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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利益最大化”是传统企业价值观的核心观念,然而企业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一系列问题,使得这一价值观日益受到各方面的质疑,企业社会责任由此提出并受到关注。发达国家的企业已将社会责任视为企业的长期投资,并重视在这方面的作为,将承担企业社会责任视为自己的竞争手段。相对于此,目前我国很多企业不愿意承担社会责任,逃避其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股东作为企业利益的受益方,认为企业承担了社会责任,就会增加企业负担,消弱企业的竞争力,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最终导致股东利益减少。因此,他们也不愿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本文是在此背景下,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与股东利益的关系。 首先,本文梳理了前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不同定义、回顾了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两种对立观点以及目前对企业社会责任与股东利益的几种观点,提出本文对企业社会责任与股东利益的看法。接着,按照共生理论的分析方法对企业社会责任与股东利益组成的企业共生系统尽兴分析,着重讨论了企业共生系统的共生模式和共生系统的平衡,得出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股东利益是相辅相成,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共生单元,其生存模式是符合互惠共生模式的,且其未来的发展方向应为一体化和对称互惠共生模式发展”的结论。本文认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以参考共生理论的相关共生模式,理清各共生单元关系,重视每个单元的作用,最大限度的发挥潜能,促进企业向更高的共生模式发展。最后,本文把各共生单元用经济变量做替代,提出实证模型,从实证方面来验证股东与各相关利益方的关系,通过实证的检验,得出目前在我国企业中,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方与企业股东利益的关系还没有完全形成互惠共生,但是可以知道他们之间相互存在影响,一方的变化会引起其余方的改变,这些与共生理论分析的结果是一致的,所以企业可以参考共生模式,以共生的方式促进各方共同发展进步。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股东利益的关系影响提供理论和数据的比较,可以看出企业社会责任中涉及到的几方面对股东利益是有显著影响的,只是部分相关方在目前还没有形成与股东利益的共生发展。所以,企业应该重视履行社会责任,股东也应该站在长远的角度来看待企业社会责任,支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