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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远公司”)原副总经理宋军,涉贪落马。2011年4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10月9日,该院二次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宋军贪污数额700万美元。被告犯罪事实中最为惹眼且让舆论哗然的是作为企业高管的宋军,竟能一人独囤37套住房,仅北京就有27套,此外天津、青岛等地还有多套。在当今房价高企,并为社会广泛关注及啧啧诟病之时,有官员居然如此以权谋私,囤积房产,助推楼市,必将再次刺痛公众敏感的神经。
宋军1962年出生,现年50岁,天津人。宋军于2001年调任青远公司(一个年产值数十亿元的大型央企)担任副总,此前他曾当过,中远集团总公司纪委书记。来到青远公司后,宋军成为第一副总,分管陆上产业,包括除航运以外的船舶买卖租赁、船舶修理、房地产开发等21家附属公司,可谓大权在握。宋军在青远公司任职期间,还曾在南开大学进修过经济学,并获得了一个闪亮的博士头衔。作为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最年轻的副厅级干部之一和一名被寄予厚望正值事业上升期的央企新星,就这样惨淡地陨落了。
宋军案的败露,除有人举报外,还源自其他一起案子。办理此案的代理检察曾为文强、陈明亮等重量级涉黑案嫌疑人辩护。还办理过西安宝马彩票案、沈阳刘涌黑社会案、河南宋留根黑社会案、北京空姐杀人案等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庭审间隙,有记者曾就此案与宣东作了一些交谈,他说:“为宋军辩护,是朋友找到我来帮忙的。不过,当我一听这起贪污案涉案金额这么高,而且都是美元交易,也很吸引我,这个案件的金额,可以说是中国单笔贪污犯罪金额最高的一起,我来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宣东律师还表示,这起贪污案件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直接拿钱,而是在复杂的经济活动中获益,他也想探一探这种犯罪方式。
王健律师也是青岛律师界的名人,他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从事律师工作近20年来,长期担任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等几十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刑事辩护、金融业务和知识产权方面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宋军贪腐案的出现,再次表明了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结合这一典型案例,我们也的确应该从中反思一些问题,以资借鉴,并考虑我国今后需要如何加强某些方面的制度政策设计。
一、对官员财产申报应尽快立法。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宋军一人独囤37套住房,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像宋军这样相当于副厅级的国企高管,按照国家颁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是要每年报告家庭财产的。但宋军腐败案的东窗事发,却并非是在家庭财产申报中发现的,而是由于其用赃款托人“理财”、倒腾房产才暴露的。这说明,对官员申报的家庭财产,有些相关部门并没有真心、下力和采取有效办法去核查,加之只限于组织掌握,公众无法实施监督。因而,现行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尽管对遏制腐败会有一定作用,但作用极其有限,甚至在很多地方已似有实无,或者只是虚晃一招而已。其实,早在1987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的王汉斌就在一次会议上,就明确提出了通过立法建立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议。但二十多年过去了,却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当务之急便是如何尽快推行“阳光法案”,彻底公示官员财产,切不可再无限期地往后拖延了。
二、官员权力万万不可过于集中。过于集中的权力往往会使私欲过度膨胀。英国思想家赫兹里特说过:“一个人越是大权在握,就越是无法忍受对他使用这种权力所作的限制。”宋军就是再有能力,也不能把包括除航运以外的船舶修理、租赁、房地产开发等21家附属公司的陆上产业全都交给他一人分管,况且他并没有长出三头六臂。在“决策一言堂、花钱一支笔、用人一把手”的社会态势下,由于过手的钱太多,“潜规则”的诱惑太多,自肥的机会太多,往往就有一些人把持不住自己。这样的教训难道还少吗?分解官员权力、监督官员权力,是有很多办法可以去想、去做的。请记住,失去控制的权力会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什么狂妄的事都能做得出来。目前的制度设计,必须在权力监督方面拿出撒手锏。不然,腐败是无法遏制的。
三、对官员房产要进行一次彻查。宋军一人独囤37套住房,但这只是冰山一角。全国到底有多少房子被官员凭借权力侵吞到自己手里,恐怕没有人知道,这应该一定是一个天文数字。官员的房产真的就那么难查吗?绝对不是,这么一个庞然大物摆在那儿,不可能弄不清它的来龙去脉,关键还是想查不想查的问题。房子就是钱,从某种程度上讲,独囤就是存钱,而且是在存保值升值的大钱。官员大肆囤房,不仅贪污了巨额财富,而且也扰乱了房市、推高了房价。所以,现在一提房屋降价,有些官员就老大的不高兴,因为他们手里有太多的房子。房子降价了,他们自己当然也会伤筋动骨,在劫难逃。假如把所有官员多余的房子都一股脑地拿出来,放到市场上去,恐怕房价再降一半都不止。因为房子太多,已经出现了严重供大于求的局面。广大民众期待这一天的早日到来。
(责编:山林)
宋军1962年出生,现年50岁,天津人。宋军于2001年调任青远公司(一个年产值数十亿元的大型央企)担任副总,此前他曾当过,中远集团总公司纪委书记。来到青远公司后,宋军成为第一副总,分管陆上产业,包括除航运以外的船舶买卖租赁、船舶修理、房地产开发等21家附属公司,可谓大权在握。宋军在青远公司任职期间,还曾在南开大学进修过经济学,并获得了一个闪亮的博士头衔。作为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最年轻的副厅级干部之一和一名被寄予厚望正值事业上升期的央企新星,就这样惨淡地陨落了。
宋军案的败露,除有人举报外,还源自其他一起案子。办理此案的代理检察曾为文强、陈明亮等重量级涉黑案嫌疑人辩护。还办理过西安宝马彩票案、沈阳刘涌黑社会案、河南宋留根黑社会案、北京空姐杀人案等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庭审间隙,有记者曾就此案与宣东作了一些交谈,他说:“为宋军辩护,是朋友找到我来帮忙的。不过,当我一听这起贪污案涉案金额这么高,而且都是美元交易,也很吸引我,这个案件的金额,可以说是中国单笔贪污犯罪金额最高的一起,我来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宣东律师还表示,这起贪污案件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直接拿钱,而是在复杂的经济活动中获益,他也想探一探这种犯罪方式。
王健律师也是青岛律师界的名人,他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从事律师工作近20年来,长期担任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等几十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刑事辩护、金融业务和知识产权方面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宋军贪腐案的出现,再次表明了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结合这一典型案例,我们也的确应该从中反思一些问题,以资借鉴,并考虑我国今后需要如何加强某些方面的制度政策设计。
一、对官员财产申报应尽快立法。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宋军一人独囤37套住房,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像宋军这样相当于副厅级的国企高管,按照国家颁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是要每年报告家庭财产的。但宋军腐败案的东窗事发,却并非是在家庭财产申报中发现的,而是由于其用赃款托人“理财”、倒腾房产才暴露的。这说明,对官员申报的家庭财产,有些相关部门并没有真心、下力和采取有效办法去核查,加之只限于组织掌握,公众无法实施监督。因而,现行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尽管对遏制腐败会有一定作用,但作用极其有限,甚至在很多地方已似有实无,或者只是虚晃一招而已。其实,早在1987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的王汉斌就在一次会议上,就明确提出了通过立法建立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议。但二十多年过去了,却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当务之急便是如何尽快推行“阳光法案”,彻底公示官员财产,切不可再无限期地往后拖延了。
二、官员权力万万不可过于集中。过于集中的权力往往会使私欲过度膨胀。英国思想家赫兹里特说过:“一个人越是大权在握,就越是无法忍受对他使用这种权力所作的限制。”宋军就是再有能力,也不能把包括除航运以外的船舶修理、租赁、房地产开发等21家附属公司的陆上产业全都交给他一人分管,况且他并没有长出三头六臂。在“决策一言堂、花钱一支笔、用人一把手”的社会态势下,由于过手的钱太多,“潜规则”的诱惑太多,自肥的机会太多,往往就有一些人把持不住自己。这样的教训难道还少吗?分解官员权力、监督官员权力,是有很多办法可以去想、去做的。请记住,失去控制的权力会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什么狂妄的事都能做得出来。目前的制度设计,必须在权力监督方面拿出撒手锏。不然,腐败是无法遏制的。
三、对官员房产要进行一次彻查。宋军一人独囤37套住房,但这只是冰山一角。全国到底有多少房子被官员凭借权力侵吞到自己手里,恐怕没有人知道,这应该一定是一个天文数字。官员的房产真的就那么难查吗?绝对不是,这么一个庞然大物摆在那儿,不可能弄不清它的来龙去脉,关键还是想查不想查的问题。房子就是钱,从某种程度上讲,独囤就是存钱,而且是在存保值升值的大钱。官员大肆囤房,不仅贪污了巨额财富,而且也扰乱了房市、推高了房价。所以,现在一提房屋降价,有些官员就老大的不高兴,因为他们手里有太多的房子。房子降价了,他们自己当然也会伤筋动骨,在劫难逃。假如把所有官员多余的房子都一股脑地拿出来,放到市场上去,恐怕房价再降一半都不止。因为房子太多,已经出现了严重供大于求的局面。广大民众期待这一天的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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