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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制度是行政行为民主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本文研究的是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对于我国政府决策的意义和实践,以及尚待改进之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迫切要求。民主政治的发展状况决定着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方向和构成原则。随着政治民主化的深入,公正、公平原则是社会多元利益的冲突中保证实现行政法律正义的先决条件。现代民主宪政的运作和发展关键在于政治参与,参与是民主法制的基石。加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建设是提供政府公共管理能力的前提,是应对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和我国加入WTO,以及全球一体化的必然要求。听证作为公民参与行政的重要制度已成为当今世界法制各国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尽管在不同的国家,对听证的定义、形式和程序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或统一,但从行政程序的角度看,听证制度所要求和体现的精神却是一致的,即通过公开、合理的程序形式将行政行为建立在合法适当的基础上,避免行政行为给相对人带来不利或不公正的影响,从而实现行政管理公平。本文分析了我国决策听证制度的现状,并提出了完善听证制度的相关建议。回顾了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的在我国发展,较为全面和详细地展示了决策听证制度正在逐步走向成熟的过程。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侧重研究了听证制度这一引进于西方国家的行政制度对于我国政府决策的重要意义。它是扩大公民参与,发展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极大促进了我国的行政制度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同时较为全面分析了目前我国决策听证制度的缺陷,并且提出了改善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