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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侵权犯罪作为一种不装入个人腰包的腐败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的一颗毒瘤,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加大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也是参与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举措,更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一项“民心工程”。然而,反渎职侵权工作与反贪污贿赂工作相比,面临着更多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一、该院近年来办理渎职侵权案件情况
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县委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战略,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履行反渎职侵权检察职能,服务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不懈努力。2008年以来,反渎职侵权部门有两名干警被评为全县“十佳政法干警”,该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也连续近10年进入全市检察机关目标管理考评先进行列;2009年反渎职侵权局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为民创满意先进单位”;2010年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总体感觉,反渎职侵权工作始终与广大群众的对检察机关打击渎职犯罪的期望之间有一定的差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该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时,一方面是对该院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同时也多次提出要继续加大打击力度。综观近年来的办理的渎职侵权案件,呈现以下不足:
——查处的罪名较单一。反渎职侵权部门查办罪名多达42个,反渎办案空间较大,但实际上,2007年以来,该院反渎侵权部门主要只查办了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两类职务犯罪。
——成案率偏低。2007至2010四年中,立案侦查数量与初查数量相比,立案侦查率分别为25%、33.3%、16.7%,成案率偏低,反渎职侵权工作处于“广种薄收”的尴尬境地。
——渎职犯罪造成的损失严重。2007年以来,该院办理的渎职案件所造成的损失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被骗取了贷款多达上百万元,另一类是林木被滥伐、盗伐。如赖某某滥用职权一案,犯罪嫌疑造成山场被滥伐800余亩,活立木蓄积6000余立方。
——渎职犯罪被告人所判决的刑罚较低。从2007年至今已判决的所有渎职案件来看,被法院判处的刑罚最高的仅为有期徒刑1年和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1年零6个月执行。
二、制约反渎职侵权工作发展几个问题
当前该院反渎职侵权工作开展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难题:
——社会认知度不高,群众举报、协助查办积极性不高。渎职侵权犯罪作为一种“不入腰包的”腐败,其危害性长期以来不为人们所重视,因为渎职侵权犯罪大都是发生在行为人履行职务的过程当中,其表现形式也多是过失犯罪,危害性不像贪污受贿和严重的刑事犯罪那样直观,因此,这种犯罪也更容易让人们同情和谅解。有些群众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认为举证、提供线索是损人不利己,毫无“趟浑水”的必要。近年来某院所查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全部来自反渎干警深入一线摸排,群众的举报成案的案件少之又少。
——一些机关干部甚至领导反渎职侵权意识淡薄。很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渎职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和惩治渎职犯罪的重要性、紧迫性缺乏应有的认识。有的把渎职犯罪与工作失误混为一谈,认为是“决策失误交学费”,“为公损失不犯罪”;有的把个人攫取私利作为衡量犯罪的标准,认为渎职未中饱私囊,一些职能部门在自身工作中发现的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往往是交由被发现单位自行处理,而不是移送检察机关继续追查。近年来某院所侦办的渎职侵权案件,极少有相关部门移送的线索。
——办案过程中不同程度遇到阻力。例如,某院在查办林业系统渎职犯罪系列案件中,需要获得林木损失的鉴定结论,本县有鉴定资质的是县林业局的林业资源调查设计队,而发案单位也是林业局的林业工作站。正是这样的情形下,2008年查办某林业工作站站长万某某玩忽职守案的相关损失鉴定结论耗时两个余月才最终取得。
——人员配置不足,办案经费紧张。首先,基层检察院人员少,一线办案人员相对更少。某院反渎部门仅有3人,并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也放在该院反渎职侵权局,人员调配经常捉襟见肘。反渎涉及的行业和部门相当广泛,对办案人员专业知识要求非常高,而办案人员基本都是学法学专业的,知识面相对单一。其次,反渎的办案经费紧张,办案中却经常需对渎职犯罪的损害后果进行鉴定和评估,在财政方面并无该项费用的预算。
三、破解反渎职侵权工作难题的对策
(一)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对反渎职侵权犯罪检察工作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只有加强党的领导才能营造一个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才能解决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过程中的障碍和阻力,消除不支持、不配合的现象。办案的外部环境好了,阻力自然减少,反渎职侵权犯罪检察工作开展的就顺利,能够起到打击公职人员渎职侵权犯罪,保护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目的。因此强化党的领导,主动争取党的领导是做好反渎职侵权犯罪检察工作的根本。
(二)加强宣传,提升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知名度。反渎职侵权部门,设立时间不短,但在相当部分群众中仍感到陌生。因此,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反渎职侵权犯罪,熟悉反渎职侵权工作,是当前反渎职侵权部门需要下大力气做好的一项工作。反渎职侵权应把握时机,通过新闻媒介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适当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使干部群众掌握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性质、职能、受案范围、管辖罪名等知识,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权渎职、玩忽职守、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推动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
(三)整合资源,提升反渎工作软、硬件环境。首先在新招收检察人员的时候要注重招录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虑多种从业经历,多从跨专业领域招收复合型法律人才充实检察队伍,以解后顾之忧。另外还要内部各处室协调合作,整合办案资源。针对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在源案上下力气,注重从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上发现线索。加强与内部各业务处室的联系、沟通,整合有限的。其次是提高科技强检水平,加紧、加快对整个检察人员技术装备的更新,要根据需要适当倾斜,全面提升渎检侦查设备的科技含量,改变目前侦查技术手段落后的面貌。使反渎工作能充分利用先进侦查设备及时查找蛛丝马迹,固定证据,形成高效率、高质量的办案机制,突破取证难这个制约反渎检察的瓶颈问题。
(四)主动联系,接受监督,使反渎工作更加符合群众愿望。某院通过开展给在宜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订检察日报,聘请他们任特约检察监督员,聘请乡镇检察联络员,定期专题汇报检察工作,送阅《检察简报》等形式,进一步增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解决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环境、机构和体制建设等制约反渎职侵权工作健康发展等问题创造有利的条件,达到进一步提高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不断提升我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水平,确保反渎职侵权工作更加符合党和国家的要求,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
(作者通讯地址: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检察院,江西 宜黄 344400)
一、该院近年来办理渎职侵权案件情况
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县委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战略,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履行反渎职侵权检察职能,服务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不懈努力。2008年以来,反渎职侵权部门有两名干警被评为全县“十佳政法干警”,该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也连续近10年进入全市检察机关目标管理考评先进行列;2009年反渎职侵权局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为民创满意先进单位”;2010年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总体感觉,反渎职侵权工作始终与广大群众的对检察机关打击渎职犯罪的期望之间有一定的差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该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时,一方面是对该院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同时也多次提出要继续加大打击力度。综观近年来的办理的渎职侵权案件,呈现以下不足:
——查处的罪名较单一。反渎职侵权部门查办罪名多达42个,反渎办案空间较大,但实际上,2007年以来,该院反渎侵权部门主要只查办了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两类职务犯罪。
——成案率偏低。2007至2010四年中,立案侦查数量与初查数量相比,立案侦查率分别为25%、33.3%、16.7%,成案率偏低,反渎职侵权工作处于“广种薄收”的尴尬境地。
——渎职犯罪造成的损失严重。2007年以来,该院办理的渎职案件所造成的损失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被骗取了贷款多达上百万元,另一类是林木被滥伐、盗伐。如赖某某滥用职权一案,犯罪嫌疑造成山场被滥伐800余亩,活立木蓄积6000余立方。
——渎职犯罪被告人所判决的刑罚较低。从2007年至今已判决的所有渎职案件来看,被法院判处的刑罚最高的仅为有期徒刑1年和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1年零6个月执行。
二、制约反渎职侵权工作发展几个问题
当前该院反渎职侵权工作开展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难题:
——社会认知度不高,群众举报、协助查办积极性不高。渎职侵权犯罪作为一种“不入腰包的”腐败,其危害性长期以来不为人们所重视,因为渎职侵权犯罪大都是发生在行为人履行职务的过程当中,其表现形式也多是过失犯罪,危害性不像贪污受贿和严重的刑事犯罪那样直观,因此,这种犯罪也更容易让人们同情和谅解。有些群众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认为举证、提供线索是损人不利己,毫无“趟浑水”的必要。近年来某院所查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全部来自反渎干警深入一线摸排,群众的举报成案的案件少之又少。
——一些机关干部甚至领导反渎职侵权意识淡薄。很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渎职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和惩治渎职犯罪的重要性、紧迫性缺乏应有的认识。有的把渎职犯罪与工作失误混为一谈,认为是“决策失误交学费”,“为公损失不犯罪”;有的把个人攫取私利作为衡量犯罪的标准,认为渎职未中饱私囊,一些职能部门在自身工作中发现的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往往是交由被发现单位自行处理,而不是移送检察机关继续追查。近年来某院所侦办的渎职侵权案件,极少有相关部门移送的线索。
——办案过程中不同程度遇到阻力。例如,某院在查办林业系统渎职犯罪系列案件中,需要获得林木损失的鉴定结论,本县有鉴定资质的是县林业局的林业资源调查设计队,而发案单位也是林业局的林业工作站。正是这样的情形下,2008年查办某林业工作站站长万某某玩忽职守案的相关损失鉴定结论耗时两个余月才最终取得。
——人员配置不足,办案经费紧张。首先,基层检察院人员少,一线办案人员相对更少。某院反渎部门仅有3人,并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也放在该院反渎职侵权局,人员调配经常捉襟见肘。反渎涉及的行业和部门相当广泛,对办案人员专业知识要求非常高,而办案人员基本都是学法学专业的,知识面相对单一。其次,反渎的办案经费紧张,办案中却经常需对渎职犯罪的损害后果进行鉴定和评估,在财政方面并无该项费用的预算。
三、破解反渎职侵权工作难题的对策
(一)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对反渎职侵权犯罪检察工作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只有加强党的领导才能营造一个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才能解决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过程中的障碍和阻力,消除不支持、不配合的现象。办案的外部环境好了,阻力自然减少,反渎职侵权犯罪检察工作开展的就顺利,能够起到打击公职人员渎职侵权犯罪,保护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目的。因此强化党的领导,主动争取党的领导是做好反渎职侵权犯罪检察工作的根本。
(二)加强宣传,提升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知名度。反渎职侵权部门,设立时间不短,但在相当部分群众中仍感到陌生。因此,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反渎职侵权犯罪,熟悉反渎职侵权工作,是当前反渎职侵权部门需要下大力气做好的一项工作。反渎职侵权应把握时机,通过新闻媒介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适当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使干部群众掌握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性质、职能、受案范围、管辖罪名等知识,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权渎职、玩忽职守、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推动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
(三)整合资源,提升反渎工作软、硬件环境。首先在新招收检察人员的时候要注重招录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虑多种从业经历,多从跨专业领域招收复合型法律人才充实检察队伍,以解后顾之忧。另外还要内部各处室协调合作,整合办案资源。针对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在源案上下力气,注重从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上发现线索。加强与内部各业务处室的联系、沟通,整合有限的。其次是提高科技强检水平,加紧、加快对整个检察人员技术装备的更新,要根据需要适当倾斜,全面提升渎检侦查设备的科技含量,改变目前侦查技术手段落后的面貌。使反渎工作能充分利用先进侦查设备及时查找蛛丝马迹,固定证据,形成高效率、高质量的办案机制,突破取证难这个制约反渎检察的瓶颈问题。
(四)主动联系,接受监督,使反渎工作更加符合群众愿望。某院通过开展给在宜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订检察日报,聘请他们任特约检察监督员,聘请乡镇检察联络员,定期专题汇报检察工作,送阅《检察简报》等形式,进一步增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解决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环境、机构和体制建设等制约反渎职侵权工作健康发展等问题创造有利的条件,达到进一步提高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不断提升我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水平,确保反渎职侵权工作更加符合党和国家的要求,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
(作者通讯地址: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检察院,江西 宜黄 34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