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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报告强调,要以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作为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和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保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反贪作为检察机关的一个重要部门,承担了查办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能。如何加强反贪队伍建设,提高反贪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打击职务犯罪,反腐倡廉职能,锻造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能力突出的反贪队伍,这是目前检察队伍建设中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在实践中,反贪队伍建设应立足实际,通过更新思想理念、建立人才培养机制、提升综合能力,培养专业人才,打造一支反腐败新形势的时代背景下,观念新、业务强、素质高的反贪专门人才。
一、强化三种意识,更新思想理念
1、强化以人为本意识。首先,要注重人权保障,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其次,要注意办案节奏,巧妙运用办案时间,在追求法律效果的同时,绝对不能忽视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第三,要注意听取民意,尤其是对举报材料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于署名举报的公民,及时给予回复;同时开展好释法说理工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强化网络舆情意识。一是应通过强化涉检网络舆情意识, 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主动收集职务犯罪侦查线索,扩大案源。二是应通过强化涉检网络舆情意识,积极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开展收集相关证据。要注意将网络舆情所反映的情况与己收集到的案件证据进行分析比对,发现证据的瑕疵,及时补充收集,进而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三是应通过强化涉检网络舆情意识,运用检察官网、检察微博、QQ检察官等新形式,高度重视涉检负面报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网上舆论,营造有利于和谐稳定的舆论环境。
3、强化协同配合意识。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反贪部门要自觉把自身工作置于党委和本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之下,并且要加强与党内各部门的沟通协作,按照政法委的社会管理创新思路,积极参加综合治理活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二要加强与纪委协作,形成检察、纪委、监察协作办案模式,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联合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探索犯罪发案多、关联度高、区域性明显的违法犯罪规律研究,形成反腐合力。三要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部门的协作,尤其在侦办职务犯罪案件与刑事犯罪案件交叉的案件时候,要主动协调公安部门,做好侦查工作的协调与配合,共同打击犯罪;必要的时候参加庭审现场,对于审判过程中存在的程序和实体瑕疵,依法予以纠正;与司法行政部门,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处置后的后续工作。
二、培养“四类人才”,加强专业化建设
1、培养反贪侦查人才,提升发现犯罪和突破案件的预审能力。要着重培养侦查骨干的线索分析、布局谋划、预审讯问、证据收集、秘密侦查和技术创新等方面能力的提高,建立侦查队伍内部的线索讲评制度、条线培训制度、旁听案件庭审制度等,通过“岗位练兵”和“传帮带”,提高侦查实战能力。
2、培养反贪指挥人才,提升办案领导指挥能力。必须加强培养具有现代管理素养、善于组织查处大案要案的侦查指挥人才,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作用,有效带动整体办案工作开展,通过有效的反贪指挥工作,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侦办案件过程的始终,真正实现反贪司法办案工作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培养善于运用专业知识和现代科技为办案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如今社会飞速发展,科学技术日益加快,知识不断更新,反贪工作涉及各行各业的专业知识,因此需要培养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反贪干警不仅仅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还需要掌握与案件相关的财会金融、建筑工程、电脑信息、审计税务等其他领域的相关专业知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这就决定了反贪人才的培养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要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
4、培养反贪侦查理论人才,积极推进侦查理论建设。反贪干警处于反腐斗争的第一线,对案件中的具体情况有着全面仔细的了解,逐步建立侦查理论研究骨干队伍,搭建侦查理论研究平台,加强对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形势的分析和研判,加强对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特点、规律性、发案趋势及对策研究,加强对反贪侦查工作特殊性、规律性研究,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反贪侦查理论体系,为反贪工作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实现反贪工作向纵深化方向发展。
三、增强“六项技能”,提升队伍专业化素质
1、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反贪干警要走进基层,认真听取群众对于反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上报;要深入农村,详细了解国家的各项富农、惠农资金使用、分配情况,防范和打击贪污挪用国家专项资金、截流私分公共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要走访企业,积极宣传法律常识,促进其守法规范经营。
2、提升在“镜头下”的审讯能力。把做好在“镜头下”依法规范审讯突破案件作为实战中提高侦查人员审讯技巧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主动适应刑诉法的新要求,着力提高开放、透明条件下的侦查破案能力,通过强化训练,观摩学习,逐步实现“封闭式”审讯向“镜头下”的审讯转变。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侦查讯问往往是突破整个案件的关键所在。要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全面把握、区别对待、严格依法、注重效果的原则,逐渐改变以往“高压”态势的侦查讯问模式,逐渐转变为“柔韧”态势的侦查讯问模式。在侦查讯问中,反贪干警要既关注揭露、证实、打击职务犯罪,又要兼顾人权保障;既要注重运用“使用证据”时讯问方法,又要增加“情理说服”的因素;既要注重依法收集犯罪证据,又要注重分析犯罪嫌疑人实施行为的主观心理。在此基础上,要对类案进行全面、准确、客观的分析和总结。
3、强化收集证据能力。在重大的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上要运用现代信息和技术服务侦查,分析掌握犯罪特点规律,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侦查实战本领,注意从时机选择、方式运用和人员配备三个方面进一步予以优化,逐步改变由静态滞后的传统侦查方式到动态即时的科学侦查方式。在时机选择上,要采取慎重态度,既不能盲目冒进,也不能贻误战机。在方式运用上,不轻易开警车进企业办案,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不轻易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在人员配备上,要注意充分发挥反贪干警自身的优势条件,争取用“少而精”力量完成案件证据的收集工作。
4、提升在律师参与下开展侦查工作的应对能力。要加强与辩护律师的沟通联系,尊重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建议,善于从律师的沟通交流中获取有效侦查信息,善于借助律师的作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其认罪悔过。要强化对辩护律师介入侦查行为的监督,对律师的不法行为要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通报情况,确保案件依法有序办理。
5、提升运用电子数据和科技手段侦查取证的能力。要提高侦查技术和信息化应用的能力和水平,更加重视口供以外客观证据的收集工作。在办案中,要善于从犯罪嫌疑人的手机、电脑中获取犯罪信息,要学会提取犯罪嫌疑人在网络上留下的犯罪痕迹,不断提高运用电子数据与科技手段突破案件、证明犯罪的能力。
6、提升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能力。新法实施后,必将会出现要求侦查人员出庭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说明,接受法庭质询的情况。侦查人员从“幕后”走到“庭前”,需要具备和掌握出庭接受法庭调查的作证技巧,做好出庭作证的心理准备,提高出庭的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和抗辩能力,确保出庭作证的效果,展现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作者通讯地址: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广西 贵港 537000)
一、强化三种意识,更新思想理念
1、强化以人为本意识。首先,要注重人权保障,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其次,要注意办案节奏,巧妙运用办案时间,在追求法律效果的同时,绝对不能忽视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第三,要注意听取民意,尤其是对举报材料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于署名举报的公民,及时给予回复;同时开展好释法说理工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强化网络舆情意识。一是应通过强化涉检网络舆情意识, 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主动收集职务犯罪侦查线索,扩大案源。二是应通过强化涉检网络舆情意识,积极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开展收集相关证据。要注意将网络舆情所反映的情况与己收集到的案件证据进行分析比对,发现证据的瑕疵,及时补充收集,进而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三是应通过强化涉检网络舆情意识,运用检察官网、检察微博、QQ检察官等新形式,高度重视涉检负面报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网上舆论,营造有利于和谐稳定的舆论环境。
3、强化协同配合意识。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反贪部门要自觉把自身工作置于党委和本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之下,并且要加强与党内各部门的沟通协作,按照政法委的社会管理创新思路,积极参加综合治理活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二要加强与纪委协作,形成检察、纪委、监察协作办案模式,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联合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探索犯罪发案多、关联度高、区域性明显的违法犯罪规律研究,形成反腐合力。三要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部门的协作,尤其在侦办职务犯罪案件与刑事犯罪案件交叉的案件时候,要主动协调公安部门,做好侦查工作的协调与配合,共同打击犯罪;必要的时候参加庭审现场,对于审判过程中存在的程序和实体瑕疵,依法予以纠正;与司法行政部门,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处置后的后续工作。
二、培养“四类人才”,加强专业化建设
1、培养反贪侦查人才,提升发现犯罪和突破案件的预审能力。要着重培养侦查骨干的线索分析、布局谋划、预审讯问、证据收集、秘密侦查和技术创新等方面能力的提高,建立侦查队伍内部的线索讲评制度、条线培训制度、旁听案件庭审制度等,通过“岗位练兵”和“传帮带”,提高侦查实战能力。
2、培养反贪指挥人才,提升办案领导指挥能力。必须加强培养具有现代管理素养、善于组织查处大案要案的侦查指挥人才,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作用,有效带动整体办案工作开展,通过有效的反贪指挥工作,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侦办案件过程的始终,真正实现反贪司法办案工作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培养善于运用专业知识和现代科技为办案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如今社会飞速发展,科学技术日益加快,知识不断更新,反贪工作涉及各行各业的专业知识,因此需要培养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反贪干警不仅仅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还需要掌握与案件相关的财会金融、建筑工程、电脑信息、审计税务等其他领域的相关专业知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这就决定了反贪人才的培养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要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
4、培养反贪侦查理论人才,积极推进侦查理论建设。反贪干警处于反腐斗争的第一线,对案件中的具体情况有着全面仔细的了解,逐步建立侦查理论研究骨干队伍,搭建侦查理论研究平台,加强对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形势的分析和研判,加强对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特点、规律性、发案趋势及对策研究,加强对反贪侦查工作特殊性、规律性研究,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反贪侦查理论体系,为反贪工作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实现反贪工作向纵深化方向发展。
三、增强“六项技能”,提升队伍专业化素质
1、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反贪干警要走进基层,认真听取群众对于反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上报;要深入农村,详细了解国家的各项富农、惠农资金使用、分配情况,防范和打击贪污挪用国家专项资金、截流私分公共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要走访企业,积极宣传法律常识,促进其守法规范经营。
2、提升在“镜头下”的审讯能力。把做好在“镜头下”依法规范审讯突破案件作为实战中提高侦查人员审讯技巧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主动适应刑诉法的新要求,着力提高开放、透明条件下的侦查破案能力,通过强化训练,观摩学习,逐步实现“封闭式”审讯向“镜头下”的审讯转变。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侦查讯问往往是突破整个案件的关键所在。要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全面把握、区别对待、严格依法、注重效果的原则,逐渐改变以往“高压”态势的侦查讯问模式,逐渐转变为“柔韧”态势的侦查讯问模式。在侦查讯问中,反贪干警要既关注揭露、证实、打击职务犯罪,又要兼顾人权保障;既要注重运用“使用证据”时讯问方法,又要增加“情理说服”的因素;既要注重依法收集犯罪证据,又要注重分析犯罪嫌疑人实施行为的主观心理。在此基础上,要对类案进行全面、准确、客观的分析和总结。
3、强化收集证据能力。在重大的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上要运用现代信息和技术服务侦查,分析掌握犯罪特点规律,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侦查实战本领,注意从时机选择、方式运用和人员配备三个方面进一步予以优化,逐步改变由静态滞后的传统侦查方式到动态即时的科学侦查方式。在时机选择上,要采取慎重态度,既不能盲目冒进,也不能贻误战机。在方式运用上,不轻易开警车进企业办案,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不轻易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在人员配备上,要注意充分发挥反贪干警自身的优势条件,争取用“少而精”力量完成案件证据的收集工作。
4、提升在律师参与下开展侦查工作的应对能力。要加强与辩护律师的沟通联系,尊重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建议,善于从律师的沟通交流中获取有效侦查信息,善于借助律师的作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其认罪悔过。要强化对辩护律师介入侦查行为的监督,对律师的不法行为要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通报情况,确保案件依法有序办理。
5、提升运用电子数据和科技手段侦查取证的能力。要提高侦查技术和信息化应用的能力和水平,更加重视口供以外客观证据的收集工作。在办案中,要善于从犯罪嫌疑人的手机、电脑中获取犯罪信息,要学会提取犯罪嫌疑人在网络上留下的犯罪痕迹,不断提高运用电子数据与科技手段突破案件、证明犯罪的能力。
6、提升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能力。新法实施后,必将会出现要求侦查人员出庭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说明,接受法庭质询的情况。侦查人员从“幕后”走到“庭前”,需要具备和掌握出庭接受法庭调查的作证技巧,做好出庭作证的心理准备,提高出庭的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和抗辩能力,确保出庭作证的效果,展现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作者通讯地址: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广西 贵港 5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