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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式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新形势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做出了全面部署。公安机关作为重要的国家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肩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历史使命。因此,公安机关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是提高选人用人公正度、解决干部工作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公安机关坚持把竞争上岗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增强队伍活力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南昌市公安局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正规化建设,完善干部选用方式,于2004年2月份开始,在市局科股级干部中实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由市局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凡是符合条件的正式在编民警均可报名参加。制度实行至今,该局已初步建立不同年龄和层级的干部人才队伍。 本文站在一名民警的角度试从明晰竞争上岗的含义入手,结合自身在南昌市公安局工作时经历过的工作见闻阐释现阶段我国公安机关实行竞争上岗的现状和特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根源,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本文参考现有的文献和研究成果,力求找到一些改善现阶段公安机关竞争上岗制度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