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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关系是指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随着农村村民自治的蓬勃发展,对我国的方方面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实行村民自治,尤其是村委会直选,给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带来了深刻的变化,同时也对党在农村开展工作的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随着村民自治的实施与推进,村两委关系在实践中逐步暴露出一系列新的矛盾和问题。剖析两委关系发生矛盾的基本原因,探索理顺两委关系的方法对策,形成和谐融洽的两委关系,既是实行村民自治的现实需要,也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
该文试图探索农村两委关系,重在对二者关系矛盾问题的思考。总体而言,农村两委关系是较好的,但是村两委关系的不协调状况在一些地方普遍存在。就现有基本特征而言,可分为两委“抢权”、支部“专权”、村委“越权”、两委“弃权”等四种类型。而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矛盾冲突,从根本上说还是权力之争,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经济贫困、文化落后导致两委成员素质不高;权限不清、职责不明导致两委关系理不顺;法律制度方面的原因;传统农村管理体制的惯性影响。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建议提高村两委成员的素质;进行村民自治的体制创新,保障两委充分发挥作用;健全工作机制,促进两委协调运行,强化监督,完善两委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