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儒家思想和基督教思想都是中西方宗教或哲学思想的佼佼者,双方份量不但旗鼓相当,而且具可比性。惟很多人或会认为无神论的儒学根本不是宗教,和西方的基督教是不可比较的,但由于本文志在从双方的“价值教育思想”出发作研究,不涉及教义,故对本研究而言,两个主体的性质定位为:基督教思想和儒家思想。过往的学者只站在“宗教学”的立场来探讨“儒耶比较和对话”;而本人则尝试另择途径:从“教育哲学”的视角来为“儒耶比较和对话”作学术研究。论文是从香港出发,以“价值教育”的视角来作比较和研究,故本文是具有创新性的。还有,本研究是跨学科性的,具备众多广而深的理论支持,例如教育学、神学、宗教学、儒学、社会学和伦理学等等,研究时用了公正、客观、可比和效用这四个原则,并已经以儒耶的“可共量性”(commensurability)来作比较,并证明了儒耶都是同属“价值中心”(Value-centric)的“思想体系”。能比较、能对话、且能和合。
首先,本文先厘清教育、哲学、价值这三者的关系和它们在不同组合时的不同概念。而本论文研究的主要问题共有三个,分别是:儒耶价值教育之异同、对话与和合;儒耶价值教育对稳定香港社会之作用;儒耶价值教育稳定香港社会后对国家的贡献。研究发现这三个问题是互相紧扣和层层递进的,而研究时的思路是非常富思辨性的。本文论述儒耶两方的“价值教育思想”和它们在香港社会中的传播情况。接,本人把儒耶四大价值教育范畴的异同详加比较,这包括:道德教育、心灵教育、生命教育和公民教育。
之后,本人运用“对话教育理论”等理论去阐释和论证儒耶两个主体的对话交流,尤如“互相在对等地进行价值教育”,是一种价值主体”(儒家)与“另一个价值主体”(基督教)进行的“创价活动”。它们之间互创出来的“共同价值”(共识,主体间性)是非常宝贵并具价值的。当儒耶“和合”时是“包含差异”的,并不代表“合一”,成为一个“新宗教”或“新思想体系”。可以这么说,是“主体”与“主体”的“循环诠释”,是一种“扩大主体间性”和“视域交融”的“过程”,是一种在不断呈现、张合、砥砺和延续不断的“‘生生’的‘过程哲学’”。而它们对话时相互学习到的内容则好比一个隐蔽式的课程。
最后,当儒耶双方经比较、对话与和合双方的价值教育,除了儒耶双方本身能增加正向价值之外,也能让社会上的个体或社会都获得正向的价值,而非只是“个人的全人教育”那么简单。对香港社会而言,儒耶之间的比较、对话与和合的过程,及因此而得出的“共同价值”,都具有正向的教育价值,除了可让香港社会上的个体获益之外,更可以扩大香港这个属于多元文化社会中的和平氛围,起了稳定香港社会的作用,继而简接贡献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