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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猛的技术迭代、日益明显的分布式知识,以及产业与技术融合趋势,使企业越来越倾向通过与外部组织合作来实现创新。尤其是高技术企业,更高的技术复杂性和系统性使得单一企业无法实现整个产品的设计与生产过程,通过合作创新从外部互补资源中利用和杠杆不同类型的知识资产十分必要。然而创新合作并不是无成本,无风险的,高技术企业在广泛和深入的创新合作中获得的收益、支付的成本以及承担的风险都会随着合作程度的变化而改变。所以高技术企业与外部组织的创新合作程度成为影响企业创新绩效的关键因素。并且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表现出明显的知识特征,其合作本质是知识的流动与整合,在广泛和深入合作中同时涉及知识的内向流入和外向流出。因此,在考虑知识双向流动的情况下,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广度和深度如何影响企业创新绩效这一问题值得探究。另外,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不可避免地涉及知识的非自主溢出,合作伙伴间可能存在知识盗用风险和知识产权冲突等问题,损害企业创新收益。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管理跨组织的知识流动实现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的知识治理,从而促进企业创新绩效的提升至关重要。
本文围绕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这一主题,结合开放式创新及合作创新、专属性与创新获利、模块化、知识治理理论,研究知识治理视角下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程度对其创新绩效的影响。在深入的文献研究基础之上,梳理研究思路,展开4个层层递进的研究。第一,识别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特征,分析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知识治理基本逻辑。从知识治理视角,提出基于合作中的知识双向流动来分析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广度和深度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从制度安排和架构设计两方面分别引入专有化机制和技术模块化,实现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知识治理。第二,知识流动下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程度对创新绩效的影响机理。从创新合作广度和深度2个维度,结合创新合作知识双向流动特征进行分析,提出相关研究假设。第三,专有化机制和技术模块化对创新合作程度影响创新绩效的调节作用。首先,在区分了正式和非正式专有化机制作用差异的基础上,分析二者分别对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广度和深度影响创新绩效的调节作用,揭示制度性知识治理机理。其次,分析技术模块化对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程度影响创新绩效的调节作用,揭示嵌入性知识治理机理。最后提出相关研究假设。第四,实证研究。使用问卷调查获得的一手数据和网络公开的二手数据对研究假设进行检验。根据变量类型,使用层次回归分析法检验主效应和技术模块化的调节效应;使用基于偏最小二乘法的结构方程模型(PLS-SEM)检验专有化机制的调节效应。
本研究得到以下3个主要结论:○1在考虑知识双向流动的情况下,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广度倒U型影响企业创新绩效,创新合作深度正向影响企业创新绩效;○2正式与非正式专有化机制存在作用差异,正式专有化机制可以弱化创新合作广度对创新绩效的影响,非正式专有化机制可以高强度地弱化创新合作深度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并且使用正式机制作用于广泛合作过程、非正式机制作用于深入合作过程,均会带来更高创新绩效;○3技术模块化可以弱化创新合作深度对创新绩效的影响。
本研究的主要贡献和创新点在于,○1从知识双向流动构建创新合作程度影响创新绩效的分析框架,弥补了之前研究对知识外向流动的忽视;○2聚焦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特点,提出制度性和嵌入性知识治理,探索了专有化机制和技术模块化在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中的具体作用,推动知识治理研究的边界收敛,丰富现有知识治理机制体系;○3探索了合作程度、专有化机制与绩效之间的复杂关系,验证了悖论两极协同的理论观点;○4在研究方法以及变量测量上,使用层级潜变量的测量方法对正式和非正式专有化机制进行测量,并使用偏最小二乘法的结构方程模型(PLS-SEM)进行模型拟合,体现了变量内部结构对整体的影响,发展了更为科学的量化方法,使有关主题及结论更为合理、有效。
最后,本文研究结论在实践上为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提供具体可供参考的创新合作策略,帮助高技术企业主动突破合作创新困境,促进高技术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国创新驱动战略顺利实施。
本文围绕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这一主题,结合开放式创新及合作创新、专属性与创新获利、模块化、知识治理理论,研究知识治理视角下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程度对其创新绩效的影响。在深入的文献研究基础之上,梳理研究思路,展开4个层层递进的研究。第一,识别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特征,分析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知识治理基本逻辑。从知识治理视角,提出基于合作中的知识双向流动来分析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广度和深度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从制度安排和架构设计两方面分别引入专有化机制和技术模块化,实现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知识治理。第二,知识流动下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程度对创新绩效的影响机理。从创新合作广度和深度2个维度,结合创新合作知识双向流动特征进行分析,提出相关研究假设。第三,专有化机制和技术模块化对创新合作程度影响创新绩效的调节作用。首先,在区分了正式和非正式专有化机制作用差异的基础上,分析二者分别对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广度和深度影响创新绩效的调节作用,揭示制度性知识治理机理。其次,分析技术模块化对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程度影响创新绩效的调节作用,揭示嵌入性知识治理机理。最后提出相关研究假设。第四,实证研究。使用问卷调查获得的一手数据和网络公开的二手数据对研究假设进行检验。根据变量类型,使用层次回归分析法检验主效应和技术模块化的调节效应;使用基于偏最小二乘法的结构方程模型(PLS-SEM)检验专有化机制的调节效应。
本研究得到以下3个主要结论:○1在考虑知识双向流动的情况下,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广度倒U型影响企业创新绩效,创新合作深度正向影响企业创新绩效;○2正式与非正式专有化机制存在作用差异,正式专有化机制可以弱化创新合作广度对创新绩效的影响,非正式专有化机制可以高强度地弱化创新合作深度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并且使用正式机制作用于广泛合作过程、非正式机制作用于深入合作过程,均会带来更高创新绩效;○3技术模块化可以弱化创新合作深度对创新绩效的影响。
本研究的主要贡献和创新点在于,○1从知识双向流动构建创新合作程度影响创新绩效的分析框架,弥补了之前研究对知识外向流动的忽视;○2聚焦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特点,提出制度性和嵌入性知识治理,探索了专有化机制和技术模块化在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中的具体作用,推动知识治理研究的边界收敛,丰富现有知识治理机制体系;○3探索了合作程度、专有化机制与绩效之间的复杂关系,验证了悖论两极协同的理论观点;○4在研究方法以及变量测量上,使用层级潜变量的测量方法对正式和非正式专有化机制进行测量,并使用偏最小二乘法的结构方程模型(PLS-SEM)进行模型拟合,体现了变量内部结构对整体的影响,发展了更为科学的量化方法,使有关主题及结论更为合理、有效。
最后,本文研究结论在实践上为高技术企业创新合作提供具体可供参考的创新合作策略,帮助高技术企业主动突破合作创新困境,促进高技术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国创新驱动战略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