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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省扶贫办安排部署全省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以来,我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它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新阶段扶贫战略与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来抓,把它作为高度关注民生、消除绝对贫困的民心工程来抓,并按照“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全面铺开”的方法,求真务实、协调推进。目前,已全面完成18816人的贫困人口对象识别登记和信息录入工作,全县贫困农户信息档案系统初步建立,动态衔接管理、分类衔接帮扶逐步实现。现将我县试点工作的具体实践情况和由此产生的一些思考介绍如下,以期达到交流经验、促进工作的目的。
一、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一)全面完成贫困对象识别工作。莲花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革命老区县,总面积106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2.3万亩,现辖13个乡镇、1个垦殖场、157个行政村,总人口26万,其中农业人口22.28万,农民人均纯收入1204元。在今年的“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中,省办根据省调查总队2008年贫困监测数据分配我县贫困人口总数18807人,我县依据省定的规模进行了总量控制,并按照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的标准顺利识别出贫困农户6577户,贫困人口数18816人,其中扶贫开发对象10357人,扶贫低保对象4669人,低保对象3300人,五保对象490人。
(二)全面建立贫困对象档案。贫困对象识别后,通过入户登记,实事求是地获取了贫困对象的各项信息资料,并组织各乡镇信息录入员将对象信息录入电脑,建立电子档案,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电子档案,并实行网络化管理和资源共享。同时,县扶贫办和民政局互通有无,实行了有效沟通,建立了一整套贫困对象信息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全面启动帮扶到户措施。低保对象按照正常手续,都领到了民政部门发放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所有识别的扶贫对象,各乡镇都根据其档案中所填写的帮扶需求进行了归纳统计,并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县扶贫办则结合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村级互助资金、“雨露计划”等各项扶贫措施,大力予以政策倾斜,推动其有效脱贫。同时,在“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开创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的调研文章中,我县开创性地提出了“成立贫困农户合作社,统一产业项目,实现更好更快脱贫”的新观点。
二、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典型引路,示范带动。鉴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避免在试点工作中走弯路,我县选择在花园村、泰岭村、长埠村、四桂村、庙背村、丰施村六个农民参与热情高、具有代表性的村进行先期试点。5月7日,召开了六个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动员培训班。通过先期试点,6个试点村顺利确定了贫困农户数293户计960人,其中五保户29户计39人、低保户50户计151人、扶贫低保户73户计269人、扶贫户141户计501人,全部圆满完成了入户调查和信息登记工作。由于准备充分、措施得力,在全面启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尤其是在全县贫困对象识别和登记过程中,做到了政策更明了、思路更清晰、识别更准确、登记更到位,确保了我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县先后2次召开政府常务会,研究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扶贫和移民办,全面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并于6月30日在县政府大会议室召开了高规格、强阵容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县政府孙金淼县长、市扶贫和移民办谢有林主任及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海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14个乡(镇)场的主要领导、分管民政或扶贫的领导、民政所长、扶贫专干参加会议。会上,县政府向各乡镇(场)下发了目标责任状和《莲花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贫困农户调查登记和建档立卡培训资料。紧接着,又举办了各乡镇分管领导和扶贫专干参加的业务培训班。会后,各乡镇(场)迅速行动起来: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召开了动员大会,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了专职人员,全面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
(三)瞄准指标,合理分解。为准确真实地分解全县贫困人口规模指标,防止人情化的主观分解和不顾实际情况的平均化分解,县扶贫办、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结合实施方案,又制订了规模指标分配方案。一方面,根据各乡镇(场)农村人口数所占比例分配了一半规模指标,另一方面,结合2009年各乡镇(场)农村人均纯收入和当地贫困状况,将全县14个乡镇(场)分成三类,按照“一减二平三增”的原则,将4个一类乡镇规模指标下浮10%,5个二类乡镇规模指标保持平衡,5个三类乡镇(场)规模指标上浮相应比例,分配另一半规模指标,从而科学合理地将全县18807人贫困人口指标分解到各个乡镇(场)。各乡镇(场)结合各自实际,参照此办法将各自规模指标分解到各行政村。
(四)严格程序,民主识别。首先,组建村级民主评议小组,要求各评议小组中必须有村干部和党员代表、普通群众代表、残疾人代表、富裕户代表、一般户代表、贫困户代表以及在村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确保民主评议小组的公信力。其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一报二评三查四审五公示”程序,区分识别对象,“一报”为群众申报;“二评”为民评小组初次评议、党员群众综合评议;“三查”为查收入、查资产、查户情;“四审”为村民小组审核、村委会审核、乡镇审核、县领导小组审核;“五公示”为对农户申请的名单作一榜公示、对各村民小组户主评议名单作二榜公示、对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名单作三榜公示、对乡镇审核名单作四榜公示、对县级审核名单作五榜公示,做到贫困对象瞄准到户、识别到人,严禁出现“关系户”、“入情户”,确保识别对象不错位,不缺位,实现了符合政策的一户不漏、不符政策的一户不评,让真正需要得到扶助的贫困农户享受到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在识别期间,我县也出现了不少创新性做法,比如三板桥乡在民主评议阶段必须由申请对象面对面地向评议小组陈述申请理由;升坊镇泰岭村建立了“五比五看”识别原则;琴亭镇下梅洲村创造了“三评三不评”识别标准;南岭乡长埠村摸索制定出“五优先、五不评”识别办法。
(五)广泛宣传,抓好培训。通过召开动员会、印发宣传资料、创办宣传 栏、编发简报、县电视台制作主题栏目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积极采取“以会代训、全程参与、实战集训”的方式,着力抓好了培训工作,确保掌握试点工作基本知识。各乡镇包村工作组进村入户,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为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同时,基于农村广大贫困群众文化素质低、理解能力差,特别是一些特困群众不识字和白天忙农活的实际,各乡镇场成立宣传小组,上门逐户面对面宣传讲解,帮助广大群众了解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的基本内容和方法,使他们真正理解试点工作是关系到自身利益的大事,提高广大群众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试点期间,我县共出版《简报》7期,报道工作动态,宣扬典型经验,极大地推动了我县试点工作积极稳妥进行。
(六)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建立部门分工明确、定期协商、左右联动的工作机制。县统计局及时提供了各乡镇贫困监测情况和农民火均纯收入数据,参与制定贫困对象识别的相关指标;县财政部门根据实际开支,及时核拨了工作经费;县民政局及时提供五保户、低保户名单,确保有效衔接。同时,县级领导实行包乡挂点制度,全程参与指导试点工作;县政府将试点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实行周督查、旬调度、月通报、季分析制度,加强实时监控。各乡镇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明确片区主管领导和各村驻村干部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七)密切配合,动态管理。我县贫困农户档案系统建立后,我们按照“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探索出一整套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一方面通过对全县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信息资料录入电脑,进行网络化管理,做到县乡联网,资源共享。另一方面,对贫困农户对象的调整,我们的做法是:由县扶贫办、民政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协调,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扶助后的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对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保手绕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按有关规定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对收入下降到农村低保标准以下的,要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对返贫的要将其吸纳为扶贫对象,从而做到保障和扶持对象有进有出,避免了“养懒汉”。
(八)因情施策,有效帮扶。针对识别出的贫困对象,我县坚持从实际出发,因户因情施策,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农村低保救助与扶贫开发脱贫相结合。对贫困农户中属于低保对象的,通过民政局及时发放低保金维持其生存对贫困农户中属于扶贫对象的,则通过项目扶持助其脱贫致富。二是扶持到户与整村推进相结合。在我县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过程中,确保扶贫对象得惠受益为中心制定和实施整村推进规划,在规划中明确和落实对扶贫对象的帮扶项目和措施。三是因户因情施策与项目带动协调推进。根据档案中登载的贫困农户帮扶需求,我县由各乡镇进行了分类汇总,并结合他们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因户施策,逐户落实帮扶措施。对贫困人口素质较低者,通过“雨露计划”等平台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对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较差者,结合整村推进等加大基础设施改善力度。而居住偏远山区的,则根据其意愿实施移民搬迁;对贫困人口没有致富产业的,着力抓好项目带动。通过重点培育发展对贫困人口增收辐射带动作用大、效果好的扶贫主导产业项目,以“公司+农户”形式增强对扶贫农户的拉动作用。比如,我县的莲籽产业、金银花药材产业、油茶低改等,对扶贫对象的就业增收便起到了很好的推动效果。
三、主要经验
(一)要搞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重点在于做实“三项”工作。一要合理分解规模指标。要根据各乡(镇)村的实际情况,把贫困人口指标规模合理分解到各乡(镇)和行政村,严禁图简单省事或者好人主义,搞平均分摊。二要科学组建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小组必须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推荐,成立9至15人的民主评议小组,小组成员应体现多样性和代表性,提高民主评议小组的公信力。三要准确识别贫困对象。在核查申请农户人均纯收入的基础上,要着重抓好民主评议和逐级公示两道关键环节,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才能做到对象识别不错位、不缺位。
(二)要搞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关键在于体现二个尊重。一方面,要充分尊重民意。在贫困人口具体识别上要广开言路,充分听取当地群众意见,才能实事求是、全面真实地识别出因灾致贫困孩子上学致贫等隐性贫困人口。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事实。对经测评确认的农户,要组织工作队逐户调查核实,从种植业收入、养殖业收入、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劳动报酬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六个方面核实家庭收入,依据政策严格识别。
(三)要搞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根本在于做到二个结合。一方面,民主评议要与集中决策相结合。部分贫困户由于人穷地微,在当地没有发言权,还有一部分贫困农户邻里关系处理不好,往往得不到群众推荐或民主评议通不过,另外,少数村组宗族观念严重,都会导致一部分真正贫困的家庭不能进入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只有采取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才能有效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民主评议与指标测算相结合。个别地方仍然存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意识,在确定低保和扶贫对象时,往往出现扶贫对象要认大家一起认、要不认大家都不认的极端现象。因此,在试点工作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进行评议,又要合理测算其家庭收入,并通过硬性排除指标,把符合政策的及时纳入,不符合政策的坚决予以剔除。
(四)要搞好“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核心在于实现一个目标。开展“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其最终的目标和落脚点在于落实好各项帮扶措施,确保贫困农户实现脱贫致富。因此,一是必须深入实际,摸清贫困农户致贫原因,真正了解其帮扶需求二是必须根据每家贫困户的具体情况,有的放矢,针对性地制定各种帮扶措施三是必须结合全县产业布局,引导贫困农户主动对接,以求取得更大效益。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我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贫困对象的识别过程中仍部分存在漏户的现象。比如还有极少部分人缘关系较差的贫困农户,由于民主评议通不过,导致未能进入贫困对象名单。建议在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的基础上,重点是加强监督检查。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县、乡“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巡视组的监督功能,另一方面要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强社会监督力度。
2、贫困对象规模指标相对较少,致使少部分符合标准的贫困农户未能纳入贫困对象。建议应增加贫困人口指标,同时加快建立“大扶贫”工作格局,使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尽快惠及所有需要得到帮扶的贫困人口。
3、扶贫对象的扶持到户政策措施由于大都针对一家一户,未纳入整体统筹考量。导致扶持项目不能形成产业化,贫困农户生产经营不能集约化,扶贫效果大打折扣。建议应成立贫困农户合作社,各贫困农户以扶贫资金作为基本股金入股。结合各地实际,由合作社提出具体产业发展项目,从而形成整体规模优势,以更好更快地获取利润,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期间,扶贫部门可根据全县产业布局给以适当引导,镇、村两级组织大力配合,从而形成合力。
4、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搞活经济所需资金严重短缺。希望能将贫困农户扶助资金尽快落实到位,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早日见到成效,推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一、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一)全面完成贫困对象识别工作。莲花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革命老区县,总面积106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2.3万亩,现辖13个乡镇、1个垦殖场、157个行政村,总人口26万,其中农业人口22.28万,农民人均纯收入1204元。在今年的“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中,省办根据省调查总队2008年贫困监测数据分配我县贫困人口总数18807人,我县依据省定的规模进行了总量控制,并按照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的标准顺利识别出贫困农户6577户,贫困人口数18816人,其中扶贫开发对象10357人,扶贫低保对象4669人,低保对象3300人,五保对象490人。
(二)全面建立贫困对象档案。贫困对象识别后,通过入户登记,实事求是地获取了贫困对象的各项信息资料,并组织各乡镇信息录入员将对象信息录入电脑,建立电子档案,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电子档案,并实行网络化管理和资源共享。同时,县扶贫办和民政局互通有无,实行了有效沟通,建立了一整套贫困对象信息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全面启动帮扶到户措施。低保对象按照正常手续,都领到了民政部门发放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所有识别的扶贫对象,各乡镇都根据其档案中所填写的帮扶需求进行了归纳统计,并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县扶贫办则结合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村级互助资金、“雨露计划”等各项扶贫措施,大力予以政策倾斜,推动其有效脱贫。同时,在“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开创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的调研文章中,我县开创性地提出了“成立贫困农户合作社,统一产业项目,实现更好更快脱贫”的新观点。
二、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典型引路,示范带动。鉴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避免在试点工作中走弯路,我县选择在花园村、泰岭村、长埠村、四桂村、庙背村、丰施村六个农民参与热情高、具有代表性的村进行先期试点。5月7日,召开了六个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动员培训班。通过先期试点,6个试点村顺利确定了贫困农户数293户计960人,其中五保户29户计39人、低保户50户计151人、扶贫低保户73户计269人、扶贫户141户计501人,全部圆满完成了入户调查和信息登记工作。由于准备充分、措施得力,在全面启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尤其是在全县贫困对象识别和登记过程中,做到了政策更明了、思路更清晰、识别更准确、登记更到位,确保了我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县先后2次召开政府常务会,研究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扶贫和移民办,全面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并于6月30日在县政府大会议室召开了高规格、强阵容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县政府孙金淼县长、市扶贫和移民办谢有林主任及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海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14个乡(镇)场的主要领导、分管民政或扶贫的领导、民政所长、扶贫专干参加会议。会上,县政府向各乡镇(场)下发了目标责任状和《莲花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贫困农户调查登记和建档立卡培训资料。紧接着,又举办了各乡镇分管领导和扶贫专干参加的业务培训班。会后,各乡镇(场)迅速行动起来: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召开了动员大会,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了专职人员,全面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
(三)瞄准指标,合理分解。为准确真实地分解全县贫困人口规模指标,防止人情化的主观分解和不顾实际情况的平均化分解,县扶贫办、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结合实施方案,又制订了规模指标分配方案。一方面,根据各乡镇(场)农村人口数所占比例分配了一半规模指标,另一方面,结合2009年各乡镇(场)农村人均纯收入和当地贫困状况,将全县14个乡镇(场)分成三类,按照“一减二平三增”的原则,将4个一类乡镇规模指标下浮10%,5个二类乡镇规模指标保持平衡,5个三类乡镇(场)规模指标上浮相应比例,分配另一半规模指标,从而科学合理地将全县18807人贫困人口指标分解到各个乡镇(场)。各乡镇(场)结合各自实际,参照此办法将各自规模指标分解到各行政村。
(四)严格程序,民主识别。首先,组建村级民主评议小组,要求各评议小组中必须有村干部和党员代表、普通群众代表、残疾人代表、富裕户代表、一般户代表、贫困户代表以及在村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确保民主评议小组的公信力。其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一报二评三查四审五公示”程序,区分识别对象,“一报”为群众申报;“二评”为民评小组初次评议、党员群众综合评议;“三查”为查收入、查资产、查户情;“四审”为村民小组审核、村委会审核、乡镇审核、县领导小组审核;“五公示”为对农户申请的名单作一榜公示、对各村民小组户主评议名单作二榜公示、对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名单作三榜公示、对乡镇审核名单作四榜公示、对县级审核名单作五榜公示,做到贫困对象瞄准到户、识别到人,严禁出现“关系户”、“入情户”,确保识别对象不错位,不缺位,实现了符合政策的一户不漏、不符政策的一户不评,让真正需要得到扶助的贫困农户享受到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在识别期间,我县也出现了不少创新性做法,比如三板桥乡在民主评议阶段必须由申请对象面对面地向评议小组陈述申请理由;升坊镇泰岭村建立了“五比五看”识别原则;琴亭镇下梅洲村创造了“三评三不评”识别标准;南岭乡长埠村摸索制定出“五优先、五不评”识别办法。
(五)广泛宣传,抓好培训。通过召开动员会、印发宣传资料、创办宣传 栏、编发简报、县电视台制作主题栏目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积极采取“以会代训、全程参与、实战集训”的方式,着力抓好了培训工作,确保掌握试点工作基本知识。各乡镇包村工作组进村入户,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为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同时,基于农村广大贫困群众文化素质低、理解能力差,特别是一些特困群众不识字和白天忙农活的实际,各乡镇场成立宣传小组,上门逐户面对面宣传讲解,帮助广大群众了解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的基本内容和方法,使他们真正理解试点工作是关系到自身利益的大事,提高广大群众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试点期间,我县共出版《简报》7期,报道工作动态,宣扬典型经验,极大地推动了我县试点工作积极稳妥进行。
(六)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建立部门分工明确、定期协商、左右联动的工作机制。县统计局及时提供了各乡镇贫困监测情况和农民火均纯收入数据,参与制定贫困对象识别的相关指标;县财政部门根据实际开支,及时核拨了工作经费;县民政局及时提供五保户、低保户名单,确保有效衔接。同时,县级领导实行包乡挂点制度,全程参与指导试点工作;县政府将试点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实行周督查、旬调度、月通报、季分析制度,加强实时监控。各乡镇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明确片区主管领导和各村驻村干部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七)密切配合,动态管理。我县贫困农户档案系统建立后,我们按照“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探索出一整套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一方面通过对全县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信息资料录入电脑,进行网络化管理,做到县乡联网,资源共享。另一方面,对贫困农户对象的调整,我们的做法是:由县扶贫办、民政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协调,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扶助后的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对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保手绕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按有关规定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对收入下降到农村低保标准以下的,要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对返贫的要将其吸纳为扶贫对象,从而做到保障和扶持对象有进有出,避免了“养懒汉”。
(八)因情施策,有效帮扶。针对识别出的贫困对象,我县坚持从实际出发,因户因情施策,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农村低保救助与扶贫开发脱贫相结合。对贫困农户中属于低保对象的,通过民政局及时发放低保金维持其生存对贫困农户中属于扶贫对象的,则通过项目扶持助其脱贫致富。二是扶持到户与整村推进相结合。在我县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过程中,确保扶贫对象得惠受益为中心制定和实施整村推进规划,在规划中明确和落实对扶贫对象的帮扶项目和措施。三是因户因情施策与项目带动协调推进。根据档案中登载的贫困农户帮扶需求,我县由各乡镇进行了分类汇总,并结合他们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因户施策,逐户落实帮扶措施。对贫困人口素质较低者,通过“雨露计划”等平台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对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较差者,结合整村推进等加大基础设施改善力度。而居住偏远山区的,则根据其意愿实施移民搬迁;对贫困人口没有致富产业的,着力抓好项目带动。通过重点培育发展对贫困人口增收辐射带动作用大、效果好的扶贫主导产业项目,以“公司+农户”形式增强对扶贫农户的拉动作用。比如,我县的莲籽产业、金银花药材产业、油茶低改等,对扶贫对象的就业增收便起到了很好的推动效果。
三、主要经验
(一)要搞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重点在于做实“三项”工作。一要合理分解规模指标。要根据各乡(镇)村的实际情况,把贫困人口指标规模合理分解到各乡(镇)和行政村,严禁图简单省事或者好人主义,搞平均分摊。二要科学组建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小组必须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推荐,成立9至15人的民主评议小组,小组成员应体现多样性和代表性,提高民主评议小组的公信力。三要准确识别贫困对象。在核查申请农户人均纯收入的基础上,要着重抓好民主评议和逐级公示两道关键环节,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才能做到对象识别不错位、不缺位。
(二)要搞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关键在于体现二个尊重。一方面,要充分尊重民意。在贫困人口具体识别上要广开言路,充分听取当地群众意见,才能实事求是、全面真实地识别出因灾致贫困孩子上学致贫等隐性贫困人口。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事实。对经测评确认的农户,要组织工作队逐户调查核实,从种植业收入、养殖业收入、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劳动报酬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六个方面核实家庭收入,依据政策严格识别。
(三)要搞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根本在于做到二个结合。一方面,民主评议要与集中决策相结合。部分贫困户由于人穷地微,在当地没有发言权,还有一部分贫困农户邻里关系处理不好,往往得不到群众推荐或民主评议通不过,另外,少数村组宗族观念严重,都会导致一部分真正贫困的家庭不能进入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只有采取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才能有效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民主评议与指标测算相结合。个别地方仍然存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意识,在确定低保和扶贫对象时,往往出现扶贫对象要认大家一起认、要不认大家都不认的极端现象。因此,在试点工作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进行评议,又要合理测算其家庭收入,并通过硬性排除指标,把符合政策的及时纳入,不符合政策的坚决予以剔除。
(四)要搞好“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核心在于实现一个目标。开展“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其最终的目标和落脚点在于落实好各项帮扶措施,确保贫困农户实现脱贫致富。因此,一是必须深入实际,摸清贫困农户致贫原因,真正了解其帮扶需求二是必须根据每家贫困户的具体情况,有的放矢,针对性地制定各种帮扶措施三是必须结合全县产业布局,引导贫困农户主动对接,以求取得更大效益。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我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贫困对象的识别过程中仍部分存在漏户的现象。比如还有极少部分人缘关系较差的贫困农户,由于民主评议通不过,导致未能进入贫困对象名单。建议在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的基础上,重点是加强监督检查。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县、乡“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巡视组的监督功能,另一方面要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强社会监督力度。
2、贫困对象规模指标相对较少,致使少部分符合标准的贫困农户未能纳入贫困对象。建议应增加贫困人口指标,同时加快建立“大扶贫”工作格局,使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尽快惠及所有需要得到帮扶的贫困人口。
3、扶贫对象的扶持到户政策措施由于大都针对一家一户,未纳入整体统筹考量。导致扶持项目不能形成产业化,贫困农户生产经营不能集约化,扶贫效果大打折扣。建议应成立贫困农户合作社,各贫困农户以扶贫资金作为基本股金入股。结合各地实际,由合作社提出具体产业发展项目,从而形成整体规模优势,以更好更快地获取利润,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期间,扶贫部门可根据全县产业布局给以适当引导,镇、村两级组织大力配合,从而形成合力。
4、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搞活经济所需资金严重短缺。希望能将贫困农户扶助资金尽快落实到位,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早日见到成效,推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