环境政策量化结果与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基于Matlab的拟合协调度研究,分析长三角环境政策和环境质量现状之间的关系,以便后文对长三角区域环境政策的优化提出更有针对性、现实意义更强和可操作性更强的政策建议。
研究结果表明:
(1)长三角区域环境政策文本数量表现出持续上升的整体态势,同时呈现出阶段性特征;整个区域环境政策体系中对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是最为重视的。国家层面长三角区域环境政策发布主体呈现多元化特征,地方政策联合决策程度偏低,省级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生态环境局是环境政策的主要发文部门。长三角区域环境政策文本的整体权威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相对偏弱。环境政策整体效力的提升主要归因于政策文件数量的上升,政策文本文件的规模效应明显。2003年以后,长三角区域环境政策目标重点更加突出,政策效力进行量化的程度更高,可见长三角在针对政策出现的问题不断进行调整,从而推动了长三角区域环境政策的发展。
(2)长三角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伴随着环境质量不佳等现象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上海市水污染的主要污染物是氨氮、高锰酸盐以及总磷,而且各级河流生态系统遭到破坏,但从2017年以来,上海市对劣V类水质的管理取得显著的成效。浙江省和江苏省的水污染的主要污染物是总磷、氟化物以及化学需氧量;大气环境方面上海市PM2.5年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超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1微克/立方米,而且酸雨情况较为严重。浙江省酸雨情况较为严重,主要致酸物质是硫酸盐,江苏省整体酸雨情况较轻,安徽省污染物状况总体良好,酸雨污染情况整体较好。
(3)长三角区域江、浙、沪、皖大部分环境政策效力与环境质量现状的发展存在一定的规律性,两者之间存在着半“倒U型”曲线关系,即当一个环境政策效力较低时,环境质量现状并不乐观,随着环境政策效力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质量逐渐转好,但是当环境政策效力达到某一水平时,环境质量逐渐改善,呈现出环境质量水平持平甚至下降的趋势。
(4)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的环境制度差异大。政策颁布多为单一省市独立颁布为主,区域内各地区之间缺乏合作;区域整体环境政策权威性和强度比较弱;政策反馈、评价和监测等政策仍然存在着一定的落后性,不能很好地对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反馈以及做出评价;长三角区域整体的环境政策体系以及环境质量评价指标数据尚未实现数据互联。
(5)针对长三角区域存在的政策问题和环境问题,建议构建长三角一体化多区域、多主体的环境政策。提高长三角区域环境政策的强度和权威性,加强对环境政策执行的民主协商。通过制度创新,转变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方式,加强环境监测。构建长三角区域环境政策网络体系,加大对重点污染领域的重视。
本文由于体制背景和环境数据的可获得性,计量分析上可能存在一定的偏误,但这并不影响研究结论的总体可靠性。本文在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利用长三角区域的环境政策效力水平和环境质量水平关系的实证分析进行深入研究,从总体特征和地区差异两个不同角度,进行了一系列的计量分析和模型拟合,得到了第一手富有意义的结果,并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从而具有更深层的政策意义。
本文首先以政府官网中2000-2019年出台的227项长三角环境政策文本作为切入点,从文件文本的发布年度、发布主体、发布形式以及政策效力等多个维度构建长三角环境政策文本挖掘特征量化分析框架。其次,对长三角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分析。最后,对环境政策量化结果与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基于Matlab的拟合协调度研究,分析长三角环境政策和环境质量现状之间的关系,以便后文对长三角区域环境政策的优化提出更有针对性、现实意义更强和可操作性更强的政策建议。
研究结果表明:
(1)长三角区域环境政策文本数量表现出持续上升的整体态势,同时呈现出阶段性特征;整个区域环境政策体系中对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是最为重视的。国家层面长三角区域环境政策发布主体呈现多元化特征,地方政策联合决策程度偏低,省级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生态环境局是环境政策的主要发文部门。长三角区域环境政策文本的整体权威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相对偏弱。环境政策整体效力的提升主要归因于政策文件数量的上升,政策文本文件的规模效应明显。2003年以后,长三角区域环境政策目标重点更加突出,政策效力进行量化的程度更高,可见长三角在针对政策出现的问题不断进行调整,从而推动了长三角区域环境政策的发展。
(2)长三角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伴随着环境质量不佳等现象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上海市水污染的主要污染物是氨氮、高锰酸盐以及总磷,而且各级河流生态系统遭到破坏,但从2017年以来,上海市对劣V类水质的管理取得显著的成效。浙江省和江苏省的水污染的主要污染物是总磷、氟化物以及化学需氧量;大气环境方面上海市PM2.5年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超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1微克/立方米,而且酸雨情况较为严重。浙江省酸雨情况较为严重,主要致酸物质是硫酸盐,江苏省整体酸雨情况较轻,安徽省污染物状况总体良好,酸雨污染情况整体较好。
(3)长三角区域江、浙、沪、皖大部分环境政策效力与环境质量现状的发展存在一定的规律性,两者之间存在着半“倒U型”曲线关系,即当一个环境政策效力较低时,环境质量现状并不乐观,随着环境政策效力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质量逐渐转好,但是当环境政策效力达到某一水平时,环境质量逐渐改善,呈现出环境质量水平持平甚至下降的趋势。
(4)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的环境制度差异大。政策颁布多为单一省市独立颁布为主,区域内各地区之间缺乏合作;区域整体环境政策权威性和强度比较弱;政策反馈、评价和监测等政策仍然存在着一定的落后性,不能很好地对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反馈以及做出评价;长三角区域整体的环境政策体系以及环境质量评价指标数据尚未实现数据互联。
(5)针对长三角区域存在的政策问题和环境问题,建议构建长三角一体化多区域、多主体的环境政策。提高长三角区域环境政策的强度和权威性,加强对环境政策执行的民主协商。通过制度创新,转变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方式,加强环境监测。构建长三角区域环境政策网络体系,加大对重点污染领域的重视。
本文由于体制背景和环境数据的可获得性,计量分析上可能存在一定的偏误,但这并不影响研究结论的总体可靠性。本文在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利用长三角区域的环境政策效力水平和环境质量水平关系的实证分析进行深入研究,从总体特征和地区差异两个不同角度,进行了一系列的计量分析和模型拟合,得到了第一手富有意义的结果,并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从而具有更深层的政策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