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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商标权的取得我国实行商标注册制,从2015年12月16日到2016年12月15日,我国一年的商标申请量已经达到了3526827件,其中的有效注册量为11143475件。①商标注册制度的存在,为商标权的确认和使用提高了效率,使得商标权利与责任分明,但是在我国的注册商标取得制度下,也存在着众多的商标抢注行为。商标抢注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抢注者钻营法律,践踏法律威严,对我国的商标注册制度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应该对抢注现象加以规制,面对我国的法律规制的众多模糊和疏漏之处,我们应该在注册申请的前提下加入意图使用制度,同时加强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严格惩罚抢注者,限制已注册未使用商标的转让,修复并细化《商标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于商标抢注规制的规范,加强完善商标权的保护。本文在充分分析商标抢注的概念、产生原因以及危害的情况下,加入典型案例解析,指出现行《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足之处,对国外规制商标抢注的先进法律制度予以阐述,并对我国的商标抢注相关制度给予借鉴,进而得出最终的规制制度的完善建议。 本研究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介绍本文把商标抢注作为研究内容的原因及研究的意义,找到国内与国内的在相关领域的学者的钻研方向和主要观点,阐述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为全文做出铺垫。第二部分将商标抢注进行类型化分析。主要介绍了商标抢注的概念,法律规制、典型分类划分以及典型案例,进而分析了商标抢注的原因以及危害。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规制商标抢注的法律规范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商标法》相关规定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以及第五条的规定为主要研究对象,为找到弥补方案打下基础。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美日两国规制商标抢注的主要法律制度,介绍美国意图使用制度的适用方式以及优势,阐述日本的意图使用说明制度以及其他严格保护商标权的规制方案。进而提出我国可以学习借鉴之处,取长补短。第五部分在综合全文分析的基础上,找到规制我国商标抢注制度的完善的具体方案:首先要明确商标抢注的概念,指导实践中对商标抢注的认定;坚持商标的注册取得原则,在此基础上完善商标注册程序;增设意图使用说明制度,确保商标的使用效率;限制未使用商标的转让;完善商标法对商品化权的保护;加大对商标抢注行为的惩治;同时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细化诚实信用原则和商标抢注具体条款的完善等,以期多方面地找到最妥当的规制我国商标抢注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