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及农村股份制改革深入开展的环境下,土地对于农民的收益,从自古以来单一来源的耕种收入,逐渐演变为多元组成的土地承包经营、征地补偿款分配、宅基地分配等收入。由于以上各种收入均以农民身份为根据,以往的按劳分配渐变为按身份分配。农村外嫁女及其子女,即出嫁至本村以外但户口仍留在本村的妇女及跟随其户口留在本村的子女,限于村规民约,未被认定拥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身份,因而在农村土地权益获取方面,未能享受与其他村民同等待遇,最终引发其权益保障问题。随着城市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外嫁女群体加速壮大并开始使用各类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及时解决外嫁女权益保障问题,是各级政府不可回避的问题之一。
通过对其他县(区)解决外嫁女问题的做法对比,笔者发现解决途径集中于司法途径、行政途径和村民组织的经济途径三种,以上三种途径在实际操作中均未能迅速有效解决问题,而且部分还引发新问题出现。佛山市三水区在吸取相邻县(区)解决方式的基础上,提出了“行政调处为主、行政监督和司法执行为辅”的原则,按照集中解决外嫁女问题的方式,设定了“调查摸底——修改章程——确权分红”三步走的行政实施计划,同时配以宣传发动、考核奖励、政策扶持、责任追究等多项行政措施,在7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了97.7%的外嫁女及其子女权益保护问题,相比其它地区成本更低、耗时更短、效果更好。
本文通过以上案例的比较,首先从外嫁女问题的成因、特点入手,分析了解决外嫁女问题的主要障碍及主要途径,比较了实际操作中各种途径的不足之处。其次在三水区解决外嫁女问题的经验着眼,跟踪政策制定启动前后的情况,对政策执行的每个环节进行研究,评估政策执行的效果。再次将三水区与其他县(区)、三水区内各镇间及各村组间进行比较,分析各要素对政策执行结果的影响。最后得出了三水区在解决外嫁女问题上关于时机选择、舆论宣传、组织发动方面等一系列的启示。
由于三水区的经济发展、土地改革的沿革类似于国内城市,在全国范围内外嫁女问题成因相近、现象雷同,笔者希望三水区解决外嫁女问题的经验,可以为其他地区政策过程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