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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呈现易发、多发、高发态势,各类刑事犯罪、治安事件、民事行政纠纷、群体性事件持续高发,社会治安防控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作为当前覆盖面最广、渗透力最强、倍增效应最大的信息技术,已全面融入社会生活,大数据技术正推动世界范围内生产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也对社会治安防控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在此背景下我国警务模式也面临着改革和创新。 创新社会治安防控,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载体,是建立和完善综治长效工作机制的必然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借鉴新型公共管理、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像识别等技术,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警务创新,变单维度“各自为战”型为多维度“整合参与”型,推动公安机关在“打、防、管、控、服”各领域的效能最优化,创造性构建新型社会治安防控,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本文以公安信息智能化和警务创新实现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提升为研究内容。通过梳理传统警务模式下我国社会治安防控以及信息化技术的基本概念和历史演变过程,归纳在大数据时代警务创新的基本特征,从宏观(省市一级)与微观(区县一级)多维度多视觉的阐述当前社会治安防控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在实例分析部分,论文以重庆市下属两个区县公安机关创新社会治安防控实践为案例,通过与传统警务模式的对比,介绍其实战成果、分析其主要做法中共性和特性,总结了创新社会治安防控实践的经验和启示,提出在大数据时代通过警务创新提升治安防控整体能力的建议,认为“警务创新+大数据”的协同模式能够有效的、持续的提升当前及未来社会治安防控的能力,并提出了进一步变革和创新我国社会治安防控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