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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尝试从加强乡土建筑遗产保护的必要性出发,对乡土建筑遗产保护的的对策展开研究,以期对乡土建筑遗产保护的理论发展和方法创新有所裨益。
關键词:乡土建筑;遗产保护;新农村建设
一、引言
清华大学建筑学教授陈志华曾说,“文物建筑最基本的价值,是作为历史实物的见证,所有的建筑都带有历史的信息。乡土建筑遗产是我国文物建筑中的重要部分,要使我国建筑文化多样化、系统化、全面化,就不能放弃对乡土建筑的保护。”诚然,乡土建筑遗产传递着浓郁的地方传统和乡土气息,保护乡土建筑遗产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它有助于维护我国建筑文化的多样性,使之保持新鲜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实现民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城市化的飞速发展给乡土建筑遗产的保护带来了严重威胁,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乡土建筑遗产保护,并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从这一理念的提出到达成共识,经历了漫长而艰辛的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施,从法律层面为乡土建筑遗产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持,近年来,乡土建筑遗产保护理论研究更是学术界探讨的热点。
二、加强乡土建筑遗产保护的必要性
乡土建筑是一种珍贵却又十分脆弱的文化遗产,我们必须在综合评估各类风险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保护措施。对于客观存在的各种外部因素,建筑遗产的自主抵抗能力几乎为零,其命运直接掌握在人们手中。由于历史的不可逆性和建筑遗产的原生态性,建筑遗产将不可再生。而伴随时间的推移,乡土建筑遗产的价值也随之增高。在当前形势下,加强乡土建筑遗产的保护十分紧迫,其必要性突出表现在:
1,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存在误区,大量乡土建筑遗产被拆毁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已经成为党和人民的共识。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为目标,充分体现了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综合事业,是对农村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维度建设的系统工程。作为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支撑,乡土建筑遗产保护在新农村建设中理应得到重视和加强。然而,由于部分决策者在对新农村建设的解读上存在偏差,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对拆旧建新的新村新面貌大肆宣传,从而忽视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在村庄建设过程中不顾群众意愿,大搞形象工程的现象俯拾即是。受计划经济体制惯性思维的影响,不顾地域特征和文化传统,强行推进统一规划设计的情况时有发生,随意撤并、迁移、重建村庄的现象比比皆是。表面上来看,这些建设行为有助于节约土地,实现村容村貌整齐划一,改善了乡村的卫生条件和农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但从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来看,实质上隐藏着巨大的遗产消亡危机。
上世纪90年代初,当我国很少有城市居民能住上别墅的时候,陕西省三原县大程镇东周村的村民便以“超前的勇气和超前的消费”,住上了令人羡慕的别墅。一夜间,东周村声名鹊起,成为著名的“陕西第一村”。然而,时隔数年,当记者再度走进那个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别墅村时,发现家家户户“门口养起了猪牛羊,客厅成了杂物厅,锄头、铁锨没处放,垃圾弃物随处扔”。这一惨痛的教训启示我们,农村建设应量力而行,只有充分结合本土发展的实际状况,深刻解读新农村建设的精神,才能真正提升农民的幸福感,否则只会“洋了村子,苦了农民”。
2,寻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忽视文化价值
三、加强乡土建筑遗产保护的对策
1,加强引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地开展乡土建筑遗产保护
受教育背景、知识结构、技术水平等因素制约,许多地方决策者在对新农村建设的解读上存在偏差,导致改造农村建设工程华而不实,不仅未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反而对建筑遗产造成了破坏。针对这一情况,重点突出对农村建设的引导,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专业工作者积极投身基层建筑遗产保护工作,用先进的知识和技术引领农村在传承传统文化遗产的同时实现现代化。在对相关建设工程的规划上,始终立足当时当地的生产实际,只有在综合考虑当地风土民情、地域特征、气候环境和人文特点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项目规划才具可行性和有效性。
四、结束语
在乡村文明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乡土建筑作为一种极具特色的形态,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承载着劳动人民的思想与智慧,打上了着时代与历史的烙印,因此具有独特而迷人的魅力。然而,随着社会飞速发展,乡土建筑遗产正面临诸多风险,历史文化村镇旅游与建筑文脉延续存在强烈诉求,加强乡土建筑遗产保护迫在眉睫却又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刘敏.天津建筑遗产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与实践研究[D].天津大学,2012.
[2]卜琳.中国文化遗产展示体系研究[D].西北大学,2012.
[3]张倩.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周边建筑环境的保护与规划设计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1.
關键词:乡土建筑;遗产保护;新农村建设
一、引言
清华大学建筑学教授陈志华曾说,“文物建筑最基本的价值,是作为历史实物的见证,所有的建筑都带有历史的信息。乡土建筑遗产是我国文物建筑中的重要部分,要使我国建筑文化多样化、系统化、全面化,就不能放弃对乡土建筑的保护。”诚然,乡土建筑遗产传递着浓郁的地方传统和乡土气息,保护乡土建筑遗产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它有助于维护我国建筑文化的多样性,使之保持新鲜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实现民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城市化的飞速发展给乡土建筑遗产的保护带来了严重威胁,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乡土建筑遗产保护,并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从这一理念的提出到达成共识,经历了漫长而艰辛的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施,从法律层面为乡土建筑遗产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持,近年来,乡土建筑遗产保护理论研究更是学术界探讨的热点。
二、加强乡土建筑遗产保护的必要性
乡土建筑是一种珍贵却又十分脆弱的文化遗产,我们必须在综合评估各类风险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保护措施。对于客观存在的各种外部因素,建筑遗产的自主抵抗能力几乎为零,其命运直接掌握在人们手中。由于历史的不可逆性和建筑遗产的原生态性,建筑遗产将不可再生。而伴随时间的推移,乡土建筑遗产的价值也随之增高。在当前形势下,加强乡土建筑遗产的保护十分紧迫,其必要性突出表现在:
1,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存在误区,大量乡土建筑遗产被拆毁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已经成为党和人民的共识。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为目标,充分体现了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综合事业,是对农村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维度建设的系统工程。作为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支撑,乡土建筑遗产保护在新农村建设中理应得到重视和加强。然而,由于部分决策者在对新农村建设的解读上存在偏差,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对拆旧建新的新村新面貌大肆宣传,从而忽视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在村庄建设过程中不顾群众意愿,大搞形象工程的现象俯拾即是。受计划经济体制惯性思维的影响,不顾地域特征和文化传统,强行推进统一规划设计的情况时有发生,随意撤并、迁移、重建村庄的现象比比皆是。表面上来看,这些建设行为有助于节约土地,实现村容村貌整齐划一,改善了乡村的卫生条件和农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但从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来看,实质上隐藏着巨大的遗产消亡危机。
上世纪90年代初,当我国很少有城市居民能住上别墅的时候,陕西省三原县大程镇东周村的村民便以“超前的勇气和超前的消费”,住上了令人羡慕的别墅。一夜间,东周村声名鹊起,成为著名的“陕西第一村”。然而,时隔数年,当记者再度走进那个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别墅村时,发现家家户户“门口养起了猪牛羊,客厅成了杂物厅,锄头、铁锨没处放,垃圾弃物随处扔”。这一惨痛的教训启示我们,农村建设应量力而行,只有充分结合本土发展的实际状况,深刻解读新农村建设的精神,才能真正提升农民的幸福感,否则只会“洋了村子,苦了农民”。
2,寻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忽视文化价值
三、加强乡土建筑遗产保护的对策
1,加强引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地开展乡土建筑遗产保护
受教育背景、知识结构、技术水平等因素制约,许多地方决策者在对新农村建设的解读上存在偏差,导致改造农村建设工程华而不实,不仅未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反而对建筑遗产造成了破坏。针对这一情况,重点突出对农村建设的引导,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专业工作者积极投身基层建筑遗产保护工作,用先进的知识和技术引领农村在传承传统文化遗产的同时实现现代化。在对相关建设工程的规划上,始终立足当时当地的生产实际,只有在综合考虑当地风土民情、地域特征、气候环境和人文特点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项目规划才具可行性和有效性。
四、结束语
在乡村文明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乡土建筑作为一种极具特色的形态,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承载着劳动人民的思想与智慧,打上了着时代与历史的烙印,因此具有独特而迷人的魅力。然而,随着社会飞速发展,乡土建筑遗产正面临诸多风险,历史文化村镇旅游与建筑文脉延续存在强烈诉求,加强乡土建筑遗产保护迫在眉睫却又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刘敏.天津建筑遗产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与实践研究[D].天津大学,2012.
[2]卜琳.中国文化遗产展示体系研究[D].西北大学,2012.
[3]张倩.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周边建筑环境的保护与规划设计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1.