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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栏目主持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 张新芳
我省检察机关预防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省委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目标,把预防调查作为预防工作的基本手段、预防部门的看家本领和实施其他预防措施的基础,在预防职能配置、机制建设和程序设计等方面,积极探索符合河北实际的检察预防工作规律。全力打造检察机关“新品牌”,推动预防工作科学发展,逐步建立以预防调查为先导并及时转化调查成果,有针对性地深度开展预防教育、预防咨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犯罪分析、检察建议的预防工作新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次,在专刊这一平台上,与五位检察长一同对创新预防措施,注重预防实效进行了连线探讨。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春和
近年来,石家庄市检察机关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和预防监督能力,为建设幸福石家庄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突出抓好重点项目预防工作。针对我市“三年大变样、上水平”工作实际,对辖区396个国有投资834亿元的重大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与市政府联合组织召开工程建设领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实行预防项目主办责任制、工程驻地检察院进驻制、上级检察院巡视制等三项工作机制,做到了同步参与、同步宣传、同步教育、同步预防、同步查处“五个同步”的全程监督。开展城中村改造中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撰写《关于城中村改造中村干部职务犯罪情况调查分析》,实行城中村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邀请检察官到场监督制度。二是突出抓好民生领域预防工作。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民政优抚、医疗保险等民生领域,深入工商、质监、食监、卫生、农业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共同预防工作方案,赠阅一本预防宣传手册,签订一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承诺书,上一堂警示教育课,从而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职务行为。今后,我市检察机关也将继续围绕省委部署的“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努力抓好预防工作规律性研究,扩大预防宣传覆盖面、影响力,不断打造预防工作的“石家庄品牌”。
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段丽荣
承德市检察机关把预防调查作为深化预防工作的有力抓手,积极探索运用预防调查推进预防工作全面发展新模式,实现了预防工作由“单一预防”向“综合预防”、由“虚防”向“实防”的转变。一是立足保障要求,以预防调查为抓手推进预防工作社会化。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预防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营造有利于预防工作深入开展的社会环境。二是立足监督属性,以预防调查为手段推进侦防一体化。加强预防与侦查的协作配合,确保制度衔接,努力形成“以共享案件信息为主线、以侦防部门密切配合为推动、以执法办案工作规范运行为保障”的“侦防一体化”工作平台,切实达到“侦防一体”的应有效果。三是立足服务职能,以预防调查为平台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充分运用预防调查方式灵活、针对性较强的优势,积极服务社会建设,提升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三年来,通过系统、行业的调查分析,两级院共提出加强规范行业管理的检察建议115件,帮助相关系统、行业规范和完善管理制度、机制275项,专项报告被地方党委批示146件次,促进了预防调查结果的转化和行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贾振之
今年以来,邯郸市检察机关从检察职能出发,以打造邯郸预防工作新品牌为目标,主动履职尽责,创新预防措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一是深化重大项目建设预防,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南水北调,是改变人类生存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伟大壮举,是今年全省、全市预防工作的重点。我们通过制定专项预防方案、召开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进驻制、巡视制,积极联系、沟通、协调等举措,切实加大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专项预防工作力度。其中多次派员到施工工地临场监督,杜绝职务犯罪隐患,尤其是权、钱、物等关键岗位。经过积极探索,摸索出“实行资金账户双控管理”的办法,最大程度上消除了工程资金拨付及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和隐患。二是创新预防调查方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重大项目建设、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涉农问题、职务犯罪多发单位和行业等开展预防调查32次,真正做到了把预防关口前移,把职务犯罪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在预防调查工作中总结出“三个四”工作法,即争取四个支持、坚持四个围绕、促进四个转化,在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调查经验交流会上,作为大会书面交流材料进行了交流。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李 勤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反腐倡廉建设前沿,充分发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律监督属性,确定了“围绕大局抓预防,围绕稳定抓预防,围绕检察工作重点抓预防,围绕检察职能抓预防”的工作总思路,制定并出台了《关于服务京畿强市,善美保定建设的意见》和《关于重大项目建设护航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扶贫资金专项预防,扶贫开发攻坚护航工程的实施意见》等五个护航工程,再次提升了专项预防工作的标准。在工作开展中,保定市检察机关始终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为有效防范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中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相关单位、部门签署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意见,为确保工程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始终服务大局,履职尽责。7月21日,保定涞源、涞水、易县等11个县市遭受特大洪涝自然灾害,部分地区灾情十分严重。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对救灾捐赠款物立项预防。为此与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并下发了《关于对“7·21”抗洪救灾捐赠款物开展专项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着力强化细节管理,认真组织专项检查,确保了救灾捐赠款物的安全合理使用。始终立足职能,注重创新。针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等环节出现的漏洞,保定市检察院制发了《关于民政资金专项预防的检察建议》,受到民政系统高度重视;针对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制发的检察建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十佳检察建议”。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胜喜
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沧州预防工作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为,高起点、大跨越、快推进,推动预防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要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着力强化社会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建设,着力加强与相关预防单位的工作联系和配合。二是要突出重点,关注焦点,全面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大预防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以及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中的职务犯罪力度;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好涉及民生领域的政策性和保障性投资在发放、使用、监管中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三是要强化落实,密切联系社会,推动全员参与,共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基层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推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等基层组织的预防工作;延伸预防触角,服务民营企业,针对民营企业财务、采购、供销等职务犯罪的重点环节,指导帮助其完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预防联络点、预防志愿者制度,延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触角;深入推进预防教育进党校和行政学院工作。编纂《预防职务犯罪干部教育读本》,切实把辖区内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作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阵地。
我省检察机关预防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省委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目标,把预防调查作为预防工作的基本手段、预防部门的看家本领和实施其他预防措施的基础,在预防职能配置、机制建设和程序设计等方面,积极探索符合河北实际的检察预防工作规律。全力打造检察机关“新品牌”,推动预防工作科学发展,逐步建立以预防调查为先导并及时转化调查成果,有针对性地深度开展预防教育、预防咨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犯罪分析、检察建议的预防工作新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次,在专刊这一平台上,与五位检察长一同对创新预防措施,注重预防实效进行了连线探讨。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春和
近年来,石家庄市检察机关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和预防监督能力,为建设幸福石家庄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突出抓好重点项目预防工作。针对我市“三年大变样、上水平”工作实际,对辖区396个国有投资834亿元的重大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与市政府联合组织召开工程建设领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实行预防项目主办责任制、工程驻地检察院进驻制、上级检察院巡视制等三项工作机制,做到了同步参与、同步宣传、同步教育、同步预防、同步查处“五个同步”的全程监督。开展城中村改造中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撰写《关于城中村改造中村干部职务犯罪情况调查分析》,实行城中村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邀请检察官到场监督制度。二是突出抓好民生领域预防工作。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民政优抚、医疗保险等民生领域,深入工商、质监、食监、卫生、农业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共同预防工作方案,赠阅一本预防宣传手册,签订一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承诺书,上一堂警示教育课,从而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职务行为。今后,我市检察机关也将继续围绕省委部署的“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努力抓好预防工作规律性研究,扩大预防宣传覆盖面、影响力,不断打造预防工作的“石家庄品牌”。
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段丽荣
承德市检察机关把预防调查作为深化预防工作的有力抓手,积极探索运用预防调查推进预防工作全面发展新模式,实现了预防工作由“单一预防”向“综合预防”、由“虚防”向“实防”的转变。一是立足保障要求,以预防调查为抓手推进预防工作社会化。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预防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营造有利于预防工作深入开展的社会环境。二是立足监督属性,以预防调查为手段推进侦防一体化。加强预防与侦查的协作配合,确保制度衔接,努力形成“以共享案件信息为主线、以侦防部门密切配合为推动、以执法办案工作规范运行为保障”的“侦防一体化”工作平台,切实达到“侦防一体”的应有效果。三是立足服务职能,以预防调查为平台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充分运用预防调查方式灵活、针对性较强的优势,积极服务社会建设,提升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三年来,通过系统、行业的调查分析,两级院共提出加强规范行业管理的检察建议115件,帮助相关系统、行业规范和完善管理制度、机制275项,专项报告被地方党委批示146件次,促进了预防调查结果的转化和行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贾振之
今年以来,邯郸市检察机关从检察职能出发,以打造邯郸预防工作新品牌为目标,主动履职尽责,创新预防措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一是深化重大项目建设预防,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南水北调,是改变人类生存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伟大壮举,是今年全省、全市预防工作的重点。我们通过制定专项预防方案、召开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进驻制、巡视制,积极联系、沟通、协调等举措,切实加大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专项预防工作力度。其中多次派员到施工工地临场监督,杜绝职务犯罪隐患,尤其是权、钱、物等关键岗位。经过积极探索,摸索出“实行资金账户双控管理”的办法,最大程度上消除了工程资金拨付及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和隐患。二是创新预防调查方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重大项目建设、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涉农问题、职务犯罪多发单位和行业等开展预防调查32次,真正做到了把预防关口前移,把职务犯罪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在预防调查工作中总结出“三个四”工作法,即争取四个支持、坚持四个围绕、促进四个转化,在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调查经验交流会上,作为大会书面交流材料进行了交流。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李 勤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反腐倡廉建设前沿,充分发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律监督属性,确定了“围绕大局抓预防,围绕稳定抓预防,围绕检察工作重点抓预防,围绕检察职能抓预防”的工作总思路,制定并出台了《关于服务京畿强市,善美保定建设的意见》和《关于重大项目建设护航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扶贫资金专项预防,扶贫开发攻坚护航工程的实施意见》等五个护航工程,再次提升了专项预防工作的标准。在工作开展中,保定市检察机关始终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为有效防范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中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相关单位、部门签署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意见,为确保工程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始终服务大局,履职尽责。7月21日,保定涞源、涞水、易县等11个县市遭受特大洪涝自然灾害,部分地区灾情十分严重。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对救灾捐赠款物立项预防。为此与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并下发了《关于对“7·21”抗洪救灾捐赠款物开展专项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着力强化细节管理,认真组织专项检查,确保了救灾捐赠款物的安全合理使用。始终立足职能,注重创新。针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等环节出现的漏洞,保定市检察院制发了《关于民政资金专项预防的检察建议》,受到民政系统高度重视;针对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制发的检察建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十佳检察建议”。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胜喜
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沧州预防工作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为,高起点、大跨越、快推进,推动预防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要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着力强化社会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建设,着力加强与相关预防单位的工作联系和配合。二是要突出重点,关注焦点,全面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大预防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以及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中的职务犯罪力度;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好涉及民生领域的政策性和保障性投资在发放、使用、监管中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三是要强化落实,密切联系社会,推动全员参与,共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基层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推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等基层组织的预防工作;延伸预防触角,服务民营企业,针对民营企业财务、采购、供销等职务犯罪的重点环节,指导帮助其完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预防联络点、预防志愿者制度,延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触角;深入推进预防教育进党校和行政学院工作。编纂《预防职务犯罪干部教育读本》,切实把辖区内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作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