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中国共产党中央机构重要的组成部分即纪检监察部门,纪律检查以及监督管理是纪检监察部门重要的职责,而贯彻落实党的指导方针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目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较多问题,而这对党的执政以及纪检监察工作效率产生了极为严重的影响。基于此,本文论述了制度视角下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关键词:制度视角 纪检监察工作 存在问题与对策
权力会产生积极作用,也会产生负面作用,只有权力受到有效的约束,才能够发挥出积极的作用,反之,会严重危害到我国的综合国力。当前的纪检监督工作中仍存在制度困境,所以相关部门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够有效地保障纪检监测的工作水平以及工作质量。
一、制度视角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现存问题
1.制度的定位不高。怎样从政策、理论上给机构作用以及功能定位,是让机构发挥出作用的原发性因素。纪检监察机关是权力运行的监控者,其应把关注焦点放在权力的正确行使上,并通过一系列的方式,包括加大监督力度、完善制度、强化教育等方式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避免发生行为示范以及权力失控的情况,确保权力为人们而服务,为人们谋取利益。但从制度设计上看来,一方面,纪委在党委领导下才能展开工作,而纪委应无条件服从领导的安排。另外一方面,党章赋予纪委责任,要求其监督党委,因此要敢于监督、勇敢说不。不过从理论上来说,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和同级党委有相当权力,才可对其进行监察,才能够有效监督。但从当前的實际情况来看,由于制度定位不高,致使两大监督无法对称:第一,监督关系无法对称,纪检委同同级党委员会无对称的隶属关系,因此制约了纪委权力,很难有效监督同级党委。第二,无对称的监督权重,虽然下级机关和上级机关以及同级的纪检机关都担负着监督党委的职责,但是下级在对上级的监督上,明显感到乏力。
2.缺乏健全的制度体系。制度体系是纪检监察工作发生效用最重要的因素,指的是制度的配套以及系统性。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当前还缺乏健全和完善的制度体系,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监督者同被监督者的法律地位并不相处;另一方面,缺乏横向制约机制,致使监督乏力,有以下体现:第一,无法集中监督权,多种监督权限分布在多个部门,而这降低了监督权制约功能。第二,监督主体缺乏权威。一般而言,上级需对下级进行监督,但是往往都是由上级来提拔下级,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缺乏动能。第三,无足够的监督权动力,监督部门的监督行为最重要的还是靠自身的道德约束以及自身觉悟,怎样实行有效职业激励,还应对全新的动力机制进行考虑。第四,监督权无足够的外在压力,当前的监督体系中,注重监督权以及决策权,而忽略了监查监督权,因此怎样对监督权进行监督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
3.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以及贯彻,这一点非常适用于纪检监察制度方面,要想加大力度建设纪检监察制度,应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构建有制必行的政治环境。但在执行力方面,纪检监察有几大问题:第一,很多部门没有形成一定的执行意识,重点放在制度的制定上,而没有主动地落实相关的制度。第二,制度体系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时常发生监督形式主义;其次,监督体系中无明确问责的相关规定;再次,对一些乱纪违法的行为没有从严查处。第三,监督检察制度缺乏执行力规范,致使执行纪检监督制度的工作无法平衡发展,有些地方部门落实制度时松时紧,没有构建执行制度长效机制。第四,纪检监察组织无法集中力度,没有配备足够的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并且很多人员没有掌握纪检监察业务技能,无法满足政治发展的需求。另外,没有落实以及贯彻好监督工作,执行力度不够。
二、应对纪检监察工作现存问题的有效对策
1.明晰纪检监察制度的定位。在今后的政治工作中,应从两方面着手改变纪检机关的地位:一方面,要发挥党代会对纪委和党委的监督以及领导作用,同时要实行党代会的责任制,这样更利于党代表监督作用的发挥、权利对权力的制约。在开展监督纪委和党委的工作中,党代表可批评、可质疑,也可罢免党员工作的职务,从而更为有效的监督权力。另一方面,健全纪委的双重领导机制,建立平行于同级党委的党内监督机制,在这样的机制下,应处理好三方面问题:第一,同级党委只能在政治上领导纪委,不能够干涉纪委的实际监督活动。第二,上级纪委只可在业务上领导下级纪委,对反腐败的工作进行部署以及安排。第三,应由同级党代会来选举、上级纪委来提名下级的领导班子。第四,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要确保纪委的权威以及独立性。
2.健全纪检监察制度体系。要想完善纪检监督制度体系,就应将以下问题解决好:第一,强化领导班子的内在监督,应由所有的领导班子共同商讨重大干部任免和重大决策以及全局性问题。第二,人大应加大监督司法权和行政权行使力度。第三,要依法保护好政协委员的监督权利,鼓励其提出批评以及意见。第四,强化司法监督,健全人民陪审员的制度,加大监督办案人员开展工作情况的力度,并不断地完善各种制约和协调的监督制度。第五,强化行政监督,应加大监督政府部门执法程序以及履职责的力度,审计重点资金、重点部门以及重点领域,协调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并配合执纪的执法部门。第六,强化社会监督,发挥一些群团组织的作用,对举报以及信访的制度进行完善,确保更为有效的舆论监督。
3.加大对制度的执行。要想确保更为有效的纪检监察制度,除了要建立好制度,还要运转现有的制度,提升现有制度执行力,可从几下几方面着手:第一,不断提升制度设计水平,限制权力的运行方式以及权力范围,同时要避免制度间的冲突和矛盾,发挥制度的整体功能以及集合效应。另外,要对规范意见反馈和社会公示听证工作,重视发挥出人们群众的参与作用。第二,要不断提升执行人员的职业素养和综合素养,特别是执行水平,同时纪检监察人员可应用信息手段实行监察监督,从而更好地控制权力运行,实时的监督制度的执行过程,保障执行管理的最终效果。第三,要构建良好的制度执行的环境,与此同时要使民主监督的渠道得以拓宽,调动人们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借助外围压力来提升纪检监督的监察水平。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开展纪检监察的工作过程中,应明确定位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制定针对性的纪检监察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对其完善。同时要提升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防止权力主体滥用权力,才能够发挥出权力应有的作用,为社会的广大群众而服务。
参考文献:
[1]刘金程,呼莎莎.技术、行动与策略:大数据背景下纪检监察统计变革与创新[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5(9):12-16.
[2]樊红敏.中国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方向——基于三门峡市“大纪检组制”改革调查[J].河南社会科学,2011,19(6):21-24.
[3]樊红敏.中国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方向——基于三门峡市“大纪检组制”改革调查[J].河南社会科学,2011,19(6):21-24.
关键词:制度视角 纪检监察工作 存在问题与对策
权力会产生积极作用,也会产生负面作用,只有权力受到有效的约束,才能够发挥出积极的作用,反之,会严重危害到我国的综合国力。当前的纪检监督工作中仍存在制度困境,所以相关部门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够有效地保障纪检监测的工作水平以及工作质量。
一、制度视角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现存问题
1.制度的定位不高。怎样从政策、理论上给机构作用以及功能定位,是让机构发挥出作用的原发性因素。纪检监察机关是权力运行的监控者,其应把关注焦点放在权力的正确行使上,并通过一系列的方式,包括加大监督力度、完善制度、强化教育等方式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避免发生行为示范以及权力失控的情况,确保权力为人们而服务,为人们谋取利益。但从制度设计上看来,一方面,纪委在党委领导下才能展开工作,而纪委应无条件服从领导的安排。另外一方面,党章赋予纪委责任,要求其监督党委,因此要敢于监督、勇敢说不。不过从理论上来说,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和同级党委有相当权力,才可对其进行监察,才能够有效监督。但从当前的實际情况来看,由于制度定位不高,致使两大监督无法对称:第一,监督关系无法对称,纪检委同同级党委员会无对称的隶属关系,因此制约了纪委权力,很难有效监督同级党委。第二,无对称的监督权重,虽然下级机关和上级机关以及同级的纪检机关都担负着监督党委的职责,但是下级在对上级的监督上,明显感到乏力。
2.缺乏健全的制度体系。制度体系是纪检监察工作发生效用最重要的因素,指的是制度的配套以及系统性。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当前还缺乏健全和完善的制度体系,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监督者同被监督者的法律地位并不相处;另一方面,缺乏横向制约机制,致使监督乏力,有以下体现:第一,无法集中监督权,多种监督权限分布在多个部门,而这降低了监督权制约功能。第二,监督主体缺乏权威。一般而言,上级需对下级进行监督,但是往往都是由上级来提拔下级,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缺乏动能。第三,无足够的监督权动力,监督部门的监督行为最重要的还是靠自身的道德约束以及自身觉悟,怎样实行有效职业激励,还应对全新的动力机制进行考虑。第四,监督权无足够的外在压力,当前的监督体系中,注重监督权以及决策权,而忽略了监查监督权,因此怎样对监督权进行监督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
3.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以及贯彻,这一点非常适用于纪检监察制度方面,要想加大力度建设纪检监察制度,应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构建有制必行的政治环境。但在执行力方面,纪检监察有几大问题:第一,很多部门没有形成一定的执行意识,重点放在制度的制定上,而没有主动地落实相关的制度。第二,制度体系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时常发生监督形式主义;其次,监督体系中无明确问责的相关规定;再次,对一些乱纪违法的行为没有从严查处。第三,监督检察制度缺乏执行力规范,致使执行纪检监督制度的工作无法平衡发展,有些地方部门落实制度时松时紧,没有构建执行制度长效机制。第四,纪检监察组织无法集中力度,没有配备足够的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并且很多人员没有掌握纪检监察业务技能,无法满足政治发展的需求。另外,没有落实以及贯彻好监督工作,执行力度不够。
二、应对纪检监察工作现存问题的有效对策
1.明晰纪检监察制度的定位。在今后的政治工作中,应从两方面着手改变纪检机关的地位:一方面,要发挥党代会对纪委和党委的监督以及领导作用,同时要实行党代会的责任制,这样更利于党代表监督作用的发挥、权利对权力的制约。在开展监督纪委和党委的工作中,党代表可批评、可质疑,也可罢免党员工作的职务,从而更为有效的监督权力。另一方面,健全纪委的双重领导机制,建立平行于同级党委的党内监督机制,在这样的机制下,应处理好三方面问题:第一,同级党委只能在政治上领导纪委,不能够干涉纪委的实际监督活动。第二,上级纪委只可在业务上领导下级纪委,对反腐败的工作进行部署以及安排。第三,应由同级党代会来选举、上级纪委来提名下级的领导班子。第四,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要确保纪委的权威以及独立性。
2.健全纪检监察制度体系。要想完善纪检监督制度体系,就应将以下问题解决好:第一,强化领导班子的内在监督,应由所有的领导班子共同商讨重大干部任免和重大决策以及全局性问题。第二,人大应加大监督司法权和行政权行使力度。第三,要依法保护好政协委员的监督权利,鼓励其提出批评以及意见。第四,强化司法监督,健全人民陪审员的制度,加大监督办案人员开展工作情况的力度,并不断地完善各种制约和协调的监督制度。第五,强化行政监督,应加大监督政府部门执法程序以及履职责的力度,审计重点资金、重点部门以及重点领域,协调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并配合执纪的执法部门。第六,强化社会监督,发挥一些群团组织的作用,对举报以及信访的制度进行完善,确保更为有效的舆论监督。
3.加大对制度的执行。要想确保更为有效的纪检监察制度,除了要建立好制度,还要运转现有的制度,提升现有制度执行力,可从几下几方面着手:第一,不断提升制度设计水平,限制权力的运行方式以及权力范围,同时要避免制度间的冲突和矛盾,发挥制度的整体功能以及集合效应。另外,要对规范意见反馈和社会公示听证工作,重视发挥出人们群众的参与作用。第二,要不断提升执行人员的职业素养和综合素养,特别是执行水平,同时纪检监察人员可应用信息手段实行监察监督,从而更好地控制权力运行,实时的监督制度的执行过程,保障执行管理的最终效果。第三,要构建良好的制度执行的环境,与此同时要使民主监督的渠道得以拓宽,调动人们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借助外围压力来提升纪检监督的监察水平。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开展纪检监察的工作过程中,应明确定位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制定针对性的纪检监察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对其完善。同时要提升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防止权力主体滥用权力,才能够发挥出权力应有的作用,为社会的广大群众而服务。
参考文献:
[1]刘金程,呼莎莎.技术、行动与策略:大数据背景下纪检监察统计变革与创新[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5(9):12-16.
[2]樊红敏.中国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方向——基于三门峡市“大纪检组制”改革调查[J].河南社会科学,2011,19(6):21-24.
[3]樊红敏.中国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方向——基于三门峡市“大纪检组制”改革调查[J].河南社会科学,2011,19(6):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