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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是当前世界发展的两大潮流。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在加快与国际社会接轨,尽快融入全球化世界的同时,如何加强国内各区域的合作是中国现代化实践提出的新课题。本文以中国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中的区域合作作为研究对象,来对经济全球化时代中推进中国区域合作发展的实现路径和思路进行较为系统的分析和探讨。 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区域合作问题的提出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但在区域发展中却四分五裂,至今无法形成一种一体化发展的格局。从总体上看,这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发展的要求及该地区在中国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是不相适应的。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地区内公共问题的区域化发展趋势是推进区域合作的内在动力。但在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与发展的现实进程中,区域微观主体的有限理性形成阻碍合作的狭隘观念和“行政区经济”的运行机制形成阻碍合作的行政辖区的体制藩篱阻碍了区域合作与发展,而造成该地区区域合作与发展进程迟滞的根源则在于政府职能未能适应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转变到位。 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由于区域合作制度及制度得以有效运行的机制缺陷和不健全,现有的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体制无法在根本上推动该地区合作发展问题的解决。从现实的角度看,在中国现有的体制背景下,全面推动和积极开展市场化条件下的政府间合作在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中占核心地位。通过对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体制的反思,本文认为治理概念的引入并进行区域治理创新为该地区的政府间合作和区域合作成功演进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 本文提出,实现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与发展的主要途径在于实现该地区区域治理创新。长江三角洲区域治理创新就是将治理概念引入到具体的长江三角洲的区域发展进程之中,是治理理论在长江三角洲区域发展中的具体运用。从长江三角洲区域发展的实际情况看,就是要立足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实现政府管理体制的创新,按照区域治理的理念,通过制度创新使不同区域治理主体形成多层面的协调互动的制度安排,从而实现政府、市场与公民社会的良性互动以推动该地区区域合作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