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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事业是现代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安全机制、稳定机制和促进机制。中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这已经成为中国经济与社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严重隐患,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已是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而生育保险是我国五大社会保险之一。生育保险和养老、医疗等其它社会保险一样,是国家通过立法和国民收入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由于年老、生病、生育等多种原因出现生存困难时提供基本生活需要的政策法律制度。生育保险因其自身的特点,如保障对象主要是弱势群体女职工;保障的目的不仅是弥补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经济收入损失,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国家下一代劳动力素质稳步提高;个人不缴费、待遇水平往往较高于其它保险项目等,更多体现了以人为本、人性化关怀的理念。 但是,目前生育保险制度在我国尚未全面实施,已经实施地方保险制度安排也不尽相同,究其原因是局部地区相对独立的改革及立法的滞后,以及我国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未来生育保险制度突破的方向应该是全国统一规划、实施、调剂和管理。呼吁政府和社会进一步重视生育保险的社会价值,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