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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08年3月20日公布的中国平安年报显示,该公司有3名董事及高管2007年的税前薪酬超过4000万元,董事长马明哲税前报酬更是高达6616万元之巨,总薪酬折合每天收入18.12万元,刷新A股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最高纪录,与平安高管的天价年薪相对应的,是公司股价从去年10月24日的149.28元跌至3月25日最低的48.3元,流通股股东损失惨重。3月27日,一份由1055位车主委托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家辉起草的《关于对中国平安高管千万薪酬进行调查的请求》送达保监会,该报告指交强险“不合理”地分摊了高管层的高收入及其他人力成本。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收入遥遥领先于其他行业,如高盛2007年薪酬福利支出为201.9亿美元,相当于高盛2007年全年净收入的近一半,首席执行官Blankfein高达6850万美元的年薪更是刷新了华尔街年薪纪录。马明哲6000多万元的收入,和华尔街那些投资银行巨头相比,确实不值置喙。
在2007年,马明哲推动了中国平安成功登陆A股并使之成为两市第一高价金融股,收购了全球最大金融机构之一的富通集团的股份,成为富通集团最大单一股东,成立了平安银行,使中国平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控股集团,2007年中国平安业绩增长104%,净利润近200亿元,和这些显赫的业绩相比,其年收入确实不高,况且80%来自长期期权激励计划。
但是数字的说服力也是有限的,马明哲天价收入的合理性并不能否认投资者情绪化反应的道理。在中国平安业绩暴增,马明哲等高管获得高额收入的同时,股价却暴跌。而且中国平安在分配预案里,除了高管们得到真金白银的报酬之外,对其股东只是给予“十派五”的分配预案,并没有任何分红。
当然,将平安的股价与公司高管的收入挂钩,在当下中国的资本市场,既非马明哲们能承受之重,亦有矫枉过正之嫌。造成“高管吃肉,股东割肉”幽默结局的根源除了平安本身再融资因素之外,还有中国股市本轮暴跌等系统性风险。再融资问题固然是马明哲们利用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缺陷,但如果用限制他的合理薪酬来解决的话,显然是开错了药方,板子打错了屁股。
而且,对于高管们的薪酬,流通股股东们其实并不享有任何话语权,更不用说“定价权”。马明哲们其收入虽然具有合法的程序基础一——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严格审核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但对一个股权结构明显畸形的公司而言,这种解释的苍白显而易见,值得追问的是在薪酬委员会里是否有小股东利益的代表。中国平安小股东的这种遭遇并非个案,而是中国大多数上市公司“集体的逻辑”。因此,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马明哲收入的高低,而在于通过什么样的制衡机制防止公司高管对股东的“合法侵害”,体现小股东在高管薪酬问题上的话语权,而不仅仅是悲壮的“用脚投票”。
刘家辉律师我们只是想知道,高管的年薪在交强险中分摊了多少?分摊的比例如何?分摊的理由如何?
平安集团平安的薪酬体制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并早在10年前即已开始实行。并且,将所谓交强险经营与高管薪酬做牵强的联系,是不符合事实的。
平安媒体事务负责人陈阳阳交强险费率均是由国际会计师审计确认的,而平安高管的薪酬形成和批准,遵循严格的程序。
《21世纪经济报道》鉴于中国金融业长期以来激励机制相对落后的状况,马明哲等人的高薪其实是走出了“激励机制健全”的重要一步。
《南方都市报》马明哲们的收入是否过高,这本身是一个伪问题,评判公司高管收入高低与否,关键是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和对股东创造的价值,而不是进行简单化的数字对比。
《竞争力》CEO高薪是全球日益增长的普遍趋势,这是因为在人才结构中,越高层级的能力之差越小,但不可替代的价值差异却越大。老总与副总之间的能力差别并不明显,但老总的那点不可替代的稀缺素质却是独一无二的,因此老总的价值应是副总的百倍千倍。至于小股东,你完全可以不借马明哲发财,有本事自己去创造财富。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收入遥遥领先于其他行业,如高盛2007年薪酬福利支出为201.9亿美元,相当于高盛2007年全年净收入的近一半,首席执行官Blankfein高达6850万美元的年薪更是刷新了华尔街年薪纪录。马明哲6000多万元的收入,和华尔街那些投资银行巨头相比,确实不值置喙。
在2007年,马明哲推动了中国平安成功登陆A股并使之成为两市第一高价金融股,收购了全球最大金融机构之一的富通集团的股份,成为富通集团最大单一股东,成立了平安银行,使中国平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控股集团,2007年中国平安业绩增长104%,净利润近200亿元,和这些显赫的业绩相比,其年收入确实不高,况且80%来自长期期权激励计划。
但是数字的说服力也是有限的,马明哲天价收入的合理性并不能否认投资者情绪化反应的道理。在中国平安业绩暴增,马明哲等高管获得高额收入的同时,股价却暴跌。而且中国平安在分配预案里,除了高管们得到真金白银的报酬之外,对其股东只是给予“十派五”的分配预案,并没有任何分红。
当然,将平安的股价与公司高管的收入挂钩,在当下中国的资本市场,既非马明哲们能承受之重,亦有矫枉过正之嫌。造成“高管吃肉,股东割肉”幽默结局的根源除了平安本身再融资因素之外,还有中国股市本轮暴跌等系统性风险。再融资问题固然是马明哲们利用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缺陷,但如果用限制他的合理薪酬来解决的话,显然是开错了药方,板子打错了屁股。
而且,对于高管们的薪酬,流通股股东们其实并不享有任何话语权,更不用说“定价权”。马明哲们其收入虽然具有合法的程序基础一——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严格审核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但对一个股权结构明显畸形的公司而言,这种解释的苍白显而易见,值得追问的是在薪酬委员会里是否有小股东利益的代表。中国平安小股东的这种遭遇并非个案,而是中国大多数上市公司“集体的逻辑”。因此,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马明哲收入的高低,而在于通过什么样的制衡机制防止公司高管对股东的“合法侵害”,体现小股东在高管薪酬问题上的话语权,而不仅仅是悲壮的“用脚投票”。
刘家辉律师我们只是想知道,高管的年薪在交强险中分摊了多少?分摊的比例如何?分摊的理由如何?
平安集团平安的薪酬体制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并早在10年前即已开始实行。并且,将所谓交强险经营与高管薪酬做牵强的联系,是不符合事实的。
平安媒体事务负责人陈阳阳交强险费率均是由国际会计师审计确认的,而平安高管的薪酬形成和批准,遵循严格的程序。
《21世纪经济报道》鉴于中国金融业长期以来激励机制相对落后的状况,马明哲等人的高薪其实是走出了“激励机制健全”的重要一步。
《南方都市报》马明哲们的收入是否过高,这本身是一个伪问题,评判公司高管收入高低与否,关键是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和对股东创造的价值,而不是进行简单化的数字对比。
《竞争力》CEO高薪是全球日益增长的普遍趋势,这是因为在人才结构中,越高层级的能力之差越小,但不可替代的价值差异却越大。老总与副总之间的能力差别并不明显,但老总的那点不可替代的稀缺素质却是独一无二的,因此老总的价值应是副总的百倍千倍。至于小股东,你完全可以不借马明哲发财,有本事自己去创造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