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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能源、信息与物质依然成为当前人类社会发展的三大基础。作为社会与经济发展过程中信息最大的控制者与所有者,面向社会公开政府有义务其所掌握的信息。作为我国人民主权原则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保障。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更是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城乡规划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措施。城乡规划公示制度的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城乡规划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规划公开制度起源于“规划是一个政治过程”理论,由于我国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起步较晚,虽经过20余年的不断发展,仍存在规划形式化等诸多问题。随着我国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传统规划公示制度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背景下,探讨如何对现有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进行优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城市规划公示制度为研究对象,在分析研究当前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着重分析了当前国内外就城市规划公示方面的先进做法与经验,并以YC市作为研究样本,通过发现YC市在城市规划公示方面,存在法律规定缺失化、公示内容专业化、方式单一化、流程形式化意见反馈垄断化等诸多问题,并从制度、社会文化、利益体制、监督体制等方面对其原因进行深入分析。而后,本文提出YC市规划信息公开制度优化环境框架,并以此设计出以公示制度体系化、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以及信息技术普及化等为主要内容的YC市规划公示制度优化体系策略,并结合YC市实际情况提出相关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