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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5月25日至5月27日在杭州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茅临生、程渭山副主任分别主持各次全体会议和专题询问会,毛光烈、袁荣祥、冯明、王永昌、厉志海、姒健敏副主任和厉月姿秘书长及委员共59人出席会议,茅临生副主任在会议结束时发表讲话。省人民政府熊建平、黄旭明、梁黎明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齐奇院长和徐杰、高杰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张雪樵、黄生林、金连山副检察长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机关副厅以上干部,各设区的市和有关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10位省人大代表。此外,15位公民旁听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黄旭明副省长所作的《关于全省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充分肯定了省政府在开展粮食安全工作、提高我省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指出了当前我省粮食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稿,经主任会议讨论后,送省政府研究处理。
二、会议就我省粮食安全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省农业厅、粮食局、财政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科技厅、人力社保厅、监察厅、编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农发集团等主要负责人对委员们的询问,作了认真回答。省政府黄旭明副省长就如何落实好委员们的意见、做好下一阶段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在专题询问会结束时,茅临生副主任作了讲话,充分肯定这次专题询问工作,指出此次专题询问,将进一步提高大家对粮食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更大的范围内形成共识,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进粮食安全工作。他着重强调要从国家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加深对粮食安全重大意义的认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增强我省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省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载体,以务实严谨的工作作风,重诺践行,常抓不懈,推动我省粮食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熊建平副省长所作的《关于我省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省政府认真贯彻《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统筹谋划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并不断取得新进展。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了我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稿,经主任会议讨论后,送省政府研究处理。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钱巨炎厅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省级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15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五、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陈荣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六、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陈荣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两件法规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决定》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的决定》。
七、会议听取了省旅游局赵金勇局长所作的关于《浙江省旅游条例(草案)》的说明,并进行了初步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根据我省实际,制定这部法规是必要的。会议要求,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抓紧对这部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印发省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再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八、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齐奇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金连山副检察长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报告的说明,并进行了审议。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茅临生、程渭山副主任分别主持各次全体会议和专题询问会,毛光烈、袁荣祥、冯明、王永昌、厉志海、姒健敏副主任和厉月姿秘书长及委员共59人出席会议,茅临生副主任在会议结束时发表讲话。省人民政府熊建平、黄旭明、梁黎明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齐奇院长和徐杰、高杰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张雪樵、黄生林、金连山副检察长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机关副厅以上干部,各设区的市和有关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10位省人大代表。此外,15位公民旁听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黄旭明副省长所作的《关于全省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充分肯定了省政府在开展粮食安全工作、提高我省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指出了当前我省粮食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稿,经主任会议讨论后,送省政府研究处理。
二、会议就我省粮食安全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省农业厅、粮食局、财政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科技厅、人力社保厅、监察厅、编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农发集团等主要负责人对委员们的询问,作了认真回答。省政府黄旭明副省长就如何落实好委员们的意见、做好下一阶段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在专题询问会结束时,茅临生副主任作了讲话,充分肯定这次专题询问工作,指出此次专题询问,将进一步提高大家对粮食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更大的范围内形成共识,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进粮食安全工作。他着重强调要从国家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加深对粮食安全重大意义的认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增强我省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省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载体,以务实严谨的工作作风,重诺践行,常抓不懈,推动我省粮食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熊建平副省长所作的《关于我省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省政府认真贯彻《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统筹谋划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并不断取得新进展。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了我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稿,经主任会议讨论后,送省政府研究处理。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钱巨炎厅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省级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15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五、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陈荣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六、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陈荣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两件法规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决定》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的决定》。
七、会议听取了省旅游局赵金勇局长所作的关于《浙江省旅游条例(草案)》的说明,并进行了初步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根据我省实际,制定这部法规是必要的。会议要求,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抓紧对这部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印发省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再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八、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齐奇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金连山副检察长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报告的说明,并进行了审议。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