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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考察的是中国村落社会初级关系圈中的身体暴力现象,即发生在家庭成员、亲戚、邻里等亲密关系/熟人之间,涉及身体伤害的暴力事件。这些暴力事件常常与纠纷、争吵、委屈、不公等勾连在一起。就研究对象而言,亲密关系/熟人之间的暴力事件与那些发生在陌生人之间的暴力行为有着截然不同的特质,其中差别之一是亲密关系或熟人关系交织了复杂的人情伦理。关系之于亲属或者邻里熟人都是一种文化规定,暗含了特定的社会秩序,如彼此的道德义务、交往规范等。 基于此,本研究关注两个方面的议题:一、村落社会初级关系圈中那些与纠纷、争吵勾连在一起的暴力现象具有何种社会文化意涵;二、此类暴力行为的发生机制。基于这样的问题意识,扎根具体的地方社会,考察这种暴力纠纷产生的社会场域和文化脉络,并将其置于普通人日常生活中的恩怨爱恨、初级关系中的仁义礼信以及村落政治的利益纷争下进行考察。 本文第二章对村落社会初级关系圈中的暴力纠纷进行了描述,并力图对其进行双重理解,一重是村落民众对他们自己所经历的纷争、暴力的理解,另一重是作为研究者,通过深描和剖析他们的言说与行为,对他们构建的意义世界进行理解。在研究中,无论是纠纷当事人,还是普通村民,其叙述常常将暴力纠纷与情理、屈辱、挫败、道义、公正、权力、怨恨等具有社会政治意涵和道德情感色彩的因素联系在一起。在他们的解释体系中,暴力纠纷起源于他者对伦理纲常的违背,使自己或家庭处于尴尬甚至是危险的境地,而暴力则是对这种不正义状况的抗争和惩罚。换言之,初级关系圈中的暴力是修复遭受破坏的“正义衡平感觉”、追求有尊严的幸福生活的手段。在此图景中,暴力不再是精神病学意义上的病态暴力,也不是古典犯罪学范式中的工具合理性暴力,而是人们在村落政治/家庭政治中反抗欺辱、追求正义、宣泄怨怒的表达性暴力。 表达性暴力通常并不是在纠纷产生时就立刻爆发,而是存在一个潜伏、酝酿的过程。随着纠纷和争执的升级,怨怒、愤恨在冲突中不断郁结,积蓄的怨恨在导火索的刺激下激发当事人的暴力行为。这也就是说,在暴力纠纷的演变过程中,纠纷的存在只是暗含了可能的暴力,或者说,纠纷只是暴力生产的潜伏阶段。在这一阶段中,潜在的暴力向现实中的暴力转化往往与情境、纠纷当事人积蓄的怨恨情绪以及纠纷双方的力量状况密切相关。当然,这一论断并不是要否定精神病学、犯罪学对暴力的解释,而是旨在强调暴力行为背后的社会政治意涵和道德情感因素。 本文第三章便着重讨论了暴力行为背后的情感因素——怨恨。作为一种情感现象的怨恨,在西方语境中,它与个体在与他者的攀比中因自身的劣势、缺陷而生发的嫉妒、仇恨密切相关。但在中国的语境和文化脉络中,怨恨虽然在特定境况中具有嫉妒含义,但它更多地产生于他者的不道义对自己造成的伤害,或者受到他者不公正、不合理的对待,使自己蒙受委屈、屈辱、难堪,导致自己欲求的德性生活遭受破坏,或者自己的家庭被置于一个艰难的境遇。 在分析的诸多个案中,亲密关系/熟人之间的纠葛、争执往往衍生委屈、埋怨、不满、忿恨等负面情绪。由于这些争吵和纠纷与人们日常生活秩序所倚重的伦理、人情、面子、互惠等道德性、情感性因素相关,涉及个体的安身立命以及家庭的正常日子,因而使埋怨与愤恨愈发沉重。当村落共同体日趋溃解、村落内生性秩序脆弱难系、正式或非正式规则的规训力愈益赢弱时,村落纠纷徒剩私力较量,个人的幸福生活业已无多少可依托的外部力量。一旦那些与纠葛相伴生的怨恨情绪得不到纾解,便会造成“此情无计可消除”的状况,进而郁结积蓄,成为暴力行为的情感促动力。对此,通过几则案例,具体分析了导致怨恨与暴力的情境类型——辜负、背叛、偏心、屈辱、怨报,并在这些具有实践感的鲜活情境中描述了初级关系圈中的纠纷、争吵与怨恨、暴力之间的关系。 当然,怨恨的积蓄并不必然促生暴力行为,因为,从怨恨的积蓄到暴力的爆发,这一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更确切地说,纠纷的演变过程和方向是多个变量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一个重要变量是当事人双方的力量状况。 在第四章,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了情境、情感和力是如何促使暴力生产的。研究发现,力的不均衡容易促发暴力行为,并且在纠纷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力并不是一个恒定的常量,而是随着情境的不同而发生改变。情境会抑制或激发力,进而导致力的大小发生变化。除此之外,具有怨恨特质的情感/情绪不仅在纠纷演变过程中处于流变状态,而且会对力的爆发和施与产生影响。如果说情境是暴力产生的环境因素的话,那情感和力则是暴力生产的状态因素。总而言之,力是情境中的力,情感是情境中的情感,情境作用于情感和力,而情感又促发力,三者共同作用于暴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基于情境、情感和力这三个因素,勾勒了纠纷过程与暴力生产的图式。 本文的总结与讨论部分对本研究揭示的含义做了进一步的探讨,包括对涂尔干失范理论的反思,对村落社会中膨胀的个人主义的回应,对暴力行为背后道德情感因素的强调。此外,尝试提出一个新的解释框架来解释暴力行为,即情境(S)、情感(E)、力(P)与暴力(V)之间的关系图(SEPV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