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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中国正逐步步入老年社会,社会养老问题日趋突出。近年来养老问题一直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从1993年以来,全国养老保险改革一直在进行中。 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正式标志着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由现收现付制转变为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但是在个人帐户方面,中国的个人帐户部分实际上只是个名义帐户。随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逐步做实个人帐户”,标志着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特别是个人帐户方面制度将由事实上的“现收现付”向“积累制”转轨。 2005年10月19日,养老保险制度再次作出重大改革: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该决定主要吸取了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这几年来社保改革试点的经验,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主要内容有三方面:一是统一对城镇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政策;二是逐步做实个人帐户,即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帐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帐户;三是改革养老金个人帐户计发办法,即“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2006年初,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宣布将做实个人帐户的试点扩大到上海、天津、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和新疆八个地区。 2005年底的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中有两个方面是针对个人帐户的改革,可见逐步做实个人帐户已经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相关的政策也逐步实施。本文的研究对象就是个人帐户实帐化相关问题以及此次改革对个人帐户计发办法的调整。 中国的养老金制度改革从1993年开始已经超过10年,目前相关文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国外养老金制度改革的介绍、对我国养老金改革的制度和实施方面的探讨、对改革期间整个养老金制度隐性债务的测算。而针对2005年底这次计发方式的改革及其引起的资金缺口、给付水平变化以及个人帐户实帐化运行等方面的研究并不多见。而本文正是做了此方面的研究。 本文的研究思路是:首先介绍我国现行的养老金制度以及养老金个人帐户的现状和改革趋势,其次对比国际上主要国家养老金个人帐户的处理方式,然后对养老金个人帐户实帐化运行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主要集中在旧制度造成的资金缺口以及改革前后不同计发方式的比较分析,接下来还介绍了国外比较流行的其他计发方式并与中国现行方式进行比较,最后基于以上分析针对中国的现状作出总结并提出政策上的建议。 基于以上思路,本文共分五章。 第一章为绪言。首先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中国的养老金改革一直在深入进行,新的改革计划也于2005年底提出,这次改革主要针对个人帐户进行,即做实个人帐户和改革计发方式,本文对这次改革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与及时性。接下来介绍了目前相关领域研究文章的综述,最后简要介绍本文的结构及内容。 第二部分是关于我国养老金个人帐户制度改革及国外主要国家养老金个人帐户的介绍。首先介绍了我国现行养老金制度及其1997年以来改革的概况,然后对比国外主要国家(包括意大利、智利、瑞典和英国)的养老金制度的结构和个人帐户的运行方式及其在养老金体系中的地位。 第三部分主要是对个人帐户新老计发方式的比较。首先介绍改革前后个人帐户的计发方式,其次对比了个人帐户空帐和实帐运行的差别,测算了在不同利率水平下由于个人帐户空帐运行造成的养老金缺口;然后分别测算了在新旧两种计发方式下对制度和参保者个人的影响:对于制度方面主要测算了在旧计发方式下造成的资金缺口的数额和精算现值,对于参保个人方面主要着眼于给付水平的改变以及是否可能造成损失。结论是本次个人帐户改革无疑对个人帐户收入部分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个人帐户给付额降低多达50%左右,同时存在无法完全领取余额的风险;如果考虑到本次改革中对基本养老金的计发标准也进行了改革,测算的结果是总体养老金给付方面收入越高的人受到改革的影响越大。制度方面来说本次改革可以有效的防止养老金个人帐户缺口进一步扩大,有利于改革的深入进行和切实做实个人帐户;另外加强了不同收入人群间的收入再分配效果,也有利于提高劳动者参与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但是另一方面改革之前造成的资金缺口仍然需要另找途径来填补。 第四部分首先分析了改革前后的两种方法各自的不足:“1/120法”是多年前制定的方式,其本身的不合理在个人帐户转换为实帐运行的情况下更加明显,并造成了3000多亿的缺口资金,因此此次改革来得非常及时;改革后的“生存年金法”避免了养老金个人帐户出现缺口,但它的缺点在于给付水平的下降、不能抵御通货膨胀带来的实际生活水平的下降以及参与者必须承受无法领取帐户中全部余额的风险。接下来介绍国外比较流行的个人养老帐户计发方式:“最高年限法”和“余寿法”,具体测算中对比了在不同的利率水平下各种计发方式的给付水平、负债水平和余额水平并进行归纳分析。总结出各种计发方式的特点及其适宜的人群:“最高年限法”解决了前面两种方法中计划制定者与参与者中必定有一方要承担损失的缺点,而且其另外一个优点在于递增的给付额,这可以防止通货膨胀造成的实际养老金水平下降,其缺点为初期给付额太低;“余寿法”同样解决了前面两种方法中计划制定者与参与者中必定有一方要承担损失的缺点,但它有着递减的给付额,此方法的缺点在于期末的给付额太低;“组合法”是一种折中的方式,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最高年限法”和“余寿法”分别在期初和期末给付额过低的缺点。在高利率水平下这种方式的优点比较明显。 第我五部分是总结。基于文章的分析对改革的效应作出归纳:本次改革造成了个人帐户给付额的下降,但是改革的趋势是使参保者真正拥有其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即使考虑到基础养老金“缴费满15年者每多缴费一年基础养老金提高一个百分比”的改革措施,除了低收入者,养老金整体给付水平降低的事实也不可避免,此次改革从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不同收入人群间财富再分配的作用,应该说是值得肯定的。最后提出政策上的建议:切实做实个人帐户,全面改革计发方式:由试点尽快推向全国;寻找资金来源填补改革以来已经造成的个人帐户缺口;使个人帐户逐步市场化运营,拓宽投资渠道,增加投资收入。 本文的创新在于: 针对我国2005年底的养老金制度改革及时作出了分析,测算了在不同利率水平下由于个人帐户空帐运行和采用不合理计发方式造成的个人帐户资金缺口,对改革前后计发方式从给付水平、帐户余额等角度进行比较。引入国外比较流行的个人帐户计发方式,结合中国国情进行实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