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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29日,内地与香港特区共同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成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这是内地与香港特区之间开展新一轮经济合作的框架性文件,若干政策上的优惠措施,增进了香港特区与内地经济的交流,并加强了内地与香港特区经济一体化。CEPA的签订和正式实施,为内地和香港特区服务贸易的发展带来了新活力,加快了其经济发展的步伐,更为重要的是,它在推动内地与香港特区进一步融合方面,发挥了巨大的效力,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是一个具有强大优势的互动平台,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架构的政治和经济优势,是双方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基础和保证。CEPA内容之一就是内地提早向香港特区开放服务业市场,从2004年1月1日起,内地将在18个行业对香港特区进一步开放。内地的服务业尚未成熟完善,而这正好是香港特区的强项。CEPA的实施意味着内地能够从香港特区引进更多高层次的竞争,引进更多高素质的人才,以及随之而来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和运作方式,这将有助于提高内地服务业的整体水平,更快与国际化的要求接轨。同时,CEPA是一个全新的尝试,无论是政府的监督管理,还是业界的利用,都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内地与香港特区各相关部门不断扫除障碍,逐步完善相关机制,这也相当于对我国入世承诺的一次预演。CEPA中有关服务贸易开放的条款会给内地和香港特区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带来怎样影响,本文通过建立一个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假设下的生产者服务贸易自由化模型,经过理论和实证分析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的实际情况,证明CEPA的实施加强了内地和香港特区的服务贸易合作,并且内地和香港特区生产者服务贸易自由化可使两地都得到正收益,两地均能够从中获得比较利益,实现经济增长,增加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