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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都必须有其边界,教育行政权力也必须有其边界。 从“行政合法性”、“行政合理性”这两大基本的行政原则出发,结合教育行政的对象即“教育”的属性,教育行政权力的边界可以划分为法制边界、专业边界和价值边界三类。法制边界是指教育行政权力必须遵守法制,必须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专业边界是指教育行政权力必须遵守的教育自身的专业领域的各种规律,包括教学自主、学术自由、办学自主等等。价值边界是指教育行政权力必须遵守社会公众对教育的价值期待,包括教育公平、人本价值等等。 近现代以来,中国教育行政权力逾越边界的情况一直比较严重。就是在当前,中国教育行政化依然比较突出,严重逾越边界,包括逾越法制边界,也包括逾越专业边界和价值边界。中国教育行政权力逾越边界的原因,有法制本身的不完善,有中国政府模式下权力有限与责任无限之困境,也有管办合一的中央集权教育行政体制之缺陷。 要发展中国的教育事业,必须束缚中国教育行政权力,守护教育行政权力的边界。为此,需要在程序正义理念下,针对教育行政权力各种边界的特点,探索教育行政的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机制。要守护教育行政权力的法制边界,主要路径是完善教育法制;要守护教育行政权力的专业边界,主要路径是限制教育行政权力,把教学专业权力归还给教学主体即教师和学生;要守护教育行政权力的价值边界,主要路径是实行教育行政决策的民主,让利益相关者积极融入教育行政决策过程中。其中,教育行政立法民主化及教育行政立法权的重新分配,教育行政权力分解特别是教育行政权力对学校人事权、财政权的限制,“不告不理”之有限管理机制建立,“有求必应”之无限服务机制建立,非立法性行政规范等教育决策之公共参与机制构建,等等,在当今中国教育行政改革中显得尤其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