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牵扯到家庭暴力的婚姻家庭案件和一般的案件对比,特殊性非常明显。中国很多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已经认识到了早期的办案经验与获得的知识难以达到高品质的案件审理要求。因此,行之有效的实施规则急需建立。在很多学者提倡将人身保护令入法的不断努力下,人身保护令制度终于在中国首次被加入到法律中,最高人民法院参考了西方国家的模式,于《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里引入了人身保护令制度,这一规定非常详细,给法院保护令的推行带来了引导以及借鉴价值。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当中也对人身保护令制度作了说明。可以说,健全的人身保护令制度是建立中国家暴法律防治系统必不可少的举措,建立中国人身保护令制度为落实以人为本观念的重要表现,能够给遭受家暴的女性带来法律援助,保障家庭内部的和谐,维护社会平稳。另外,运用立法的方式来保障当事者基本权益具有保证社会公正的效应,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基于这一背景下,探究中国防治家暴里的人身保护令这一问题,归纳我国法律治理的现实情况,参考西方国家保护利用获得的经验与成果,对中国人身保护令制度的健全与发展有很重要的影响。 本文首先阐述人身保护令的概念、特点、价值等相关理论知识;接着通过分析我国《反家庭暴力法》中人身保护令的适用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最后在借鉴域外人身保护令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中人身保护令制度的构建与配套措施的完善。对于现阶段中国学者有关人身保护令制度的争论,在笔者看来,可参考西方国家的立法经验,把人身保护令的实体与程序规范加入在法律里。有关人身保护令是否需要附带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利用论文的剖析得知,人身保护令制度属性实质上为单独的法律程序,需要和离婚诉讼独立开来。遭受家暴的被害人在申请人身保护令时,无需将提交离婚诉讼作为基础。在进行运用时,笔者依据目前人身保护令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具有的不足之处,参考了美国以及日本等国家的立法经验与成果,依据中国发展实情,由立法、实体准则和程序准则这三大层面提出了个人的合理性建议,期待能够对中国人身保护令制度的建立带来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