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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出版物内容管理是国内外学者感兴趣的研究领域之一。国外学者多重视法律对出版物内容的约束而忽视内容管理这个概念,国内的研究者则往往强调行政管理的控制功能而忽略保护出版自由的平衡力量。本文运用系统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和社会控制论的思想方法分析了美国出版物内容管理的体系结构和管理范畴,从而提出了美国的出版物内容管理是一个系统管理的概念。这个系统包括法律子系统、行政子系统和社会子系统。美国的出版物内容管理包括出版物内容限制性管理和出版物内容保护性管理两个范畴。
为了解析这个系统的体系结构,本文分别分析了美国出版物内容管理系统中两个管理范畴的管理思想、法律依据、管理主体、管理方式和管理实践活动,尤其深入分析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在美国出版物内容管理系统中的作用。这个管理系统的核心是法律子系统,美国《宪法第一修案》又是这个核心的基础。《宪法第一修正案》始终不存在终极的阐释,这正体现了出版物内容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折中和妥协原则。
本文通过分析得出的结论是:美国的出版物内容管理是一个由行政、法律和社会子系统组成的管理系统。这个系统是一个由各种要素互相作用而形成的动态平衡系统,是内容控制与出版自由之间控制和反控制的搏弈平衡,是政府行政部门、公共组织和公民个人这些管理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是知识自由与传统控制权两种思想之间的冲突与妥协。美国出版物内容管理系统是一个现实的、合理的、逻辑的、理性的系统,在动态的利益平衡中保持了相对的稳定性。这是一个能保持相对秩序的系统,是各种管理主体在思想冲突环境下的最优选择。美国出版物内容管理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管理具有不确定性,管理的结果取决于各种管理主体在法律体系中的搏弈结果。任何实施管理的主体都不可能彻底控制出版物的内容。管理目标不确定的好处是客观上对权利进行了制约与约束。出版自由受到一定程度的约束,对出版物的控制也受到一定程度的约束。
在研究美国出版物内容管理系统的过程中,由于篇幅所限,本文没能对著作权管理子系统进行深入研究,没有研究美国版权局和《著作权法》在内容管理体系中的作用,留下了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